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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第五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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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航空化时代,衡量一支海军的不仅仅是战舰,还有更加重要的舰载航空兵。
    二零三零年,随着美国的f-x项目的初期研发工作正式结束,诺思罗普公司的f-44从原形机发展到量产型,中国的j-30/j-32项目正式进入工程制造阶段,航空兵正式进入了第五代时期。
    严格说来,第五代战斗机才是美苏冷战结束之后的第一代现代化战斗机。
    以f-22a为代表的第四代战斗机,要么是在美苏冷战时期研制,要么是利用了美苏冷战时期的技术积累,在指导设计的战术思想上,第四代战斗机仍然遵循了美苏冷战期间的基本规则。
    虽然美苏冷战结束之后,第四代战斗机的研制工作受到了很大影响,比如f-35项目就拖延了十几年,俄罗斯的t-50更是几经坎坷,但是与第五代战斗机的研发工作相比,这些麻烦就算不了什么了。
    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之前,美国率先提出了第五代战斗机的概念。
    说得准确一点,是提出了第五代战斗机的发展方向,即“无人化”。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美国海军率先搞出来的x-47b舰载无人战斗机。当时,美国甚至宣称,将在二零三五年之后用无人战斗机替代百分之九十的有人战斗机,而美国海军还在二零一一年左右制定了相关的计划。
    第二次朝鲜战争,直接毁灭了这个美好设想。
    在恶劣的电磁环境下,特别是在电磁武器大规模使用的情况下,无人战斗机的可靠性与作战效率都是无法逾越的障碍。
    结果就是,第二次朝鲜战争之后,美国再也不提无人战斗机了。
    只是当时,谁也不清楚第五代战斗机的准确发展方向。
    东海战争前的五年里,美国做了大量理论研究,结合第二次朝鲜战争的经验,提出第五代战斗机应该以多用途为主。
    原因也很简单,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中,美国缺乏的不是制空战斗机,而是性能卓越的多用途战斗机。要怪也只能怪f-35项目拖延了十几年,到第二次朝鲜战争爆发时,美军的第四代多用途战斗机少得可怜,仍然让f-16、f-15e与f/a-18e/f等第三代战斗机充当对地打击主力。
    针对这个问题,美国在这个方向上花了不少力气。
    比如在二零一七年,美国启动f-x项目的时候,洛马、诺思罗普、波音等公司就各自拿出了设计方案,而且都以多用途型为主。洛马的方案是利用f-22a的成熟技术,研制一种重型多用途战斗机。诺思罗普则是利用yf-23的技术积累,提出了一种无尾布局的多用途重型战斗机。波音的方案最为超前,是一种采用了翼身融合技术的无尾翼布局的重型战斗机。
    当时,这三家公司在前期研制上就各自投入了上百亿美元。
    结果是,东海战争彻底改变了美军的观念,认识到在未来战场上,将面对一个比前苏联强大得多的对手。
    如此一来,任何多用途战斗机都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制空战斗机。
    原因很简单,在东海战争中,中国空军用j-11c等针对机动性做了全面改进的第三代战斗机击败了用f-22a武装起来的日本空中自卫队,而且在空战中,取得了非常傲人的交换比。更重要的是,东海战争中的空中战斗,有百分之六十五为空中格斗,并且取得了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战果。
    也就是说,在下一场战争中,格斗将成为主要交战方式。
    如此一来,战斗机的空战机动能力就是首要性能。
    多用途战斗机为了照顾对地打击等任务需求,必然在性能平衡上做出妥协,也就必然牺牲空战机动性。拿f-15e来说,其空战机动性就远不如f-15c。在f-22a的基础上改进而来的fb-22更加极端,基本上没有空战能力。
    结果就是,到二零二零年,美国空军调整了f-x项目。
    到此,第五代战斗机的发展才走上正轨。
    只是,在另外一个问题上,美国与中国仍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分歧。
    从一开始,美国空军就把重点放在了重型战斗机上,认为只有重型战斗机才有足够的能力成为优秀的制空战斗机,任何轻型化的战斗机都会受自身限制,在制空作战能力上存在严重缺陷。
    当然,这也是之前的发展规律。
    第三代战斗机与第四代战斗机中,都是重型战斗机司职制空,轻型与中型战斗机以多用途为主。
    受此影响,f-x项目从一开始就被确定为重型战斗机。
    六年之后,洛马与诺思罗普公司获得了第一阶段竞标胜利,分别从美国空军获得了一百四十亿美元的前期研发经费,洛马公司的方案被赋予yf-42的代号,诺思罗普公司的方案则被赋予yf-44的代号(yf-43原本是留给波音公司的,结果波音公司在第一阶段竞标中败下阵来)。
    最初的时候,洛马公司的呼声最高。
    原因很简单,美国空军的两种第四代战斗机都来自洛马公司,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战斗机设计与制造企业。此外,洛马公司的设计方案最为平衡,也最具有可行性,实现的难度最低。
    结果,二零二九年初,美国国防部宣布诺思罗普公司获得了工程阶段的合同。
    相对而言,诺思罗普公司的设计更加超前,应用了大量新技术,在工程阶段肯定存在难以预料的风险。
    因为洛马公司不服,上诉到国会,要求国防部重新审议竞标合同,所以直到二零三零年初,经过重新审议之后,国会才批准了国防部的项目合同,正式确认诺思罗普公司为f-x项目的最终承包商。
    必须承认,洛马公司输得并不冤。
    三十多年前,yf-22能够击败yf-23,赢得美国空军的青睐,主要是yf-22采用了大量成熟技术,在设计上相对保守,工程难度较低,可以有效控制制造成本。随后yf-35击败了yf-36也是同一原因。美国空军在这个时候选择保守策略,主要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对手。要知道,f-22项目进入工程实施阶段的时候,前苏联已经解体,美国不再需要为世界大战做准备。以美国的技术实力,基础技术较差的f-22仍然能在二十年内领先于所有对手。
    到了二零三零年,情况就不一样了。
    归根结底,美国必须面对来自中国的威胁。
    从根本上讲,美国实施f-x项目,正是因为以j-20为代表的第四代战斗机,已经对美军的f-22a与f-35构成了严重威胁,美军无法确保夺取制空权,急需一种能够压倒所有对手的先进战斗机。在f-x项目启动的时候,中国空军也启动了j-x项目,几乎与美国同时研制第五代战斗机。
    也就是说,美国已经没有时间上的优势了。
    为了确保性能上的优势,美国空军自然会提出高标准,也就必须在第五代战斗机上采用大量新技术。
    这次,诺思罗普公司把准了脉,而洛马公司则棋差一着。
    另外,诺思罗普公司胜出还有一个原因。
    从一开始,f-x项目就由空军牵头,海军配合。也就是说,这种战斗机不但要满足空军的需求,还要满足海军的需求。
    万幸的是,在经过几年的争论之后,空军与海军统一了口径,都以制空为主。
    虽然战术指标相差不大,但是舰载战斗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要想完全满足海军的需求,必须采用新技术。
    可以说,美国海军在f-x项目上发挥了非常大的影响力。
    如果由空军选择的话,结果很有可能是洛马的yf-42取胜,因为空军更想用同样的投入购买更多的战斗机。
    当然,洛马公司也没有一败涂地。
    二零三零年底,在yf-44正式升级为f-44之后,美国国会再出出台禁售令,明确规定暂时不出售f-44、及其相关技术。
    结果,期盼得到先进战斗机的国家,只能另谋出路。
    这其中,自然包括日本。
    要知道,日本空军的主力仍然是f-22j。虽然从二零二五年开始,日本空军就利用美国提供的技术,把所有f-22j升级到第四批次,随后日本还获得了f-22a火控系统的代码,开始自行改进火控系统,但是再怎么改,f-22仍然是f-22,就像f-15怎么改也不可能与f-22匹敌一样。
    更要命的是,日本海军的主力战斗机是f-35cj。
    可以说,日本比美国更加迫切的需要第五代制空战斗机,因为中国空军的j-20与j-22系列战斗机,以及中国海军的j-25系列战斗机,已经在各方面压倒了日本的f-22j与f-35cj战斗机。
    在买不到f-44的情况下,日本只能盯上yf-42。
    二零三一年初,日本三菱重工就与洛马公司合作,不但拿到了yf-42的设计图,还出资四百六十亿美元,与洛马公司合作完成yf-42的后期开发工作,并且做出承诺,只要能在二零三五年之前实现量产,日本空军至少将采购四百八十架,日本海军也将采购二百四十架舰载型,其中半数由洛马公司生产。
    毫无疑问,洛马公司因祸得福。
    要知道,f-44项目的工程阶段至少要持续到二零三五年底,而且美国空军只出资三百二十亿美元,诺思罗普公司得自筹近两百亿美元的工程研发经费,最终量产后,也不见得能够获得海外订单。
    只是,f-42的到来,不见得能够使日本掌握制空权。(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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