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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5章 新的权利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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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有,国家的形象权和外交事务最终决策权。”
    形象这个词武媚娘是知道的,而且有道心的事例摆在前面,她比大唐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形象的含义,那是一种象征,是一种骄傲,同时也是一种责任。
    所谓象征:有皇室,有大唐,无皇室,无大唐!
    这是一种紧密不分,把皇室和国家仅仅贴在一体的方式,虽然以前的天下同样是家天下,换个姓名上台的人一定会改变国号,但是,皇室削藩制,且规定皇室就是这个国家的合法继承者之后,则把一切限定在一个律法的框框条条里。
    但凡不是皇室中人得到天下,都不会得到任何人的认同,从而在最后一道关卡把皇室保护起来,但凡有人谋朝篡位,也绝不会出现王莽那样,还被天下人看好的情况。
    至于外交最终决策权,则是建立在大唐必须是皇室的这个定义中的权利,毕竟,连国家都是皇室的,国家要对谁宣战,国家要和谁友好,皇室自然拥有最终裁决的权利,否则,若皇帝被奸臣蒙骗,和一个对皇室不友好的国家结盟,最终伤害的还是皇室。
    同样,这也是为了保护皇室而存在的两项权利。
    形象权对内,最终外交决策权对外,一内一外,从两方面保证了皇室的合法地位不被侵犯,从而避免换个人上台,天下就变成那个人的天下。
    从核心来说,除非皇室自己退出,否则,任何人上台,都必须遵从这个皇室为皇室,否则,就是不遵守律法,不遵守约定,成为天下人人人得而诛之的对象。
    到时候沈晨还会再把限定皇帝权利和增加宰相权利两者加入进去,形成相互牵制,使之把皇室和国度完全捆绑在一起,避免改朝换代的出现。
    当然了,关于这个,沈晨也没打算保留多少时间,社会和历史的发展总会走到最后由工人做主的轨道上,只不过,在目前严格意义上还没有工人的大唐来说,太过遥远,沈晨只能暂时采取比较稳妥的过度办法。
    让能够行驶行政权、军事权和象征权的三者最先妥协,相互杂糅,以保证大唐的文明建设能够沿着目前给出的脉络继续向前,而不是某一天就被突如其来的某个昏君,或者某个军士狂魔折腾干净。
    听了沈晨的话,武媚娘知道,这是沈晨能够给的最后的让步了,毕竟,从一开始,沈晨对皇室的定义就是个吉祥物,现如今还能保留这两个最后的,同时也是最根本的权利给皇室,已经是沈晨做出的最大的让步了。
    “那么,有没有可能推翻皇室?”
    武媚娘在乎始终纠结的还是如同李二和李治相同的事情,一旦皇室削藩制,那么,宰相的权利就会得到提高,毕竟,皇帝仅仅只是一个孤家寡人了,没人能真正帮助他,要是宰相哪天不高兴了,直接把皇帝赶下台,诸如曹丕以魏代汉,那不就没得玩了?
    “不会!”沈晨十分肯定地说道:“首先,皇室只能是皇室,这是被写入律法之中的,能当皇帝的只能是皇室中人,其他任何人想当皇帝是不被律法保护,也不会受到百姓认同的,其次,作为保护皇室的权益和平衡,还会成立两个与宰相地位权利平等的部门,就是保法系统和立法系统。”
    “保法系统,简而言之就是保护法律得以实施的部门,立法系统就是订立法律的系统,他们和宰相组成三角关系,除了宰相代表的行政和军事系统中皇室中人不得出任任何职务以外,另两个系统皇室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参与。比如,为了保障皇室的利益,可以进入保法系统之中,为民伸冤、除恶务尽,监督宰相的言行,具有弹劾宰相的权利,从而争取到百姓的支持,而避免被宰相一巴掌推翻。”
    “至于立法系统,皇室也可以派出代表,对订立的律法提出皇室的诉求,监督天下人不得订立损害皇室根本利益的律法,并且对有损皇室利益的律法有一票否决权,当然,这必须是在皇室保障律法得以实施的情况下,若是新订立的律法和皇室的权益没有冲突,则皇室不得干预。”
    对于后面的立法权,武媚娘反而在面上看得不重,她看重的是和宰相对抗的保法系统。
    沈晨的话没说干净,但并不妨碍她堆砌做出符合沈晨想法的理解,简单来说就是,把目前县官判理案件的权利放到保法系统中,如此一来,那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就由保法说了算,不是宰相想要肆意妄为就能肆意妄为的。
    这个东西的关键不是对于普通人,而是对于宰相。
    对于普通人而言,无非就是换个县官审理案件,但是,由于这个系统保护的是律法,而宰相也是被律法约束的人,所以,宰相也会被这个系统所追求。
    她想到:“若是宰相做出了违背律法的事情,保法系统有没有权利让他撤职?”
    “没有。”
    武媚娘正要皱眉头,沈晨道:“但是,可以拿出证据,向立法系统提出罢免宰相的要求,立法系统进行裁断,一经认定,则宰相即可罢免。”
    “还是在分权吗?”武媚娘苦笑道。
    沈晨道:“不错,就是分权,也是监督,你也不要觉得不舒服,你要知道当皇室的权利被限定的时候,宰相的权利也被限定,立法系统的权利也被限定,所以,我把这种东西叫做各权分开,宰相有执法权,保法系统有审理权,立法系统则有立法权,同时,宰相没有了对皇室的裁判权,保法系统没有了对宰相的罢免权,立法系统作为中间人居中调节,三者达到尽可能的平衡,以此成为稳固的形态。”
    武媚娘显然想得更多,“但宰相有兵权!”
    沈晨道:“是适当的兵权,而不是全兵权,他的兵权被限定在执法中的武侯、不良人中,而不是对外征战的军团。但是,当皇室和他都决定对某个外国敌对势力进行战斗之后,他便具有指挥权,且只能针对于境外,而在境内的指挥权,则又交换给皇室,以保证他不会推翻皇室。”
    “这样一来,战就不好打,容易造成前方的困扰。”
    沈晨道:“很简单,首先就是要对战争进行定性,若是对外征战,则是宰相之权,若是保境安民,则是皇室之权。关键是,战争的最终作战状态并不由两者下令,而是由军队自己做主。若是军队做主伤害百姓的情况,则可由宰相进行执法,皇室参与的保法系统进行判决,当然了,为了保证士兵和军队的权益,则需要依照专门针对军队的律法进行判决,而不是一般的律法。”
    “分得好细啊!”
    武媚娘感叹道,“纵观我见过的律法,唯有仙师所说这个足够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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