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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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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曦没说完全,尽管他知道后世的兵役制度,以及军卒晋升机制很完善,他也相当熟悉,可他还是没完全说出来。
    有句话叫符合,在这个时代就需要有符合这个时代的制度。
    所以,他依然是提个框架,让相公们充实起来。只有这样,拟定的制度才是最适合的。
    取消刺字,这一点应该没问题。在原来的禁军、上四军,以及武勋世家中,军卒刺字早已不执行了。
    畅通军民转籍…~这一点其实官家这几年一直在做这件事,并已经取得了成效。
    军卒待遇,就目前的新军军卒,并不比朝廷衙门的书吏差,到了校尉一级,甚至跟三甲同进士接近。
    这点也不存在问题,也是已经成型的。
    至于说服兵役的年限,倘若官家所说能成的话,国朝将不再会有冗兵之忧,也不会再出现废物军卒,更是能营造一个全民皆兵的国朝,堪比北辽西夏的壮丁控弦……
    若建立和完善军卒晋升机制,也就预示着国朝的军伍有了生机,亿万百姓,将成为国朝军将的摇篮……
    “陛下,是否可借鉴前朝府兵制的部分做法?以军功得爵,凡参战者免除两税和相关劳役。”
    富弼有点激动的说到。他都耐不到再一次集议时了,觉得应该这一次就能初步拟定个草稿。
    他不信官家是突发奇想,在富弼看来,官家的役兵制,应该是很早很早,早到官家准备改变国朝冗兵之弊时就有想法了。
    否则,也不会出现由军卒转民主导的产业。
    而役兵制的服役年限,似乎就是为这些产业在提供源源不断的工匠。
    富弼还曾想过,倘若官家创立的这些产业,在若干年后,这一批批的工匠老去,国朝也没有了冗兵之弊,如何让产业维持。
    在官家说出役兵制,富弼就明白了。从一开始,官家就想到了今天,甚至说,有没有王介甫的举兵法,官家一样会推开役兵制。
    “畅通军民转籍,预示着军卒服役到期后,仍然可以回归农桑,同时也可以选择到各矿城做工,以补充矿城矿工的减员。”
    “韩相所言极是。彦博以为,可将新军军卒标准,在役兵中遴选,符合新军标准者,可接受讲武堂培养,成为常备军卒,进入作战序列,再借鉴前朝军功得爵的制度。”
    文彦博接过了韩琦的发言,将役兵法跟选兵法关联起来。
    整个发言的走向,完全脱离了王安石举兵法的范畴,让王安石一时有些转不过弯来。
    举兵……对,一旦朝廷推行这样的役兵法……
    “陛下,诸位相公,朝廷一旦推行役兵法,遵照圣意,军卒的家眷和家族都应得到优待,这势必在百姓之间形成一种趋势,很可能形成竞争。是故,举兵之法,仍然需要在民间推动,甚至保甲之法也应该实行,以此来保证役兵的素质。”
    快了,越说越跟赵曦所想的接近了,甚至跟后世的兵役制度也接近了。
    赵曦不得不向政事堂相公致敬。智慧真的不分时代。
    大宋是募兵制,也就是说,军卒是一份职业。可由于没有合理的退出和更换机制,才导致了冗兵的弊端。
    赵曦在创立各项产业时,说是在解决冗兵之弊,倒不如说是在完善大宋的募兵制度。
    而役兵法的推动,将把整个军伍体系彻底圆满了。
    赵曦期待这几位精英的发挥…~
    “王相,既然是选兵,在亿万百姓中选兵,就应该有标准,这个标准虽不比新军军卒的标准,但也不该是乡绅来判定。陛下,臣以为,应该由枢密院会同兵部,以及讲武堂,制定选兵标准……”
    这是权利,同样也是责任,更是枢密院的职责。文彦博当仁不让。
    “朝廷一旦推行兵役的待遇,实行选兵服役期限的政策。恐怕就是城郭子民也会趋之若鹜。若是商贾选兵如何?士子选兵又如何?”
    这才对嘛!韩绛说到这点,才是赵曦期望的。继续…~
    “大理矿城,广南锰矿,包括怀州石炭矿,以及云应四州即将投入运行的矿城,逐年减员的数量有限,而朝廷现在军卒缺额严重。这就意味着,第一年选兵后,到服役期满,将有一次大规模的转籍军卒。”
    “矿工现在在国朝已经是众所周知的好行当,到时候会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形。是否应该在选兵之时,就将未来不同的去向说明,以避免到时措手不及。”
    不管吕公弼是出于产业收益考虑,还是着眼于役兵法,他这番话,也是赵曦期望的。
    接下来的讨论越来越热烈了,从选兵年龄、服役期限,到役满复转的去向,甚至到军卒的晋升机制,包括服役军卒家眷的优待以及军功得爵的赏赐等等,都展开了热烈而卓有成效的讨论。
    说真的,要说议事,最多也就七八人,再多就乱了。
    “诸位相公,归纳起来讲,朝廷要推行役兵法,需要遵循以下几点:第一,凡年满十六岁,不分阶层,不论出身,均有义务服兵役。”
    “第二,役兵不再刺字,不再实行终生制,不再以军卒定身份。凡服役期满,将恢复原本籍等籍种,奴籍抬等,贱籍转民。”
    “第三,在服役期间,若达到特定标准,或有军功者,符合条件的可转官,并接收讲武堂培训。”
    “第四,服役期满时,会根据服役期间的表现和能力,决定延长服役,转矿工,或者遣回原籍。”
    “第五,凡家中有服役军卒者,取消该单户的各项税收,地方官府要根据各地情况,每年给予军户一定的补贴。这这一项适用于目前新军军卒。”
    “第六,士子服役,若能达到新军军卒标准者,选兵当年即擢升从七品武义大夫,且授予相应文职,不影响其考举。”
    “第七,商户服役,免税将根据该商户的营生,商户家丁口数,以及所处州府等情况予以厘定。”
    “第八,役兵实行选兵举兵相结合的方法,枢密院会同兵部制定选兵标准,在地方州府举荐的基础上,由各地驻防新军将领自行选兵。州府举兵被选中的比例,将纳入官员考功项目。”
    “诸位相公,大体框架今日初步拟定,具体细节还需要琢磨,还需要诸位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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