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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天生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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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李元瑷这神乎其技的表演,程伯献、李敬业惊得险些掉了下巴。
    这份对马球的控制力,简直无法言喻。
    无愧是将马球当做兄弟的人。
    周边人都看傻了眼,马球还能这么玩的?
    震撼过后,程伯献、李敬业以及一众酷爱马球的少年郎已经开始默念,“马球是我兄弟,我兄弟是马球!”
    反正一个敢说,一群人敢听敢学。
    李元瑷见有人已经开始尝试颠球了,更是忍不住直乐。
    这可是从儿时最爱《足球小将》里学来的东西,用足球理论来练习马球,祝他们好运。
    唉!
    这想到足球,李元瑷心底痒痒的。
    足球几乎可以算是中国的国球,根据记载早在皇帝时期,就有蹴鞠出现了。
    战国帛书有黄帝杀死蚩尤以后,“充其胃以鞠,使人执之,多中者赏”的记载。
    就算过于久远,有神话嫌疑,但战国时期必然存在无疑,不只有类似的壁画,实物出土《战国策》、《史记》,各种书籍中皆有蹴鞠的记载。
    两汉三国,蹴鞠开始普及军中,成为兵士锻炼嬉戏的一大方法。
    到了唐朝,蹴鞠有了跨时代的进步。
    蹴鞠球从实芯球进化成了充气球,而且也衍生了球门,以及各种花里胡哨的踢球方式。
    李元瑷看过类似的杂技,当时就感慨,中国足球要是有他们这水准,何愁进不了世界杯?
    要不,自己将现代足球给搬运过来?
    给未来的球迷发发福利?
    老祖宗的东西,后来人不至于再踢得跟狗屎一样了吧。
    其实李元瑷就是单纯先试试自己开着外挂能不能踢出大空翼的曲线射门。
    果然将自己的“秘籍”交给程伯献、李敬业之后,他们就不在缠着自己了,而是退到一旁,开始跟马球称兄道弟。
    李元瑷叫来裴行俭,跟他说了苏定方一事,当然也没有透剧太多,而是让他有时间去找苏定方聊聊。
    想要干一番事业,与其在低职位上滚爬,不如找一个人生的导师,引路明灯。
    裴行俭跟苏定方不同,苏定方是直肠子,懂得打仗,不懂得为人处世。不然也不会一身惊世才略,而无人问津。
    裴行俭却属于八面玲珑类型的,在什么地方都能做到四处逢源,听懂了李元瑷的意思,恭恭敬敬的作揖拜谢。
    他们的大部队过了渭水,一路北上。
    渭北狩猎场位于黄龙县,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位于陕西省中北部,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是一个生物物种的宝库,森林覆盖面极大,是关中最著名的林区之一,被誉为黄河绿洲,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是中国唯一的褐马鸡保护区,并有野猪、野兔、孢子等为主的三十余种野生动物,是天然的狩猎场所。
    一到目的地,一众少年郎立刻欢呼雀跃,只恨不得立刻投入其中。
    李元瑷身旁的程伯献、李敬业、魏华、尉迟循毓也走出了马球是兄弟的咒语,眼中闪着一丝丝的精光,开始擦拳磨掌。
    李元瑷直接给他们泼了冷水,说道:“晚上你们打算睡地上?不管怎么样,孤可是要睡帐篷的。不管你们睡在哪,孤跟新罗长公主的帐篷,你们得搭起来。还有生火的木材,吃喝用度的水?难不成要自己动手?”
    李敬业反应极快,立刻道:“哪能啊!我这便去搭建帐篷。”说着还叫了一好友,一起搭把手。
    程伯献慢了半拍,也急着表现道:“俺老……小程这就去打水,拾木材。”
    看着忙上忙下的诸多大学士、学士,李元瑷就如大爷一样,指挥这个,指挥那个。
    反正他也不太会,看着就好。
    金胜曼在一旁掩嘴轻笑,看着一众在国子监横行无忌的小霸王如小猫般温顺,便觉特别有意思。
    程伯献、李敬业还有李晦、李景仁、魏华、尉迟循毓这些二代三代并非一无是处的二三世祖,动手能力极强。
    不过短短的一个时辰,帐篷水生火的木材都整备妥当了。
    尤其是程伯献,他打水回来的时候,还顺手捎带了一只肥大的野兔。
    “商王,顺手捎来的,给你打打牙祭!”
    程伯献一脸得意,那嘚瑟的神情,跟程咬金简直是一个模字印出来的。
    李元瑷看着肥兔身上的鹰爪痕,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这果然有钱可以为所欲为。
    程伯献这前有恶狗,后有猞猁,天上再来一只鹰,打个水都能猎到动物,简直无敌。
    李元瑷也没有全程动嘴不动手,这烤肉还是在行的。
    直接用他们拾来的柴火,搭建了简易的烧烤架,再做了一个穿兔子的木棍以及旋转把手。
    “这么麻烦,不如直接放火上烤呢!”
    程伯献有些望眼欲穿,这可是他们唯一的新鲜肉。
    李元瑷道:“你小子懂什么,只有这样,才能让兔子全身受热均匀,味道最佳。别唧唧歪歪的,将油给我拿来。”
    “哦哦!”程伯献不敢再说,看着金黄色的兔肉,不住的咽着口水,只能从行囊里拿出肉干,先解解馋。
    正想往嘴里塞,想了想,递给了李元瑷一块。
    李元瑷转手递给金胜曼。
    程伯献呆了呆,又送上一块。
    李元瑷这才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一边摇着把手,一边嚼着满是牛肉香味的肉干。
    “居然是牛肉?你小子可以啊!”
    李元瑷舔了舔嘴唇,即便是他也极少能吃上牛肉的。
    唐朝并非不能吃牛肉,吃牛肉犯法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杀牛才犯法,吃牛肉不犯法。因为耕牛是最大的劳动力,但牛老了,耕不动地了,或者病死意外死,都是允许杀来吃的。
    故而市面上买的牛肉不但贵,而且多是老牛,肉质并不好吃。
    程伯献递来的肉干,明显不是老牛肉。
    程伯献不以为意的道:“太公在跟爹比武的时候,太公他老人家上了年岁,一时受不住力,长矛脱手而出,将牛刺了个对穿。只好忍痛杀了,太公当时懊恼的都流泪了。”
    李元瑷忍不住笑出声来。
    好个意外,长矛脱手而出,将牛刺个对穿。
    程伯献一点也不在乎,程咬金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几乎可以跟长孙无忌相比,误杀几头牛,真不算事。
    他说着将一块牛肉塞进嘴里,然后又取出一块,吹了一个口哨,向自己家的恶狗、猞猁丢去。
    两个家伙正想上前享用美食,一道白色的影子一闪而过,“喵呜”叫了一声。
    然后身上的毛发竖立,龇牙咧嘴的盯着恶狗、猞猁。
    正是李元瑷养的大虎。
    恶狗护得将尾巴一夹,嗷呜的委屈叫了一声,退了开来。
    猞猁直接趴在了地上,有些惶惶不安。
    大虎小心翼翼的上前,见恶狗、猞猁没有抢的意思,这才放心下来,收了立起来的银毛,大口的吃了起来。
    这一幕让程伯献惊呆了,自家的猞猁可是西域来的异种,恶狗是北方突厥犬,都是经过特别的训练过的捕猎好手。
    凶悍的一匹,怎么让一只刚刚成年的小猞猁给吓住了。
    “商王,这是什么猞猁?居然能吓退赛虎、赛豹?我的赛虎、赛豹可是跟我一起猎过大野豕的。”
    “没啥!”李元瑷早就看出来了,这一路上大虎激动的左右蹦跳,时不时的逗逗这家猞猁,逗逗那家猞猁。
    它今年不过两岁,相比其他步入成年,甚至在年岁巅峰的猞猁,并不占便宜。但奇怪的很,别的猞猁面对大虎都特别的乖巧,任由大虎随意挑逗,根本不敢还嘴。
    李元瑷估计小家伙机缘巧合喝虎奶长大,跟着两头东北虎嬉戏,身上可能染上了点点的老虎气味了。
    乳虎啸谷,百兽震惶。
    大虎身上沾了点虎中之王东北虎的气味,狐假虎威,足以镇住狗跟猞猁了。
    “东北来的异种,应该是喝虎奶长大的缘故。别看他这个块头,其实还不满两岁。”
    李元瑷随口说着。
    程伯献瞪着大虎,猛的吞着口水,说道:“商王,咱们商量个事?”
    李元瑷皱眉道:“怎么想买我家大虎?”
    程伯献吓得将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样,道:“不敢不敢,打死不敢。就买它的初夜,绝对是用最好品种的母猞猁,给它弄个十几二十只,随便它选!”
    李元瑷苦笑不得,这家伙是个活宝,居然盯上大虎的种了。
    正好兔肉差不多了,直接扭了一个腿递给他,“快把你的嘴巴给赌上!”
    然后扯下了另外一个腿,递给了金胜曼。
    接着将兔子均分了,一人分上一点。
    尽管不是自己射猎来的美味,但对着这广阔的草原林地席地吃喝,也别有风味。
    翌日才是狩猎真正开始的时间。
    诸多大学士、学士紧张兮兮的带着人四散于丛林。
    李元瑷这一路上也看出了一些猫腻,论及身份李孝恭的儿子李晦,李道宗的儿子李景仁最高,但是这两人性格温和,都不爱表现。
    反倒是程伯献、李敬业两人充满了朝气,言谈举止很有孩子王的气概。直接将他们分成两队,说道:“你们分别带队,随意发挥,比一比谁的收获最多。”
    他看了看天,说道:“现在辰时一刻,酉时一刻,必须回来。每组七人全队去,全队回。如果迟到了,那直接算输,必须全部一起回来,才做的数,听到没有?”
    程伯献、李敬业两人斗志瞬间就燃起来了,相互看了一眼。
    如果不是李元瑷在这里坐镇,两人肯定已经开始吵嘴互骂了。
    他们便如天生冤家一样,谁也不服谁。
    每组十五人共计,为了公平起见,李元瑷自然没有将最后剩余的金胜曼分给他们,留给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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