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1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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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哥也坐到明谦旁边,还很客气的给明谦递了杯茶,明谦连忙双手接过。
    “在这儿待一个月,我起码减了五斤。”蒋哥捏了捏自己的肚子,“正好下部戏对身材有要求。”
    明谦自己倒是很久没有称过体重了:“蒋哥要不要带点茶走?”
    陈言又送了一批茶叶过来,他本人对茶叶的通途不怎么关心,只要喝茶的人喜欢他就满足了。
    当康作为瑞兽,不仅什么都精通,人又稳重,而且很容易满足。
    只要多夸奖他似乎就行了。
    蒋哥有些惊喜:“这怎么好意思,哎呀,我都不好意思提这个。”
    但凡爱喝茶的,就没有不爱店里茶叶的,只不过客人就算问,明谦也只会回答店里不卖——因为陈言不同意。
    现在明谦提出要送些茶叶给蒋哥,这也是陈言提前跟明谦说过的。
    蒋哥小声说:“我开之前血压高,血糖也有点高,不过还没到必须吃药的地步,本来说这个综艺拍完了好好去医院检查,结果今早起来的时候我自己量了量,你猜发生了什么?”
    虽然明谦已经完全知道蒋哥要说什么,但还是很给面子的问:“发生了什么?”
    蒋哥兴奋地像个小孩子:“全都降下去了,特别正常!”
    “之前一直都高,本来想着先控制饮食,实在降不下去再吃药。”
    “结果这段时间我既没有刻意控制饮食,每天还这么累,竟然降了!”
    “说不定就是这茶的功效。”
    明谦连忙说:“蒋哥,这只是茶,不是灵丹妙药,你身体不舒服还是得去医院看。”
    蒋哥点点头,一脸我们都懂的表情:“我知道我知道,只是跟你聊的时候这么一说。”
    “那以后我还能……”蒋哥小声问。
    明谦:“你去问问陈言,这茶都是他自己炒的。”
    蒋哥一脸赞叹:“高手在民间,这世上有他不会的吗?”
    明谦想象陈言活的岁数,试探着说:“计算机?”
    之前陈言都忙着给人看风水去了,应该还没时间去学计算机。
    如果陈言想去学的话,明谦也不介意帮他报个班——哪个老板会嫌自己的员工会的东西太多呢?
    “而且我觉得可能是因为你这段时间都在按时吃饭。”明谦试图用更科学的理由让蒋哥扭转对茶叶的看法,“每天早、晚睡早起,一日三餐定时,而且荤素搭配都很营养。”
    蒋哥摆摆手:“没来节目组之前我还有专门的营养师呢,作用也不大。”
    总之,蒋哥认定了陈言亲手炒制的茶叶,跟明谦说了没两句,就颠颠的跑去找陈言,希望能厚着脸皮多买点。
    林穗则是对着自己布置的等候区念念不舍,让助理多帮自己拍几张照。
    今天嘉宾们都没化妆,只是离开店面的时候要戴上口罩和帽子,他们也可以自由的在这附近活动,只要不被人认出来,到点了再到店里来吃饭。
    剧组的工作人员们也等于是在放假,全都订好了要去哪儿玩。
    只有明谦他们在后厨里忙活。
    昨晚明谦学了两道菜,可能是因为有狮子头做铺垫,新菜的难度对明谦来说就不是那么难了。
    一道是醋溜鱼,还有一道是东坡肉。
    他虽然在梦里学习,但梦里的时间流速跟外面完全不同。
    可能他在梦里待了几个月,但在现实里也就过了一个小时,甚至不到五分钟。
    这个时间他也说不准。
    “别的菜依依来做吧。”明谦准备自己只做三道大菜——毕竟他也就这三道拿得出手,剩下的还是交给手艺更好的依依来。
    依依没意见,她对切菜做饭还挺有兴趣,只要不让她洗碗她都干。
    “我以前也不喜欢洗碗。”明谦一边准备食材一边说,他戴着口罩,也不怕说话的时候会有口水,“但是切菜还行。”
    他父母还在世的时候家里的分工是明母早起去买菜,明父切菜做菜,明谦洗碗。
    虽然明谦觉得他妈做菜更好吃,但明母总是以各种借口推给明父去做,好在随着时间推移,明父做的菜也从勉强可以入口到挺好吃。
    上大学后明谦发现身边的男同学只要是在外面租房住的大多都会做饭做菜。
    有时候去室友租的房子里玩,室友还会准备一桌大餐。
    明谦其实挺喜欢做饭,与其说是做饭,不如说是厨房里的烟火气。
    尤其是烧得热辣辣的油里忽然倒进蔬菜和调味料,“嘶”地一声,好像整个世界都能听到。
    可能是为了找点存在感,武英站在后门的门框上仰头高歌,只所以不引颈纯粹是因为脖子短。
    这回它唱的是首外文歌,但不是英文,应该是某个小语种,反正后厨里没有一个人听出来究竟是哪个国家的歌。
    明谦虽然没有做宴席的经验,但也知道要先上凉菜。
    这些凉菜也简单,凉拌牛肉,夫妻肺片,麻辣豆腐干,总之只要是凉的且能直接入口就行。
    它们的作用只是开胃,因此分量不必太多。
    然后就是热菜和汤,甜品就是传统的八宝饭。
    明谦最先做的就是这道八宝饭,因为这道菜不仅做法简单,而是秘诀就两个,一是糯米越软烂越好,二是成本下的越足越好。
    糯米要先煮,煮到八分烂了再捞起来放上料以后蒸。
    里面要放莲子,并且是能够煮软烂的那种莲子,而且放多些最好。
    然后就是桂圆肉和葡萄干,红枣白果。
    最主要的还是豆沙。
    虽然是甜点,但这道菜却不适合放太多糖,最好是吃起来甜香却不腻,糯米软烂到小孩和老人都能轻易吞咽,这样的八宝饭配一碗茶简直绝了。
    可能是因为梦里做的次数太多,明谦真正开始制作的时候一点都不手生,可能因为厨房里的东西都是他用惯了的,甚至比在梦里还要顺手。
    遥看着明谦团肉丸,好奇地问:“老板,你去哪儿学的?”
    店里的摄像头都拆了,节目组的人也都不在,明谦眉飞色舞的得意道:“幽君请了厨神入梦来教我,我老师是厨神。”
    这名头贼响亮,可惜只能在员工的面前说说了。
    要是出去说,听到的人肯定都以为他疯了。
    遥咽了口唾沫,不能控制的舔了一下嘴唇:“厨神做的菜好吃吗?”
    明谦摇摇头:“没吃过,都是老师吃我做的菜。”
    “老板,今天我们也吃席对吧?”遥忽然记起来自己竟然没有确认这一点。
    明谦莫名其妙:“对啊,今天我们自己也要吃,不然呢?看着他们吃吗?又不是开店营业。”
    遥:“对哦。”
    明谦:“你去看看你的鸟,他要是想拉了你就带他去卫生间。”
    武英听见了,歌也不唱了,用尖细的小嗓门喊道:“我爱文明讲礼貌,从不乱拉,我都是去草丛里。”
    自从有了武英之后,明谦都不用从曲库里找歌了,都让武英自由发挥,武英似乎什么声音都能模仿,就连乐器音都可以,只不过跟真正的乐器还是有些差距。
    但对一只鸟来说,他已经足够厉害了。
    现在厨房够大,依依和明谦各站在一个灶台前,晚晚和楚楚拿着瓜子逗鸟。
    ·
    虽然来这儿也有一个月了,但嘉宾们还真没在这座城市好好玩过,他们先去了本地最出名的建筑物底下照相打卡,然后再去买了一些纪念品,回去好分给经纪人和朋友还有家人。
    因为带着口罩和帽子,他们虽然会吸引路人的目光,但只要不把伪装取下来也就不会被拦住。
    林穗就像被放出笼子的小鸟,带着助理直接去商场买买买,高档奢侈品就算了,她也不缺,出席重要颁奖礼之类的地方,公司都会给她租借顶级奢侈品牌的当季新款礼服。
    私服也有专门的造型师给她搭配。
    她买的都是些工艺品,还有些造型别致的杯子,她就喜欢这些小东西,见到就挪不开步子。
    如果经纪人在她身边的话肯定会拦着她,因为都是些易碎品,空运回去估计要碎一些,但这次只有助理跟着她,她就放飞自我了。
    原本她经纪人说要过来,机票都买好了,结果公司临时有事。
    林穗看了半天,把稍微好看点的杯子全买了。
    助理有些崩溃:“林姐,买这么多干嘛?”
    林穗笑道:“送人嘛,店里的人要送,节目组的人也要送。”
    “送钱多不好,送别的我也想不出来,送杯子就合适。”
    “你看这个,送给收银的帅哥怎么样?”林穗拿起一个纯白的杯子。
    这杯子不知道用了什么工艺,明明是白色,但就像贝壳一样,在阳光下换不同的角度,就会有不同的颜色折射出来。
    造型虽然比较常见,是钻石打磨好的样子,可上手质感好,颜色还特别。
    助理看了看:“是挺搭的,不过林姐,我看他好像一直没去染过头发,但头发还是那个颜色。”
    林穗低头看杯子:“他不是戴帽子吗?说定就是因为发根已经黑了才戴的帽子。”
    助理:“也是。”
    买了一大堆东西之后,林穗和助理两个人才勉强提下。
    商场里的人也没想到竟然会有人这么多贵得要命的杯子回去。
    谁会买几百几千一个的杯子啊。
    有钱人不都冲着包去的吗?
    早上十一点,林穗和助理坐在回火锅店的车上,她在节目组的群里问:“你们都回店里去了吗?”
    “我在打车。”
    “我已经在车上了。”
    “好好奇老板今天给我们准备了什么菜。”
    “其实我觉得依依做的菜已经很好吃了。”
    来这儿一个月时间,他们在店里也只吃了两次火锅,其它时间还吃依依做的菜比较多,倒也不是他们不爱吃火锅或者不想吃,主要是吃火锅耗费的时间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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