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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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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基因改良计划带来的最大恶果就是,如果不植入基因抑制器,他们被重新构造过的基因里的遗传病症就会有大概率发作,各种基因遗传病会纠缠着新厄斯人的一生,直至死亡。
    基因抑制器。仅仅纽扣大小的一个芯片,就可以永久解决各种因为遗传病而产生的烦恼,在罗夏的故乡,每个人都会在出生时就接种基因抑制器。
    这代表他们能够自由地享受基因进化后充分强化的体能和延长的寿命,这是科技赠予新厄斯人的礼物。
    可是显然,曼哈顿博士在重组他的身体时,并没有带上他的抑制器。
    他没有在后颈摸到任何异物。
    这一次,在这个还没有进行第五次人类基因革命的旧地球,他该去哪里装一个抑制器呢?
    罗夏忧虑地想。
    好在只有当新厄斯人进入成年期以后,基因缺陷引发的种种问题才会逐渐暴露,他估摸了一下自己现在的年龄,距离他的成年期应该还有两三年的时间。
    他还有一点时间。
    罗夏在伦纳德家住了下来。
    他从小就很会看眼色,等他明白自己该扮演什么角色之后,便开始想着法哄伦纳德夫妇开心。他给他们讲笑话,故意装出莽莽撞撞的傻样逗他们笑,真诚夸奖戴维的钓鱼技术,疯狂为诺拉的钩针作品吹彩虹屁。有一天晚上,他还试着在晚餐的餐桌上,喊了两个人爸爸和妈妈。
    听到罗夏喊她妈妈,伦纳德夫人显然收到了极大的触动,一瞬间便红了眼眶。
    她险些连刀叉都握不住,手发着颤,眼睛里闪现泪光。她的孩子,她失去的那个孩子,曾经也是这样甜甜地叫着她妈妈。
    她努力让自己在罗夏面前保持和蔼,但无法抑制的悲伤和痛苦使她还是忍不住用手捂住脸哭了出声。
    罗夏顿住了: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
    不是你的错,一旁的戴维伦纳德见状,立刻放下刀叉,跑到餐桌对面抱住了诺拉,罗夏,不用道歉,妈妈不是因为你而伤心。我们都非常高兴、非常高兴
    他一边安慰着诺拉,又一边宽慰罗夏,英俊的男人眼眶微微发红。他咬着牙,用手轻拍诺拉的背,抚慰着抽泣的妻子:诺拉,冷静,冷静下来,深呼吸
    罗夏看着他们,手足无措地站了起来,白嫩柔软的双手紧张地纠结在身前,就像一个犯了错的小犯人。
    戴维看得心痛,忙对罗夏说:孩子,妈妈有些不舒服,你先回自己房间休息,爸爸等会再来陪你,好吗?
    罗夏点点头,听话地跑上了楼,临走前,还用他那双湛蓝的眼睛,深深地望了夫妇二人一眼。
    他想起自己在这幢房子里偶然看到过的一份剪报。报纸头版头条的照片上,有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少年,被伦纳德夫妇亲热地搂在怀里,男孩一头金发,笑得既甜蜜又开朗,十分惹人喜爱。
    然而报道中的故事却分外残酷。伦纳德夫妇二人出身优渥,是纽约社交名流,婚后育有一子,名叫威廉伦纳德。在一次恶□□通案件中,他们年仅十四岁的儿子无辜受到波及,被醉驾兼毒驾的司机撞死在人行道上,而那名司机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因为他在纽约警察的追捕下逃到了哥谭。
    哥谭,一座名声响彻全国的罪恶之都。
    穷凶极恶的末路狂徒在哥谭,获得了法尔科内家族的庇护。
    法尔科内家族早已在哥谭市建立了盘根错节的统治势力,纽约警方无力在哥谭这样的地方继续进行抓捕,最终只能含恨收手,让案犯继续在哥谭逍遥法外。
    诺拉伦纳德因为此事,常年沉浸在丧子之痛中,终日以泪洗面,需要长期接受心理医生的帮助和治疗才能正常生活。而原本事业有成、担任斯塔克工业行政总裁的戴维伦纳德,也因此日渐无力支撑高强度的工作,渐渐萌生了退意。
    罗夏曾经听到过夫妇二人的谈话。
    夫妇二人已经商量着结束在纽约的生活,离开这个使他们噩梦缠身的城市,搬到一个与纽约毫无关联的地方去,在那里尝试着摆脱过往的心碎回忆。
    伦纳德夫妇似乎已经下定决心,要开启一段真正的新生活。这段日子以来,戴维伦纳德便一直忙着处理工作方面的交接和人事变动,打算在下个月正式卸任斯塔克工业执行总裁工作。
    看来离他们搬家,也并不远了。
    他叹了口气。
    他有些不舒服。
    不是为伦纳德夫妇的失态,而是为真实世界的无奈。
    当他还是个读者在看漫画的时候,这些被超级反派、二流反派甚至三线反派伤害到的无辜者们,对他来说是那么无足轻重,他们都只是漫画故事里超英的背景板,甚至连姓名都不会被提起。
    可现在,他突然意识到,故事里任何一个无辜逝去的生命,他们也曾鲜活地存在过,他们也会拥有为他们的离去而痛彻心扉的至亲好友。
    甚至这份痛苦,是经年不消的。
    而那些反派们,则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横行无忌,随意剥夺着他人的生命,任凭心意给他人带去永远难以磨灭的伤痕。
    连代表正义和秩序的警方都没有裁判权,在这个世界里,堕落的人只能被超级英雄们审判。
    他简直没法忍受这个。
    他想,他既然有了能力。
    他既然有了来自于曼哈顿博士的,可以变身成天使兽的超级能力。
    他是否能尽自己努力,去做一些小小的改变呢?
    而且伦纳德夫妇待他不薄,在离开纽约之前,他想报答他们,他也想为他们做些什么。
    少年仿佛被上帝亲吻过的美丽面庞上,出现了与年龄不符的老成神情。
    他似乎决定了什么。
    哥谭大舞台,有梦你就来!
    第9章 百特曼永不服输!
    他会飞。
    洁白耀眼的六翼彻底舒展,散发着熠熠圣光,翱翔在哥谭市云深雾重的夜空。
    他拥有力量。
    穿梭在云层间的六翼天使伸手接住了一只向他撞来的迷途飞鸟,小鸟因为高速冲击力而昏迷在他手心。天使无声地叹气,悄无声息地向地面降落,将昏迷的小鸟温柔放在建筑物屋顶。
    他可以看清黑暗。
    晚上下着微雨,天使兽形态的罗夏,站在一片黑暗的建筑物之间,视线在高大的仓库式平顶建筑物之间逡巡,很快锁定了他要寻找的那一间仓库。
    白色的身影轻巧敏捷,区域内遍布着放哨人,却无人发现这个神秘的闯入者。
    罗夏摸到了那间仓库的后门外,仓库紧挨着另一间废弃厂房,二者之间堆砌着不少旧的机器残骸。他连呼吸声都放得很轻,躲在一面残损的砖墙后面,静静地观察着不远处的动静。
    他少年时期在新厄斯军校时的成绩相当优异,每门学科都能拿到最优等级,让许多原本因为他的身份和传言而轻视他的师生都对他刮目相看。侦查与反侦察、潜行、情报收集这些都是军校毕业生需要熟练掌握的内容,而他自然不负众望,将相关知识深谙于心。
    但熟悉他如今的超能力,依旧花了他相当一段时间。
    一开始,他还不能控制随心所欲变身的能力,总是要浪费很长时间,才能成功从本体形态进化成天使兽形态,或者从天使兽形态变回本体。为这,他还差点在伦纳德夫妇面前露馅,最终在他们进入自己的房间前,狼狈地收起六张翅膀,挤在卫生间里,方才逃过一劫。
    不过几天后,他就已经能够随着自己的心意,任意变化形态。
    而他还要进一步适应进化后的视觉差和力量差。
    天使兽的高度达到2.03米,翅展全长5.68米,当六翼完全打开,便如一个庞然大物,立刻就把房间衬得非常拥挤逼仄;天使兽的视觉也和人类不同,双眼被罩在遮住了上半张脸的十字盔下,他需要透过十字盔集中精神力去感应周围的环境,从而让视野变得更宽广,看清一切除固体外的障碍。
    最让罗夏头疼的是天使兽强大的力量,他还没有准确测量过天使兽的力量最大强度,但可以确定,至少能轻松地撕开一辆小轿车。他必须精准控制这种力量,否则,他很有可能无意中破坏他接触到的所有东西。罗夏为此练习了很久,才勉强掌控天使兽形态下的大部分能力。
    他半蹲在轮胎后面,收起进化形态,变回自己的本体。这样目标更小,更不容易被发现。
    根据他收集到的情报,今晚法尔科内家族的掌权者、人称罗马人的卡麦恩法尔科内,将会在这间仓库里进行一桩大额毒品交易。不过罗马人并不是他这一次的主要目标,他来哥谭市的唯一目标,就是将那个杀害了威廉伦纳德的逃犯抓回纽约接受法律裁决。
    在浓稠的黑暗中,他只露出一双眼睛,透过砖墙缝隙,时刻紧盯着仓库后门。
    另一边的墙边,还停着一辆破旧的小轿车,车身到处都是铁锈和凹坑,似乎已经被废弃许久。
    突然,小轿车的车门从里向外打开,叮叮当当掉了一大堆罐头、衣物和洗漱用品出来。
    一个立着两只尖耳朵的黑色身影紧接着从车子里钻出,刚想站直身体,又被脚底下带出的绒毯绊了一个小小的踉跄。
    罗夏瞬间睁大眼睛
    蝙蝠盔,黑披风,包身战衣,黑靴黑手套。
    这样的装束,在哥谭,不会有别人,只能是那个出没在黑暗中的男人。
    那个白天是集团继承人、花花公子、极限运动爱好者、著名败家子,到了晚上,就会穿上战服,在哥谭的大街小巷里打击犯罪的义务警察。
    他知道哥谭市是某人的老家,法尔科内也是某人新手时期的著名对手,但没必要,真没必要,他刚想试试身手,来哥谭抓个逃犯,就要遇到这位大名鼎鼎的黑暗骑士、哥谭挂王
    蝙蝠侠。想到刚才对方那个不甚熟练的踉跄,罗夏又默默补充了一点。
    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元年蝙蝠侠。
    罗夏听到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跳得越来越快。他情不自禁按住心口,眼神紧紧粘在蝙蝠侠身上。
    拜托,就算是有一点点小小的失败,那也是蝙蝠侠,全世界最酷、最炫、最令人肃然起敬的蝙蝠侠!他可是罗夏最早的白月光,罗夏曾不止一次为蝙蝠侠成功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喝彩,也常常在半梦半醒之间幻想着自己驾驶着蝙蝠车,和黑暗骑士一起驰骋在哥谭的大街小巷
    被自己的生活物品绊到什么的,不存在的!
    戴着蝙蝠面具的尖耳朵黑影掏出攀岩用的飞虎爪,娴熟地用绳索将飞虎爪转出残影,向上一抛飞虎爪撞击在墙壁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绳索牵着飞虎爪,软绵绵地掉了下来。
    罗夏:噗嗤。
    这就有点尴尬了。
    眼前的蝙蝠侠和他印象中近乎全知全能的蝙蝠侠形象差距实在有点大。
    罗夏既想笑,又为这背后代表的意味,而生出一股无端的敬畏。
    在所有超级英雄里面,蝙蝠侠不过是个□□凡胎。
    同时也是以凡人之躯,而比肩神明的第一人。
    他后来为众人所知的强大,他的无所不知,他的无所不能,却都来自于他在独自与黑暗斗争的早期,身上每一道伤疤、每一块断过的骨头、每一处不化的淤血。
    这个站在人类意志力巅峰的斗士,是在不断的搏命中诞生,且前进的。
    他想,他知道蝙蝠侠后来升级改用钩锁枪的原因了。
    那蝙蝠装的男人并没有因为小小的挫败而放弃,马上捡起飞虎爪,进行第二次抛射。飞虎爪在他手中飞出,向上疾射,飞过墙体,稳稳当当地勾在了屋顶。
    成功了!罗夏激动握拳,观望着蝙蝠侠的一举一动,暗暗为他打气。
    加油,你可以的,你可是蝙蝠侠!
    because you are batman!
    百特曼永不服输!!!!
    第10章 世 界 名 画
    只见蝙蝠侠抓住钩稳的绳索,顺着绳子贴在墙体上向楼顶走去。
    他利落地攀上楼顶,直起身子,这时雨下得忽然大起来,雨珠衬托气氛似的砸向蝙蝠侠,蝙蝠侠背对天空,抖了抖黑色披风,昂着头看向远方。
    罗夏隐隐约约觉得有什么名场面要来了。
    蝙蝠侠摆好了酷帅的黑暗骑士专属姿势,紧接着用他那喉癌晚期的低沉声线,在雨中沉声道:我是复仇。
    我是暗夜。
    我是蝙蝠侠!
    轰隆隆闪电适时地在他身后亮起,紧接着雷声大作,雨水声和雷声吞没了蝙蝠侠的最后一个字符。
    世界名画。
    罗夏怎么也忍不住了,笑意仿佛要冲破胸膛,他连忙用手死死捂住嘴。
    蝙蝠侠,想不到你是这样的百特曼!!!
    这精心的构图,这飞扬的披风,这喉癌晚期的低音炮,他在车里监视法尔科内的时候,是不是什么事不干就光想着怎么扮酷说出自己的经典台词了?
    虽然的确很酷,但是我是复仇噗,罗夏脑海中持续地回响着刚才蝙蝠侠的那三个我是,险些憋笑憋出内伤。
    我是暗夜噗。罗夏一边憋笑,一边看着蝙蝠侠消失在视线中,仍在回味着刚才的名场面。
    可以,这很酷,很蝙蝠侠。
    只可惜他没有录下刚才的名场面,否则他就能永久存档蝙蝠侠新手时期的黑历史了
    他能把这场景品一辈子!
    他从藏身的砖墙出来,悄悄进化成天使兽形态,跟在蝙蝠侠后面飞上了仓库房顶。这间大仓库靠右一侧有一面巨大的天窗,此时楼顶上已经不见蝙蝠侠的身影,他正好可以透过天窗,观察仓库内发生的一切。
    底下没有开灯,黑暗之中,在靠窗一侧,有一个尖耳朵的黑影跳落到了货箱上,随后身手敏捷地落地。那黑影四顾环视,又在黑暗中往前走了几步,正要继续向前,忽然一盏探照灯啪地打开,灼目的明亮光线,全照在了黑影身上!
    与此同时,躲在货箱后面,手持枪械的黑帮悍匪们,也都出现在了黑衣人四周,黑洞洞的枪口齐齐指向被他们包围的黑色身影。
    蝙蝠面具下的男人沉默地望向人群中的卡麦恩法尔科内。
    常年身居高位的黑道头目两鬓斑白,穿着笔挺西装三件套,洛克鞋一尘不染。他的眼圈发黑,瞳孔黑得吓人,充满着阴沉的危险气息,脸上的每一条皱纹,都仿佛是用含冤的刻刀雕刻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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