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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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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替身替的炉火纯青
    就影视学院刚毕业的新人都知道,唐飞翰是圈子里的当红导演,这里的当红不是指的在娱乐新闻报纸上的知名度,而是对于演员自身来说的。
    曾经有这样一个说法,能在唐飞翰电视剧里出演主角或者重要配角,等到未来播出的一段时间,一定会成为网络论坛的话题人物,事实证明,这个说法虽然有些夸大,却也并不能完全否定。因为唐飞翰的选剧,不管是主角还是反派人物,所作所为总会与一部分与人性有关,所以争议颇大。
    尤其是这次,唐导一改往年三五个月拍成一部剧的温吞性子,携着新剧《唐黄》来势汹汹,为了这部剧的华丽阵容,甚至不惜斥巨资租赁场地和服装以及化妆团队,还特意把自六年前就因拍摄偶像剧成名、并且这些年火热度一直不减的周荆找来做主角,想来是要和今年的令人期待的另一部历史大戏《贞观惊梦》打擂了。
    当然,这些和宋来宝基本没太大的关系,毕竟演员拍戏想要的结果,一是酬劳,二是名气,然而不论是主角还是配角,甚至电视剧里是一个只露过一面的服务生,都比他有机会出名。因为他只是一个连露脸都不能的替身演员,他的所有行为,无论在拍摄当中将一个动作演的多好,都是属于别人的。
    眼看着唐导的助理朝着这边过来,罗阳拍拍青年的肩膀示意了一下。助理跟着唐导多年,讲戏也会抓重点,十分钟的时间前三分钟就已经讲解完毕,宋来宝从肺部深深的挤压出一口气,动了下胳膊腿儿,心里却是一片平静。
    又是打戏。
    从入这行以来,宋来宝接过的武替没有二十场也有十七八场,不过拍打戏也好,一般酬劳都会高一点,难得还有五险一金,待遇方面没说的,宋来宝也不是没想过,这其中大概有罗阳的成分,有些事记在心里就好。
    **********
    中场休息十分钟,唐飞翰和副导米鹤松凑在一起一人手里抱着个茶杯,眼睛沉在氤氤氲氲的雾气里,两人是同一家公司的人,认识也有十多年了,交情好的能穿一条裤子,米鹤松也不避讳,有什么说什么,事实上他从头几天进剧组之后就一直被一个问题困扰着,“你怎么想到用周荆的。”
    唐飞翰心下了然:“你也觉得周荆嫩了点?”
    米鹤松摇摇头,“演技倒没什么大问题,但表情动作太规矩死板,和几年前的演员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完全没有可以圈点的地方。或许观众不会有人认为他演技差,却会有种违和感。”
    “这有什么办法,现在能走出去的都档期满满,能拿的出手的全都一窝蜂奔电影圈,周荆还是筛下了许多人才选出来的。”唐飞翰沉声说,他自己其实也觉得不大满意,尤其是对于一部剧中的主角,这种完全是起决定作用的存在,一个不好就要吃个败仗。可惜娱乐圈看上去帅哥美女多,真正有点本事的,一年也出不了两个。
    今天的第二场戏依然是主角出场,等戏演到一半替身再上场,宋来宝原地跳跃了几下,又开始伸胳膊伸腿,整个片场只有他一个人最活跃,罗阳盯着他看了半天,掩着面叹息了一声,总觉得这家伙就跟个离了笼子的大兔子似的。
    周荆坐在一旁补了几处妆,身边的小助理又是煮咖啡又是端点心,他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时不时看几眼剧本,似乎是在背台词。对于一个演了数年偶像剧的人来说,出演唐飞翰导演的穿越大剧简直是事业方面的重大突破,容不得他不努力。
    “到时间了。”宋来宝眼睛扫了下腕表的时间,这只表是早上换了戏服之后搭配上的,因为周荆身上也有一只,所以他手上也要带一只,具体什么牌子宋来宝不认识,他倒不觉得多高兴,就是生怕把东西磕了摔了,到时候卖肾也赔不起。
    同一时间,周荆那边的人也开始吵吵闹闹的忙碌了一番,等到经纪人助理等一群人退散开之后,周荆的精神面貌显然已经到了巅峰状态,上午第一幕戏演的是主角谢玉黄刚到警察局报道的第一天就无意中参与了一起缉毒事件当中,现在的第二幕则是讲还穿着普通白衣长裤的谢玉黄用智慧解救了被逼吸毒的三个男孩以及与毒枭搏斗的过程,其中与毒贩搏斗的十分钟内,除了必要的时候有周荆露面,其他时间都需要宋来宝出场。
    放映屏里,周荆卖力的将自己多年来学到的演技展现出来,米鹤松眉头微微皱起,却没有说什么,大概是自己眼界太高了,正如唐飞翰先前所言,真正能驾驭得了角色的人,也不会浪费时间来拍一部电视剧了……他喝了口茶,默默看着周荆演完自己的戏份,然后在场务的示意下退离。
    *
    “没想到你能摸到我们的据点,早知道就不该留着那三个累赘,可惜……”手中的枪跌落在对方脚下,毒枭低着头,眼瞳睁得大大的,仿佛有些难以置信,又好像其中什么内容也没有。
    他面无表情的脸上伤疤扭曲了一下,突然露出一丝狞笑。
    下一刻,毒枭手指青筋暴起,从脚踝抽出一枚小巧的枪支,胳膊已经抬到和肩膀齐平。
    “你还是输了。”
    镜头从谢玉黄的身后打到毒贩的脸上,毒枭脸上的伤疤狰狞的动了动,指缝里藏着灰的食指似乎随意的搭在扳机之上,眼睛里有着得意。
    “我妈妈讲过狡兔三窟的故事,没想到你居然也会。”
    谢玉黄明白自己命不久矣,他摇了摇头,语气有些颓丧,只是背在身后的手僵硬的握在一起,显然内心并不如表面一般。年轻人微偏了下头,侧脸在光晕下看不清晰,却能见到眼睫毛的弧度向下落了一段,似乎正在追忆,“也是你妈妈讲给你的吗?”
    是吗?
    不是吗?
    你有妈妈吗?
    曾经有的吧……
    你很喜欢她?
    你不喜欢?
    今天在警局看到你的资料,父亲早逝,母亲精神有问题,你从小就遭受母亲犯病时候的毒打,最终她在清醒的时候自己终结了生命。
    “你放屁!你快死了你知不知道!命都快没了你怎么还敢问这种问题!我根本没有什么妈妈,哈,那个该死的……”毒枭发了疯一样浑身止不住的战栗,好像听到了难以忍受的事情。
    谢玉皇睫毛的阴影快速的翻动了一下,脸部的咬肌颤动,在毒枭的笑声中微微弓起腰,犹如一头猎豹,蓄势待发。
    “这是替身?”米鹤松抻着脖子看了眼屏幕,刚才从正面还能看得出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但现在转过身去和周荆的身形倒是十分相似,尤其是周荆的那一点小动作……每当拍戏神经紧张的时候,右手手指总是忍不住搓一下掌心,在他以往参演的电视剧剧中,周荆的这个小动作被许多粉丝认为是智珠在握的动作,往往接下来就是一个大翻转。米鹤松观察了一阵,不由挑了下眉,发现如果不是真正熟悉的人,恐怕还真以为里面就是周荆本人。
    替身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也够不容易了,“这小子不错呀。”
    “是不错。”唐飞翰托着腮,眼睛里微微发亮,眼下这个背影的画面,连他都觉得惊艳,这个替身把背影戏演的是炉火纯青了。
    米鹤松忍不住翻看了下替身的资料,惊讶的嘴巴微张,“高中毕业?连演戏都没学过?”这种简短的资料……难怪只能做替身演员了。
    “那个人就是我的替身?”周荆这次没有直接躺下休息,大约是喝了一杯咖啡的缘故,即使刚拍完一场戏也还是精神亢奋,他坐在休息区,没能看到显示屏的画面,只把目光在场中青年身上打量一番,“背影确实挺像的。”
    “不过长得不如你,论演技的话,恐怕更差得远。”周荆的经纪人站在一边点评,周荆点点头,不置可否。替身演员怎么可能比得上正经的演员?真有那种演技,早自己去演戏了,还用的着做别人的替身吗?
    恰在此时,原本静立不动的宋来宝猛然飞起一脚把毒枭手中的枪踹了出去,抢在地板上擦出刺耳的声音,两人在镜头前动作颇为有素的你来我往的招呼。
    周荆吓了一跳,定睛一看,青年的翻身腾跃都十分老练,看着就像是练了许多年的,周荆笑了笑,“嗬,能打。”
    宋来宝下场的时候,胸口和侧脸上都有点擦伤,他跟着工作人员把从早上穿到现在的衣服和手表脱了下来,换回了自己的装备,罗阳下场后走过来,见他已经打开药箱熟练的给自己伤口上药,罗阳在旁边看着他的动作,头一次觉得自己是不是挖了个坑给兄弟,怎么一场下来就破脸破皮的,他皱了皱眉,蹲下身,“说真的,你爸妈留给你药箱,肯定不是想让你这么嗑药吃的。你这样做替身危险性不说,还不如群众演员有个露脸的机会,我看还没开拍的《贞观》剧组那边也是大制作,要的配角肯定不少,你不如去试试。”
    宋来宝:“只演过后脑勺的我……你觉得能行?”
    罗阳吐了一口唾沫,脚下坚定的一踩:“行!”
    眼见着男人粗鲁的做完一套动作,罗阳的经纪人跟被猫踩了的耗子一样在原地跳了下脚,气冲冲的跑了过来:“祖宗哎!你是演员!是明星好不好!咱能把这陋习给改了吗!!”
    罗阳:“改改改!你才是我祖宗!”
    宋来宝收好药箱,沉吟说:“那好,等我把这边要替身的镜头都拍完,就去试试。”
    罗阳:“……”
    没过多久,罗阳又被自家经纪人火急火燎的叫走,似乎要去认识几个剧组里同一公司的新人。
    宋来宝吸了一鼻子空气,半晌抬起头,看了看对面的别墅,怔怔的出神——也对,爸妈留下的药箱,肯定不是让自己这么嗑药吃的。
    ☆、第3章 招财的布丁
    半个月后,宋来宝拍完替身镜头,又回到了糕点铺打工,替身演员虽然来钱比较快,却也不是时常就有的,况且这行业竞争力也不弱,即使有剧组要使用替身,也不一定要用他,毕竟一些有更多替身经验的前辈自然会被率先考虑。所以他虽然主业是替身演员,却仍然做了一份兼职。
    《贞观惊梦》的剧组他已经投过了简历,能不能过只能看天意,宋来宝自己倒是不太紧张,因为他的那份简历能通过的概率实在是比踩狗屎的几率还小,过不了是正常,过了恐怕都可以去买彩票了。
    这天傍晚,细雨像牛毛一样零星的下着,宋来宝做好六点钟客人预订的蛋糕,趴在柜台上研究养生食谱,大概是家学渊源的关系,宋来宝对医学颇有兴趣,但祖上传下来的药箱里面只有三张药方,关于医学方面却完全没有记载,他买来养生食谱,不过是随便翻翻,看个热闹罢了。
    六点五十分,宋来宝小心的把各式甜点摆进送餐盒内,随后将特制的大布丁单独打包,又过了十分钟,宋来宝已经拎着一大一小两个盒子站在店门口。
    雨势稍微大了点,一辆黑色轿车缓缓从门外停下。
    宋来宝探了探头,想了一下,转身从店里拿出雨伞撑开,青年举着伞护着手中的糕点盒走过去,后座的窗户随着他的动作慢慢落了下来。
    青年朝里面看了看,见是个穿着十分周正的男人,短发十分柔顺,宋来宝对这样齐整的人第一印象很有好感,再接着他抬头看了看男人的长相,和五点钟接到的那通电话,沉稳的声线也非常吻合……
    只是这人的五官,却让宋来宝莫名觉得有些眼熟……
    青年掏出小本本核对信息。
    “请问是五点零七分预订糕点徐先生吗?”
    “是我。”
    “这是您预订的甜点,另外,天气炎热,甜点和宠物布丁最好不要存放太长时间,可能会影响口感哦。”青年温馨提示,心里忍不住叹感叹。
    这年头果然还是甜品的生意好做,每天除去可爱的小男生小女生一到放学时间蜂拥而至,甚至还有社会成功人士这种潜在客户。
    如果不是店面租金太贵,宋来宝都想攒钱自己开家糕点铺,按照现在的情况预测,起码还要再奋斗二十几年,才能达到这个目标。
    “好。”男人听到他叮嘱,又仔细的盯了他一眼,平淡的应了一声。随后玻璃慢慢合上,轿车的尾部消失在雨帘里。
    *
    轿车平稳的穿过公路,在一处别墅外停下,门外已经有人在接应,徐景焕打开车门,看到陌生的佣人手中推过来的轮椅,面无表情的避开对方扶过来的手,“不用。”
    新来的佣人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不安的站在一边。
    “我自己来。”徐景焕扭了下头,把手中的糕点盒递给一同迎出来的宋妈,自己扶着车门辗转的坐上了轮椅,等到完全坐进轮椅,他胸口微微起伏,呼吸也变得粗重了许多。
    “少爷今天特意给二少买了朱记的甜点,二少今晚肯定又要不吃饭了……”宋妈乐呵呵的看了看手中的糕点盒,推着轮椅走进别墅,目光不经意间微微掠过少爷的双腿,宋妈嘴上转移着话题,心里却叹息了一声,心里清楚这双腿的伤一向是对方心中的刺,尤其是从一个能跑能跳的正常人变成了如今这样,落差太大了。
    “不要让他吃太多。”果然徐景焕皱了下眉头,他给那小子带零食回来,可不是让他不吃饭的,男人立刻把糕点铺服务生的温馨提示忘在脑后,决定遏制住弟弟挑食的毛病。
    “什么吃太多?”二楼房间里出来的少年蹬蹬蹬跑下楼,看清楼下的人眼中一亮,露出甜甜的酒窝,“哥,你不是说今天带了朱记回来吗?”
    徐景焕示意了下宋妈,让她将糕点盒先藏在身后,自己拿出一直拎在手中的小盒子,“招财的布丁。”
    包装盒很有艺术气息,从外面看还能观察到装透明小碗里的布丁肉。
    “嗷,怎么办有了布丁,招财又要不吃晚饭了。”少年欢快的叫了一声,显然非常高兴。十二三岁的男孩或许在人前还要装一装,在家人面前却一向是幼稚得不得了,马上捧着布丁冲到招财的小窝。
    宋妈趁机把糕点提到厨房,挑出一个小份端出来,这时候徐小野趴在地毯上看猫,一边揉着猫咪的毛,一边慢慢的打开包装盒。徐家的人都知道,招财最爱吃的就是朱记特制的一款宠物布丁,果然一见到布丁的包装盒,这只纯灰色的奶猫两眼放光,徐小野故意把打开的布丁在它眼前摇了摇,让它看得见吃不着。
    招财咪咪的乱叫,眼睛睁得大大的,急吼吼的舔了舔嘴唇,却见主人不为所动。这时小灰猫突然后腿一蹬,还绑着纱带的后腿从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奶猫一下子扑到徐小野手上,抱着大布丁滚了一圈。
    招财大大的猫眼眯了眯,开心的喵了一声,小舌头对着布丁舔了舔,显然觉得今天的布丁味道不错。
    徐小野:“……”
    徐景焕:“……”
    宋妈:“…………啊!”
    徐小野:“呀!”
    “招财怎么突然……”腿好了?要说惊吓,恐怕心里徐小野比宋妈更震撼一点,不仅是因为招财出其不意的从他手里抢走了布丁,而是因为招财的腿……曾经被判定是不能恢复的。
    也就是说招财可能以后都不能用两只后腿走路,无论是多么精密的治疗仪器都挽救不了它的腿伤,但现在距离上次受伤只有半个月的时间,招财居然可以使用后腿,这期间发生了什么?
    徐小野大张着嘴巴,慢慢的追忆起半个月前的事情,记得当时救了招财一命的大哥哥附送了一瓶药膏,招财被判定无法治愈之后自己就没再去管那瓶药膏的事,只是鉴于那人送药膏时郑重,才随意吩咐了家里的佣人每天帮忙更换。
    “宋妈,招财每天都会换那个药吗?”徐小野僵硬的转过身,脸上是一片大惊过后的动容。
    宋妈呆呆的点头。
    “那……”徐小野咽了口唾沫,“那瓶药现在还留着吗?”
    “应该还有小半瓶。”宋妈深吸了一口气,她似乎也从二少爷的语气中隐约察觉到了什么,一时间有些手忙脚乱的将放在猫窝附近的小药箱找出来。
    最上面正是一瓶红塞瓷瓶,还刻有“宋氏御用药膏”的字样。
    虽然看上去古色古香,但放在现代这个年代,却隐隐充满了一种江湖骗子的味道。
    徐小野伸手接过,手指转动了一下,想到那人说他家的药本来是用在人身上的,给一般的动物使用也可以,那是不是说明,这瓶药本身就是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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