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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第一百一十二日(1)我想我会一直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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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床啦——!起床啦——!再不起床太阳要照屁股啦!再不起床张翼德要放火烧屋啦!”尖锐的嗓音打破沉寂,在大厅内四处回荡,刺得人耳膜生疼。
    “妈的,不是跟你说过了把那台白痴闹钟关掉么?怎么又打开了?老猫!听到没有?把那台脑残闹钟关掉!”唐跃把头蒙在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来挥舞,“老猫!老……”
    唐跃顿住了。
    他从被窝中钻出来,直起身子坐在床上,空气冰冷刺骨,透过薄薄的衣物布料往里钻,像是某个南方城市清晨的冬天。那台聒噪的闹钟仍然在耳边啸叫,催促他赶紧起床,仿佛翼德兄真举着火把站在门外,唐跃再不起床他就要一把火将窝棚点了。
    也不知道是谁设置的白痴闹钟,叫声就没一个正常的,要么是“再不起床张三弟就要放火烧屋啦”,要么是“再不起床关二哥就要温酒斩你啦”,要么就是“再不起床刘皇叔就要来投奔你啦”,最正常的那个是“再不起床就赶不上菜市场大葱半价啦”,搞得唐跃像是个家庭主妇,每天为了几毛钱的大葱争分夺秒。
    唐跃哆哆嗦嗦地套上衣服,裹着厚厚的毯子,踮着脚尖冲进大厅里,关掉闹钟。
    昆仑站里顿时安静下来,
    他扭头看了一眼通讯系统,视频中只有空间站的内壁,麦冬不在,不知道是没有起床还是干活去了,唐跃从柜子里拿出一块压缩饼干,瞄了一眼,红烧牛肉味。
    唐跃摇了摇头,把饼干丢了回去,重新拿了一包出来,红烧牛肉味压缩饼干他已经吃腻了,说是牛肉味,实际上吃起来口感像是砖头渣。
    新的一包是老坛酸菜味。
    唐跃再用量筒取了五百毫升的淡水,这些水是用来喝的,唐跃老早就不再每天刷牙了,主要原因是牙膏吃完了,牙刷也报废了,如今的唐跃用手指清洁牙齿,伸出食指在嘴里左右猛锉,上下刮擦,尽管效果不如牙刷,但聊胜于无。
    据说古人没有牙膏时用盐清洁牙齿,唐跃想了想觉得这实在是太奢侈了,他手上压根就没有那么多盐。
    唐跃啃了一口饼干,喝了一口水,咸菜味的果然比牛肉味的好吃,吃出了一股淡淡的地球味道。
    什么叫地球味道?
    有没有摔过嘴啃泥?
    “呸!”唐跃皱眉,看着手上吐出的血沫,难怪他吃出来一股腥味呢,原来是牙龈出血了。
    唐跃张着嘴去照镜子,这次出血比之前都要严重,鲜红的血液混杂着唾液,满嘴都是血沫子,唐跃又不敢吐出来,生怕浪费了水分和食物,只好全部咽了下去。
    严重缺乏维生素的后果已经体现了出来,坏血病的症状越来越明显,这种曾经长期折磨海员们的疾病像阴影一样笼罩在唐跃的身上,他皮肤上的出血淤斑越来越多,牙龈出血的症状越来越常见,接下来他的牙齿将相继松动脱落,然后全身乏力,肌肉疼痛,甚至发展成假性瘫痪。
    在这个鬼地方,一旦失去行动能力,那就是生不如死。
    唐跃默默地看着手中的半块饼干。
    咬过的断口上还沾着唾液和血丝,触目惊心。
    唐跃坐在椅子上,他先偏头看了一眼ogs机柜,又看了一眼地上的肥料,再看了一眼架子上的空水槽,这些东西组合起来就能救他的命,但麦冬说番茄要发芽成活至少需要二十摄氏度的环境温度,否则栽下去也活不了。
    rtg提供不了这么高的温度,所有的希望都在温控芯片上。
    老猫不回来,他就没有温控芯片。
    唐跃不知道自己还剩下多少日子,但他可能要试着独自一人在这个荒芜的星球上生存下去了,他要习惯没有老猫的昆仑站。
    好在这种日子眼看着也不剩多少了。
    唐跃把剩下的饼干丢进嘴里,用力咀嚼,将杯子里的淡水一饮而尽,他起身把墙上的明光铠摘下来,舱外服的生命维持系统已经充满了电,氧气瓶内气压正常。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他要继续自己的日常。
    在火星上,唐跃每天的例行工作是非常单调的,检查昆仑站和火星流浪狗,搬运太阳能电池板,现在又多了一项,就是搜索老猫的下落,十万张照片足够他搜寻三个月,唐跃不敢像之前那样不吃不喝不休不眠地工作,唐跃的身体状况本来就不好,如果劳累过度倒在了这里,那么一切就全完了。
    他会继续搜索下去,唐跃认为这是自己的责任,作为老猫的朋友兼同事,他一定要找到那只猫的下落。
    在此之前,他还得去搬运电池板。
    无论老猫在不在这里,他的工作都是这些,唐跃将日复一日地吃饭睡觉检修昆仑站吃饭睡觉检修昆仑站,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
    如果他不干这些,那他的生命立马就会走到尽头。
    天幕仍然是天鹅绒般的暗色,漫天的星斗仍未散去,太阳还没升起,唐跃如果动作快一点,还能看到日出。
    那颗散发着刺眼光芒的恒星在这个星球上升起过亿万次,却不知有几次曾为人所目睹,唐跃觉得火星上的日出确实忒单调,每天早上起来都是一样的颜色,如果一周七天颜色不重样就好了……周一红色周二橙色周三黄色周四绿色周五青色周六蓝色周日紫色,想想绿色的太阳从地平线下升起,那简直就是在原谅全宇宙。
    男人弯腰钻进明光铠,手脚伸进舱外服的四肢,活动活动手指,推上头盔外层的滤光面罩,然后后退接上生命维持系统。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一辈子都这么孤单。”唐跃轻轻哼着刘若英的老歌《一辈子的孤单》,弯腰拎起地板上的工具箱。就音乐品味而言,唐跃和队内的其他人相仿,都是老歌派,钟爱几十年前港台大陆歌手们的作品,毕竟现如今的华语乐坛吸收了太多外来元素,充斥着躁动的节奏和电音,不如世纪初时优美婉转的旋律。
    当然老歌派内也有党争,喜欢纯音乐的与喜欢流行歌曲的互视对方为异端,纯音乐党说流行歌曲是肥猪流,流行歌曲党说纯音乐是瞎哼哼——尽管它们都已经过气几十年了,当然老郑一直处于鄙视链底端安之若素,他整天听的是赵本山的《咱们屯里的人》。
    唐跃拧开气闸室的舱门,回头朝着空荡荡的昆仑站告别,“我出去了,拜拜!”
    唐跃踏进气闸室内,咔哒一声反手合上身后的舱门,接着哼他的歌。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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