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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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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用称呼,类似三叔奶奶什么的?”
    勋老夫人,“按理说,tracy是明媒正娶的,虽然年轻,但是辈分在那里放着,但是……”
    我又问,“arthur也这样称呼她吗?”
    “不。”勋老夫人摇头,“老四好像连三叔公也不太记得。他虽然很聪明,但是对于亲戚之间的关系网,似乎总也记不清楚。当然,应该还是他不上心,不想弄清楚。但是,他可以,alice,你不可以。三叔公对人不错,每次都给你包红包,以后要是他新添了儿女,你也记得要给回礼。”
    我点头,“记下了。”
    “四少!”
    一直在外面给勋老夫人收拾衣服与珠宝的佘太君有些意外,声音高了一些。
    我回头,发现勋世奉过来了。
    他径直走到我身边,很自然低头,亲吻我的嘴唇。
    kiss结束,我用手指给他抹了一下嘴唇,清理掉口红的印记,然后我再递给他一块放着草莓碎片的司康饼,他吃了。
    这时,他才对着勋老夫人说了一句,“您来了,住这里可以吗?”
    勋老夫人忽然有开玩笑的心情,说了一句,“如果我说住的不习惯,你会在意吗?”
    “不。不在意。”勋世奉侧身坐在我沙发的扶手上,对着勋老夫人说了一句,“不过,我会尽力缩短您在这里停留的时间,让您回到长岛,asap。”
    勋老夫人,“……”
    我,“老夫人,这是一句好话,他是说,让您……”
    勋老夫人扶额,另外一只手一摆,“我听得懂,alice,你不用再解释了。”
    第168章
    客人陆续到来。
    我在应该换礼服像一个吉祥物一般迎客之前,我还去厨房看了看。
    厨房现在好像一个战场,既有硝烟,又有明火。
    各种已经做好的小吃零食先被装到巨大的水晶碗中,源源不断的端到前面主楼的宴会大厅中。当男仆捧着一大碗裹了godiva黑皮的大草莓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抑制不住,顺了一个放入嘴中。
    max大叔亲自督阵,他看见我过来,依旧身材笔挺的走过来。
    “少夫人。”
    “max大叔,这里一切ok吧。”
    “是的,只要少夫人不再偷吃,一切都顺利。”
    “呃,大叔,不要这样严肃嘛,我也只是偷偷顺了一颗草莓而已。”
    “嗯,如果不算您刚才进来的时候拿了一块棉花糖,还有两块维多利亚曲奇,一块甜圈圈,一杯粉红色的唐培里侬香槟(dom pérignon),一杯白色奶油覆盆子甜点,您也只是拿了一颗草莓而已。”
    “呃……”
    我忽然捂住嘴巴,……就这么一会儿,我吃了这么多吗?
    于是,我连忙转移话题,“max大叔,我过来是想要告诉您,勋先生的朋友,我记得曾经告诉你过您,有一些从中东远道而来的土豪,当然,也有一些全世界各地的穆斯林朋友,他们不吃猪肉不喝酒;还有一些是南传佛教的信徒,他们不吃牛肉;另外一些有佛教的信徒与素食主义者,他们完全不吃动物;除此之外,有一些人是一种新兴宗教的追随者,他们不吃一些曾经有生命的东西,包括胡萝卜和土豆,他们只能进食那种自然死亡的物体,比如,从苹果树上砸落草丛的苹果,还比如说,根茎已经烂在黄土中的野菜,另外,就是,他们只喝清水。”
    max大叔的额间好像有青筋鼓鼓爆出,不过,他利用自己强悍的意志力,让那些青筋都平静了下去。
    他,“是的,少夫人,这些我都知道。您已经为我做了一个有关这些客人特殊邀请的数据库,这里的厨房安装了计算机,我可以连接上网络,那个数据库也很清晰,一切都在我们可控制之中。”
    我拍手,“这太棒了!but……”
    “少夫人,您有话请直说,现在一提到您说but,我的心脏就不太好。”
    我,“30分钟之前,我刚update了一下数据库,根据最新的资料,勋先生有些朋友,也是他曾经在mit的教授,那位牛人曾经得到过诺贝尔奖,可惜,现在他罹患了精神分裂症,我同勋先生商量过,能不能把他放在一个相对安静的桌子上,并且保证他身边不会出现很八卦的贵妇,这样,才不会诱发他的病痛。当然,我今天下午已经同他的主治医生谈过了,如果这位教授手中没有持枪,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是,少夫人,我也知道了。”
    我伸手拍了拍max大叔的肩膀,“大叔,今晚就辛苦您了。mary安排今晚在临水那边的宴会厅演出歌剧的贾科莫·普契尼《图兰朵公主》,那位以演绎这位童话传说中冷酷无情,最后却被amora(爱)征服的公主为代表作的歌剧名伶玛利亚·罗德尼尼夫人演出之前要喝一杯冰到大约7°左右的dom pérignon,大叔千万不要忘记给她端过去,不然我们的名伶罢工,我们的客人怎么办呢?”
    哦,我喜欢这种香槟,并且把它选作婚礼用的香槟酒,因为它是粉红色!
    我想玛利亚·罗德尼尼夫人喜欢这种酒,也是这个原因吧。
    我的男神karl lagerfeld 还曾经说过,他几乎不喝酒,但是他喜欢香槟,并且只知道一种香槟就是dom pérignon,粉红色的……液体,迷人的气泡,扭开软木塞子上的细铁丝的时候,轻轻砰的一声,好像女人的叹息一般。
    max大叔的嘴角忽然有些向下,我感觉他好像在一瞬间,老了一岁。
    诶。
    婚礼之前的夜晚很辉煌,同时,也很混乱。
    这里有歌剧,有名流,有望族,有香槟,这些似乎都好像是星光在流转一般,那种碎金子一般的光芒在宾客们的水晶杯之间,熠熠生辉。
    今晚,同样也是我的hen night与勋先生的stag night,象征性的一夜。
    为了备孕,我和勋世奉都戒酒了,但是,今天这个日子,我还是端上来一瓶已经冰好的香槟,粉红色的液体在水晶杯中,细绵的气泡一点一点从底部上升,安静的,好像一排细碎的珍珠。
    我换好了今晚的礼服,是一条红色的拖地长裙,大大的裙摆好像牡丹的花瓣一样。
    呃,虽然我知道西方的新娘子比较青睐白色,但是我毕竟是中国人,我还是喜欢穿得红红的出嫁。
    我已经画好了妆,造型师正在给我卷头发,我端着一杯香槟,一点一点喝着,同时,也在用iphone与廖安聊天。
    我们的《南北朝》在一片狂轰乱炸中登陆卫视,网络上进行同步播放,第一天的收视率已经破了3,再加上我发布婚讯的新闻,两项相加,这部大戏的风头锐不可当。据说,原定计划在b卫视播放的一部大戏已经暂停播出以暂避我们这部《南北朝》的锋芒了。
    乔天王的人气如同当年在墨西哥湾爆破的那颗trinity一样,那种热度可以把沙漠的沙砾变为水晶。
    他是目前中国娱乐圈很罕见的即使出演电视剧也依旧可以把身份地位维持在最顶端的天王,他根本不惧怕出演电视剧可以降低身价,他不怕,因为他是天王乔深。
    至于章亦冬,——谁还在乎他之前的身价是3线、4线还是18线?
    他的新浪微博followers在两天之内增加到1000万,热度直追1线巨星!虽然我怀疑这么庞大的粉丝群是不是et雇人刷出来的,但是他蹿红的程度依旧无法掩盖与无法否认。
    廖安转告simon张的话:现在的章亦冬就是粪土之城——全是钱啊钱啊钱!!
    ……
    我抬头,这个时候,发型师已经弄好了卷子,再用u型夹简单的把我的头发固定一下,剩下的头发自然垂落就好。
    勋世奉换好衣服进来的时候,我的头发刚刚被弄好,造型师离开。
    他的手指按在我的肩膀上。
    “准备好了吗?”
    “嗯。”
    他在我的手指上戴上一个戒指,在右手,这是装饰性很强的戒指,好像是手指上盛开的一朵玫瑰,并且,这朵花儿中央是一颗黑色的钻石。
    黑钻。
    我在博物馆见过与它极其相似的一颗黑钻,号称创世者之眼。
    那是稀世之珍,已经珍贵到只能带来厄运与诅咒,其实这与钻石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人性围绕着这样的黑钻而被无限放大而已。
    黑色的钻石与其他颜色的钻石不完全一样,它们根本不是这个地球上的产物。2012年1月,科学家研究证实了,其实我们目前挖矿得到的黑钻石是超新星爆炸后幸存物质坠落地球后而形成,这同其他颜色的钻石成因也完全不一样。
    我,“这是……”
    勋世奉,“它很像你的眼睛。”
    勋夫人到的时候,引起了一些小轰动。可能,大家以为她不会过来,毕竟一直有传闻在这个圈子好像流水清风一样,飘来散去的,大家都在说,勋世奉与勋夫人不和,然后,我与勋夫人也不和。
    为了破除这样的流言,我一看见盛颐珊就凑过去,亲热的挽着她的手,称呼她为’妈’。
    她的脸色倒是一如既往,只是凑得近了,感觉到她的呼吸有些急促,好像心口上堵着一口气,我赶紧错后,她似乎才终于可以把这口气吐出来。
    “妈,您过来了。路上累不累?”
    我刚说完,就看见她身后的勋暮生,他站在那里,有一种alice mansion的红色玫瑰即将凋谢的感觉。
    “lance,你也来了。”
    “是的,我也来了。”
    勋暮生一身盛装,只是,他的领带上扣着一粒不到3克拉黑钻的领带针,在他的深色领带映衬下并不醒目,但是因为同我手指上的戒指同样使用罕见的黑钻,而显得有一些微妙的尴尬。
    侍者端上香槟,他拿过一杯,“alice,你对regina称呼为母亲。”
    “呃……”
    面对他,我好像无法把我那个根本上不了台面的理由说出来。
    盛颐珊是他的母亲,亲生的母亲。
    勋暮生把酒杯凑到嘴唇边上,用一种很低很低,几乎没有震动声带的方式对我说,“看来,即使我无法成为你的丈夫,我们也还是一家人。”
    因为有他在,因为勋夫人是他的母亲,因为这所有的一切,即使我们不是夫妻,我们一样可以是一家人。
    那边的歌剧开始了。
    因为是宴会中的歌剧表演,所以没有唱全部,宾客也没有像在歌剧院那样恪守着传统看歌剧那种严谨的规则与礼节。大家可以轻声说话,也可以摇着香槟杯,更可以品尝已经源源不绝端上桌子的美食。
    勋世奉在那边,面孔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听着大家说恭喜。
    几句寒暄。
    他结束这样的对话,走过来。
    他看着勋暮生只是微微一点头。
    勋暮生是他的伴郎。
    “按照传统,明天的典礼上应该朗读一首诗篇。”勋暮生说,“我找好了。只是普希金的一首诗,——我曾经爱过你。”
    ……
    我曾经爱过你
    我爱过你;爱情,或许还没有在我心底完全熄灭。
    但我已不愿再让它打扰你。
    不愿再引起你丝毫悲切。
    我曾默默地、无望地爱过你,
    折磨我的,时而是极度,时而是羞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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