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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章又一块血玉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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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堕入魔道?”沈欢一皱眉头,“心魔早已被药性清洗,何来入魔一说?难道杀人就是入魔?”
    苏璃待在空中静静的看着他,“所谓入魔,和杀人无关,而是心性!我杀人时,能够心神如一,但你却是被心魔驱使,并非本身的遗愿!”
    “我杀他们只是为了替妙诗他们报仇,和所谓的心魔没有关系,你想多了。”见游轮开始移动,沈欢利用灵狐步,直接飞跃动了岸边。
    苏璃跟上去以后,飞身将其拦下,“你冷静下来好好想想,杀他们究竟是出于本心,还是心魔所驱。”
    沈欢闭上眼睛,沉默了一会儿,再次眼睛睁开后,眼中的猩红比之前更加强盛,“以命抵命,本就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你想多了。”
    “但你的小情人和小舅子并没有死,不是吗?”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仁慈了?我记得之前你不是一直在怂恿我杀人吗?”
    苏璃被气得不轻,咬牙道:“我说了,这和杀不杀人没有关系,而是办出这样的事情,是否出自于你的意念!”
    “它是出自于我本身的意念,没错。”沈欢耸了耸肩,“人都是会变得,再说,对付什么人就应该用什么样的办法。”
    “别多想了,我真的不是你嘴里所说的堕入魔道。”
    苏璃上下打量了沈欢半天,迟疑道:“你真的没有入魔?”
    “我入魔后第一个就把你给杀了!”沈欢没好气道。
    之所以杀了戴维斯和博伊斯两人,除了解恨以外,还有杀鸡儆猴的意思,他可不相信,老爹一句话,那些人就会真的归自己所管。
    虽然离开大厅后,就没再关注过老爹,但沈欢可以肯定,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至于杀不杀人的问题,这要看对方所做的事情有没有超越他的底限,对于刻意威胁亲朋性命的人,沈欢一个都不会放过!
    毕竟这才是真正的你不杀对方,对方便回杀你的局势。
    “总之这阵子你最好不要再沾染血气。”苏璃还是有些不放心。
    “没人和你一样把杀人当饭吃!”
    叶老大等人离开海洋之城后,并没有走太远,看见沈欢过来,纷纷迎了上去。
    林妙诗没有说话,确定他没有受伤后才放心。
    众人简单聊了几句,便返回了叶家老宅。
    客厅内,叶老大一脸感激道:“欢少,多亏了你,叶某才保住家业,这是五千万的支票,不成敬意还请笑纳。”
    “不用了。”
    听到沈欢的回答后,叶瑶拍了下叶老大的肩膀,“爸,沈欢连富可敌国的身家都不放在眼里,又怎么会缺你这五千万呢。”
    女儿还是太年轻了,根据当时的局势,放手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叶老大混迹江湖这么久,自然看出沈欢主动放弃老爹的身家,不单是为了报仇那么简单。
    “五千万确实有些少了,不知道欢少想要个什么价位?”
    和偌大的家业相比,这五千万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沈欢笑了笑,“随便就行,我说不用不是觉得钱不够,只是我这人比较懒,喜欢直接网上转账。”
    “听闻内地人都比较喜欢吉利,八千八百万如何?”
    “成交!”沈欢现在正是缺钱的时候,可不会跟人客气。
    加上原本的钱,资金再次恢复到了创办欢妙公司之前的巅峰状态。
    现在公司方面差不多已经稳定,等到益寿茶上市,就会形成完整的资金链,眼下这笔钱已经不用再投进去,是时候在真正意义上想想这钱怎么花了。
    沈欢第一件想到事情是买房,虽说他是林家未来的女婿,但老这么寄人篱下也不是个事儿。
    第二件事情是买车,不过在此之前,他要先学会开车,接下来是孝敬父母……想着想着,沈欢忽然间觉得,这钱还是不够花啊!
    事情解决后,沈欢不打算再做停留,但林逸轩为了自己的女神,硬是找了各种借口不愿意离开。
    无奈之下,只好选择留下。
    林妙诗不大喜欢热闹,对她来说赌城也没什么好玩的地方,沈欢为了保护她也一直待在叶家老宅没有出去。
    守住家业的叶老大很开心,时不时会找沈欢喝茶聊天,这天他一时兴起,把沈欢带进了自己小宝库。
    说是小宝库,其实一点也不小,里面金银珠宝、文玩古董、刀枪剑棍,总之各式各样的东西都有,让人一阵眼花缭乱。
    沈欢习惯性的先到古董区看了看,这些古董所蕴含的灵气,全都在千缕之上,不过都是些青色灵气,对此时的他已经没有多大作用。
    “我看欢少应该是习武之人,不知道对这些刀刀棍棍有没有兴趣。”叶老大说话时正用手抚摸着一把连弩,样式很精致,应该是一个仿古物件。
    这话倒是给沈欢提了个醒,身为道修总得有个趁手的兵器,比如李老道和玄阳子的剑,绝尘和小道姑的拂尘。
    可话到嘴边的时候,沈欢又改变了注意,“还是算了。”
    华夏对刀具管制的很严格,他又不像玄阳子一样,常年隐居在深山,并不适合拿着一把长剑在大街上晃悠。
    叶老大似乎看出了他的顾虑,笑道:“我这里除了金属利器外,还有不少其他的东西,盘龙棍怎么样?”
    当初看骑天大圣的时候,沈欢对猴王手里的那根金箍棒很是向往,但也就是一阵子的事情。
    在长兵之中,他更喜欢方天画戟那样狂放的兵器,短兵则以剑为主匕首次之。
    转了半天,也没能找到什么易携又喜欢的兵器,沈欢只好放弃。
    最后两人一起前往布满珠宝的区域,本打算随便看看的沈欢,忽然停下了脚步,伸手朝着一条项链抓去。
    叶老大眼睛一亮,问道:“欢少喜欢这个东西?”
    沈欢摇了摇头没说话,这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而是这条项链上面的血玉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几乎跟之前两块血玉的材质一模一样。
    如果是封印尾魂的血玉,狐狸精一定能感觉得到,现在血玉就在自己手里,她却一句话也不说,应该和尾魂没有关系。
    沈欢本打算放下,但又怕弄错,用神识呼唤了一下苏璃,“狐狸精,看看这东西有没有封印你的尾魂。”
    “有碎片姐姐一定会感应到的,应该不——”苏璃正说着,忽然一顿,从血玉中飘了出来,“没错,就是血玉碎片的其中一块!”
    尼玛,看了以后才发现,你的感应力被狗吃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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