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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这世界上没有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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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欢!”看着站在院落中微笑的沈欢,林妙诗直接冲了过去,高跟鞋与大理石地板,碰撞出阵阵脆响。
    沈欢见状心中兴奋不已,本想迎上去,但真正行动时,却忍不住后人退了几步,“等一下,我身上都是油漆,等洗完澡,咱们再——”
    话还没说完,林妙诗便不顾一切的将他紧紧抱住,“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我、我怎么可能有事呢。”沈欢干笑着,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由于时间紧急,他破开窗户跳出去以后,就连忙绕到了院内,根本没工夫去清理身上的血迹。
    “妙诗,太脏了,你……”
    林妙诗没有说话,反而搂得更紧了,一刻都不想和沈欢分开。
    “咳咳,那啥,咱哥几个先进屋吧!”楚歌心里很疑惑,但也没当电灯泡的习惯,把林逸轩和夏天两人给拉回了屋里。
    沈欢感觉到自己胸前多了一些滚烫的泪珠,出声安慰道:“你作噩梦了吧?放心,我绝对不会出事,难道你忘了,我答应过,要陪你一辈子吗?”
    林妙诗缓缓将头抬起,她脸上除了泪水以外,还沾染了一些血迹。
    “对不起,把你的脸弄花了。”沈欢说着百年准备伸手替林妙诗擦去脸上的血迹。
    林妙诗摇了摇头,用泪迹还未干枯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沈欢,问道:“我脸上的这些是血,对吗?”
    听到这话,沈欢的硬生生的停滞在了半空。
    血和红油漆,虽然都是红色,但它们终究不同,尤其是血液独有的那股腥味。
    见沈欢不说话,林妙诗继续说道:“你是不是也受到了我的诅咒?”
    “我说过,这世界上没有诅咒——”
    林妙诗没有给他把话说完的机会,“我可以不可以当做你是在承认,自己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是和我有关系的?”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笑道:“你想多了,这些的确是血,但不是我的血,也不是其他人的血……只是一些家禽血液的混合体。”
    他佯装无奈的挠了挠头,“本来我们的确准备油漆大战,但楚歌的性格你也知道,他觉得这样玩会更刺激一些,所以才……”
    “不相信吗?”沈欢说着,直接脱下了身上的t恤,“你看,出了血迹以外,我身上没有任何伤口。”
    林妙诗带着质疑的目光,伸手朝胸口摸去。
    当手指碰触胸口的刹那,沈欢身体轻微颤抖了一下,酥酥麻麻的感觉,让人充满了想要犯罪的冲动。
    发现不妥后,林妙诗连忙把手收了回去,“你、你没事吧?”
    “没、没有,就是有点痒。”
    “那我就放心了……”林妙诗揉了下眼睛,又变回了冷冰冰的表情,“我不管你在学校怎么样,但回到林家一定要按时吃饭,饥一顿饱一顿,身体很容易生病。”
    “谢谢关心。”
    “我不是关心你,只是怕你这个老板生病以后,没人给我发工钱。”
    真是太可爱了!
    如果不是因为身上还有血迹,沈欢恨不得马上将面前的林妙诗搂住,狠狠的亲上一口。
    沈欢抬眼看着天空,心中忍不住有些小得意,低声道:“是吗?我记得刚刚某人好像哭了。”
    “那是沙子眯了眼。”
    “那主动跑过来抱住我又是怎么回事儿?”
    “我忽然间感觉有点冷,找你取暖而已。”
    沈欢将手放在嘴边轻咳了一声,“那不知道你现在还冷吗?”
    “不冷——都说不冷了你还抱我干嘛。”
    沈欢无辜的眨了眨眼睛,“刚刚为了证明身体没受伤,我把t恤脱了,现在好冷的说。”
    林妙诗刚想开口,沈欢便用自己的嘴巴堵了一下,“你冷的时候抱我,我冷的时候要是不能抱你的话,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松、松开,逸轩他们还在屋里呢。”
    沈欢笑了笑,装作不以为然的说道:“我们只是取暖而已,又不怕别人看。”
    “我、我衣服脏了,要回去洗衣服了。”
    洗衣服?说真的,相处这么久,除了洗自己的时候比较勤快以外,沈欢从来没有见过她洗衣服。
    虽然明知道是借口,但沈欢还是松开了。
    “晚上记得来吃饭。”林妙诗交代了一句,便匆忙的离开。
    沈欢稍稍松了口气,朝房间走去,但刚一开门,就看到楚歌三人手忙脚乱的找座位。
    “都是有女朋友的人了,有必要这么八卦吗?”
    听到沈欢的吐槽,林逸轩缓缓地将手举了起来,“那个我还没女朋友,是不是可以八卦?”
    “你瞎凑什么热闹啊,我跟你姐的事儿你又不是不知道。”
    林逸轩眨了眨纯真的眼睛,“那个我还真不知道,我记得你俩原来好像挺纯洁的。”
    “我去,你的意思是现在我和你姐就不纯洁了?”
    林逸轩用食指互相打圈,“我还没满十八岁呢,你们成年人干的事儿,对我来说的确不纯洁啊。”
    “没你说的那么夸张,我看得出来,欢子还是个雏。”楚歌说着摇头叹息道:“我说欢子,做人就应该及时行乐,都十九岁了还没做那种事情,你不觉得丢人我都替你丢人了!”
    “林姐冷冰冰的,不懂风情,你想做那种事儿估计得等到结婚了。”楚歌说着颇为猥琐的笑了笑,“要不这样吧,今天我请客,请你们到天都会所玩一玩。”
    “好啊!”林逸轩举双手表示赞同。
    夏天则是不屑的摇了摇头,完全是一副脱离尘世的高人风范。
    “好了别扯淡了,咱们说正事儿吧。”沈欢摆了摆手,和楚歌聊天绝对不能聊太久,不然无论谈什么,他都能给你扯到女人的身上。
    “你体内的玄什么散解了没?”
    “很成功,而且你的血液好像对我的身体,进行了一些改造。”沈欢说着用手指了指身体,“如果我没猜错,这些血迹应该是我的,但是我身上却没有留下任何伤痕。”
    “你拥有了和楚歌发狂后的自愈能力?”
    “没错,不过楚歌是需要发狂之后才有,我是处于正常状态就有。”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然,自愈的速度也相对减弱了一些。”
    “你们说什么自愈,金刚狼吗?”林逸轩疑惑的挠了挠头。
    沈欢笑了笑,“纯洁的人听不懂很正常,先去把我已经平安的事情告诉林爷爷吧。”
    “成!”
    把林逸轩支走以后,沈欢才真正开始谈正事儿,“无论林爷爷还是夏天,都查不出凶手是谁,但我觉得凶手就在我们身边。”
    楚歌用食指摸了下下巴,“因为没哪个外人会浪费二十多年的时间,特地针对一个小女孩,对吗?”
    “既然找不到证据,我们便用最简单的方法来把凶手找出来!”
    夏天若有所悟的点了下头,“你是想用排除法?”
    “没错。”
    “那咱们的第一个目标是?”
    沈欢眯了眯眼睛,“林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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