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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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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新局
    翠竹林里来了很多官兵,将洪家里外都搜了个遍。
    于子千将洪知礼和官员勾结的罪证呈上刑部,刑部连夜捉了涉事官员,又派人来查洪家。
    洪锦林已将母亲的尸首收敛入棺,父亲失踪,妹妹离京,一夜间家破人亡,如今还要被刑部查问,一时这已过而立之年的男子,也良久沉默。看着进进出出、将这里翻得乱七八糟的官兵,百感交集。
    于子千并没有和他见过几次,只知道他很早之前就和洪知礼不再往来。再想想那日洪锦玉控诉洪知礼的事,明白洪锦林跟他父亲不同,是个规规矩矩的商人。
    洪知礼的罪证都已被洪锦玉拿走,也就是于子千所呈上的那些,官兵没有再搜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很快就离开了竹林。洪锦林身心疲惫,只看了一眼这屋子,就不愿再多待。依照这个趋势,过不了多久这里也会变成官府的东西。提脚要走时,于子千叫住了他。
    他回过身,满目疲倦,“何事?”
    于子千默然片刻,说道,“不管你父亲之前如何利用过我,至少也曾管过我两年的饭钱和住处,不至于让我落魄街头。此次我让你父亲身败名裂,朝廷那边已决定恢复我的官职,只是我不愿让人觉得我是借你父亲上位,所以那官职我不会接受。”
    洪锦林默了默,“于先生接受无妨,身正不怕影子斜,我父亲若没有做错什么,你又如何能抓得住他的把柄。于先生刚正不阿,朝廷得你,是朝廷之幸。”
    于子千惊叹洪知礼竟有这样一个深明大义的儿子,定声,“你他日若碰见什么为难的事,于某定会尽心相助。”
    洪锦林微点了头,“我还要去料理我母亲的后事,就不多陪了。”
    于子千叹了一气,见他走了,这才想起来今日是李卿离开京城的日子,一看时辰,急拍脑袋,这只怕要晚了。
    京城门外,临行的马车装载的行囊也并不多。
    李卿走的匆忙又隐蔽,没有什么人知晓。
    大雨不停,地上更加泥泞。雨珠击打在地上,溅起泥水,打湿了路人裤子。还有罗裙裙角,阿古并不在意,用没有受伤的右手撑着伞,为李卿送别。
    李卿等不来于子千,猜他许是忙去了,同阿古说道,“你快些回去吧,这天实在糟糕。”
    阿古笑笑,“许是老天知道李先生要走,舍不得了,老泪纵横呢。”
    李卿乐了,“原来阿古姑娘也会说玩笑话。”
    阿古笑了笑,又道,“李先生此次远游,可是要完成自己的抱负?”
    李卿叹气,“抱负……哪有那么容易做到,只怕日后生计都成问题。”
    阿古问道,“那对洪知礼那件事,先生可有后悔过?”
    李卿笑道,“如果会后悔,就不是我儒生所为。”
    阿古点了点头,缓声,“我知道李先生厌恶商人,不愿做他们的门客。洪知礼如果不是有大善人的头衔,你也不会去。只是天下商人并非都是黑心肠,也有真正的大善人在。李先生十年前曾唾弃过我爹爹,未曾见面,不曾交谈,一听说他是商人,便说他满身铜臭。阿古只想告诉先生,并非如此。你甘于清贫,可又怨天尤人,宁可屈尊在那小竹林中。但若你跨出这一步,不以偏见待人,兴许会大有不同。”
    李卿皱眉,“十年前?”
    阿古微微一笑,“我本姓宋,只是于先生听别人阿古阿古的叫我,便以为我姓古。”
    李卿朗声大笑,“倒将我也误导了。”虽然她提了她姓宋,可李卿没有想起来。又说了几句,这才和她道别,让她和于子千代为道别,这才上车。上了车他才感叹,原来十年前他和阿古就差点碰面,可因自己的倔脾气,倒错过了一个好学生。
    仔细想了想,说起宋姓的话,他倒是隐约有点印象。十年前确实有个富贾来寻他给他的女儿做先生,可他却骂对方一身铜臭。
    那富贾富可敌国,当时实在有名,一时想不起来。宋……宋……
    他恍然,对,那富贾叫宋知言,女儿叫宋锦云。
    想起这名字,他浑身一震,猛地握紧伞柄。
    洪居士叫洪知礼,女儿叫洪锦玉。
    他满目错愕,这是巧合?不对,这怎么会是巧合!他忙从后车窗往那看去,大雨朦胧,已看不清那立身城门下的姑娘。
    他怎么会如此愚笨,如今才想清楚!
    洪知礼根本不姓洪,而是姓宋啊
    宋知言宋知礼,这两人是亲兄弟?那宋锦云宋锦玉分明是堂亲。
    原来让他入局的就是阿古,可他竟一次也没有怀疑过她。
    可他想不通为何阿古要让洪知礼身败名裂,家破人亡。更想不通为何身为叔叔和堂姐妹却认不出近在眼前的亲人。
    洪知礼抛弃本姓远到京城,为人手段又那样龌蹉,定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吧?
    他一瞬恨自己信任的人竟诓骗自己,可转念一想,若阿古要瞒骗自己到底,又怎会在最后告知他她的姓氏,这完全是多余的。他沉默许久,才长叹一声。
    阿古利用自己,情非得已。但是心中有愧,所以在尘埃落定后告诉自己这件事。她并没有指望自己想不通,而是希望自己知道这局是她设的。这一切,可以说是阿古信任自己不会将事情公告天下。可另一方面,却又可能是……阿古已看透了他,知道他会猜到这点,所以告知,笃定他会因为被信任而不去揭发阿古的棋局。
    无论如何,阿古都……太可怕了。将棋局布得滴水不漏,哪怕是最后,她都计算好了。
    但如她所想,自己不会去告诉别人这件事,告诉别人阿古就是宋锦云的事。
    这不是也在阿古的预料之中么?
    那阿古到底是信任自己,还是不信?他自诩聪明,却觉得这谜题,一世都解不开了。
    李卿重重叹了一气,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仇恨,才会让一个年纪轻轻的姑娘那样费心布局,下此狠手。只是他仍期盼她能安然康健,早日脱离苦海。
    马车迎着风雨而去,消失在苍茫大地上。也消失在阿古的眸中,她伫立许久,缓缓转身往回走。
    京城于她而言,是地狱,可哪怕是地狱,她也要进去。
    雨势未见消停,反而更大。宽敞的街道已不见多少行人,见到几个,也是步子匆忙。行人少,连摊贩也少了许多。
    阿古缓步走着,裙摆已湿上膝头,她毫不在意。缓缓走到一个卖馄饨的档口,合伞进入简易的棚子下,左右看去,却没看见老板。旁边那卖包子的妇人问道,“可是来吃馄饨的?老板去茅坑了,一会就回来。”
    阿古微微一笑,点头道谢,又问道,“这档口不小,怎么就老板一人守着?”
    妇人说道,“这摊子是马洛两口子开的,妻子叫于翠,那可是个嗜赌如命的女人,脾气又差。这不,欠了赌坊的钱还不上,被衙役抓进牢里关着去了。这摊子也就剩下马洛一人看着,累得我还要帮他看摊子。”
    “那马老板肯定是勤恳的人,一人看这摊子想必很辛苦。”
    一提这话妇人便轻轻一笑,不屑道,“勤恳?辛苦?哪里见得哟,日子可不要过得太潇洒。明明自个有钱,却不给他老婆还债。我前阵子还见他喝得大醉,一身脂粉味回来,我瞧,他是早就想摆脱那黄脸婆了。”
    只是来吃个馄饨,阿古却听了许多有趣的事。
    正巧有人来买包子,妇人卖了包子回来,还想跟她唠嗑两句,那座位却空空如也,姑娘已不见了踪影。这时马洛才归来,四十多岁的汉子还将脸收拾得很好,就是脸色不大好,看着就是晚上操劳过多了。
    马洛看了看柴火,问道,“方才没人来吧?”
    妇人瞥了他一眼,心底嫌弃,答道,“没有。”
    马洛放好柴火起身,却看见桌上放着一双筷子。他瞅了瞅卖包子的妇人一眼,分明是有人来了。苦于没证据,就忍下了。
    描着水墨丹青的伞承着大颗大颗的雨珠,阿古的鞋子已经全湿了。许是出来太久,又站久了,左手的伤口隐隐作痛,有些难忍。
    “阿古姑娘。”
    雨声很大,可她还是从这杂乱的雨声里听出了那人声音。伞面缓缓抬起,苍白的脸上已露出微笑,眼底更是含着浅浅笑意。若是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见了情郎。
    ——连薛升也这样以为。
    ☆、第24章 故人
    第二十四章故人
    “薛六爷。”阿古步子稍稍靠前,目光柔柔,“下这么大的雨,你怎么出来了,还不带马车。”
    都说病美人病美人,阿古可不就是活脱脱一个娇滴滴的病美人。薛升禁不住将手中的伞往她那边挪,低声,“去了竹林,于子千说你已搬走了。我实在担心,就四处找你。坐在马车上怕瞧不见你,所以就自己打伞下车了。”
    阿古说道,“先去屋檐下吧,那儿水小。”
    两人一起走到屋檐底下,避开大雨,瞧着已被冲刷得干净的街道,阿古笑道,“偶尔下下大雨也好,把整个京城冲洗一遍,才不觉得脏乱。”
    “京城再干净,有些人的人心,却洗不干净的。”
    “薛六爷在感叹洪知礼的事?”阿古安慰道,“不管别人怎么说薛六爷,阿古是信您的。哪怕他们都不信,阿古也是信的。您也是被洪知礼那伪君子所骗,怪只能怪自己交友不慎。”
    薛升心中动容,“阿古姑娘……”他微微一顿,试探问道,“在下可以直接唤你阿古么?”
    阿古轻眨明眸,低头避开他的视线,轻轻点头。薛升心中得意欢喜,“阿古。”
    “嗯。”阿古抬眼看他,“薛六爷还有事么,手疼的厉害,想回去歇歇……”
    她这倒不是在装疼,而是真疼。在江边游到岸上时,伤口泡了水后,就更严重了。
    薛升回神,这才想起她手负伤了,虽然没亲眼看见伤的有多重,但于子千说都要刮到筋骨了,想必疼得很。都说姑娘家的脸是面如桃花,阿古的却是白色桃花,唇无血色。从里屋包扎好出来,薛升起身来迎,“车子就在附近,我送你回客栈。”
    他仍是想借此机会让阿古住进薛家,只是阿古执意不肯。又想让她住薛家购置的小宅中,阿古仍不愿,一句“那不是跟养外室似的么”,就让他不好再劝。
    “你这个样子,真叫人放心不下。”
    阿古叹道,“以前有个高僧说我命太硬,如今看来,果然是,总是于身边的人不好。荣掌柜是,洪知礼也是……”
    “那种人说的话怎么能信。荣家寻人借债,洪知礼也是自作孽。两人丢弃妻逃走,倒是可怜了荣夫人和洪夫人。这怎么能怪你?”
    阿古感激看他,“薛六爷果真跟那些凡夫俗子不同。”
    得美人夸赞,薛升心头飘然。送她都客栈楼下,亲眼看她上楼,这才离开。
    阿古拐过楼梯弯处,才觉腿上无力,费了很大气力才上了楼,倚在楼梯口借力休息。也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什么,脑袋昏胀得很。隐隐听见脚步声,微觉恍惚,还以为是其他住客。抬头看去,先见了青色衣角,再见了一张面如冠玉的脸。
    薛晋微微俯身,“受了那么重的伤还外出,我瞧你这身子骨可以去做女将军了。”
    阿古看了他一眼,抬脚往自己的房间走去,“若有机会能做女将军也不错,到时候还请薛三爷提点。”
    薛晋笑笑,见她还能自己走,没有伸手去托。这一碰,可不是帮她,而是要毁她清誉了。好在金书在里屋听见声响,跑了出来,搀她进去。
    阿古进了屋里,没见他进来,还以为他走了,一抬眼见他还在门口,顿了顿说道,“薛三爷进来坐吧。”
    薛晋这才进去,也没关门。见金书拿了刀伤药出来,好奇道,“金书也懂杏林之术?”
    金书身子一顿,阿古已从容接话,“哪里会,我瞧你和大夫弄过三回,自己看着学了点。”
    薛晋了然,“自己疗伤得多费劲,正巧我来了,举手之劳。”
    金书眨眨眼,见阿古示意自己不要说话,只好去斟茶。
    薛晋动作轻缓,步骤一点都没错,阿古看在眼里,更觉他特地跟大夫学过。可一个养尊处优的人学这个做什么?她也跟薛升拐弯打探过,家里的大夫可不曾听说收了薛家人做徒弟,更没有看薛晋跟谁学过。
    “别人都说薛三爷什么都不会,阿古看来,是什么都会。”
    薛晋笑道,“我会的东西,总不能大张旗鼓说我会。你若不受伤,也不知我会。”
    阿古抿了抿唇,薛晋解开已染血的纱布,稍作清理,才道,“这伤十天半个月能好,只是会留下一道很长的伤口。”他又道,“不过也无妨,反正姑娘家在外头都是长袖,瞧不见。”
    “薛三爷费心了。”
    金书端了茶水顿步外头,听见屋里没什么动静了,转了转眼,这才端茶进去,放下茶杯才道,“一瞧见你俩就知道是病秧子,脸跟白玉似的。阿古姐姐就罢了,薛三爷得的是什么病呀?”
    薛晋说道,“连大夫也不知,只是身子不好,一直服些进补的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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