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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为一只狐狸,有着什么样的体验。
    当然不只是能够做为小姑娘的萌宠那么简单。
    还是有一点好处的。
    至少,他的鼻子变得很灵。
    张南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他能轻轻松松嗅到数十上百种气味,不但层次分明,更是恍若亲见。
    尤其是在这具狐身突破为琉璃身之后,只觉内外通明,心若琉璃,反照四方。
    所有的信息都在脑海汇拢,结出一道道奇异的光线。
    直指东北方向,二十余里一处小山坡上。
    “倒是寻踪匿迹的好办法,狐狸本来就是犬科动物,鼻子灵敏不在话下,按味索敌就是长项……”
    张南眼中幽芒闪烁着,在淡淡月色之中,仿佛成为一道虚影。
    踏草无声,快速掠过,没有发出任何动静。
    莲花的体味很好分辨,就如雨夜池塘的一株白莲,淡淡的清香袭人心脾,久闻而不腻,提神又醒脑。
    给人一种清新、洁净的感觉。
    让人心思平静至极,不会泛起一丝杂念。
    想必,当初下河村的十三爷给自己孙女起名字的时候,也是心有所感,贴近本质。
    这股气味,换一个人来闻,或许什么也闻不到,但在张南的狐狸鼻子里,却是清楚得很……
    就算再过两个时辰,他也不会追错了路。
    除了莲花身上的这种花木香味之外,还有一股气味,夹杂山野兽类的腥臭味道之中,十分显眼。
    那是血腥味,刀锈味,以及战马奔腾渗出来的浓烈汗味纠缠在一起,于张南的眼里组成一只小小马队影像来。
    “是这边,没错了,总共二十三骑,经过的速度很快,完全没有过多停留。”
    不用问了,结合下河村村民的一些说法,张南能够断定,这支气息最明显的二十余人马队肯定是所谓的山匪,最重要的,莲花跟他们在一起离开的。
    应该是被绑走了。
    种种迹像表明,这只队伍来去如风,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像是背后被鬼赶着一般,与山匪往常的劫掠习惯完全不一样。
    没有踩点,也没有杀人灭口,更没有搜索贵重物品,对于没有挡住自己去路的猎户和村民们,更是没有多加杀戮,这代表什么?
    代表着,他们是带着任务来的,万万不愿节外生枝。
    莲花就是他们的目标。
    目标既然已经完成,那自然是有多快就走多快。
    山匪办事,也是需要效率的。
    想到这里,张南意味难明的轻笑一声,他已经看到了山坡上面熊熊火光了,更早一步就闻到了气味,除了二十多个刀头舔血的身影上面携带着浓重血腥煞气,更远一些破庙之中,还有莲花,就在那里。
    张南身形在急速奔行中,突然停了下来,躲在大石一角,从极动到极静,没有制造出半点声响。
    耳中听到熙攘人声,听到庙中有人在交谈,有人在劝说,还有着女声轻微的啜泣声。
    琉璃身成就,除了嗅觉更显变态之外,其他五感也大幅度强化,即算是在黑夜里,即算火光明灭,人影绰绰,他也能看清所有人脸上的笑容,听清每一句私语最后尾音。
    那是约莫二十个身形彪壮的汉子,身上衣着并不整洁,沾着血迹和尘土,大多数人更是蓬头垢面,十分粗犷。
    空地处燃着三堆篝火,用木棍支着一些不知名的兽肉,正在烤炙。
    有人拍开了酒囊,珍惜的喝上一两口。
    深秋山风吹拂,树叶沙沙做响,本是有些凉意。
    可这些人全都不介意,衣襟敞开处,能看到块状的肌肉。
    训练精良,体魄强悍,野性难驯,很山贼,很凶悍。
    确定莲花暂时没有危险,张南的心思也渐渐安定了下来。
    他也不急了,此行当然不仅是救人,还得解除掉后顾之忧。
    已经弄清事件的来龙去脉,张南就愿再等了。
    从山脚到山坡上面,他只是几个腾身,就直冲火堆处,光影转换处,嘴里发出一声长啸,轰隆隆挟着狂风卷上。
    正在笑闹吹牛的山匪,正推推搡搡的,开着玩笑,耳中就听到雷鸣阵阵,狂风大作,树叶尘土疾飞,一股寒凉杀机紧紧扑来,他们全都转过头来,心头一紧,就见到一抹闪亮光华,已经抹到了喉间。
    厉风呼啸,鲜血喷溅之中,能看到一道蒙蒙糊糊的兽影来去如电,泛起淡淡银辉的利爪,在月光炎焰照射之下闪着森冷寒芒。
    七八个兄弟只是刚刚来得及摸到刀柄,就已轰然栽倒。
    余下十来人心头大骇,嘶声叫喊着,一边舞刀身前乱劈乱砍,脚下踢乱火架,身体向后狂退。
    “有妖怪,大哥救命。”
    ……
    稍前一刻,张南潜伏赶到的时候,破庙之中却也不是平静无波。
    钱独臂半蹲踞坐石泥香台之上,单手握着长刀,手背之上青筋鼓起,仿佛随时都会发力站起,会出刀攻击。
    时时刻刻保持着警惕,不敢放松一点。
    从这一点看来,这个左臂上面纹着黑蛇,右臂齐肩断掉的披发凶狂汉子,其实内心并不那么平静……
    至少,脸上没有什么快乐,反而是多了一些憋屈。
    往年这个时候,他们两界岭的好汉们,这时候就是最闲逸的时刻,并不需要出门劫掠。
    岭下的山道上,总会有追逐利润的商客和镖局人马经过;还有一些不怕死的散户,携带着贵重货物,抱着侥幸心理,希望一路好运经过两地。
    大家都是为了生计,身为商人,没谁可以一直守在家里不出门。
    而钱独臂,凭借着手下数十兄弟,以及赫赫凶名,并不需要多加杀伐,就可以轻易获取路人商客的“买路财”。
    他也不需要把事情做绝了,最多抽成狠上一点,让对方多多少少还有些利润,就不怕对方再不行走山下道路。
    就算如此,也足够山上盗匪和家属吃得满嘴流油,生活过得平安喜乐。
    相比起往日里做猎户,做山民的时候。
    这样的日子逍遥一万倍,快活一万倍。
    所以,钱独臂从来没有后悔自己决定上山,自从被官府追讨税粮,杀了几个税丁,鼓动威胁全村逃亡的那一刻起,他就再没后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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