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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户老公是将军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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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就成了第一单,客户递过来钱,郑葳催还不伸手的赵老秀才:“大爷,收钱啊。”
    老秀才的眼睛正死死盯着写好的对联,郑葳只好让祁元潜收钱,为了避嫌祁元潜收到的铜板直接被他扔进桌子上的篮子里。
    郑葳写出来的对联和福字又快又好,很快聚在摊位前的顾客都买到了对联,摊位前没人她没停下写对联,一直写了十多张,才停下歇歇。
    再来新客人就可以交钱拿对联就走,不用浪费时间,客人都喜欢来这边买对联。
    大冬天在外面用手写字,并不是一个好体验,郑葳写一会就要伸进袖子里暖和暖和。过了一会,伸进袖子里也没用了,她只能哈气暖手。
    老秀才还想继续看郑葳写字,怕她因为冻手就不写了,“让你男人给你暖手呗,反正都是两口子。”
    郑葳:大爷你作为孔夫子的学生,有点过于开放了。
    她抬头看祁元潜,哪成想祁元潜正一脸无辜地看着她,好像在说我都可以没意见。
    老秀才从未有过的思想开放,觉得这俩年轻人怎么那么墨迹呢,都有俩孩子了,还在这羞羞答答。
    老秀才意见很大,很不满,被冻坏的手可是会影响写字的。
    老秀才举起祁元潜垂在身侧的手,搭在郑葳的手上。
    郑葳的手原本放在嘴边哈气,老秀才动作粗暴地把祁元潜的手放在她手上。
    祁元潜的手指蹭过郑葳的脸颊,她的脸暴露在冷空气里,凉凉的。
    祁元潜的手指划过,郑葳能感觉到他指尖灼人的温度,好像把她的脸给点燃了,露在冷空气中的皮肤一下子感觉不到寒冷。
    下一秒,祁元潜握住了郑葳的手。
    这个动作,祁元潜是下意识,但也是一时冲动。
    冲动的结果就是,他握住郑葳的手后,不敢再有动作。
    祁元潜的手很热,她的手很快上了温度,但郑葳觉得她现在的耳朵更热。
    郑葳从没有比现在更能感到祁元潜是个攻略性极强的男人,他一只手能把她的两只手握住。
    祁元潜觉得全身的感官仿佛都在此刻消失,只留下他的右手能感知世界。
    右手里凉凉的、软软的,是郑葳的手。
    三九的冬天很冷,但他就觉得,从未有哪一天比今天更暖和。
    #关于生理发热的二三事你值得拥有#
    宇文允和郑章齐齐一眨不眨地瞪大眼睛,等这俩人的下一步动作,然而这好像就是全部。
    眼前这俩人好像石化一般,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动作。
    老秀才看到这俩人奇奇怪怪的动作,很不理解,这样一动不动的,能暖和吗?
    挺大的一个小伙子,怎么跟个木头似的,希望不要影响这女娃写字。
    不过在今天之前有谁敢在老秀才眼前做这种亲密的举动,老秀才能把他们的十八辈祖宗一起喷,生养出这种不知礼仪廉耻的子孙,真是丢人。
    这样僵持的状态持续了很久。
    直到一声“妮儿,是你吗?”
    祁元潜的手快速松开,郑葳也连忙收回手,就是脸颊红红的。
    这是个花白头发的中年妇女,看头发像是七八十岁的老妇,看长相也就四五十岁的样子。
    那人仔细伸长脖子仔细打量一番郑葳,最终得出结论:“真的是你。”
    从来视旁人的目光于无物,这次因为刚跟祁元潜摸了一下小手,有些不自然地错开了这女人的目光。
    郑葳深吸两口气,才让本来脑袋里一团浆糊的自己,清醒下来。
    “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
    她不可能在这个地方有认识的人,她的熟人都在京城,这个地方出现劳什子的熟人,那都别有居心,所以郑葳否认得很干脆。
    这女人花白的头发在冷风中倔强地站着,跟她本人一样:“不会认错。”
    她在周围扫视一圈,找到正在吃瓜的郑章:“这是你儿子,咱当时一起逃难,我走到前头的理兰乡就没往下走,没想到你也停下了。”
    郑葳她仔细端详这人的脸,是有一点眼熟,在她的记忆中翻了翻,逃荒大部队里好像有这么个人,她儿子和男人都死在逃荒的路上。
    她记得这女人的丈夫姓黄,她当时一直叫她黄大嫂,只是现在不能再这样称呼,她身边还站着一个黑胖的男人,这大概是她的新丈夫。
    郑葳脸上带笑:“大嫂是你啊,没想到这辈子还能遇见你。”这话不假,萍水相逢遇见的人,谁能想到以后还能再碰见呢。
    这大嫂遇见郑葳他俩也很开心,兴奋地给她介绍:“这是我丈夫,姓刘。”
    郑葳客气地跟他打招呼:“刘大哥跟大嫂一起出来买过年的东西吗,不买两张对联回家?”
    这话纯粹是多余问题,这俩人手里拎着不少东西,一看就知道是出来买年货的。
    “我们要买两副对联,大门一副屋门一副,谢谢妹子了。”
    这两口子恰好没买对联,来到他们这个摊位前,就是打算买点对联回去,不成想会遇见熟人。
    本来有旧的对联,郑葳还是特意当着刘大嫂的面,写了两副。
    “刘大嫂,我给你两张好看寓意好的,你回家之后记得跟亲戚邻居替我宣传啊。”
    刘大嫂对着正在写对联的郑葳没话找话,“刚看到你们母子俩,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我就知道你们逃荒前不是普通人家,你看你能写会画的,不愧是皇城根底下的人。”
    皇城根下的百姓就都识文断字吗,那可未必,恰恰相反,京城里的乞丐比外地的乞丐多得多,百姓都觉得天子脚下生活得一定很好,有很多人都喜欢往京城涌。
    尤其遇到大灾大难之后,然而京城也不会因为自己是一国首都而对自己的百姓多少优待,只会更加的高高在上。
    皇城根下的人?
    听到这位刘大嫂这样说,祁元潜默默把这个信息记在心底。
    作者有话说:
    这大爷能处,快来跟我说谢谢大爷
    我是不是很出息,今天更了两万唉
    谁能再说我短小,叉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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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德妃,虽然我抽烟喝酒跟皇帝身边的太监头子好上了,但我是个正经人
    但那都是未来,她现在只是个刚入宫的采女,是未来姘头派进宫的奸细
    还把自己的入宫任务,和顶头上司给忘掉了
    他是不是以为我是故意的,只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
    好吧,就当我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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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章
    郑葳是从京城外混入逃荒的队伍中,她跟郑章混进去的时候,队伍里的一些人知道,就包括这个逃到京城,京城不给开门,而换路求生的刘大嫂。
    郑葳一点都不想跟皇城,和各种带皇的字沾上关系:“您这夸得我有点过分了,我哪里能算得上是什么京城人,离能被称上京城人还差的老远了。”
    京城人和皇城根底下的人这两个概念,京城附近州县的人,也勉强能叫自己在皇城根底下,郑葳偷换概念,把刘大嫂说的京郊人,变成了京城的附近郡县。
    她的话听在刘大嫂口中,是京郊人对自身的一种自谦,落在剩下的人眼中就是她只是京城那一片的人。
    刘大嫂记得刚到摊位前,这青年正拉着妹子的手,于是指着祁元潜问:“妹子这就是你男人吧,你眼光真不错。”看这男人一身的腱子肉,就知道翻地肯定有劲,要不怎么能把婆娘养的白白嫩嫩的。
    怕这位大嫂再透露点别的信息,她赶紧刷刷几笔写完对联:“大嫂,这是你的对联横批,这几张福字是我额外送你的,你可别到处说,我们老板在那看着呢。”
    郑葳手指着正竖耳朵听的赵老秀才,刘大嫂做贼似的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大概是怕郑葳送她的赠品被无良老板扣下,她赶紧将春联收起来,拉着丈夫离开。
    赵老秀才人老耳朵不好使,但刘嫂子那大嗓门,他还是听到郑葳在说他坏话,几张福字罢了,送人就送人,他是那种小气的人吗!
    至于诋毁他的名声吗?
    孔老夫子说得对,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
    一天下来,郑葳把家里过年的肉钱赚回来了。
    收到老秀才给她分的钱,半个小篮子的铜板,她笑得见牙不见眼。
    “来,咱们分钱。”她抓了一把钱塞祁元潜手里,“这是你今天当保镖的工资。”
    “这是这一天你收银的工资。”给郑章抓了一把铜板。数量大概是祁元潜工资的二分之一。
    是肉眼能看出的差别,郑章不满:“凭什么他的比我多。”
    郑葳一副古板家长的模样:“你一个小孩子,又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要那么多钱干嘛!”
    不满被忽视,郑章丝毫不怵,他挑高眉毛:“多出的钱是暖手费呗?”
    “咳咳咳。”
    郑章成功用一句话,让两个人尴尬。
    郑葳假装没听见,给宇文允抓了一把钱:“乖,拿去买糖吃。”
    分完钱,郑葳自己还剩下不少:“走,咱卖肉吃去!”
    郑葳这次一点都没小气,买了两斤排骨,一块猪肝还有几条鲈鱼。买的时候她都打算好了,今晚就吃干锅土豆排骨,熘肝尖和清蒸鲈鱼。
    离开乡里的时候,郑葳想起孙晴天给他们留下一个地址,这地址是她在乡里的落脚点。
    刚好来乡里,又想到孙晴天,郑葳就说去看看她,距离孙晴天分家也有一阵子没看见她,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
    郑葳提议要去看看孙晴天,这建议无人反对。俩小的觉得她家应该有不少好吃的点心,祁元潜则完全听郑葳的。
    顺着孙晴天给的地址找过去,还没到地方,闻到一股香甜的糕点味,就知道没有找错地方。
    尤其是看到牌匾上的点心铺名字:好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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