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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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兵们虽然在花木兰面前表现出各种个性,那是因为他们早就已经知道他是一个面冷心热、脾气其实很和善的武将。
    反倒是另一位看起来貌若天仙的“狄美人”,是个会笑着打断不服从者鼻梁和命根子的可怕之人。
    也正是吃准了他是一个性格并不残忍的人,他们才会在他面前这么放松。
    但这位公认的“好脾气将军”如今却面如沉水,眼中露出的是令人心惊肉跳的寒意。
    一个个新兵终是停止了自己的鬼哭狼嚎,有些犹豫又有些不安地爬了起身。
    花木兰很少大声呼喊,她毕竟是女人,虽声音低哑,但喝叫起来还是和男人有所不同。她又不会狄叶飞那样的本事。
    但这个时候,她已经没有想过要去掩饰声线的不对,而是几乎以吼叫的方式喊了出来。
    “我只是个进了军营不到一年的副将,就能轻松的把你们揍趴下一群。蠕蠕那边比我武艺更高强、经验更丰富的宿将数不胜数。就你们这般懒散,真以为能活着回家?”
    花木兰厉声笑道:“我告诉你们,等你们真的和蠕蠕对上了,像你们这样的东西,什么都不是。你们就是个祭刀的小鬼,得军功的首级!”
    “你们都是普通人,什么都不是的普、通、人!”
    花木兰看着敢怒不敢言的新兵们,笑的无比讽刺。
    “你们是不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都是在乡中一个能揍趴下一群的狠人?”她冷笑着随手拉过一个新兵,在众目睽睽之下……
    徒手将他的皮甲撕成了两半。
    ‘哔啦’的皮革撕毁声简直让人牙倒,而花木兰撕开皮甲时的那种狠劲,让许多人不怀疑她也能这样撕开别人的身体。
    这是一种绝对的力量,足以让所有的新兵蛋子们闭上嘴去。
    大魏国的士兵大多穿的是皮甲,但这并不是因为皮甲比较便宜,而是因为皮甲不会如铁甲那般妨碍到穿着者的活动,修补起来也容易,并且防护力也并不低下。
    一张好牛皮糅出来的皮甲,在战场上抵挡矛尖流矢这样的东西是万没有问题的。
    而如今,这具可以说是簇新的皮制铠甲,竟被花木兰随意的撕裂成了两半。
    那个被撕了皮甲的家伙,摸着自己的心口低着头傻愣在哪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们若有谁能做到我这般的,我便承认他不是个普通人。”花木兰环顾众人,将手中的皮甲掷于脚下。
    “若能撕开的,我可以替他上禀王将军,让他直接升入右军正军,免了新兵的一切操练。”
    也许是进入正军有着无比的诱惑,亦或者是为了扬名,一个又一个肌肉赍张的“壮士”走上前来,捡起地上的皮甲尝试。
    府兵的所有武器盔甲都是自带的,除了一些家境实在破落的看不下去的人,大多数人既然要去从军拼命,自然不会舍不得身价财产,而是想尽法子给自己添一些能压箱底的利器,能够保证自己在沙场上活下来。
    这皮甲虽然不是什么神物,但也是难见的好物,是以尝试的人虽多,但却没有一个人能将这件皮甲犹如撕开布帛那般撕成两半。
    花木兰露出的这一手,彻底震撼了所有的菜鸟们,也让他们知道以前他说的“我只是不小心手指用了用力”绝不是虚言,而是真的已经克制了所有的力道了。
    这下子,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即使是对自己自视甚高的家伙们,也只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不敢再叫嚣着“换我们狄美人”之类的话语。
    这样的勇士,就算狄将军真是个女人,也只会看上花木兰,哪里看的到他们!
    花木兰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大魏对柔然十战九胜,可这漂亮的战绩后面却是巨大的伤亡数字。右军多是鲜卑军户之后,也有不少是被征服的异族勇士之后,军户家庭的男孩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悍不畏死,拼死相敌”,他们确实英勇过人,大魏的军队也因此可以睥睨众国,但和向来人多才拼命的柔然人相比,战场上留下的枯骨大多来自魏军,而非战败的那一边。
    花木兰觉得这种事情是不对的,又说不出具体哪里不对。她无法以一己之力改变所有人几百年、上千年来根植在这些伙伴们血脉中的战斗本能和生死传承。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这是鲜卑的一句俗语,指的是将军要身先士卒,死也当死在所有人的前头,而能凯旋而归最终活下来的,都已经成了壮士,也无所谓是将军还是普通卒子了。
    有可能是因为她并不是真正的军户之子,而只是一个从小学习武艺的女孩而已,她的父亲从来没有给她灌输过这么惨烈的战斗观念,所以当她到了战场,发现身边所有的人都在拼命,真的都是抱着“悍不畏死”的心态在舍生忘死时,便成了最清醒、也最痛苦的那一个。
    这种痛苦,她甚至无法和其他人产生共鸣。
    “在沙场上,所有的普通人都有可能死……”
    花木兰想起了她的火长,那个可贵的战士阿单志奇。
    “你们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能活下去的,唯有让自己变得不普通的那些人。今天你们会站在这里,便已经是不可改变的结局。”
    她望着面前一个个还对着战场抱有荣耀与期望的军中袍泽,万分认真地道:
    “大战在即,想想你们的父母亲人、想想你们的所爱所思之人。刀箭无眼,自己珍重!”
    “遵命!”
    “还有……”花木兰的脸上升起一丝疲惫。“无论何时,哪怕真的吓得腿软无法再战了,也不要试图装死。”
    她的话让一群刚才在地上胡乱翻滚的毛头小子们满脸通红。
    “我曾有过一位火伴,他是家中的二子,他的阿兄是家里主要的劳力,他的阿弟还没到能拿到的年纪,所以他便冒了年纪替他家中的长兄应了征召入营……”
    “他死在柔然人刀下时,才刚满十六岁。”
    花木兰说的,正是那个最胆小的火伴莫怀尔。
    “我进右军正军之时,全火唯有他还在黑白二营蹉跎,但我们所有的火伴都很高兴。你们这些新兵所待的黑白二营,算是黑山城最安全的地方,除非遇到大战,大半都不会被点兵出击。那时候,我们都担心莫怀尔若真进了右军正军,到底该怎么活下去。”
    “他实在是一个很平庸的人,出刀不快,骑术也不行,最擅长的就是躲避和撤退。”
    他往后跑起来的时候,你都会怀疑他之前骑术不精其实是个错觉。
    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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