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重生空间之神医仙妻 第14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而且,居然说她三十多岁,她明明才二十八岁!这是在讽刺她老了吗?
    她忘了萌玉把叶如水丢出门的事,上前就朝着萌玉的脸上打了下去。
    众军嫂一见文美玲举手要打萌玉,一个个都惊呆了。
    虽然平时文美玲也没看得起谁,但她也自恃自己是个文化人,连说话都从来不动粗,动手打人,还是第一次。
    而且,打的还是团长的未婚妻。
    这严副团长的爱人要真把顾团长的未婚妻给打了,你让两位正副团长怎么办?
    她们在场的军嫂,恐怕也会落个劝阻不力的批评吧?
    几位军嫂想要冲上去阻止,但文美玲的手太快了,她们根本来不及阻止,一个个惊叫起来:
    “不要!”
    “别打人!”
    “有话好好说。”
    只是,下一刻,她们就住了口。
    萌玉居然将文美玲打人的手给抓住了。
    “你要打我?”萌玉脸上的神情很是委屈:“你为什么要打我?就算你爱人是顾团长的长辈,你也不能无故打人吧?我做错了什么吗?”
    文美玲被萌玉抓住了手,居然动惮不得。
    这时候,她才想起叶如水的话:“那个农村来的贱丫头力气很大,连我都不是她的对手,你千万别跟她动手!”
    “你这个乡巴佬,你快放开我!”她愤怒大叫。
    不仅是因为被一个农村来的乡巴佬给制住了,还因为,萌玉让向来在众军嫂之中血恃高人一等的她在众军嫂的面前丢丑。
    而且,她感觉自己的手腕痛得要命,都要断了。
    此时此刻,她恨极了萌玉!
    “我不放,你还没说你为什么要打我呢!”萌玉一张苹果脸上满是委屈。
    几位军嫂原本是想过来劝的,听到萌玉这话,再看看萌玉脸上的委屈神情,顿时都住脚不前了。
    这个文美玲,平时仗着后台欺负人也就罢了,现在居然欺负到团长未婚妻的头上,就该受点教训才行。
    文美玲见之前她要打萌玉,众军嫂一个个都大叫劝阻,但现在萌玉抓着自己的手,那些军嫂却一个个都明哲保身,驻足不前,不由又将众军嫂也恨上了。
    正在此时,团后勤部的给养车开了过来。
    张巧巧连忙招呼萌玉:“嫂子,咱们该上车了。”
    萌玉一见车子到了,脸上神情顿时就变欢快了:“哎,我马上就来了。”
    同时,将抓在手中的文美玲顺手一扔,自己却连看都不看,直接爬上了给养车。
    第37章 赶圩
    文美玲被萌玉丢了个狗吃屎,又羞又愤,爬起来就走,临走前还扔下一句话:“你敢动手,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萌玉萌萌的苹果脸上露出奇怪的神色:“原来城里人也骑驴啊,我还以为只有乡下人才骑驴呢。不过,咱们乡下人现在也不骑驴了,都坐拖拉机呢。”
    众军嫂又是一阵大笑,这江萌玉,实在太搞笑了。
    文美玲怨毒的眼神看了一眼众军嫂,众军嫂顿时不敢笑了。
    萌玉心中冷笑,这个文美玲是叶如水的刀吧?
    这文美玲敢在大院里横着走,甚至明明知道自己她老公严副团长顶头上司顾团长的未婚妻,依然敢来找自己的麻烦,可见,她应该是自恃后台比顾团长厉害。
    能使文美玲这把刀,看来,这叶如水背后的能量更大呢。
    不过,她们都不会想到,她萌玉并非是真的顾团长未婚妻,到时候她拍拍屁、股走了,怕她们什么?
    至于她们会不会找顾团长的麻烦,她倒是不怕,那个叶如水爱顾团长爱得不要不要的,应该不会拿顾团长怎么样吧。
    车子停下后,萌玉才知道,这些军嫂们去的地方,并非是城市,而是一个农村的圩集——大圩。
    萌玉原本还想着买几件衣服,但想到她也很久没赶圩了,便跟着众军嫂下车了。
    理由是,她想买点新粮吃。
    八零年的时候,粮食已经放开,因此,在圩上也能买到粮食。而且,农民自卖的粮食都是新米,比从粮所买的陈粮更好吃。
    车子将军嫂们放下,约定了等候的时间便又开走了。
    众军嫂们各自有各自要买的东西,因此,到了圩上之后,便分开了。
    秦秀芳拉着萌玉:“你对这里不熟悉,我们一起走吧。”
    但是,萌玉并非真想买粮啊,她不过借着买粮,将纳物符里的粮食拿出来而已。
    纳物符里放得最多的就是粮食和布匹。
    她还想拿几块布出来,以后再找裁缝缝几套衣服呢。
    因此,她只好拒绝了秦秀芳的好意:“这个圩集就这么大点,我们买的东西不一样,还是分开吧。我还想要去找点特殊的东西呢。”
    秦秀芳见萌玉不需要帮助,只好跟她分开了。不过,临走前还告诉她:“这里的圩是五天一圩,你买菜的时候可要注意要买五天的菜。”
    萌玉笑着点头:“谢谢秦嫂子啦。”
    圩上的人很多,整个圩场上空充斥着一种翁翁翁的声音,想要对话,就只好尽量大声,但这样又增加了圩场的噪音。
    萌玉生长在农村,对圩场自然不陌生。她平时放学经常捡破烂卖,有时卖给收破烂的人,但有时为了多赚几分钱,也自己送到圩上的收购站去卖。
    她读书的费用,一直都是靠着自己捡破烂卖的钱。靠着捡破烂,她读到了高中,甚至,她还背着养父母,攒了一笔钱,准备自己读大学的时候用。
    也不知道,她藏起来的钱,有没有被养父母搜查出来。
    她捡破烂的时候,还捡了一只花瓶,但拿回家之后,却被江怀玉霸占了去,后来,她成了阿飘跟着江怀玉的时候,还看到过那只花瓶。
    她记得,江怀玉曾经在九十年代抹把花瓶拿去鉴定过,据说价值五千多万。如果成对,价值还会成倍上升。
    前世花瓶被江怀玉霸占的时候她不知道花瓶的价值,但现在的她却明白,那只花瓶非常值钱。回去之后,必须要拿回来。
    咦,前面地摊上居然有一只跟她的花瓶一模一样的古董花瓶?
    第38章 蹊跷送花瓶
    萌玉揉了揉眼睛,她并没有看错,不远处的地摊上,的确有一只古董花瓶。
    而且,这只花瓶,居然是双龙耳缠枝青花瓷瓶,几乎跟她前世捡到的那只一模一样!
    这摊主也太古怪了,在农村圩上摆摊卖古董,能卖得出去吗?
    不对,他不是卖古董的,而是卖古董瓶里插着的塑料花。
    这个时期,塑料花还很时兴。
    萌玉压抑着激动的心情,蹲下去问摆摊老板——一个看起来很憨厚的中年农民:“老板,你这花怎么卖?”
    “一块钱一枝。”
    “那这瓶子卖吗?”
    “你若是买完这瓶子里的花,我可以把瓶子送给你。”中年农民说。
    白送?不对,是搭头!
    “你确定,这花瓶白送?要不,一起收点钱吧。你说过价,我买。”
    卖花人却摇头:“你买完我的花,就送给你。”
    萌玉压制着心中的激动,数了数瓶子里的花:“好,你这只瓶子里的十八枝花我都要了,请帮我全部包装一下。”
    中年农民拿出报纸包装塑料花。末了,又将瓶子一起包了起来,递给萌玉:“一起十八块钱。”
    他心中也是非常激动:终于将这只晦气的花瓶给送出去了。这城里人就是笨,不知道便宜不能贪吗?
    是的,摆摊农民的目的,就是要送出这只花瓶。
    因为,这只花瓶上面有邪气,谁拥有它,谁就会倒楣。
    他在外面的一个山洞里无意中捡到这一只花瓶,在村里炫耀了一阵,结果,家里很快就出了倒楣事。
    先是家里的鸡被偷了两只,紧接着,是家里的鸭子居然不生蛋了,之前每天早上都能捡到四五只鸭蛋,可这段时间,却一只都没捡到。
    十天前,连猪栏里的一对猪也跑了出去。在垃圾堆上吃了毒东西,被药死了。
    三天前,他老婆走在田基上,好好的也跌了一跤。跌一跤也罢了,田基上溜滑的时候,谁不跌个跤。
    可她却把腿给跌折了!
    后来还是遇到了村里的“先生”,才知道原来是这只花瓶带着邪气,会给人带来灾难。
    先生说,这对花瓶不能丢,也不能卖,更不能砸坏,只能送,只要将花瓶送出去,他的倒楣日子就结束了。
    可是,这花瓶送谁呢?
    熟人他谁都不敢送,怕把晦气送给人家,别人倒楣了找他麻烦。
    想来想去,想了这个办法:用这个花瓶插着花来卖,然后借机送出花瓶。
    他为了送出这两个花瓶,可是特意去城里批了这些塑料花来卖。可卖了两圩了,花倒是卖掉了不少,可这花瓶却一直都没有人注意。
    今天赶圩遇到这个贪小便宜的城里姑娘,终于让他把花瓶送走了。
    他收了钱,马上就急急忙忙地走了。
    萌玉见这摆摊的中年农民急忙急火地把东西塞给她就跑了,心中奇怪,这花瓶不是假的吧?
    她再次认真看了看,这的确是一只双龙耳缠枝莲纹青花瓷瓶,跟她前世捡破烂得到的那只一模一样,极有可能,这只跟她捡的那只是一对的。
    不对,就算是假的,他也不用跑啊,因为,这花瓶原本他就是买了花送的。
    难道,这花瓶是偷来的?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