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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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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的心情没有从天气好转中得到兴奋,反而被铺天盖地的雹子蒙上了一层阴云。
    地里的庄稼全部毁尽,玉米还没有膝盖高就被冰雹给砸的片叶不剩,高粱跟谷苗也没能幸免,今天秋季的庄稼是收不到家了。
    经历了大旱灾,大地震和大冰雹的洗礼,黑石村变得一蹶不振。
    何金贵坐在钻机上,看着满目狼藉的工地愁眉不展。
    他嘴巴里叼着烟卷,狠狠将烟屁股扔在了地上。
    大牛在旁边说:“金贵,这路还修不修?”
    何金贵咬牙切齿说:“修,为什么不修?”
    “可是怎么修啊,就咱俩人?那得修到猴年马月去?”
    金贵说:“一个人干一个人的活儿,两个人干两个人的活儿,放心吧,愁不死人。”
    大牛忽然灵机一动:“金贵,我有个办法?”
    何金贵眉头一扬“你说。”
    大牛忽然摇摇头道:“还是别说了,这个有点难。”
    何金贵怒道:“你他娘的说不说?怎么跟个娘们一样,唧唧歪歪的,有话说有屁放。”
    大牛说:“我是这样想的,既然村民们各个都害怕,咱们可以花钱请人修啊?其实在大城市里,有很多建筑队,只要肯花钱,什么样的路都能修出来。
    而且他们是机械化操作,大型的钻机和抛光机都有,关键是没那么多钱。”
    何金贵心里一喜,拍了拍大牛的肩膀,嘿嘿一笑:“好办法,钱的问题我来解决,我有办法弄得到钱。
    咱们这样,在招标建筑队的同时,也可以高价聘请村里人一起参加,只要花了钱,我就不信请不到人。
    咱们可以分成两只队伍,外面的建筑队从外面往里修,家里的村民可以从山里面向外修,这样工期就可以缩短一半。只要两只队伍碰了头,就是大路修通的那一天。”
    大牛一听就跳了起来:“好办法,请建筑队的事情,我来办!”
    何金贵没有被村里捕风捉影的谣言打垮,反而更加激起了他的冲天斗志。
    这路他不全是给村民修的,更重要的是为了桂兰,为了丁香,也为了丁香肚子里的孩子。
    我要给家人幸福,让他们生活得好一点,这是一个男人的职责。
    金贵一下拉住了大牛的手:“大牛哥,这路我是非修不可,人这一辈子啊,总要活的精彩,能够修一条路出来,死了也不后悔。”
    大牛的手紧紧跟何金贵握在了一起。他太喜欢何金贵这个人了,山里的汉子坚毅,朴实,善良,所有山里人的优良本质,都在何金贵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何金贵的人格魅力简直可以迷倒所有人。
    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孤独,永远不会。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大牛对金贵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机智,勇敢,任性,还有那种发自内心的朴实,都让大牛觉得自愧不如。
    李大牛握着何金贵的手激动地说:“金贵,你放心,这条路你说修到哪儿,咱就修到哪儿,我陪着你。”
    何金贵决定继续把路修下去。
    但是让他想不到的是,就在几天以后,一场更大的灾难再一次降临在了黑石山。
    被孙寡妇的那张贱嘴说中了,黑石村经历了干旱,骤风还有冰雹以后,四灾一劫的第四个灾难终于降临了。
    第四灾是狼灾,黑石村遭受了野狼发疯似的攻击。
    狼灾是冰雹过后第五天开始的。
    如雪般的雹子覆盖了黑石山的角角落落,地上的青草和树叶也开始枯萎,很多青草和灌木被压在了冰雹的下面,野地里的兔子也懒得出窝了。
    狐狸,山猪和土豹子更是躲在家里不肯出来。饥饿了整整一个礼拜的狼群,终于对黑石村发起了第一轮的攻击。
    黑石山上有野狼人皆尽知,而且不止一只。
    这些狼群跟全世界所有的狼群一样,每年的初冬全部聚集在一起,集体觅食,狩猎大型的动物,然后群起攻之,最后一扑而上分食到手的猎物。
    每年春暖花开以后,它们就会自动解散,分散在黑石山方圆500里的角角落落,各自觅食。
    它们遥相呼应,利用尿水的味道和嚎叫声传呼信号。
    只要一只狼遇到大型猎物,单人独骑无法完成的时候,就呼应同伴过来帮忙。
    狼的嚎叫声可以传得很远很远,不低于10公里,只要近处的伙伴听到呼应声,同样会嚎叫起来,通知更远处的同伴,此起彼落,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一支不低于上百只的狼群队伍就会迅速成立,铺天盖地赶来。
    在黑石山,狼,狗,人,各有各的领地,互不侵犯。
    自从阿狼入住黑石村以后,五个村子的四周就再也没有看到过狼的影子。
    獒是狼的天敌,九狗必出一獒,三虎必出一豹,只要獒狗的叫声一吼,所有的狼听到以后都会吓得全身战栗颤抖不已。
    阿狼只要在村子里撒一泡尿,十里地之内的狼闻到以后全都会落荒而逃。
    何金贵修路,一声炮响阵彻了黑石山千百年的寂静,那些狼群开始焦躁不安了。
    它们感到自己的领地被人侵袭,一种复仇的心里悠然而起,再加上雹灾过后的大荒,群狼再也无法忍受饥饿的煎熬,它们终于全体出击了,目标直扑黑石山一带的村落。
    狼群的头领是一条个子高大的灰毛狼王。它足足高出一般狼一头,身子也长出去一般的狼一尺有余。
    五年前,它凭借高大的身躯,灵敏的速度,矫健敏捷的扑咬技术,打败了所有的对手,稳稳坐上了狼王的高贵宝座,令所有的手下俯首称臣。
    也就在那一年,它的第一个女儿降生了,是一条身材优美,后背青绿,肚子发白的小母狼。
    何金贵给她起个名字叫小白,因为这只小母狼狼奔跑起来,身体就像一道彩虹,又像一道优美的雾岚。
    何金贵整天在黑石山上转悠,山上的狼大部分都认识他,知道何金贵不好惹,看到他就躲得远远的。
    何金贵也认识它们,跟白毛狼王见过好几次,但是何金贵从来不去挑狼王。
    只要狼不主动攻击人,不主动攻击家禽,何金贵一般都会手下留情。
    小母狼小白是何金贵看着出生的,
    那一年他刚刚小学毕业,暑假过后,在去山外上学的路上,他感到尿急,就躲在一座山峰的角落里撒尿。
    刚刚撒了一半,忽然,一条野狼就从旁边的山洞里窜了出来,嘴巴里叼着一只刚刚出生的狼崽子。身影一闪就不见了。
    看样子刚刚生产,因为小狼的脐带还拖在地上。
    金贵知道那是狼王的女儿,因为那条母狼他也见过,跟灰毛狼王是一对儿。
    狼在生产的时候是不能被外界打扰的,有时候为了保护出生的狼崽子,野狼会变得非常凶猛,死命的扑咬,哪怕精疲力尽也不会丢下崽子不管。
    何金贵就提上裤子走了,那时候他还小,非常害怕狼。
    再后来金贵经常上黑石山,那只小母狼就经常跟何金贵碰面,应该说小母狼小白是何金贵看着长大的。
    他敬佩狼,也在保护着狼,他跟它们是伙伴,也是话不投机的敌人。
    何金贵不会主动去伤害它们,大家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领地,互不侵犯最好。他没有权利去剥夺上天赐给大地的任何一条生命。
    雹灾过后的第五天夜晚,狼王终于领着它的家族出发了。
    借着茫茫的夜幕,它们就像一只只冲破船舱的鱼雷,速度飞快,上百条黑影迅速将黑石村包围起来。
    狼王机智,勇敢,智慧,沉稳,老练,它把所有的队伍调动得井井有条。
    谁做哨兵,谁做攻击,谁做后援全部调整有序。
    狼王坐在地上,微闭双眼,高贵而又庄严,晃动着硕大的头颅,不可一世,它自信没有任何生物可以撼动它的地位和尊严。
    旁边蹲着它的女儿,就是那条小母狼小白。五年的时间,小白已经长成了一条青年健壮的大狼。
    它身材俊美,婀娜端庄,就像一个美丽高傲的公主,偎依在父亲的身边。
    哨兵终于回来了,在狼王的身边呜咽了一阵,狼王一听就知道何金贵和阿狼不在村子里。
    两个最强硬的对手不在,时机不容错过,狼王脑袋一摇,冲着所有的狼低声一吼,飞身第一个窜进了村子。
    村子里立刻哗然一片………………
    第一个感应到狼群攻击的是猎狗阿狼。
    阿狼是何金贵特殊训练出来的,鼻子非常的灵敏,顶风十里,只要鼻子一闻,它就能感受到四周狼群的存在。
    狼群袭击村子的时候,阿狼正卧在何家祠堂的大院里,她在保护着女主人的安全,一步也不敢离开。
    它的鼻子一吸一张,立刻闻到一股狼的味道,浑身的鬃毛就炸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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