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太子夫妇的七零奋斗录 第12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女人们去地里除草,男人们则是担水施肥。
    这地多丘陵,不够平坦,水车用不上,全靠人力。
    浇过肥料后,那苗子就见风长,一天一截,看着就喜人。
    地里空闲了,林若云便准备进城,给大姐林若锦回信,再寄点东西过去。
    她准备了干豇豆、干蘑菇、干木耳。幸好夏天她勤快攒下了一点家当,不然还不知道寄啥呢。
    她把这些东西分成了大小两份,大的给娘家,小的那包给大姐。
    不是她区别对待,而是她不这样做,大姐会什么都不要,一股脑全给娘家人。这是林若云不愿意的。
    大姐的优点是非常关心友爱弟妹,缺点也是这个。
    青年就丧父,大姐和母亲一起撑起了这个家,她把自己代入了父亲的角色。
    她关心弟妹的一切,担心弟妹缺了吃穿,宁可自己穿破的旧的也要先满足弟妹们,同时又担心弟妹走偏路,便想时时掌控弟妹们的一切动静,一旦和她的预期有了偏差,便会在全家展开教育大会。
    少年人都是爱面子的,这种不留面子的指责,总是容易让人反感,其中二姐的争执是最激烈的。
    除此之外,大姐还希望她下面的弟弟妹妹们也能和自己一样无私友爱。
    二姐林若绣比林若云大四岁,高中毕业后也面临着下乡的困境。
    但二姐不像大姐那般无私,她从小就长得好嘴也甜,喜欢什么东西就一定要得到。
    二姐不愿意下乡,就跟母亲说,她想母亲主动把工作让给她,这样一来她有了工作不用下乡,母亲也能在家好好休息。
    母亲起初是不肯的,但二姐说她愿意上交一半工资养家,支持妹妹和弟弟继续读书,又说自己若是去了农村不好找对象一辈子就毁了。母亲还是犹豫,毕竟她干了十几年,有工龄补贴一个月三十多块,二姐刚去只是初级工,一个月二十块,收入差距大着呢。
    最后二姐下了一剂猛药,说她在会在工厂里努力找个好对象,等结婚后就把工作让给弟弟。
    母亲终于打消了疑虑,把工作让给了二姐。
    一开始二姐是每个月都交钱的,但渐渐的越交越少,最后更是完全不交。大姐质问她原因,她说自己要好好打扮才能找到好对象,处上了对象,处着处着又分了。
    总之二姐只交了五个月的钱。
    对此,大姐很是懊恼,觉得自己没把二妹教好,让她变得如此自私,于是加大了对林若云关于“爱的奉献”教育。
    林若云不认同二姐的做法,但也不完全赞同大姐的想法。
    不过,哪怕是不认同,可对于大姐的感激之心是存在的,正是因为有了大姐的无私和担当,她们几个弟妹才能吃饱饭、上完学。
    尽管那是对原身的待遇,可她着实受益了。在这里呆得越久,她就越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想着想着,林若云把房檐上挂着那条咸鱼也取下来了,一刀剁成两半,大姐和娘家人各一半。
    得知林若云要进城,吴氏便托她给自己女儿也带些东西过去。
    吴氏准备的东西也差不多,干豇豆、菌子、木耳,还有两个老南瓜、老冬瓜,两根甘蔗。
    甘蔗这东西在鲁地很少见到,林若云也想寄点回去让他们尝尝鲜,不过路途遥远,估计到的时候都成干渣了,吃不出什么味,便不打算寄。
    东西有点多,陈老爹送她到镇上等车。
    ***
    到了城里,林若云先去邮局寄包裹,再去煤厂。
    煤厂的门卫见她是个生面孔,不让她进,于是报了大姐的名字,对方让她等着。门卫打了电话去核对,一小会儿后,陈抗美就赶到大门接人。
    “咋带这么多菜来,老三他们宿舍不让开火的。”陈抗美以为袋子里的东西是给陈爱学的。
    林若云摇摇头,“不是的大姐,这些东西是爹娘让我给你带的。”
    既然是给自己的,陈抗美便主动接过了麻袋,一拎还挺沉的,“这一路辛苦你了。老三他们还有一阵才下班,先到我家歇歇脚。”
    煤厂宿舍是筒子楼,陈抗美家在三楼,夫妻都是双职工加上工龄长又有两个孩子,才分到了两居室,四十来平,已经算大的。房子的布局是两个卧室一个客厅,廊道里做饭,走廊尽头是厕所和洗衣房。
    “弟妹是第一次来我们家吧,今天就在家里吃。”
    陈抗美让林若云在屋里看电视,但林若云也没那么大爷,跟着一起择择菜,唠唠家常。
    外头铃响了,是中午十二点食堂放饭的信号。
    陈抗美拿上饭盒去食堂打饭,打好就站在水槽边上。
    她跟林若云解释,“他们从矿道里到地面还要走上几分钟,出来还得去倒煤,再到这洗脸洗手,洗干净了才能吃饭。我们在这能第一时间看到老三。”
    大约等了三四分钟,林若云就看到第一批出来的人。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矿工的模样。
    黑不溜秋的一群人,弓着身子,费力的拉着矿车往前走。
    像极了纤夫。
    乌鸦鸦的一片,她根本分不清哪个是陈爱学。
    忽然,人群中有个人仰起头,冲她咧开嘴,露出一排白色的牙齿。
    林若云这才意识到他就是陈爱学,忙挥了挥手回应。
    此后,她的目光便一直追随着他。
    等他洗干净后,她便看清了他脸上的胡茬,还有手上的血泡。
    挖矿真的是一个很辛苦很辛苦的活。
    看着她怜惜的眼神,倒是陈爱学不自在了,“其实没你想得那么累,熟练了就没感觉。”
    林若云怎么会信,吃饭的时候,她尽往他碗里夹肉。
    “你比上回回家时,瘦了好多,多吃点,好好补补。”
    夫妻如此恩爱,看得陈抗美十分欣慰。
    午休没多久,林若云陪着陈爱学聊了会天,就又到了上班时间,她也离开煤厂去车站。
    县城到乡镇的公交不多,上下午各一班,下午的是三点发车,到了车站还得等上好一会儿。
    也正是等车的时间,叫林若云发现了猫腻,这车站附近竟然有人做生意!
    这年头是不准个人做小买卖的,但也没完全禁止得了,城里有黑市的,不过黑市都在那七拐八饶的深巷里,隐蔽又不定时,难抓得很。
    可这里是车站哎!
    难道已经可以允许做光明正大的生意了吗?
    没过多久,就有几个带红袖章的人过来了,那做生意的人立马盖上布挎上篮子、挑起筐,跑了。
    红袖章没追上,呆了十来分钟就走了。
    大约过了半小时,先前那挎篮子卖馅饼的婶子又回来了,这回换了件衣裳、包了块头巾,咋一瞧跟先前不一样。
    跟打游击似的。
    车站人流量大,生意不错,半小时里有四五个人买了饼。
    林若云还想再观察观察,不过车到了,只能暂且作罢。
    在镇上下了车,又是一群人上车进城。
    这样多的一群人……
    要是这里也能做生意就好了。
    作者有话说:
    卖萌打滚求收藏啦~你的收藏超重要!muamua比心感谢
    第14章
    农村的活是干不完的,每个季节都有新的庄稼要种,同样每个季节都能收获粮食。两者做起来都是辛苦的,但后者更能给人带来愉悦感。
    这会儿林若云就在挖洋芋,这东西跟花生差不多,地面生长枝叶,地下结果。不过它的果实更多更大,一锄挖下去,捡起来能装满整个大碗,倒是跟红薯差不多。
    洋芋还有个别名,叫马铃薯,跟红薯一样,都是几百年前的祖宗从海外带回来的。
    祖宗们真是伟大,这两样东西能填饱多少人的肚子啊。
    队上已经交完了公粮,这回挖出来的洋芋,就当场分了。
    林若云满足的背着自己那一筐洋芋往家走。
    到了家挑出几个大点的洋芋,再找上小点的红薯,洗干净晾在窗台上。
    吃过晚饭,灶里还有火星子,就把晾干的洋芋红薯丢一两个进去埋着,睡上一觉,早晨起来扒开灰堆,头一晚埋的洋芋就熟了。
    再煮个荷包蛋,早饭便这么解决了。
    虽说比起以前吃得要粗糙些,但林若云觉得自己这身子骨好像更壮实了,背上一包化肥,一口气走个几里路是没问题的。
    推开窗子往外一瞧,白茫茫的一片。
    她这是第一次到南方过冬,才发现这边冬天压根不下雪,但这里的早上会起霜雾,两三米以外的东西看不清。地上的草结了冰霜,脚踩上去会滋滋作响,走快了还会滑倒。田里的水也会结冰,但是很薄一层,指头稍用点力气,就会戳破,然后碰到暖和的水。
    没错,冰下的水是暖和的,这可真奇怪。
    不下雪,还是冷得要死啊,又不烧炕,全靠人活动四肢取暖。
    林若云穿上了新毛衣,又戴上了秋收时的手套,才出去上工。
    大约到了九十点的样子,太阳懒洋洋的出来,驱散了雾气,加上干活也出汗,便慢慢脱掉了外衣。
    晚上,林若云找出那件旧毛衣,把它交给刘氏。
    “二嫂,你手艺真好,我穿着你织的毛衣可舒服了。这件呢是我以前穿的,你看看能不能帮我改下,我想把他拿给爱学穿。”
    男人的肩膀比女人厚实宽阔,胳膊也更粗,直接穿女人的估计会很紧绷,所以需要再改改。
    但改完也没多的毛线送给二嫂,于是她拿了两个鸡蛋做酬劳。
    刘氏欣然应允,别说有鸡蛋谢礼,就是没有也会帮这个忙的,老三如今是工人,比他们强,以后指不定需要他帮忙呢。
    洋芋没种太多,全队人一起出工,三四天就挖完了。
    这下地里终于没什么太多活,休息了两天,队长又组织男人们去修水渠,女人们就给家里自留地的菜除除草,浇浇肥。
    林若云的自留地没太多东西,不用费什么心思,便背上筐子去后山捡柴。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