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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蜀国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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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青?”
    沈菀笙看着他,手中的簪子已是戳到喉咙处:“我想跟你做个交易,不知道你答不答应?”
    “交易?”
    卫青松开她的下巴,退后几步,依旧让自己的容颜隐匿在黑暗处。
    “你若是肯与我做交易,我自是不会亏待你们,你若是不愿,那我只能血溅当场!”
    说着,她将簪子又往喉咙上戳了戳,簪子头不算很尖,但用力一戳还是会疼,所以沈菀笙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卫青自是已经看见了那把簪子,他薄唇紧紧抿住,看不出来,这女人还挺麻烦的。
    今日下午,他接到一个暗探的密报,说在县衙的大牢里关着一个女子,这女子是卫国公府的世子妃,还是皇上亲封的永明郡主,若是将她掳来,一定能勒索不少银子来。
    他思索了一阵,不愿意趟这个浑水。
    毕竟,大家都知道卫国公府世子如今是抚远大将军,就在这个镇子里住着,若是将他夫人掳走,只怕他急了将他们的山头铲平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与其掳了卫国公府世子妃,还不如去抢普通富户,虽银子少些,但稳妥,不会引得朝廷大动干戈。
    他虽这么想,但他身边的二当家可不这么想。
    二当家做事一向莽撞,只要有利可图,他也不管自己是不是有那个能力,都想去试试。
    所以他看过密报后没有吭声,但二当家趁他不注意,从他手上抢过来看了,当即决定要走这一趟。
    后来他没拦住,二当家下山将人掳了来关在屋里,一高兴又喝了不少酒,这会子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呢。
    这烫手的山芋啊,我该拿你怎么办?卫青为难地想着。
    “郡主这又是何苦?人死如灯灭,郡主如此年轻美貌,怕是还没有尝遍这人世间的各种滋味,怎能说死就死呢?”卫青淡淡看着她道。
    沈菀笙一怔:“你若放我走,我自是不需要死在这里!”
    “你方才说什么交易?”
    “……”
    “只要你肯放我走,我愿将手中这根翡翠簪子留给你们,日后你们拿着这根簪子去找卫国公府,自会给你们十万两白银,你觉得如何?”
    沈菀笙稍稍松了口气,既然对方肯听她的条件,那便是还有转圜的余地。
    “啧啧啧,十万两白银?”
    “我没有听错吧?”
    “十万两白银我们兄弟每人都能分不少啊!”
    周围人群中不住发出啧啧的惊叹声,看来有人已经很满足了,只是不知道这个卫青怎么想的。
    “不错!十万两白银换你一条性命,很划算!”
    卫青淡淡笑道,他的笑容倒是没有算计。
    “……”
    沈菀笙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她觉得卫青并不是那种贪图钱财的人,因为他脸上并没有那种得了钱财的饕足。
    “郡主果然是有胆色的女子,在下佩服!不过眼下天色已晚,郡主此时要下山的话,恐怕会有危险,不如在我们寨子里歇一夜,明日我派人护送你下山去,郡主看如何?”
    沈菀笙想了想,既然双方已经将话说开了,那也就没必要遮遮掩掩,想那卫青若是强行将她们掳回寨子里她们也毫无办法。
    眼下只能暂且先相信他一回,况且他们掳了自己来本不就是为了求财吗?若是求财,给他们财便是,十万两银子的条件,任谁也很难拒绝的吧。
    想到此处,她便放下手道:“既如此,那小女子便恭敬不如从命了,只是希望卫大哥不要做那出尔反尔不守信用之人才是!”
    她故意叫他卫大哥,一来想让他知道,自己已经开始信任他了,二来也拉近拉近彼此之间的关系。
    果然,卫青微微愣怔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抱拳道:“郡主放心,郡主身份金贵,在下自是不敢不守信用。”
    说完又朝着四周喊话道:“各位兄弟,今日既已与郡主化干戈为玉帛,自是一件天大的好事,还请各位兄弟对郡主和她的丫鬟客气一些!”
    众人一听,心里也明白,何况人家答应给十万两银子,他们纵使再努力抢几年富户也不见得能抢得来十万银子,况且自家不伤一兵一卒,这笔买卖怎么算都是值的。
    沈菀笙这下彻底信任他了,于是也朝他露出一个璀璨的笑颜,俏皮道:“既如此,我便斗胆叫你一声卫大哥,卫大哥也不必叫我郡主,只叫我菀儿便是!”
    卫青瞧着她突然绽开的笑颜,如春风一般直沁入人心脾,一时竟愣住了,回过神来赶忙摇摇头:“你身份尊贵,我怎可直呼姓名?这不合礼数!”
    沈菀笙见他懂得进退,又知礼数,便知他一定不是普通的山贼,便道:“卫大哥为人大气,我觉得脾气与我很是相投,不如咱们找个地方好好聊聊,如何?”
    卫青听她这么说,不由咧嘴一笑。
    他在山寨中向来脾气温和,待人极为宽宥,虽长得五大三粗,兼脸上还有一个骇人的大疤,但寨子里的人还是不怎么怕他,却是极为尊敬他。
    荷香在一旁看得真切,自己主子三言两语竟哄得那山贼头子对她们以礼相待,当下也对沈菀笙心服口服,乖乖跟在她身后。
    卫青带着沈菀笙走到山寨的正门前,沈菀笙一抬头,只见那正门上挂着个牌匾,上面“聚义堂”三个字在火光映照下闪闪发亮。
    “聚义堂!好名字啊!这是卫大哥起的名字吗?真是又好听又大气。”
    沈菀笙轻声将名字念出来,末了还不忘拍拍卫青的马屁。
    卫青笑道:“这是我起的名字,当年刚撑起这聚义堂时,我还是个跟你差不多大的小子呢!”
    走进正堂,只见上首是两把交椅,底下依次摆着两排椅子,看来大家是按名次落座的,那上首放着两把椅子,自是这聚义堂中有两个当家人的意思。
    沈菀笙思忖了一下,并没有吭声。
    卫青带着她走进另一间屋子,这里摆放着一张大桌案和数把椅子,他让沈菀笙坐下,又叫来人道:“吩咐厨房准备些酒菜,我要和郡主妹子喝一杯!”
    他也觉得眼前这女子似与别的女子不同。
    往常有人掳了富家女子上山来,那女子不是哭叫不停,便是一言不发,他索性也不管,自有那二当家处置。
    可今日这女子不哭不闹,倒是与他相谈甚欢,一见如故,他觉得很是新鲜,也有些惊讶,但更多的则是欢喜。
    毕竟,这女子身份不一般,伤又伤不得,如此刻一般,双方握手言和是最好的结局,何况她又如此大气,十万两毕竟不是个小数目。
    很快,酒菜都送上了桌,沈菀笙这一日只吃了个早饭,早就饿得身子发虚了,见这一桌子好饭好菜,自是顾不了许多,狼吞虎咽吃起来。
    卫青见她不似一般贵族女子那样惺惺作态,心中更是喜欢得紧,又见她吃得粉面通红,两个腮帮子鼓鼓囊囊的,分外可爱,不过一顿饭的功夫,也就将她当作自己的亲妹妹般对待了。
    饭桌上,沈菀笙又问了卫青来此做山贼的缘由,卫青叹口气道:“当年阿娘生病,四处想办法筹银子治病,后来实在没办法了,才走上这条路!”
    沈菀笙若有所思,又问道:“那你娘可治好了?”
    “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阿娘也早已病故!只是这寨子却一直保留下来,后来渐渐发展壮大,如今也有三千人左右。”
    “咦?这里竟有三千人?我怎么看着不像呢?”
    “呵呵!怎可能三千人都住在这里!自是分散在各地罢了,甚至连蜀国都有,我们寨子里只留下区区几百人罢了!”
    “原来如此!”
    沈菀笙蹙了蹙眉头,正想开口再问,只听见门外进来一个汉子,手上拿着一截小竹筒道:“大当家的,蜀国那边来信了!”
    本月起又恢复每天发两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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