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53章 天亮之前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烘干了手,出来后林启山又遇到了上次给他买牛奶的小伙,见到熟人刚想打招呼,却看到他手里拿着个prada的粉红包包,好像是江溪玥的。
    寸头小伙就匆忙解释着:“是月姐刚才上洗手间把包放在了这边沙发上,我怕被人拿了就帮她看着。”
    他这一说林启山就确定了是江溪玥的包,她去上厕所然后把包留下让自己看着,结果他没在意,自己也去上了。
    林启山恍然,自己一个疏忽还差点给弄丢了,就到沙发上坐下,招招手:“给我拿吧——你叫什么名字?”
    寸头小伙递过来:“我叫李东明,林少。”
    “李东明?就叫你阿明吧!”
    林启山翘了个二郎腿,摸摸口袋——这动作一有,李东明就掏口袋拿打火机凑上前。
    可是林启山口袋里摸出来的是糖,他见状当然知道是误会了,笑着摆摆手:“我不抽烟,来吃一颗糖清凉下。”
    “谢谢林少。”
    李东明也拆开包装扔嘴里嚼起来。
    林启山看对方这一米八大个,体格还挺壮实,不是那种肌肉,就是纯粹有力的壮,没事也就聊着:“多大啊?”
    “今年22岁。”
    林启山今晚心情比较愉快,说话也带着几分玩笑的语气:“这么说来你比我大,我得叫你哥啊?”
    李东明忙摇头:“不敢不敢!这不合适,我该叫您哥!”
    “来这做多久了?”
    “有一年了哥。”
    “过去呢?”
    “当兵,高中读完就去当兵了。”
    林启山心中默数了下:“两年兵?”
    “是的。”
    “你不要我问一句你答一句,说说自己的情况。”
    李东明下意识想挠头,可能紧张了吧,他组织语言:“就没学到什么本事,就体格比较好,同乡介绍来这边,好好工作。”
    “哦。”
    林启山懂了,他看人也算是有些经验的,这小伙是比较老实的那种,当然这是指性格本质上,行为你还老实的话,夜场也不是好混的!
    这种做人性格上比较靠谱,但做事意识也能跟得上的,倒是不错,合着给自己当个司机或者当个日常生活助理,或许都行。
    因为林启山考虑到自己事业也在慢慢起步了,身边没个开车、拿行李,或者帮忙跑腿琐事的人,也不方便。
    这方面他不考虑女人,就得糙汉子才结实好用,女人那种细皮嫩肉的当个花瓶女秘书可以,用来做实事还欠缺火候。
    林启山突然有一股招募手下的想法,不过还没有空说太多,江溪玥已经出来了,她坐到他身边:“有点累了。”
    “想回去了?”林启山问她。
    “没,你还没玩够呢!”江溪玥不想扫了他的性,“但我不能再喝了……还是你希望待会我醉了,就可以想入非非?”
    他并不伪装什么,反而是强调了:“那不应该叫‘趁虚而入’吗?”
    这话可就让江溪玥笑得花枝乱颤,拍打他:“你干嘛要说出来呢,讨厌鬼!”
    她虽然没怎么喝多,但林启山还是很细心的照顾到她:“在这好好坐会儿,外面是朋友,但你是我好朋友——”
    “是宝贝!”她就不满的要纠正。
    “对是宝贝。”
    林启山顺她的意思来。
    李东明已经轻飘飘的溜开,不该听的他当然清楚。
    江溪玥靠在他肩头,林启山为了让她舒服,手穿过她后背搂着她,她就可以靠在结实的胸膛上,更舒服些。
    再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一点半钟了,说实话玩到这份上也差不多了,外面那帮朋友多少都有点上头,他融圈子的目的也早已经达到。
    没必要再陪他们喝烂醉,林启山虽然没少逛夜店,但很少是喝醉的,他都是来玩为主,其实他很烦那些嚷嚷着喝多了才是朋友的人。
    但奈何生意场上很多这种人,前世没办法,可今生不用看这些人脸色做生意,他是交朋友,对脾气的才结交。
    于是他就去跟那几个朋友告辞,陈子钧、李文轩都很理解,特别是李文轩:“大老爷们的哪有小姑娘金贵,快走吧!”
    “下次咱们继续玩啊!”林启山笑着跟他握个手,“兄弟们好好玩!”
    “拜拜拜拜!”
    韦金辉就很懂得安排:“阿明你去开林少的车!”
    李东明赶忙上前:“林少我来帮您开车!”
    林启山把钥匙交给他:“我在出口这边等你。”
    “您稍等!”
    李东明跑步前进,没过多久,帕拉梅拉就开了出来,他停车下来开门,林启山跟江溪玥上后排。
    回去的路上有些安静,江溪玥玩累了正在打盹,林启山也撑着下巴发发呆,大约半个小时后,到了银泰地库。
    林启山给了李东明几张票子:“拿这钱打车回去。”
    然后下车带江溪玥去坐电梯。
    她却要撒娇:“我不想走路了……背我回去。”
    林启山却也累了,懒得做:“你穿裙子会走光的大姐!”
    她就开始撒娇:“背嘛!我不走了!”
    “哎呀行了行了!”
    林启山服了她,往前走一步蹲下,
    “上来!自己动!”
    她胜利的欢呼一声,扑上后背。
    在这种软乎乎和沉甸甸中,林启山回到了家里。
    开了门进屋,把她放到了沙发上,然后坐在一旁喘口气。
    “男朋友!”她叫了句。
    “嗯?”林启山转头。
    她手撩着头发到脑后,声音中几分上头也有几分撩人的:“到天亮还有段时间呢,你没别的打算了吗?”
    “有啊。”林启山目光瞥了她一眼,“监督你回去睡觉,然后我反锁房门不给你有任何多余的想法。”
    “你这么说话很讨厌的!”江溪玥笑出声来,伸手推了他一下,“难道你就对我没有一点想法?”
    林启山看着她。
    她也看着林启山。
    都说人的眼神是最能够传递情绪的窗户,她目光中荡漾着几分渴望,几分期待,还有几分对冒险的跃跃欲试。
    虽然经验告诉他目前的时机并不合适,你还没处于上风,后果容易脱离你的既定轨道,但是男人想要克制本能,真的很难!
    特别是面对这么一个可以说得上理想的尤物,她身姿的妖娆动人,她气息的勾人心弦,她那双桃花眼泛着的婉转风情,仿佛你拒绝她才是天大的罪过。
    酒精已经摧毁了第一重防线,使人有了放纵的借口,又是精力最旺盛的年纪,热血控制不住汇聚到了某处,一颗心已经蠢蠢欲动。
    江溪玥很敏锐的觉察到了他的异常,他眼神里流淌的是雄性迸发的占有欲,是对她姿色的狂热贪婪,与那些渴望得到她的男人一样!
    但与其他男人只能看着她流口水的是,江溪玥此刻却愿意交给眼前这个认识并不是太久,明知道他是坏男人的人!
    很多女人就是口口声声骂着渣男,却又前赴后继的给他们送……因为她无法否认林启山散发的雄性魅力。
    他所呈现出来的,是与那些舔狗备胎、那些低眉顺耳男人截然不同的性格!
    他不会轻易妥协女人的观点,他有自己的骄傲,让她感觉难以对付!
    但这些因素却构成了吸引她的原因!
    因为女人骨子里就流淌着,渴望驯服优秀男人的本能!
    从心底产生的渴望逐渐占据意识,酒精的刺激也给了她更好的理由:
    “我们把一切留给天亮之前!”
    然后她仰起了脸庞,闭上了眼睛。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