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七十八章 惊天大发现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七十八)
    就这样,在周家的帮助下,事情如同踩在轮滑上一般,变得异常顺利起来。初夏很快联系到了上海治腿特别厉害的专家。
    第二天,在周飞扬的陪同下,他们一大早去挂了那个专家号,然后带着孩子去面诊了。专家问了莉莉一些情况,知道是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导致的残疾,医生奇怪地问道:“二十年前,小儿麻痹症就有疫苗了啊?”
    初夏脸一红,轻声说道:“她爸以为打疫苗要钱,舍不得钱。”
    周飞扬更是羞愧得无以复加,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白云村的穷,还有村民的无知,再一次刷新了他的三观,他在心里呐喊,无论如何,一定要竭尽全力,帮白云村脱贫。因为无知导致的残疾,这样的事,绝对不能再发生了!
    医生点点头,便叫拍一个片,测一下骨龄,然后让他们回家等消息。
    那天下午,因为该做的检查都已经做了,剩下的时间除了等结果别无他事。周飞扬利用假期带着初夏和莉莉在上海城逛。
    因为带着孩子,他便带着她们去了迪斯尼乐园。初夏和莉莉都很高兴,特别是夏天,在玩过山车和旋转木马时,她自己兴奋地大叫着,开心地笑着,也成了一个孩子。
    那天的天气也特别好,阳光金灿灿地照着,天空蓝得像深山的湖水,迎面吹来的风,凉爽得仿佛深山的溪水,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在阳光下闪闪发着银光,马路也显得特别宽敞洁净,路两旁的绿化带也开满了各种美丽的花,配上绿色的叶子,如同织锦一般。
    总之,大城市的美丽气派应显尽显。
    夏天带着莉莉玩得很开心。
    周飞扬站在一旁,都看得呆了。夏天是有田园诗般气质的女孩子,她笑的时候,就好像,全世界的花都开了。
    初夏只带了两身换洗的衣服,除了一条白裙子,就是一条天蓝色的连衣裙。然而,就这样简单的穿着打扮,站在人海中的她,素面朝天,脂粉不施,仍然耀眼的像颗星星。
    周飞扬有时候隔着距离看着她,都会情不自禁地入迷。夏天真的气质很好啊!不但人美,而且特别干净,那种如同山泉般的毫无杂质的干净,从里到外,从灵魂深处散发出来,透过水汪汪的大眼睛,深深地打动了他。
    他平生第一次知道爱情的滋味,就像母腹中的婴儿一般,温暖安全,自由自在。哪怕只是看着她,什么话也不说,他已经很知足了。
    三个人从游乐场出来时,他作主给她和莉莉买了一个花环,初夏和莉莉就头上戴着花环,唱着歌漫步在上海的某个公园,绿草如同碧绿的地毯,蓝天仿佛深山的湖水,白云则像轻盈的羽毛一般,周飞扬隔着一定的距离看着,只觉得那个画面,如仙似梦,终生难忘。
    关于爱情,关于婚姻的念想,对于周飞扬来说,渐渐清晰起来,就像一幅高度写实的绘画。
    他平生第一次渴望结婚。
    第三天,医生打电话告诉他们,要他们去拿结果。结果是好消息!莉莉的腿经过手术可以治好,所以他们兴高采烈地马上办理住院手续。
    莉莉一直像只快乐的小鸟,在那里叽叽喳喳地说着唱着,小脸兴奋得仿佛一枚小太阳。
    周飞扬利用他最后一天假期,将莉莉安排住进医院,由周援朝和初夏轮流照顾。初夏有些过意不去,要自己一个人照顾,但周援朝是一个热心扬的老好人,坚持要与她轮流看存,陈映岚也同意。
    初夏为了报答周家的恩情,就把周家所有的家务活全包了,不但做饭搞卫生,而且打扫洗衣服,甚至把阳台一两个月没有浇水的花花草草进行修养施肥浇水,她的手仿佛有魔法,经过她的打理,几天时间过去,周家阳台原本奄奄一息的花草立马全部复活,鲜花如同彩色的云雾,萦绕在周家的小阳台。
    三天假期结束,周飞扬要回白云村了,初夏替他整理好行李。周飞扬看着初夏,温柔的光泽溢满眼眶,平生第一次有了依依不舍的感觉,他真不想走啊!
    初夏低头替他整理衣物,对他说道:“你放心吧,我会帮你照顾好你爸妈的。”他看着她的动作,家里的灯光如霞,也不知怎么的,他的衣物经过她的手整理,仿佛更加贴身了似的,他的心也是暖暖的。
    周飞扬鼓起勇气说道:“嗳,有你在,我不担心爸妈,我是想,是想,回到村里,要有一个月看不到你。”说完这类似于表白的话,他的俊脸没来由地红了,身体也在迅速升温,好像突然发烧了。
    初夏也脸红了,耳朵里嗡嗡作响,仿佛有细细的音乐声响起,她的心像喝了蜜一般甜。过了几分钟,她定定神,才说道:“等莉莉腿治好了,我马上回村。”
    周飞扬点点头,微笑起来,她知道他话里的意思吧,所以才说莉莉腿好了马上回村。
    初夏对他催促说道:“走吧,村里需要你。这一次,村里的人都有信心,知道有了你,他们肯定能脱贫。飞扬,老百姓都在看着你,他们相信你,你不能让他们失望啊!”说到这里,初夏抬起头来,眼里闪着星星,看着周飞扬,她如同巴掌般的小脸上,写满了信任。
    一席话说得周飞扬信心倍增,豪情满怀,立马点点头,拿起行李,深深地看了一眼初夏,然后头也不回地出门了。他走得很快,不给自己留恋的机会。
    陈映岚送儿子到小区门口,初夏扶着她回了家。
    空气有些沉重。
    陈映岚因为离别心情不好,歪在床上闭目养神,初夏已经开始做饭搞卫生,忙活开来了。陈映岚听着她的动静,慢慢的,就微笑了。以前的家,如果儿子不在家,真是安静得像坟墓一样,可是夏天来了,莉莉来了,就变得不一样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着,周飞扬回到村里,开始了他的肤贫工作。莉莉的手术时间已经安排好了,就等着手术那天到来。莉莉知道自己能变成健康的孩子,她激动地拿初夏的手机给她爸瞎二狗打电话,瞎二狗听到她的腿能治好,也十分高兴,平生第一次对初夏隔着电话说了一声谢谢,初夏也高兴地笑了。
    总之,一切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这一天,初夏从医院回来,周援朝接她的班,在医院里照顾莉莉,莉莉已经手术结束了,手术很成功,不过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康复至少要两个月,她可能整个暑假都要打扰周家了。回到家,初夏像平常一样,问了陈映岚想吃的菜,然后买菜做饭,打扫卫生,给花草浇水。
    相处的日子久了,陈映岚知道初夏是一个好姑娘,慢慢地待她像儿媳妇一样,甚至像女儿一样,她给夏天买了两身新衣服,平时也和她有说有笑的去小区散步,初夏搀着她,一起跳广场舞的朋友误会初夏是她儿媳妇,陈映岚也是打心眼里高兴。
    初夏感觉阿姨的卧室从来没有好好打扫过,所以这一天,就进房间来帮陈映岚打扫,陈映岚也便由着她整理,她在一旁微笑看着,就发现夏天这丫头真是一个干活的能手,她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做事麻利的姑娘。
    一个女孩子爱干净,象征着许多美好的品质,比喻勤劳、对生活的爱和热情、有责任心、有担心、有良好的品味、有好的审美、极简、自律等等。
    脏一般与穷、蠢、乱,是离不开的。
    所以夏天这么爱干净,陈映岚非常满意,只是她仍旧顾虑着她农村的出身,不是很满意儿子娶她作儿媳妇。
    初夏擦到周援朝的书桌,在整理书架时,一叠书信掉了出来,初夏立马拾起来,想把那些信件放回原处时,却无意中看到寄件人的姓名和地址,寄件人居然是小时候的她,寄件地址居然是白云村小学!
    如同晴天霹雳,初夏的手都抖了起来,她睁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一切。
    那些信件,是她写的?!从她小时就资助她读书的好心叔叔,就是周飞扬父亲?!
    初夏因为这个意外的惊天大发现,都有些呼吸不过来了,她的身子因为震惊,如同冻僵了一般,一动不敢动,她的大眼,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些信件,小时的她,从小学到中学,那些稚嫩的字体,她看一眼就能认出来。
    以前只记得资助她上学的好心人是上海人,姓周,是白云村的老乡,可是她从来没有往周援朝身上想过。
    看到初夏像个木偶一般,半天停在那里没动作,陈映岚关心地问道:“怎么,夏天?”
    初夏才清醒过来,转过身,拿着那些书信,轻轻地问道:“信,这些信——”
    陈映岚笑了起来,回答道:“那些信啊,是你叔叔的。你叔叔也是你们那个村里的人,我是上海人,知青下放到你们那个村,后来和你叔叔谈恋爱,结婚成家了,知青回城的时候,我回上海了,本来要和你叔离婚,结果你叔舍不得我,抛下村里的一切,到上海奋斗了。”
    原来如此!初夏从手抖到脚,她已经渐渐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陈映岚陷在对往事的回忆里,对夏天慢慢说道:“你叔还挺出息的,在上海后来混成了科长,他说他本事小,力量薄弱,不能回报家乡,内心有愧,后来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知道老家穷,小孩没钱上学,他就开始资助一个小孩,那小女孩也很出息,年年学校考第一,从小学到中学都如此,你叔很高兴,见她上进,就一直资助她读书,那孩子也特别懂事,逢年过节,都会给你叔写信,告诉他她学习上的一切。听你叔说,现在她应该长大了,好像早就大学毕业了,是你们那个村考得最好的一个大学生,她是你们那个村的骄傲,后来在北京工作,不过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了——”
    陈映岚说到这里,看到初夏慢慢向她靠近,她颤抖着手拿着那些信,眼含热泪,陈映岚突然间明白了什么,如同拼图找到最后一块,一幅完整的图画出现在她的面前,她连忙下了床,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初夏面前,对她激动地问道:“你,你就是那个小孩?!”
    她真的有些不太相信,可是现在想来,儿子早就说过,夏天是他们白云村学历最高的姑娘,她以前在北京工作,后来为了回报家乡,回家当了一个乡村教师。
    她真是傻,怎么到现在才知道,自己老公资助了十多年的小孩就是夏天?现在想来,怪不得老公谈到初夏时,总是神秘的笑,脸上也有洋洋得意为之骄傲的神情,就好像她是他的孩子似的,不过资助了十多年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也和自己家小孩差不多了,别说周援朝,就是陈映岚,这些年,没有书信来往了,她也常纪念着那个北大毕业的小孩。
    初夏将那些信递到陈映岚面前,对她哭道:“阿姨,没错,那小孩就是我!我一直想报答你们家,我工作后,写信给叔叔,他叫我不要回信了,说施恩不忘报,叫我好好工作认真生活就是对他最好的报答。我只能尊重他,再后来我给他写信他不回,打电话也不接。”
    初夏说到这里,突然“卟通”一声,跪在了陈映岚面前。
    陈映岚也掉眼泪了,她终于相信“好人有好报”这句古话了,缘份就是这样的妙不可言,仿佛一切在冥冥之中,已经注定。因为老公十几年资助了老家的一个小孩,所以老天爷给她回报了一个特别好的儿媳妇。
    以前她嫌初夏是农村的,现在知道她是北大研究生毕业,所谓的门不当户不对,这层顾虑也就消失了。
    她立马弯下腰,扶起初夏,将她紧紧抱在怀里,红着眼眶对她说道:“好孩子,你叔做得对,我马上给你叔打电话,他肯定很高兴!”
    陈映岚触景生情,想起自己年轻时候的故事。
    那一年,她作为下放的知青,在白云村呆了五年,眼看着同时下放的伙伴,一个一个回城走了,她却仍然留在白云村,仿佛要生根发芽了。她的父亲因为一些问题自杀了,她的母亲后来也得了病过世了,没有人为她张罗回城的事,所以她仿佛永远回不了城,她成了一个孤儿,被弃置在白云村这个荒鸟上。
    她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在白云山的小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倾听植物动物的声音,仿佛它们的存在能抚慰她痛苦的灵魂。
    有一天晚上,差点被村里的流氓强奸。当那个坏蛋撕扯她衣服时,是周援朝及时出现,救了她,并且把他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她裹上。
    那一天晚上,下着银丝细雨,她第一次发现在白云村也能收获温暖,她第一次知道在白云村也有好看的男人,无边的丝雨中,周援朝在她的眼里,高高的身躯顶天立地,黑黑的脸膛充满了男子汉的刚毅,壮实的胸膛让她产生了强烈的安全感,她微笑起来。
    周援朝低着头对她说道:“妹子,只是暂时回不了城,你不要往窄地方想。”
    他以为她要轻生自杀,所以出言安慰。
    陈映岚笑起来,因为他,她不再想不开了。
    周援朝把头上的竹斗笠摘下来戴在她头上,对她说道:“这山上有野猪,有狼,还有坏人,我送你回去。以后你要散步,你叫上我,我给你保驾护航。”
    后来,他就一直送她在家。
    那一个细雨纷纷的晚上,陈映岚走在前面,周援朝像个君子似的保持着距离跟在后面。
    那是陈映岚一生走过的最美的山路。
    陈映岚哭着笑着给周援朝打电话,激动地说了这件事,周援朝哈哈大笑,眼睛也红了,对她说道:“你才知道?哈哈哈,在长沙时,我看到夏天,听儿子说她北大毕业的,我就怀疑了,后来问了她的名字是哪两个字,我就知道八九不离十了,哈哈哈,老太婆,你以前总是埋怨我,不管自己家里的死活,不停地资助老家的小孩,你怪我,你现在还怪我吗?哈哈哈,你马上就要有一个北大研究生毕业的好儿媳了,哈哈哈,哈哈哈。”
    陈映岚也笑了,对老公喜气洋洋地说道:“不怪你,回家好好表扬。”周援朝也十分开怀。
    初夏去医院换周援朝的班,当着医护还有莉莉的面,也给周援朝下跪了,还对着医院的瓷砖地板,给周援朝磕了三个响头,这是他们白云村自古以来最高的致谢方式了。她感谢他多年的资助之恩,周援朝立马扶起了她,欣慰得眼圈都红了,当年只是一点小恩,没想到,若干年后,收获了一个秀外慧中的儿媳妇。
    初夏好奇地问道:“叔,你早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
    周援朝一张老脸涨得通红,十分的不好意思,摇摇手对她笑道:“做好事到处宣扬,就是图虚名,我不是那种人。”
    初夏便笑了,心里特别踏实安稳,想着周飞扬有这样“言绝名利,行绝虚浮”的好人父母,怪不得他这么优秀这么与众不同!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