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1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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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懒得说。
    于是,我很认真的回答,“因为,我喜欢演戏,做演员可以体验各种不同的人生。”
    “难道小艾做演员不是为了嫁豪门吗?”
    “……不是。”
    “好可惜啊,做演员很容易嫁入豪门的啊。”
    ……
    于是,我们两个就在演员与豪门还有演员嫁入豪门这样的话题中一遍一遍又一遍的绕圈,一直到天王乔深强势插入对话,把所欲的话题引道了当时我们的作品《世界的尽头是杨村》而终结。
    现在,这段视频又被翻了出来。
    它和我同梁先生做的访谈节目并列。
    ……
    “我的要求比这个要高。爱情是人类所有需要中最顶级最奢侈的存在,我要求的并不是什么金钱权势,我的婚姻要求的只是爱情。”
    ……
    “你们第一次见面时候的情景,还记得吗?”
    “历历在目。那是在……”
    我看着梁先生,“那是在一个白天,我看见他,他正在看书。我当时就想,如果以后坐在他身边与他一起看书,这样的一生也许平淡,但是也不错。”
    “原来alice喜欢读书很好的男人。”
    “是。”我点头,“我喜欢会读书的人。”
    ……
    上面有一个巨大的title——你能看穿一个优秀女演员的谎言吗?
    下面还有一段简单明了的介绍:捂住耳朵,不要听她说了什么;闭上眼睛,不用看她表演了什么;你眼前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个无冕影后的盈盈作态,你需要看的,则是很多年,她究竟做了一些什么。
    那个曾经纯真的女孩子,一个口口声声说自己喜欢表演这个工作而做演员的姑娘,那个说自己只喜欢读书好的男孩子的年轻女演员,如今,她成为市值数千亿美金投行的老板娘。
    她说谎了吗?
    没有。
    她嫁给的男人读书很好,只是,那个男人不仅仅只是读书好而已。
    最后,文章改用了著名作家的一句话:我看是真相墙外笙歌夜雨惊梦,真相看我是井底之蛙。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在看书吗?”
    勋世奉推开门,走进来,他单手拉开自己的领带,而另外一只手,直接撑在我盘腿坐着的大床边缘,俯下身,一个炽热的可以把人烤化的亲吻。
    我伸出双手,揽住他的脖子,身体贴合,被抱了起来。
    原本在我腿上支撑的air掉在地板上,屏幕扣在厚厚白色的波斯地毯上。
    我,“我这样说,显得你是个爱读书的好男人。”
    “那我在读什么书?”
    他读什么书?
    不记得了,只是记得他坐在一把黑色天鹅绒的椅子上,窗外4月的阳光明媚的好像莎士比亚笔下的《仲夏夜之梦》。
    我反问,“你想看什么书?告诉我,下一次访谈,我就告诉他们,你当时正在看什么书。”
    他没有告诉我书本的名字。
    被压在床上。
    这次很舒服,异常的热烈却带着难以置信的柔情蜜意。
    这就是蜜月的感觉吗?
    他的手臂支撑在我的身体两侧,而我的双腿则环住他的腰身。
    ……
    “arthur,……,我们每天这样……要是怀孕,就无法穿下你已经支付了160万美金的白纱……”
    ……
    手指是温热的,每一根手指都被他细致的舔吻着,尤其是我左手无名指,带着他亲自套上结婚戒指的手指,几乎被他含在嘴唇里,……
    “没事。”
    勋世奉的声音很严整,居然没有明显紊乱的喘息!只是,这样冷如坚冰一般的声音却似乎只是一层伪装的壳子,下面,则是极端危险的熔岩!
    “可以改,……,也可以换!”
    ……
    灭顶的感觉来的那样激励与突然!
    滔滔气势。
    不可抵挡,也不可阻拦。
    ……
    睁开眼睛,他还是睡。我轻手轻脚的下床,披上他的白衬衣,轻轻打开飞机的内窗,外面已然天光大亮。
    目的地将要到达。
    纽约。
    那里就是曼哈顿上东区,外面是那条永远东流的哈德逊河。
    阳光普照。
    金碧辉煌的世界。
    我原本以为,那里的法则就是剥离了人类那些最纤细美好的感情,只剩下赤裸裸的利益追逐,那些,如同上帝创世之后,留在人间的法则,那些,如同黄金一般的法则。
    第118章
    勋世奉在manhattan的palace tower顶层拥有一套价值2亿9千万的公寓阁楼。
    新家就在这里。
    他全天几乎都在办公室里面。
    随着数字化时代全面降临,现在的wall stree可以说24小时无休止运转。
    money never sleeps, so arthur never sleeps.
    由于勋世奉童鞋之前聘用了一个在审美上严重偏爱文艺复兴时代的总设计师,于是我一走进这套公寓,活生生的好像走进了一座15世纪的意大利王宫。
    手机响起。
    我接听,是廖安。
    我已经通过微信把自己新手机号告诉她了。
    昨天,我拿到新的手机,一台iphoech自己的无线通讯网络,4g移动网络不限流量,通话不限时间,国际长途一样可以随便用,简直爽到没有朋友。
    “hello,小艾,你已经到纽约了,出来玩吧。我请你吃饭哦。”
    “这个……”廖安请吃饭,我,……
    “然后,我们还是喝咖啡,再去大都会博物馆。我已经在这里泡了一个月了,看到了唐伯虎的真迹,还有药师琉璃佛的壁画!”
    “博物馆,……呃,这就算了。”我抬头看了看四周,“我已经在博物馆里面了。”
    我眼前这座属于勋世奉宫殿,是一座宝库,可以说的上去是人类文明的宝库。
    这座辉煌的顶级公寓有一套几乎和max大叔的身高一样厚的勋先生私人收藏品说明册。当然,现在是信息化社会,现在,我们想要看说明册,只要手中拿一个装载了数字文件的ipad,就可以全览这里的一切。
    油画,瓷器,玉器,金银,织锦,雕塑,水墨画,书法,甚至,还有一些珍惜的手稿。
    我站在巨大的走廊上,右手边上就是一副列奥纳多·达·芬奇的手绘玫瑰。这幅画仅仅是一个草稿,虽然很粗糙,但是玫瑰花冠的结构,枝叶解剖的汁水,花瓣的变色,等等这些,都做了详尽的描述。并且,在这样一张经历了几个世纪,早已经发黄的纸张旁边,还被人用拉丁语写了一首诗。
    max见我看一幅画,他把有关这幅画作里面的拉丁诗说明文件从ipad中找了过来。
    举到我面前。
    我手指点开一看,是用英语写成的诗词解释。这是一首情诗,是一位贵族给他因为国破家亡而远嫁的情人的离别诗词,颇有一种’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的缠绵悱恻。
    最后,我在餐厅里面,看见梵高的画作。
    其中一幅,被放在两面的透明玻璃框中,正面是荷兰乡间的野花;而画布的另外一面,则是为了昂视一个小饭馆画的菜单——一只肥美的烤火鸡,两个胡萝卜,还有一个洋葱头。
    据说,当年的梵高穷困潦倒到了极点,这才一张画布双面用。
    而另外一张,应该也是梵高的,我不确定,是因为这是一幅从来没有见诸于史册和各种名画文件的作品——红玫瑰与黄莺。
    廖安告诉我一些她的事情,目前她在哥大学习了一个时长4个月的英文课程。
    “小艾,你知道吗,我现在已经能够开始背诵《尤利西斯》了。每天早上洗完澡,我对着镜子化妆,一边听艰涩的古典文学赏析,我都会感慨,卧槽,我肿么会这么牛b?!”
    我拿着手机,单手扶额。
    廖安,“明天出来吧,一起喝茶,我把入学的相关资料给你。虽然你老公牛b到已经帮你搞定入学的一切,不过,既然pay了学费,还是认真学一些东西比较好。”
    我示意max大叔把我的schedule拿过来,我看看明天有没有空,——呃!!我看到了什么??
    我捂住手机的话筒,“max大叔,我明天要去参加吉尼薇拉公爵小姐的茶会?”
    “是的,少夫人。”
    “这个……,这位小姐和我的关系有些……,那个啥。”
    “这并不重要,少夫人。”max大叔一张0表情的面孔,“公爵小姐的茶会很有名,既有政商名流的夫人们和女儿们,也有一些欧洲蓝血后裔,甚至还有一些纽约学术界的名流,这是一次在上东区的社交圈露面的机会。并且,……公爵小姐的茶点很好吃,这可是业界有名的。”
    他说到这里,我已经开始动摇。
    然后,max大叔摧枯拉朽一般再加一句,“客人喜欢吃的茶点,临走的时候,客人可以作为礼物把那种口味的点心带回家。”
    我,……好吧。
    知我者,max大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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