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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172章坑爹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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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叹了口气,说道:“我问你几个问题?你原名是不是叫做小青?”
    “不告诉你。”小丫头小嘴撅起,大眼睛红红的,脑袋歪在一边,很伤心很生气。
    “你是不是有个姐姐?”
    “你怎么知道?”小丫头看向叶天,眼睛瞪得大大的。
    “你姐姐是不是叫做白素贞?”
    “你……”小丫头眼睛瞪得更大了,很有脱离眼眶自立门户的趋势。
    “你们之前是不是住在东海?”
    “你你……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我都没告诉你你怎么会知道?难道你会看相?”小丫头很诧异。
    叶天笑笑,淡淡道:“按照礼性来说,你还得叫我一声姐夫……”
    顿了一顿,他又说道:“我是你姐的相公,所以我才知道你们那些事儿。”
    “不可能!”小青不相信,自己姐姐还没化形呢,怎么就找到伴侣了,更何况这人还是一个人类,姐姐是妖族,怎么可以和人类结合?这绝对不可能。
    叶天耸了耸肩,无所谓地说道:“信不信由你,反正你见到你姐就清楚了,对了,贞儿早就化形成人了,还是我帮的她,因为我救了她一命,所以贞儿以身相许,成为了我的妻子。”
    小青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缓缓靠近叶天,奋力踮起脚尖,白里透红的精致小脸蛋与之无限接近,她紧紧盯着叶天的眼睛,她的表情很认真,像是在审视,想从叶天的眼睛里看出些许东西,是的,他没有骗自己,他的眼神很清澈,浩若繁星,灿若烟海,没有一丝杂质,她敢拿自己上千年的经验作保证,他没有说谎,他……真的是自己姐夫。
    叶天强行保持镇定,他很难受,因为小妮子喷香的鼻息打在自己面庞,弄得他痒痒的。
    她脸蛋很光滑,五官很漂亮,肤如白雪,眼若墨玉。单薄的衣衫勾勒出她纤细的腰身和她的脸部很不相衬的雄伟胸部。声音又娇又嫩,听着都能够让骨头酥上半天。
    毋庸置疑的,小丫头的风情也足以魅惑人心。
    仿佛经历了一个世纪般漫长,小青蛇终于动了,她移过身子转到叶天身边,双手挽上他的臂膀,缓缓说道:“好吧,看在你救了姐姐的份上,我就绕过你了,还有,既然姐姐已经嫁给你了,那小青你也要一并娶了,小青和姐姐做过约定的,只能嫁给同一个男人……”
    好吧,天上又掉了一块大大的馅饼,都快把叶天砸死了。
    这世上居然还有这么好的事,姐姐以身相许也就算了,居然连妹子也赔了过来。
    这算是姐妹情深么?
    不过在这之前,叶天需要问一个问题,“那个……青儿,你知道夫妻是什么意思么?”
    “知道啊。”小青点头,“夫妻的意思就是要一起睡一起吃饭一起玩,疼我爱我保护我,别人欺负我的时候帮我揍别人,我欺负别人的时候也得帮我揍别人……”
    额,这话听着怎么自己像个仆人呢,叶天脑门子上开始冒黑线,他猜对了,这丫头根本就没有理解夫妻的真正含义。
    哎,算了吧,就当养个小妹妹了。
    “呵呵,说的没错,以后就让相公来照顾你吧。”叶天笑笑,只有在世俗中走一遭之后,这妮子才会真正懂事,现在还是当妹子看吧。
    “恩,青儿好幸福哦,终于不用一个人玩了。”小青紧了紧叶天的臂膀,将小脑袋靠在叶天肩上,大眼睛冒起了红心,很兴奋很幸福。
    或许在她的世界里,除了吃就只有玩了。
    叶天笑了笑,心中暗道:这么漂亮的小美女在身边,不吃点豆腐实在对不起幸运女神老婆的一番好意。
    于是乎,叶大帅哥动手了,反正这是自己老婆,占她便宜也没人会说闲话,当然,他最在意的还是白素贞的态度,至于其他人,谁要敢说闲话直接灭了他丫的。
    他一手揽住那纤细的水蛇腰,将美人儿搂进怀中,另一只大手在她腰间抚了抚,而后偷偷上滑……
    小丫头对于男人的侵犯没有任何抗拒,自顾自地说着话,也不管叶天在没在听,双手抱着他的熊腰,嘻嘻哈哈,乐得开怀。
    或许是一个人呆在山顶呆久了,无聊的时光让她憋了一肚子的话,现在叶天成为她除了姐姐之外最为亲密的人,话匣子仿佛一下子被打开了,一个劲儿地说着自己这些年来的经历,叽叽喳喳,就像树梢上的一只漂亮小黄鹂。
    “青儿,你在这儿呆了这么多年,对这附近的城池和人类聚居地熟悉么?”叶天打断仍在诉说的小丫头片子,微笑着问道。
    她在这儿呆了几年,虽然要守候灵药,但肯定出来走动过,不管如何,一定会比自己更熟悉这里的地域和环境。
    小青点头,说道:“从这里往北走,很快就能到达一处人类聚居地,有好多好多人哦,而且还很好玩,他们很喜欢泡温泉,我也跟着泡了几次,的确很舒服……”
    “额,就你那身板还泡温泉,难道就没吓死人?”叶天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了一幅画面——一群人正在舒舒服服地洗着硫磺澡,一条几十丈长的青色大蟒突然来袭,然后尖叫声声,鸡飞狗跳咪咪也跟着乱跳。
    谁知,小妮子的回答让他顿时无语。
    “没有啊,他们很欢迎我哦,每次我去还向我磕头敬礼念念有词,还送来好多好多吃的,开心死了。”
    听到这儿,叶天算是明白了,感情她被别人当成图腾了,或者说,心中的神。
    因为她体型庞大超乎寻常,能够腾空飞舞吞云吐雾,所以被人当成了圣物,每次向其祈祷恐怕也是为了求蛇王保佑他们平安幸福。
    天色渐亮,遥远的东边已经泛起了一抹鱼肚白。
    “天亮了,我们也该走了。”叶天轻叹一声,看向身边的可人儿,缓缓说道:“青儿,你带路,我们去人类聚居地。”
    小青点头,身体立时化为一道绿影向山下冲去,叶天紧随其后,跟了过去。
    下到山底,叶天将自己找来的那一大包东西抗在肩上,然后紧跟小青的步伐,迅速向北奔去。
    乌浒城,位于交州郁林郡。
    在小青的带领下,半个时辰后,叶天终于在交州找到了第一个人类聚居地。
    和中原地区高大的城墙相比,这里就像是一个部落。
    当然,想在这儿建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纵横起伏的山脉群将各个地域分开,想要建城就得首先将山脉夷平,依靠现有的人力和技术显然有些不现实。
    这里的房子大多都为木板搭建的木楼,依山而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叶天原本打算找个人问路的,可是这里的方言却让他大为头痛,虽然他可以凭借精神力理解别人的意思,可是他总不能用精神力和别人对话吧,若是那样,那他不被别人当成妖怪才怪。
    “相公,路带到了,青儿可要走了哦。”停下步子,小青突然转身,笑嘻嘻地说道。
    叶天一愣,疑惑道:“你想去哪?东海么?”
    “恩啊,姐姐回去找不到人肯定会着急的,我去东海找她,等找到姐姐之后,我们再来找相公。”得知姐姐化形,小丫头也很高兴,现在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去东海和姐姐团聚了,若不是叶天让她带路,说不定此刻已经起身了。
    “好吧,找到贞儿之后,你们两个就一起来彭城找我吧。”叶天无奈,虽然有些不舍,。但又不得不分别。
    “相公,回头见哦。”小丫头嘻嘻哈哈地向他摆了摆手,身子突然变淡,好似水波一般荡漾起来,三秒钟后,那娇美的身影消失,此刻怕是已经出现在二十多里之外了。
    瞬移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而且还需要几秒钟的准备时间,只适合用来赶路,在真正的对战中根本就起不到作用,因为几秒钟的停顿时间足以让敌人杀死好几遍了。
    小青离开,叶天有些小郁闷,自己才摸了一次胸,占便宜还没占够呢,亏死了。
    他举目四望,一间接着一间的小木楼盘踞在山崖下,木楼分两层,第一层是粗长的木桩,用于承载整个木楼的重量,第二层才是真正住人的地方。
    山林雨水多,第一层很容易被积水覆盖,所以不能居住甚至是放置杂物,这种两层式的建筑乃是山林百姓智慧和经验的结晶。
    道路依旧是最原始的泥土路,叶天不由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话:世界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
    茂密的植被几乎覆盖了每一个角落,就连平地上都长满了齐膝深的青草,也只有木楼附近才寸草不生,来来往往的行人争相践踏,把道路压实,青草难以生长,久而久之便诞生了一条条毫无规则的道路。
    叶天的到来并没有引来本地人异样的目光,若是他穿着一身锦袍,肯定会被当地人所排斥,但他光着膀子坑着大包,除了长得好看点,貌似和这里的人没啥区别。
    当然,当地人都穿着兽皮,他只系着树叶。他这幅模样若是到了中原地区,肯定会遭人诟病,但在这蛮荒之地却再正常不过了,有些部落甚至男女同浴,交叉爱爱,可见这里的风气开放到了何种程度,或者说原始到了何种程度!
    这里的男男女女都很开放,同时也很热情,即便不认识也会互相打招呼。
    高大挺拔的身材,一身结识的肌肉,堪称完美的相貌,对于女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那几片宽大的叶子丝毫没有掩下他的魅力。
    每经过一处,叶天都会听到身边不断传来男人的抽气声和女人的尖叫声。
    叶天很无语,美女尖叫也就算了,大男人也跟着乱吼些什么,还有那些恐龙们,你们也不要扰人视听了好不好。
    更有甚者,有只大恐龙居然还抹了一下叶大官人纯洁的胸肌,弄得叶大帅哥差点一脚把她给踢出去。
    “这坑爹的人生啊!”小溪边,叶天对着远处的旷野大声宣泄。
    百越这么大,郁林郡这么大,他该去何处拯救祝融刺美人,他不会说当地方言,连问路都不行。
    晚秋澄清的天,像一望无际的平静的碧海;强烈的白光在空中跳动着,宛如海面泛起的微波;山脚下片片的水稻时时摇曳着丰满的穗头,好似波动着的金色浪涛;而衰黄了的叶片却给田野着上了凋敝的颜色。
    秋末的黄昏来得总是很快,还没等山野上被日光蒸发起的水气消散.太阳就缓缓落进了西山。
    山上的岚风带着浓重的凉意,驱赶着浓重的雾气,向山下游荡;而山峰的阴影,更快地倒压在部落上,阴影越来越浓,渐渐和夜色混为一体,但不久,又被月亮烛成银灰色。
    日落月升,这是宇宙的规律。
    小溪旁,叶天枕着大布包躺在地上,仰望漫天星辰,眸子仿佛失去了焦距。
    “这位兄台,不知是否从中原而来?”身后,颇为熟悉的中原话响起,将叶天从沉思中拉过来。
    叶天转过头向后看去,却是一个身穿鹿皮衣的约莫二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男子颇为儒雅,就像是一位饱读诗书的文人,身体很瘦弱,仿佛弱不禁风,随时都有可能摔倒。
    他的脸色很苍白,说话时牙齿都在打颤。
    “疟疾!”叶天喃喃自语。他缓缓起身,拱手道:“在下的确刚从北方过来,初到宝地,人生地不熟的,连语言也不通,这不,弄到了现在这副田地。”
    “呵呵,相遇即是缘分,在这蛮荒之地遇到中原朋友还真不容易啊,既然兄弟无处可住,不如去我家暂住一晚,兄台要去往何方?如果不远的话,明天一早在下可以带兄台前去。”年青人很好客,或许正应了那句——他乡遇旧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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