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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院长成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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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骚瑞,惹司不快伴儿——”
    有没有必要这么绝情?人家沈院长,一点都不恐怖好嘛!
    沈欢看着院长办公室五个大字,一咬牙,直接走了进去。
    “院长,对不起,周围的老师好像都不在。”
    “是么……”沈君兰说着,倒吸了口冷气,“你进来帮我吧!”
    什么?让我进去?
    沈欢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恐怕有些不好吧。”
    “我的脚崴得很严重,可能骨裂了。”
    一听这话,身为医者的沈欢,马上冷静了下来。
    崴脚也分轻重,若是伤到骨头,那就不是小事儿了。
    “吱——”
    沈欢一拉推拉门就准备进去,沈君兰却忽然开口道:“等、等一下,我还没把浴袍穿——”
    她突然开口,把沈欢吓了一跳,但脚已经落地,想收回去已经晚了。
    “扑通!”
    话音还没落下,沈欢就摔倒在了地上,还不偏不巧撞在了某处不能描写的圣地。
    他明显感觉自己鼻子被撞击了一下,不过没啥酸痛感,反而还弹了两下。
    想到沈君兰没穿衣服,沈欢连忙闭上眼,从地上爬起,“对不起院长,我不是故意的,请您相、相信我!”
    “没、没事。”胸口的虽然疼,但远比不上脚部传来的痛感剧烈,“浴袍在你的右手边,把它递给我。”
    接过浴袍后,由于行动不便,沈君兰只是把它搭在了身上,遮掩住了一些关键部位。
    “扶我起来吧。”
    沈欢点头,将手慢慢的伸了出去。
    “停!那里不能摸!”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院长,要、要不我还是出去找、找人吧。”
    他现在闭着眼睛什么也看不到,就算有沈君兰指挥,也难免会碰到一些不必要的地方。
    沈君兰沉吟了一会儿,“你睁开眼睛,直接抱我出去吧。”
    “啊?”
    “没事,我相信你。”
    人家都不计较了,自己还计较什么。
    再说了,自己是医生,冲进来是为了救人!救人!
    一阵加油打气后,沈欢终于鼓起勇气,睁开了眼睛。
    见他一动不动,沈君兰焦急道:“怎么还愣着,只有咱们两个还好说,待会儿回来要是被小秀看到,可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贫血还没好,我、我有点头晕。”沈欢说着,朝自己脸上就是一巴掌,“现在好了!”
    说着,他直接以公主抱的方式,将沈君兰抱起。
    把人放到床上后,沈欢连忙转过了身,“咱们去医院?”
    “你把浴室里的衣服拿出来,我先穿上再去。”
    沈君兰现在的脸色很难看,脸上挂满了汗珠和水滴,说话时牙关紧咬,似乎承受着极大的痛苦。
    等沈欢把衣服拿出来以后,她又摇了摇头,“还是不要了。”
    在手脚不方便的情况下,换衣服只能让人帮忙。
    沈君兰除了身上披着的浴袍,里面什么都没有,就连身上的水迹还没干透。
    让沈欢把身披浴袍的自己抱出来,已经是她心里的最大底限。
    “这样吧,您用被子把身体盖住,只把脚露出来,这样我就能帮您医治了……如果您相信我的话。”
    沈君兰摇了摇头,“骨头受伤,就算针灸也不能减少多少疼痛。”
    “三分钟,最多三分钟时间,我就可以让您的脚痊愈。”沈欢语气肯定道。
    三分钟,伤筋动骨一百天,别说三分钟,就算三天能治好,就算是神迹了。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相信他了。
    考虑了一会儿,沈君兰开口道:“好吧。”
    “谢谢,院长的信任。”沈欢一边说,一边用被子将沈君兰盖住,只露出一条洁白的大腿。
    他用天眼看了看,沈君兰崴的的确不轻,不仅骨裂,就连周围的一些血管都已经破裂,整个脚腕都处于血肿的状态。
    “能行吗?”
    “可以。”沈欢说着,便运转体内的真气,慢慢朝脚腕输送了过去。
    等到淤肿散去后,他便停了下来。
    看看渐渐复原的脚腕,沈君兰惊讶地有些说不出话,“你、你……”
    整个医治过程是在她眼皮子底下发生的,可沈欢除了推拿按摩,并没有使用其他任何手段,竟然就这么复原了?
    “只是祛瘀了,筋骨的损伤还在。”沈欢说着,起身擦了擦头上的汗,“没有骨裂,只是简单的扭伤,您现在应该能下地了。”
    像沈君兰这种知识分子,一定不会相信什么气疗之说。
    用灵气瞬间治愈骨折太过骇人听闻,而且他暂时还不想让太多人知道灵气的存在。
    沈君兰试着用脚轻点了一下地面,虽然还有些痛,但已经可以忍受行走。
    “谢谢你了。”
    “不用,这是我应该做的。”沈欢顿了一下,接着道:“要没什么事儿,我就先出去了,好方便您换衣服。”
    说完,便准备出去。
    “等一下。”沈君兰却忽然开口将他拦了下来。
    沈欢心中有些疑惑,他急着离开,完全是换位思考得到的结果。
    沈君兰没有解释,用手摸了摸他泛红的脸蛋,“疼吗?”
    想起刚才在浴室内的情景,沈欢又是一阵脸红,“不、不疼。”
    “不用害羞,年轻人有那种想法很正常。”沈君兰一边抚摸着,一边说道:“刚才那只是意外,以你的年纪能有这种定力,已经很不错了。”
    见沈欢目光诧异,她笑了笑,“我从十五岁开始就在花旗生活,思想没有国内那么古板。”
    沈君兰沉默了一会儿,接着道:“你姓沈我也姓沈,以后你就喊我姨吧。”
    这下子沈欢算是听明白了,原来弄了半天,正话在这儿呢。
    只要拉上这层关系,就可以完全断绝他的非分之想。
    “您这么年轻,叫姨不是把您叫老了吗,我以后问您叫姐!”
    “没想到你还挺会说话的。”沈君兰笑着点了点头,算是默认。
    “嗯,院……姐,那我先出去了。”沈欢说着,就走出了卧室。
    在他离开后,原本还面色如常的沈君兰,脸蛋忽然红了起来,“他、他应该没发现吧?”
    尽管已经在花旗生活了十几年,可她身上流着的依旧是华夏人的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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