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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6章 加入音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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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谦接过宋宪递过来的道歉信,很是汗颜。
    居然有两页纸!这洋洋洒洒的不得上千字?
    徐谦特地用目光扫了一眼,差点一口血没有吐出来。
    这都不能叫道歉信了,这特么得叫认罪书!如果按照这个信上的一字一句都通过学校广播念出来,那他的脸就丢光了,以后在这深大还怎么抬得起头?
    “宪、宪哥,这太多了,我能不能少念一点?或者我对着梁超同学真诚的念一遍,行吗?”徐谦说着说着都快急哭了。
    宋宪笑着说:“你觉得行吗?”
    “……”
    他笑的明明就挺阳光的样子,怎么让人背脊发凉。
    “可是这……”
    徐谦话说到一半,就被宋宪挥手打断了,“不要和我说你的难处,我不想听。你在骗梁超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的难处?三十,知道对于一个刚上大学的大学生意味着什么吗?如果当时不是我恰好在,发生了冲突,他背了处罚,失去了奖学金的机会,你有想过他的难处吗?”
    “当然,这封道歉信只是我的一个建议,你可以不按照我说的做,但是刚刚那样的道歉方式我不接受,梁超也不会接受,我们宿舍也不会。”
    徐谦身边一个男生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是个男人就要敢作敢当,宋宪同学说得对,你刚刚的道歉不够诚恳!这样,等会我帮你和广播室的同学说一声,念完之后,咱还是一条汉子。”
    徐谦有一种被背刺的感觉,扎心极了。
    事已至此,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了。
    见徐谦应了下来,宋宪又看向他身边的几人说:“你们几位,还有事吗?”
    一个男生笑着说:“宋宪同学,我先做一个自我介绍。我叫齐辽,是音乐社的副社长,今年大三,听说你在军训期间弹过吉他,还为自己班级写过一首叫《夜空里最亮的星》,我有幸听过,简直是太佩服你的创作能力了,你也正是我们音乐社极为需要的人才,我代表我们整个音乐社,诚挚的邀请你,连同这位梁超同学加入。”
    宋宪笑着说:“算了吧,你们的会费我可交不起。”
    徐谦:“……”
    齐辽倒是很自如的笑着说:“你们的会费自然是不用交的,这个不用担心。”
    宋宪问:“林欢笙是不是也在你们社团?”
    齐辽双眼一亮,有戏!
    “对对对,欢笙学妹也在我们社团,是我们社团的核心成员,她也很喜欢那首《夜空中最亮的星》,如果你愿意加入,你们接触的机会,肯定会有很多。”
    说完,齐辽还笑着对宋宪眨了眨眼,那意思是,兄弟我懂你。
    林欢笙的确是音乐社的社员,也是他们招社员最有力的一张牌,毕竟当初学校宣传的时候,林欢笙的照片就不知道俘获了多少懵懂少男的欢心。
    原本,齐辽以为宋宪这样的人物,对这种诱惑力的抵抗力是很高的,现在看来,自己早该拿出这张牌。
    如果能够把宋宪纳进社团,那他对小女生的吸引力绝对是恐怖的。年少多金,有才华又顶着慈善家的光环,齐辽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女生能够拒绝这种诱惑。
    然而,让齐辽没想到的是,宋宪居然笑着说:“没事,我就是随便问一下,你们社团我可以加入,但是你们要是有什么签到、例会、演出什么的,我应该都没有空参加。”
    “你是大忙人,这个自然没有问题。”齐辽很是高兴的说道。
    又随便聊了几句之后,齐辽徐谦他们就离开了。
    等他们走了之后,宿舍的几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宋宪。
    “色狼!”毛有粮骂道。
    宋宪皱着眉头,“骂我的?”
    “对!”
    “为什么?”
    “你都和初晓在一起了,居然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毛有粮鄙夷的说道。
    宋宪苦笑着,“你想岔了。”
    梁超说:“难道是为了让我加入音乐社以后,能混的好一点?我可不信。”
    “对对对,我们都不信!”方翰林嚷了起来,“那是我女神啊,你这个打色狼!”
    有一种众矢之的的感觉,宋宪拉着椅子坐了下来,“那天在酒吧里,林欢笙的表演你们都看见了,觉得怎么样?”
    “好听啊,太好听了,后来我打听了,她上学期的每个周末都会去那驻唱两天,人气都高的很,要不是咱们那天运气好,根本就没有位置坐。我上个周末也去了,她还在唱,我根本就挤不进去,人太他妈多了!我蹲在门口听了一个小时。”
    程飞杨一脸感慨的说道。
    宋宪又问:“那你们觉得,凭借她自身的实力,有没有成为巨星的潜质。”
    这个年代的巨星有,但是少,不然也不会被公认的评为四大天王之类的美名,所以宋宪说的巨星,是指站在乐坛顶尖的那几位。
    “当然有,如果她开演唱会,票肯定难抢!”梁超说道。
    在还没有微博、音乐排行榜这些东西之前,对一位歌手的红火程度,就是凭借专辑销售量还有演唱会的卖座程度来评定的。
    现在的交通并不发达,如果是长途,那大多数人会选择坐火车,需要历经十几个小时或者一两天。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场万人演唱会想要座无虚席,需要绝对的实力以及庞大的粉丝量。
    毛有粮最先反应过来问:“你说这些干嘛?你想让她去当明星啊?”
    宋宪笑着说:“是有这种打算,她的条件太好了,如果再配上“我的”曲和词,火遍全国,甚至全球很难吗?你们不觉得,捧红一位国际巨星,是一种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如果是旁人说这话,他们会认为这是个疯子,可这话是宋宪说的,了解过这个家伙以往事迹的他们知道,这并不难。
    那样的自身条件,加上一流的词曲,还有启点那样的后台,想红太容易了。
    “那你也不用去音乐社吧?你不是挺不喜欢社团的吗?”毛有粮说。
    “我不喜欢社团,是因为这里面太多事了,但如果把那些杂事抛去,我还是很乐意在这个社团里挖掘一些像林欢笙那样的好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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