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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 哑女VS说书先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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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女皇的登基,已有230多年历史的夏朝终于落下了帷幕。
    崭新的朝代——昀朝,开始兴盛起来。
    而夏朝那些人和事便这样远去了。】
    一袭白衫的说书先生拍了拍他的寸木,走下堂去。
    “先生,先生,再说一段吧。再说一段。”客栈老板拉住了他。
    “是呀,先生,您就再说一遍吧。再给我们讲一讲亡国妖姬的故事。”堂下的客人们都在起着哄。
    当然,其中也不乏有万里而来,专门听书的。
    “先生,您看看,客人们多有诚意啊。您就再讲一段吧。我给双倍的价钱。”老板看他不为所动,又把价格往上加了一成,“三倍怎么样?外带着还帮您两人免了伙食费。”老板不知道他和他房中的小姑娘是什么关系。当然,他也没闲心知道。
    说书先生理了理自己的袖子,又走上了台。若是以往,他一个人,好坏便也过得了,但现在不同了,他身边多了个孩子,她还在长身体。没有钱,寸步难行。
    他拍了下寸木。台下迅速安静了下来。
    “我们接下来要讲的故事的主人公,是夏王、阮夫人以及公孙乐。”他照例喝了口水,润嗓子。
    “话说亡国妖姬温阮,原本是夏朝官宦小姐出身,十岁的时候,因为父亲被同僚告发贪污,而受牵连被贬为奴籍,后来多方辗转到了公孙府。”
    “温阮自小便美貌如花,灵气逼人。在一众丫鬟之间,样样皆异于常人,很快得到了公孙乐母亲的喜爱,亲自带在身边当做女儿教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和公孙乐很快日久生情。然而在这个时候,公孙家出现了巨大的变故——公孙考被夏王因为贪污之罪而判了死刑。公孙乐的母亲听闻此消息后,很快便一病不起,魂归兮。”他重重拍了拍寸木。
    接着又继续说道:“自小公孙乐便是家里按照君子的标准严苛地教育着长大的。在他的心目中,他的母亲是如此的端庄慈爱,父亲是如此的端正严明。然而一夕之间,遭逢此重变。一向温润如玉的谦谦公子,性情大变。他发誓,一定要为自己的父亲报仇。”
    台下的人小声招呼着店小二端来盘盘瓜子、茶水和果子,一边吃着、喝着、津津有味地听着。店老板看到自家生意是如此的兴旺,自然喜笑颜开。商人重利。至于说书先生的身份,那就可以放到一边去不管了。
    众人没注意的到的是,某处角落里,一个脏兮兮的小女孩睁着葡萄似清亮的大眼,近乎崇拜地看着台上的说书先生。
    而虽然其中坐着的某些人已经听了无数遍了,但每次听,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因为说书先生每次讲这个故事都会有新的内容和新的结局。当然,亡国妖姬温阮的美貌是绝对不会变化的。若是那亡国妖姬没有了惊世的美貌,又怎能迷惑堂堂一朝君王!
    除此之外,说书先生的身份也可以用来说书了。
    前十七年前,是这云州地界最富有的文家的大公子。哪知道,十八岁生辰,却被文家的二夫人,当面曝出,他是被大夫人从外面抱回来的。参加生辰宴的众宾客哗然。一向温顺的文老爷,当场斥责了二夫人。众人本以为这是后宅争宠的戏码,哪知道十日不到,大公子便从温家被赶了出来。
    好在他平时便爱看这些话本戏剧什么的,被赶出府后,在外面摸爬滚打,无师自通了些说书技巧。靠着说书,这两年他便也足以潦草度日。
    “温阮和公孙乐开始本是真心相爱的,但谁知在一次夏王微服私访中,见到了貌美如花的温阮,他动了歹心,便不顾温阮的意愿,把她强行带进了宫中。夜夜宠爱。温阮每日在帝王走后,都抱着膝盖哭泣。她哭自己柔弱,不能反抗夏王。她恨公孙乐怯懦,不敢反抗夏王。她恨自己不能下定决心去死。女人是天生的政治家与野心家。她决定要报复夏王与公孙乐。”
    ……
    等文阅重新说完一遍《亡国妖姬》,客人们尽了兴之后,他才收拾好了自己的茶杯和寸木,踩着沉重而又坚定的步伐,上了楼,进了属于自己的房间。
    这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客房,却以屏风为界,隔为了两边。
    屏风外面是他的地界,而屏风里面,则是小女孩的。
    他轻手轻脚关了门,走到屏风另一边,果然,小女孩已经睡着了,半个身子都露在小花被子外。许是这个年纪的孩子睡觉都不老实,他把被子往她身上挪了挪。照例在她的床底下,摸出了一套脏兮兮的衣服。
    回到屏风的另一边,自己的床前,他坦然地脱下了白袍。
    他很享受说书的感觉,但下了台,他还是希望自己如普通人般生活着。
    他换了件青衣,挽起了袖子,开始任劳任怨地清洗刚换下来的衣服,以及小女孩的外套。
    她年纪还小,经常偷跑出去玩,回来怕他发现,经常把沾了泥的衣服往床底下塞。所以,再好的衣服在她的身上都保持不了一天的干净。她的衣服是一天必须两洗的。
    若是这里有当初认识他的人,定会惊奇他现在的这副样子:这云州地界上最富的,曾经的文家公子,竟然会愿意做这种下作的事情。
    他洗完了衣服后,便开始整理房间。
    桌子上一片乱糟糟的,大多都是被她顽皮乱翻后又没归位的。有书籍,也有糖葫芦什么的,糖葫芦外面的糖浆融化了下来,把他最爱的一本书都给弄脏了。
    他勤勤恳恳地收拾着。
    晚上,店小二送来了晚饭:一道简单的白菜炒鸡蛋,上面加了只鸡腿,是老板今天收入不错,特地赏的,还有两碗白米饭,以及三双筷子。
    他叫醒了还在睡觉的小女孩。
    小女孩嘴里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似乎很不情愿,但还是穿好了衣服。
    他用公筷,把菜碗中唯一的一只鸡腿夹到了她的碗中。
    小女孩抬头定定望了他几眼,默默低下了头,看似在吃饭,却偷偷地把鸡腿埋进了饭中。
    “不要以为我没看到,快吃。”他拿起公筷伸进了她的碗中,把鸡腿夹出来放在了米饭上面。
    他明白,她是想把这只鸡腿留给自己。
    可他已经是大人了。
    要会照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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