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64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任新的笑容僵硬了,齐煜,她也想知道。
    “他最近的案子比较棘手,没时间来送你们。”
    实际上说着话的时候,她自己心里都不太确定,来送她们之前,任新拿着手机酝酿了老久,最后还是没有拨通电话。
    她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立场和身份要求齐煜,或者说她也不清楚自己现在应该站在什么位置。
    这种睡了一觉之后就不联系的情况,让她不知所措。
    难道真的是自己遇人不淑,不识人?
    她不去多想,只当是419了。
    新案子庭前调解,没有助理,任新便一个人准备了所有的资料,早早的就到地方等着。
    她的一方是原告,见到原告的时候,任新似乎明白那位已经去世的老人的用意了。
    对方的律师也是在她意料之中的。
    林子墨穿着灰黑色的正装,大波浪在脑后高高束起,一双八厘米的高跟鞋,走起路来都是带着风的。
    任新和本来就瘦小的原告站在调解室门口等候,林子墨的高跟鞋声音越来越近。
    “林律师,好巧。”任新不想跟她闹得不愉快,虽然不是朋友,却也要做个愉快的对手。
    林子墨翻了个白眼,冷哼了一声:“任律师,听说你之前住院了,看来是全好了。”
    任新笑了笑,说道:“托你的福,已经好了。林律师最近可好。”
    “好的很。”林子墨抢先一步走进去。
    调解的过程并不是很顺利,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任新那方面认为被告打人理应道歉,被告方面却坚持自己有理拒不道歉。
    法律上最难定义的事情恐怕就是人情,杀人、抢劫这些都有明文规定,但是对于人情没有任何规定,也说不清楚。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好的,我明白了,您今天先回去吧。再次调解也要等两个星期,这期间不要再跟被告方面发生什么冲突,一般来说法官都会偏向受害的一方面。”任新嘱咐了原告几句,眼睛却不时的扫过站在不远处的林子墨和原告。
    她转身走了几步,后面突然有人叫她。
    “任律师。”林子墨的声音很特别,任新认得。
    她停下脚步,等着那高跟鞋的声音靠近。
    “任律师送我一程吧,我助理没来,今天没开车。”林子墨没有商量。
    任新犹豫了,看着她脚上那双高跟鞋,脚面上有些微微泛红。
    “林律师去哪里?”上了车任新问道。
    林子墨将脚上的鞋脱下来,说道:“送我到我们公司楼下就行了,任律师方便吗?”
    到他们公司楼下,那是不是可能会遇到齐煜。
    任新发动车子,心中却有一丝期待。
    车子开了很久,林子墨才开口:“听说,你跟齐煜在一起了?”
    “啊?”任新愣了一下,八卦传的还真不是一般的快:“嗯。”
    林子墨没想到她这么爽快的回答,她握紧拳头,咬着牙问道:“你凭什么那么自信跟他在一起,他就是真心的。”
    任新斜着眼睛打量了一下林子墨,她很漂亮,比一大半的女人都要漂亮,这一点不可否认。大波浪披散在肩膀上,显得她更多了几分女性的成熟和魅惑。
    但是这样的林子墨眼神中却带着高傲,那种不可一世的高傲。
    “他认不认真我不知道,反正我都离过一次婚了,真情实意对我来说也不是最重要的,倒是那些虚情假意的情话我更爱听。”任新的话半真半假。
    林子墨涨红着脸,手背上青筋暴起:“你既然不喜欢他,为什么不放过他。”
    “你喜欢他?”任新反问道。
    林子墨憋着一口气不说话,她喜欢齐煜的事情本来就不是秘密,从她见到齐煜的那一刻开始,她便有那种感觉,这辈子就是他了。说非他不嫁是严重了,但是她的那份感情确实真切的。
    “我是喜欢他,我自认为也不比你差。”林子墨仰着头说。
    任新笑了笑:“可是他喜欢的是我,至少他现在喜欢的是我。林小姐看来要朝后排了,等他不喜欢我了,说不定就轮到你了。”
    林子墨沉默了。
    车子开到楼下,任新只是停了一下。
    林子墨下车,高跟鞋又穿在脚上,她弯着腰,说:“谢谢。任律师不上去坐坐,齐律师最近不是很忙,这个点应该还在。”
    任新的目光闪了一下,不是很忙。她眉头微皱,嘴角扯了下,答:“不用了,我还有事。”
    她开了一会儿,把车停在路边,手机在手里握到出汗,她才拨通那个号码。
    电话响了好久,对方才接起来。
    “喂,新新。”齐煜的声音压低声音。
    任新翻了个白眼,问:“你在忙?”
    齐煜抬头看了眼旁边的人,做了个小声的动作,说:“还好,你有事吗?”
    “没事,你忙吧。”任新的一团怒火窜上来,从心中一直往上冒。她关掉手机,踩下油门加速。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