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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忻然和亦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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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会,盛忻然放下手帕,将它塞进衣兜里,夏亦初看着他的动作,目光沉沉。
    盛忻然回过头,对夏亦初笑着说,“夏亦初,其实你的那个手下挺不错的,我看得出来,他会对雨菲很好的。”
    “所以,你就这样圣父,要将方雨菲推给阿诺?”夏亦初目光一闪,欺身上来。
    盛忻然还没回过神来,夏亦初己从他的衣兜里掏出那条手帕。
    手帕洁白,上面却染有点点殷红,像雪中红梅。
    夏亦初眉宇颤抖,脸霎时阴沉下来,额间出现刀刻般的阴霾,“我说过,你骗别人倒也罢了,可你知道,我生平最讨厌的,是有人骗我!”
    盛忻然有些无奈,神情焦灼,“我……”
    夏亦初高出他一个头,此时离得近,他垂目看着他,眸中暗沉沉的,“那年你说会回来找我,让我等着你,可你没有回来!”
    盛忻然突然生气了,大声道,”所以你就去混黑道?喊打喊杀!你知道我从英国留学回来看到你时,我有多震惊?”
    “所以你就不理我,就算我怎么讨好你,你也看都不看我一眼?”夏亦初举着那条染血的手帕,”还是说你一直知道自己的病情,才会像方雨菲一样对我是不是?”
    盛忻然突然哑了,像一枚火药点到一半,突然被泼了一盆冷水。
    他转过身,不再理睬夏亦初.
    哪知夏亦初掰过他的脸,强迫他与自己对视,”说,是还是不是?”
    他的声音低到无以复加,像是从喉间挤出来的,暗哑,破碎,让人猝不忍听。
    盛忻然被迫与他对视着,夏亦初的眼眸是深黑的,像纯粹的墨,一团墨染成一个瞳孔,小时候别人都骂他是狼崽子,凶狠,自负,骄傲。
    可现在这双如墨般的眼眸里,流露出的全是痛苦,痛苦,痛苦,别无其它。
    盛忻然觉得自己被逼到死角,以往他和夏亦初之间都会维持一个平衡,你过来一点,我就退一点,你退一点,我就过来一点,互相试探,虚与伪蛇。
    可这一次,夏亦初明摆了不会放过自己。
    盛忻然狠下心来,猛地推开他,“不是!”
    夏亦初没有防备,被他一下子推倒在沙发上,盛忻然看着他,语气冷漠,“你当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吗?我盛忻然轮得到你帮我报仇吗?”
    “夏亦初,我跟你说,我不会原谅你的!不会!”
    夏亦初本半靠着沙发,听了他的话,仰头躺倒在沙发上,“你临走时叫我帮你照顾婉婷姨,我没做到,是我的错。”
    “那年我被人冤枉离家出走,婉婷姨因为找我而不慎落河,虽然被救起但大病一场,落下病根,从此身体每况逾下,也是我的错。”
    “阿忻,我知道你不愿意叫我的名字,我知道你恨我,这么多年来,我也这般恨我自己。”
    他的手狠狠捏紧手帕,像要把那点点鲜红攥到手心中,“但从没有像今天这样,会让我如此恨我自己,恨不得我立即就这样代替你死去。”
    盛忻然别过头去,沉默良久,最后拉开门,他站在门边,屋内是满室的灯光,屋外是一片漆黑,他就静静站在这块光明与黑暗交接的地方。
    “一切都会了结的。但我还是那句话,我的事,无你无关。”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融入黑暗之中。
    夏亦初抬起头,看着他的身影,只到最后眼前只有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清了,他才颓然躺下。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他功课不好,走猫斗狗,淘得令人头痛,他白皙纤弱,学业出类拔萃,是个让人放心的乖孩子。
    可就这样南辕北辙的两个孩子,却偏偏好得如胶似漆,像亲兄弟一样亲密。
    一个不爱做作业,另一个帮着代笔,一个被人欺负,另一个帮着出头。
    就这样无忧无虑的长到十四岁,噩梦来了。
    原来忻然是盛家族长的私生子,他母亲被族长欺骗,怀孕后才知道对方是有妇之夫,对方提出让她做外室,但她心高气傲,将此视为羞辱,大着肚子离开本地。
    之后带着孩子一路漂泊,直到来到这个小城才安定下来,平凡度日。
    可盛氏族长没有儿女,最后仍将主意打到忻然的身上。
    忻然就在这样一个满月的夜晚被带走了,盛家手眼通天,孤儿寡母根本没反抗的能力。
    忻然被带走时超级冷静,一滴泪都没流,可以说,从此之后,他就不会再哭了。
    夏亦初追了出来,隔着人墙,隔着重重的黑夜,沉默的忻然突然大叫起来,“阿初!阿初!”
    夏亦初追上来,被人拉住,“阿忻!阿忻!”
    忻然被带上车,他抓着车玻璃,把头伸出来大叫,“阿初!帮我照顾好阿妈!”
    阿亦初从人群里够出头来,拼了命地大叫,“阿忻!你还会回来吗?”
    车开走了,留下一地狼藉和烟尘,无助的少年坐在地上,风远远吹来稚嫩的回音,“会的……会的……”
    彼时他们并不懂得,以为只要拼尽全力,就一定可以成功,但世事却只会嘲弄人心,流转生灭,终究是空。
    忻然的母亲没有等倒儿子回来,夏亦初没有做到对好友的承诺,而忻然,终究没有再回到这里。
    在忻然母亲去世后,夏亦初无意中发现忻然母亲遗留下来的一本日记。
    翻看之后,他对忻然的身世才有所了解,之后他执意放弃了学业,开始赤手空拳打拼。
    再见忻然,己经是五年后,他己经成为当地一个小头目,带着一群马仔叼着烟在路上耀武扬威。
    正扬扬得意时,他感觉到一缕目光在注视着他。
    他敏感地抬头看去,发现马路另一头站着一个人。
    虽然五年过去了,他们仍在第一时间认出了对方,稚气的眉眼长开了,婴儿肥的脸颊消瘦下来,不变的是他的眉,他的眼,一派的如雪似玉,纯净无垢。
    他欣喜若狂,向他那头跑了两步,可他的脚步停滞了,似有什么堆积在他们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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