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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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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禄昌侯家的女娃娃,若是将来有缘分,当了我的儿媳妇可真好。”
    连喻掀开帘子看着纷繁熙攘的街道沉默了许久,最终吐出四个字。
    “功高盖主。”
    同年腊月,禄昌侯被论以忤逆而满门抄斩,禄昌侯所带旧部却不知藏身何处一时成迷。朝廷对外宣称虎符已交于太子刘凌掌管,而禄昌侯的一双儿女,下落不明。
    抄家的官员回禀说,他们派兵追出去的时候被一波黑衣人所阻。为首男子一直坐在轿中看不清真容,手中丝线见血封喉。
    方婉之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连喻正在院子里面教导儿子:“不该管的事情不要管,该管的事情能不管也不要管。知道世人皆自扫门前雪是为什么吗?那是因为一旦你拿了扫把将别人的地界扫了,那就得扫完一整条街还不见得有人肯谢你。”
    连十九懵懵懂懂的点头。
    “但是爹,如果人人都只扫自家门前的雪,谁来扫街呢?”
    连喻很深沉的摇头。
    “关你屁事。”
    方婉之站在原地笑着摇头,莫名的想去拧两下连喻的耳朵。
    再见到岳深的两个孩子是在十多年以后了,连十九牵着初二的手掌站到她的面前说:“娘,这就是我欢喜的姑娘。”
    方婉之看着那个跟侯爷夫人七分相像的容颜,拿着绳子在屋外上了小半天的吊。
    她当然知道那是岳深的孩子,因为连喻托人将孩子送给钦天监的宁监正收养的时候她也坐在马车之上。
    但是当时朝廷对于搜寻岳家两个孩子的风声还没有完全落幕,以至于她不得不哭啼吊嗓的又唱了小半出戏。
    方婉之时常在想,缘分真的是一件极其微妙的事情,比如她跟连喻,再如,连十九跟宁初二,只不过连十九的路应该是要比她走的艰难一些,那当然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纵观连喻和方婉之的一生,真的很难用到琴瑟和鸣,举案齐眉这些字眼。因为这两个东西的兴趣爱好极其低俗,每日最为合拍的事情便是搬着小凳子坐在自己大院里聊八卦。一壶香茗,两三件趣事,徜徉在庭院深深的自在谈笑,却是独属于他们夫妻之间的独特趣味。
    全文完
    番外一上梁不正
    尚书府想要离家出走的人很多,先是被那对夫妇俩强行秀恩爱虐到死去活来的皮皮,再到禁止吃肥肉的王守财夫妇,都不喜欢在连府里多呆,安定下来以后也不愿意呆。
    因为那对夫妇两的性子实在讨人厌的很,隔三差五的吵架,隔三差五的和好,旁人瞧着腻歪,他们自己却总是乐此不疲。
    这次就连唯一的儿子连十九也离家出走了,不过这货离家出走的原因跟前面两者都不相同。
    他只是单纯的觉得心塞,想出去散散心。
    这是连小公子长到九岁的第一次离家出走,原因是前些时日在学堂里打架又打输了。
    连家教子的方式很微妙,不像一般家庭一个□□脸,一个唱白脸的戏码,他们是统一的白,统一的不惯着连十九。依照连喻跟方婉之的说法就是,男孩子总归要吃些苦头的,惯的多了难保傲娇,因此面上总不太给他好颜色。
    不过这话说起来,夫妇两也并非不爱这个孩子,而是爱的极了,才想要他更早的懂得生活的不易。面上严厉之后,私下里总坐在一起互相皱眉头,然后再对方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给儿子开点小灶。
    谁也不愿意跟儿子的关系闹的不好,尤其是连喻这等护犊子的东西。
    连小爷在学堂里是个称王称霸的人物,书读的好,又是这等家世的小祖宗,多的是人惧怕,也多的是人嫉妒他。孩子聚在一堆难免玩笑开的大了就要大打出手,连十九根本也记不得自己跟兵部尚书那个五大三粗的儿子是怎么动起手来的了,总之就是没打过,不光没打过,还被对方打的鼻青脸肿。
    连小爷的性子实际上很有些倔强,被揍成那样也没掉一滴眼泪,咬着牙一路飞奔回家,攥着小拳头在连喻的书房里站了足有一个时辰。
    他要求连喻给他请个教头教他练武,连喻抱着猫坐在太师椅上晃荡着,愣是一句话也没应。
    至于为什么没应,这里头自然是有些计较的。
    连家老爷子带兵打仗那是大堰一等一的好手,连喻的身家功夫更好,难得的文武双修。然而到了儿子这里,那不是一般的没有悟性,是完全的没有悟性。
    连十九五岁的时候连喻就叫皮皮教他基本功了,但是根骨不好,再练也是没辙。
    连喻总觉得,凡事都是顺其自然的好。他家小十九没那份练武的天赋,自己也没必要强加于人,时间长了便也没再动教他习武的心思了。
    但是连十九的自尊心十分的受不了,几次三番的央人请先生,几次三番的找上皮皮,练出来的结果总是差强人意。
    这次他是铁了心的要再学,连喻却不愿在无果的事情上做无用的功。父子两在房间里瞪了半天的眼珠子,最终以连十九抹着眼泪跑出去而告终。
    方大姑娘站在窗户外面皱眉。
    “你就给他再找一个又如何?”
    连喻甩着手上的傀儡木偶,也是个心烦到死的模样。
    “有什么好找的,顶多练练拳脚。在外面多挨几次揍就知道了。”
    熙攘的大街上,满是小商小贩的叫卖声。连小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大街上,身上一个铜子儿也没有。时辰正值晌午,汤面包子小点心的香味从各个角落扩散开来。
    连小爷吸了吸鼻子,觉得肚子很饿,四目一扫,抬脚走进一家看上去就十分阔绰的酒楼,直接进了楼上的雅间。
    “一盘脆皮鸡,一个爆炒素三鲜,一碗米饭,一份核桃果,多谢。”
    小爷菜点的不多,却道道都是楼里的招牌。
    楼里的小二哥打量这个俊俏小公子,派头那是真足,打眼一看就是大家出身的,只是这孩子身后也没跟个大人,刚迎出去的步子又顿住了。
    “您,一个人?”
    连小爷就支了手肘看他。
    “一个人,但是有钱付账。等下你列个单子送到尚书府去,我是连喻的儿子。”
    然后闷声不响的将连喻的官印摆在桌面上,挑了筷子去吃面前的甜点。
    要说连小爷是个聪慧的呢,就算是伤心欲绝之下的离家出走也不会让自己过的不好。京城根底下,他老子的名头一直好用的很,虽然也不是什么太好的名声。
    连喻的儿子是没人敢得罪的,都知道内阁里最混不讲理的就是这么个东西,所以连小爷在外流浪的几天,吃是好吃,住是好住,一块官印吃遍了整条大街。
    最重要的是,吃喝都不肯在自己家的店铺,偏要在别的酒楼吃。他自然是知道怎么让连喻肉疼的。
    当然,那时他尚不知道,他能让连喻肉疼的时候着实没有几年。因为等他长大以后,连喻便不再给他银子了,不光不给,但凡不顺心的时候还要带兵去封他的铺子。
    这自然是后话。
    只说现在连小爷即便挥霍了不少银子,心里还是不甚痛快的。每个男孩子心里都有一个江湖梦,打马挥剑什么的,都会有那种想法吧。
    连十九一路嘀咕着,顺便踢倒一些路面上的小土块。然而土块不知怎么就多了起来,呼呼啦啦,尘土飞扬的一堆。
    是一群人骑着马朝这边来了。
    他们的脸上全部覆着面具,身形十分的壮硕,为首之人勒住马头,却不是冲他来的,而是他身后的那顶官轿。
    八人抬的正红轿顶是朝中二品文官的派头,连十九认得,那是他老子的轿子。
    黑衣人打马上前,指着轿帘说。
    “连喻,今日我要你的命。”
    连喻懒洋洋的掀了帘子,歪头问他。
    “想要我命的人多了,你叫什么,回头死了我好给你立个碑。”
    半死不活的语气,能气死人。
    黑衣人也没再多跟他客气,一场刀光剑影就此拉开。
    连十九虽少年老成,到底只是个九岁的孩子,窝在草丛里看着,吓死了。
    连喻也窝在轿子里,掀着帘子看热闹。身边八名轿夫没有一个是等闲之辈,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黑衣人全部尸横当场。
    连阁老用帕子捂了鼻子,觉得这场戏演的太过了。那地上的狗血味重的刺鼻,也就糊弄糊弄小孩子还行。
    对草丛里的连十九招招手,他问。
    “还不准备回家?”
    他府上的账单都快堆成山了。
    连十九站直了身子,满脸都是困惑。
    “爹,你也是不会武的?”
    他怎么听记得听学堂里的先生说过,他老子是带过兵的呢?带过兵,方才为什么不动手?
    连喻歪在轿子打了个呵欠。
    “不会啊。谁说我会武的?带兵打仗的主帅有用刀的就有用脑子的。咱们家世代都是文臣,也就老爷子爱舞刀弄棒,多粗俗。而且习武之人身上一股子的汗臭味,哪有墨香,你也别做什么仗剑江湖的梦了。“
    连十九站在原地没说话,似乎在估量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连喻又道。
    “这世间不能成心如意的事情多了,老天爷给了你一份福气就不会再给另一份。就像你娘绣不好鸳鸯,你爹叠不好棉被,只要不是一无是处,都没有什么好心思烦闷的。你娘泼撒的不就挺好?”
    连十九往自己爹身边走了几步。
    “这些道理儿子都醒得,只是想要会个一招半式聊以防身。”
    他没告诉连喻的是,他一直知道自己爹的官声奇差无比。有人暗杀他,也会有人想要绑架他的儿子,防患于未然总是好的。
    连阁老一年到头也说不了几句大道理,此时听儿子问了,少不得要端起几分态度认真说教一下。
    他告诉连十九。
    “一招半式有个屁用,只要有银子那玩意能买多少买多少。你老子一辈子没习过武,还不是照样在外面横行霸道。...唉,这世间就没有银子办不成的事儿。”
    那一年,连十九九岁,连喻三十七岁,三十七岁的连喻还是一副上梁不正的样子,教的九岁的下梁也跟着歪了。连十九觉得连喻的话很有道理,长大以后花重金买了四个点墨水阁的高手,见天的跟在自己身边。且用这四个人成功的将自己的情敌丢在荒郊野岭无数次,银子确实是没少花,只不过跟他老子不同的是,这个祖宗会赚也会花,买东西时差一不二的从不议价,气死连喻了。
    番外二王守财的爱情
    在过去的几年猫生中,王守财一直觉得自己拥有着喵界独一无二的容颜。因为它的胖,万籁村乃至京城周边的各类野猫都自认打不过它,偶尔的几次夜间巡查,也越发让王守财在自己心中奠定了朕可傲视群雄的肯定。
    然而就在前不久,王小爷遭遇了人生中第一次滑铁卢。它被隔壁王侍郎家的大狼狗给咬了。
    狼狗是王世勋前些时日在官道上捡回来的,瘦成皮包骨头仍然是个威风凌凌的架势,骨骼非常的强悍。但凡在外流浪的动物多半都得有这股子精气神,不然天生地养之下难保饿死。
    王侍郎将它捡回来也是一时兴起,抱回后院之后就将这条狗给忘了。
    可巧那一日王小爷夜半出来巡视自己的领土,不知怎么来了兴致,费了挺大的劲从自家墙头翻到别家墙头,正看见这条狼狗抢夺着一只小白猫的吃食。
    小白猫的眼睛长的真好看,蓝汪汪的一双,只是身形太小巧了,被大狼狗爪子一扒拉就推出去老远。
    它们正在争夺一条啃剩下的鱼骨头。
    王小爷自从被连喻抱回家养以后,对于一切残羹剩菜都抱以无视,居高临下的站在墙头,它本打算看看热闹的。
    然而小白猫回眸可怜兮兮的一声惨叫,瞬间唤起了它英雄救美的内心。所以,一切顺理成章,一场战事于夜间拉开,最终以守财大王猫脸,猫爪子,猫尾巴悉数负伤而告终。
    连喻和方婉之得到消息赶到王家大宅的时候,王世勋都快哭成个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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