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894章 嘿咻,嘿咻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呜——人家不要,人家还小。”小月急忙抓住孟氏的衣角,泪眼汪汪、楚楚可怜地看着孟氏。
    “我还没说完呢,我知道像小月这样祖国未来的花朵是自然看不上少爷我这种人的,所以呢,今后小月你就到我娘那边服侍怎么样?”
    “二少爷,我……我不要。”
    “为什么呀?”你笑得很自信。
    “二少爷是好人,从不欺负小月,小月不想离开。”
    “哦,这样啊,可是你刚才为什么哭呢?”
    “因、因为……”
    “是不是眼里进了沙子?”
    “嗯嗯,是眼里进了沙子。”
    “那现在是不是好了?”
    “好了。”
    “既然这样那还不给我拿点吃的东西来,我的肚子都饿扁了呢。”
    “哦,奴婢这就去!”
    “等等!”小月刚准备转身离开又突然被你叫住,当下连孟氏也是有些奇怪地看着你,你将那肥厚的大手轻轻地放在小月的双肩,双眼紧紧地盯着小月,用一种低沉的声音道,“从今以后不准你用‘奴婢’这两个字称呼你自己,在我这里,你不是奴婢,也不是下人,你是我你的人,咳,也是我的小妹妹,知道吗?”
    “奴……”
    “嗯?”
    “我……我知道了。”
    “去吧,多拿点吃的东西来。”
    “哦!”小月儿转身离开了,看着她那欢快的脚步,你的脸上露出了十分真挚的笑容。说实在的,你不是怪大叔,像小月这样十三岁的小丫头在你眼里只是妹妹般的存在。她也是你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看到的人,可以说,小月也是至亲的人。
    “哎呀!娘,你为什么又打我!”你摸着后脑勺,有些哀怨地看着孟氏。
    “臭小子,别的不见长,这哄女孩子的功夫倒是学得很快啊?”
    “嘿嘿,也没有娘你说的那么夸张啦,我是真的蛮在乎这个小丫头的,要是换成别的人,我才不在乎呢。”
    “嗯,你能这样想也好。听丁叔说,小月的家境原先不错,只是父亲死后母亲没有依靠才带她回了娘家,奈何娘家也是家道中落,最后实在无奈之下才把她通过丁叔这层关系送到我们府上。告诉你,小月可不是给你填房的丫头,今后决不可对她过分。我早已答应丁叔,待小月十五周岁就送她回去。”
    “知道啦,知道啦。”
    “那你自己好好休息,这几日街上流言蜚语颇多,你就不要出门了。”说道这里,孟氏脸色也有些难看了起来。
    你脸色沉了沉,道:“嗯,孩儿省得。”
    “嘿咻!嘿咻!”
    五天的时间都在你的奋力锻炼之中过去了。
    “嘿咻!嘿咻!”
    呃,这次时间没有过得那么快,当你在院子里举着一百斤重的石锁锻炼时,管家丁叔带着一批人抬着一大堆什物进入小院。经过五天的锻炼,你发现自己的力量有了成倍的增长,这种增长速度绝对是你做梦都料想不到的。
    “哟,速度这么快啊,丁叔,我要的东西都做好了吗?”你将石锁随意地扔到地上,转身朝丁叔走去。
    “都已经做好了,二少爷你先过目一下吧。”
    “好!”当下你便仔细检查了起来。其实,你让丁叔定制的就是后世一些健身的器材而已,诸如杠铃、高杠、哑铃等等。你检查了一遍,脸上满是欢喜之色:“有了高杠就可以做引体向上了,这样一来斜方肌、背阔肌和肱二头肌就可以得到很好的锻炼;这哑铃的重量也不错啊,两个哑铃一起用,一同锻炼胸大肌、三角肌和肱三头肌;不出半年,嘿嘿嘿……”
    “二、二少爷……”丁叔一干人等均站在边上听你兴致冲冲地摆弄器具,嘴上胡言乱语,当他们听到你那龌龊地让人直发寒毛的笑声时,所有人都用一种恐惧的目光看着你。
    “去去,该干什么都干什么去!”你不耐放地将众人挥去,之后兴冲冲地开始了他的锻炼计划。你虽然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锻炼,都无法锻炼到完美的体形,但是他却能通过锻炼增强自己的力量,这就足够了。
    “二少爷,大少爷找你。”你刚刚忙完准备休息的时候,小月带着罗信从院外走了进来。
    “大哥,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昨日不是跟你说了么,今晚吴王设宴金玉楼,为遗爱兄庆祝。”
    “啊?你有说过吗?”你一脸茫然,而罗信则是满脸无语,小月捂着小嘴儿在旁边偷笑。不过,最后你还是被罗信给拉走了。
    金玉楼乃是大唐京城长安数一数二的酒楼,平日里无不是高朋满座,歌舞升平。而作为穿越者的你也是首次出家门,真正地进入这盛世唐朝的皇城。金玉楼设在长安西市,此时虽明月高悬,但街上已然是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走在大街上,你仿佛已置身于千百年前的盛世古都之中,仿佛他就是在这里出生,这里的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
    “二弟,你快一点,要是去晚了,免不了那些纨绔们的数落,若是醉酒归府,爹可是要加以拳脚的。”罗信见你在路上东看西瞧,当下不由催促了起来。
    “好好,我知道,我知道。”这时候,你正站在一个小摊位前,这个摊位并没有货架,就是在地上铺了一个小毯子,毯子上面摆放着一些精致的手工细物。
    扫了一眼,之后将目光固定在一个月牙形石头吊坠的项链上,这颗月牙形吊坠不是玉,也不是翡翠,就是十分普通的一种石头,这种石头你小的时候见过,在山溪岩缝旁总能找到一些。不过,吊坠制作倒是十分精美,材料便宜,但胜在美工制作,你打算将其买下来送给小月。
    “老板,这个多少钱?”你将项链拿了起来,之后抬头看向摊主。摊主披着长袍,整个人多罩在其中,看不见其容貌。
    “三两银子。”
    “好,我买下了。”你随后从口袋里摸了摸,呃,出门的时候罗信催得急,这厮竟然忘记带钱袋了。无奈之下,你只能朝不远处的罗信招手,罗信过来之后,你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道:“那个,大哥啊,小弟出门的时候忘记带钱袋了,你借我五两银子,回家后小弟一定双倍归还。”
    “都是自家兄弟,说这些做什么。”罗信十分爽快地拿了一个小元宝出来。
    “是不是有点多了?”你问道,这小银锭子目测就有十两左右。
    “这已是为兄随身携带最小的了。”你有些苦笑,随后他朝你手上的吊坠看了过去,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你买这种俗物作甚?”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