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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不作死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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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风第一次杀人是当初救苏夭的时候,当时表面上看起来很镇定,心里却吓得要死,手心里全是汗。
    第二次在牛凤年家里屠杀十三个保镖的时候已经出奇的淡定。杀人放血如水到渠成,没有半点紧张和不忍。
    这是与生俱来的适应力,经过流星的洗礼后,这种适应能力能加变态。
    他此刻隐身在空气中,手里端着那把军方特制的m4a5,心里冷静到极致,没有怜悯,没有同情,没有胆怯,只有压制的很好的愤怒和杀机。
    枪声响起!
    火蛇从枪口喷出,子弹呼啸而去。三十个上过战场的陆战队精英,连李风的模样都没有看到,顷刻之间倒了一地,死伤殆尽。
    李风冷哼一声,“陆战队精英?呵呵……”
    76层电梯外面是一条五十米走廊,走廊尽头有一扇厚三十厘米的锰钢保险门。门后又是一条五十米走廊,直通威尔的办公室。
    威尔办公室门口,站着两个人。一个身高两米,带着军帽一身迷彩服的大汉。一个只有一米六不到的黑人,穿一条短裤,光着膀子,披着一件黑色的披风。
    大汉是特种部队教官,三拳打晕奥运拳击冠军的约翰。小个子黑人就是死亡岛逃出的蝙蝠。
    蝙蝠一身凌厉杀气,锋芒毕露。约翰却是不显山露水,举手投足随意慵懒,似乎像是在家里享受悠闲的周末,没有一点军人应有的刚猛气势。
    约翰抱着一个笔记本电脑,电脑里的画面正是电梯门口的画面。他望着三十个生死与共的兄弟倒在血泊里,非但没有一点怒气,反而感慨道:“喔!喔哦!我觉得政府应该派超自然部门的人过来。这个亚洲的功夫小子竟然是个透明人!”
    蝙蝠哼了一声,拳头握的喀嚓响,咬着牙齿冷冷道:“不管他是什么人,今天都要死。”
    约翰抹了把脸,笑道:“对!这是你的强项,跟透明人打,我可不是对手。我先进去,这里就交给你了。”
    蝙蝠很有自信的挥了挥手,冷笑着盯着走廊尽头锰钢大门。
    约翰一点也不客气,转身朝威尔的办公室走去。临走时在电脑上点了几下,走廊尽头的那个锰钢大门缓缓打开。
    李风正在发愁怎么打开锰钢大门,却发现它竟然自动打开。他看到了五十米外抱着胳膊的蝙蝠。
    事出反常必有妖,李风皱着眉头打量着蝙蝠,去见到蝙蝠脸上挂着鄙夷的笑,对着他勾了勾手指。
    李风心中一震,莫非隐身术已经到时间了?不应该啊,昨天趁着丽露睡觉,他曾经特意实验了一下,足足能隐身三十分钟。现在才二十分钟多一点,不应该到时间啊。
    难道蝙蝠能看到他?隐身术对蝙蝠失效?
    李风心里暗骂:“管他妈失效不失效的,先给他几枪再说!”
    说干就干!
    他举起手里的m4a5,霹雳啪哒的把剩余的几十发子弹一股脑全部打光。李风心想这小黑人不管有什么本事,走廊空空荡荡,连个躲得地方都没有,他这几十枪放出去,小黑人非要当场嗝屁不行。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他大跌眼镜!
    李风见过速度快的。小七和吴煌都是一秒钟能打出几十拳的变态,强大的爆发力下,真能踢出佛山无影脚来。
    这小黑人速度比着小七和吴煌或许还要差点。但是身形步伐极其飘忽诡异,忽左忽右竟然真的能像蝙蝠那样。只见他朝左猛的一窜,整个人竟然如壁虎一样粘在墙壁上。接下来更是不得了,在墙上一弹,双手双脚掉在天花板上,把几十发子弹尽数躲了过去。
    “我草!难道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李风心中大为震惊,这小黑人黑面獠牙,奇丑无比,长的倒是挺像蝙蝠。但是和电影里那些雍容华贵、气度不凡、风度翩翩、自诩血统高贵的吸血鬼完全不沾边啊。
    说他是狼人,倒是更像一些。不过传说中的狼人都是虎背熊腰,块头极大。这小黑人又不沾边了!
    蝙蝠说:“你现身吧,这样躲着对我来说没用。”
    李风没听懂,考虑着怎么干掉他。一个能连续躲过几十发子弹的人,绝对是吴煌和小七那个层次的高手。李风有自知之明,对付孙雄或许有胜的希望,面对吴煌和小七,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就在这时,他看到蝙蝠又在整幺蛾子了。
    小黑人竟然不知道从哪摸出一条黑布条,在眼睛上缠了两圈,紧紧的蒙了起来。
    优酷常常会有这样一些视频。比如说从三米高的墙上倒空翻落地头先着地,比如说骑着自行车上胳膊粗的栏杆最终两条腿骑在栏杆上蛋疼欲碎,比如说踩着滑板从楼梯上滑下来摔断了腿,比如说跳上迎面飞驰而来的轿车撞的昏迷不醒。
    这些极度危险,并且明知道危险还乐此不疲的视频通常都有着类似的名字:《2013傻缺大全》,《悲催大合辑》,《一百个蛋疼的镜头》……
    里面的人多为外国的!因为华夏人没这么闲的蛋疼。就算闲着,也只会想办法让别人蛋疼。
    李风把这些视频用一句话概括:不作死就不会死!
    现在对面这小黑人显然也很符合这句话。生死搏命的时刻,竟然把眼睛蒙起来,这分明就是活的不耐烦的节奏啊!
    李风冷笑着,踮着脚尖朝着他小心翼翼的挪去。到了跟前,轮圆了手里的m4a5朝着小黑人砸去。枪里虽然没有子弹,但是当铁棍用,也是极为顺手的!
    很不幸的事,他远远低估了小黑人!
    小黑人之所以绰号蝙蝠,除了因为他的速度和身法诡异外,最重要的是他的耳朵。或许他不能向蝙蝠那样发出声波后然后自己听到来判定物体的地点。但是毫无悬念,他的耳朵已经远远超出常人所能理解的范围。
    小说里武侠高手所拥有的听风辩位的本领,蝙蝠练习的炉火纯青。
    那杆枪还没砸到小黑人头上,他一脚已经闪电般踹出,正中李风小腹。
    李风倒飞出两三米,落在地上又滑出一米,五脏六腑一阵翻腾。肠子似乎都要被他踹断了,膀胱也差点不顶用,一股尿意忍的好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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