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第6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起来时,睡眼还迷离带雾,更是人面桃花娇,又把温明娇看晃了眼。
    到了灶间,灶上已经温着红薯粥和馒头,原来陆英子起得更早,知道两姐妹要上山,早早就起来操持早饭。
    红薯粥不顶饿,想到今天的活动量,两姐妹都吃的大馒头。
    吃完早餐,背上背篓拿着爬犁,又拿布条各自带着口粮,就到隔壁找堂姐温秋苗。
    *
    要去团子山伐木的是分场的生产六队,队里有一半是知青,宋溪就是其中一个。
    六队在团子山山脚的863农场五分场,从牡丹村到分场,走的都是平坦的大路和草甸子,走起来倒是不吃力。
    进了分场就是半山区。
    团子山之所以有这么个名字,是因为这座山是这一带唯一一座凸地而起的山。
    团子山圆鼓鼓的,像一个被往下压的团子。
    山脚下长满了榛材棵子、水柳,走到山腰,目所能及的地方,都是成片的白桦林,再到山上,又是挺拔粗壮的柞树、杨树、红松等等。
    黑土地的物产特别丰盛,温明曦一路看着,虽然这时候树木凋零,整座山光秃秃的。
    但她仿佛能看见夏天那座团子山,遍布松仁、榛子、木耳、猴头菇、人参……真是,金灿灿的,好晃眼啊。
    来下乡当知青的,多少肚子里都有点料,宋溪是六队队长,看见啥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不少队员都爱跟着他走,枯燥的一路倒也不乏味。
    宋溪时不时拿眼睛去看温明曦,有些意外,今天温明曦怎么不跟着他了。
    两人因为工作,平时经常有接触,他能感受到,她对他是有好感的,所以才撺掇温秋苗带她上山。
    宋溪眼里闪过一丝晦暗,他已经想明白了,温明曦虽然不是城里人,除了长得好,其他也一般,但是他眼下最好的选择了。
    知青的苦他受够了,如果能娶了她……
    从这些时日的相处和接触,能感受到她性子很软,人也贤惠好说话,娶回家应该能把他伺候好。
    而且她家就在镇上,离分场不远,要是能住到她家里去,可不比知青点乌漆嘛黑的破房子好!
    他也打听过了,老丈人是保管员,丈母娘是理发员,大舅子是打渔队的,住在她家里,虽然跟城里不能比,但伙食和住宿条件不会太差。
    可是今天,她怎么突然这么疏远了。
    乐呵呵地一路看着一堆光秃秃的树,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识。
    作者有话说:
    【下一本年代文预收求求收藏呀】
    预收《大佬,这个婚我不离了[年代文]》求求收藏!
    方橙第一次见到秦天时,正靠在太平间门口深灰色的墙壁上。
    医院的太平间,冰冷、僵硬,连过道打下来的光都透着寒意。
    彼时的方橙是编外心理老师,她正在等学生家长来确认女儿的尸体。
    学生手册上写的父母并没来。
    过了半天,楼道间才响起一阵不急不缓的脚步声,沉稳、有力……一双修长的腿映入眼帘,方橙抬头,对上了秦天冷肃、沉默、哀痛的眼神。
    她知道这个人,秦天,是本市十大企业家之一,已逾四十的年纪,依旧高大英俊,站在一群大腹便便的中年企业家里分外显眼,因而出名。
    但怎么也没想到,这是那位女学生的家长?
    医院的医生过来办理最后的交接手续,喊了一声“方橙”,方橙应是,签好字抬头时,发现过道另一边的男人,正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
    眼里的阴鸷穿过冰冷的灯光,让她害怕……
    方橙以为一切都是偶然,哪知一觉醒来,她穿回了二十年前,成了秦天的妻子。
    十八线小城的瓦屋简陋破旧,床边的大女儿正满眼惊惧地看着自己。
    方橙深吸一口气,翻了翻床头的日历,这天,是秦天回老家,原身准备跟他提离婚的日子。
    而且,没记错的话,这时候,她肚子里已经有了二胎,三个月,看不出来。
    方橙对着斑驳的黄墙,陷入沉思。
    阅读提示:
    年代文,从八零年代开始。
    预收《穿成假千金大佬未婚夫的娃娃亲[八零]》求收藏!
    周韵第一次看见何湛其人,是在周家家主的葬礼上。
    成熟、伟岸、矜贵、神秘的豪门继承人何湛,是香江狗仔扛着长枪短炮等了这么多年,也拍不到的大料。
    没人知道他的私生活。
    偶尔出现在公众视野,只有官方的活动照……
    彼时,周家家主失散多年的亲女儿在棺木前哭得肝肠寸断。
    一个是豪门大少,一个是回归的真千金……金闪闪的奖金啊!
    使了计混在吊唁人群中的狗仔周韵二话不说,掏出手机,打开摄像机。
    准备一箭双雕,拍个大料冲年底的kpi。
    结果,闪光灯没关……
    刺眼的白光和刺耳的咔嚓声突兀地在灵堂中响起……
    白光闪在男人脸上,何湛敏锐地凤眸朝周韵投来,像鹰眼在捕食猎物。
    男人身边的保镖察觉到主人的不悦,迈步朝周韵走来……
    与此同时,周家真千金在棺木前晕倒,现场一片混乱。
    周韵在一阵手忙脚乱和心虚中,假装当场昏倒。
    她怎么也没想到。
    再次醒来,她成了那个哭倒在棺木前,和她同名同姓的真千金。
    她才知道,原来的她,只是一本豪门年代文中的小配角,打酱油的狗仔。
    而那位真千金,早就被长辈和何湛定了娃娃亲。
    周韵陷入沉默,看着破旧的土墙,发黄的报纸,身上打着补丁的蓝布衣……
    现在是七十年代,真千金还没认祖归宗。
    虽然她知道周家家主有三个老婆,她会有三个妈。
    也知道何湛为人神秘莫测,没人摸得清他的底线。
    但她还是要提前认回豪门父亲抱大腿,也要嫁给何湛,再好好念书走上人生巅峰!
    但问题来了……
    她现在在内陆的山旮旯,要怎么到香江去认爹?
    还有那位何湛,你在哪里?
    *
    先婚后爱
    年龄差,男主大5-8岁,偏宠
    第四章
    04
    温明曦不合时宜地打了个喷嚏。
    原本走在前头的温明娇,这会儿听见了,立刻像花蝴蝶一样飞回来,心里记着陆英子的嘱托。
    “四姐,你冷吗?你病刚好,可别又感冒,到时候妈会杀了我的。”
    温明曦擤擤鼻子,摇头,“没事儿。”原本想说可能是有花粉,可数九寒天,半朵花都没见着,算了。
    除了六队,山上还有不少生产队来锯树。
    大冬天里除了打渔,没多少农活可以干,来锯木头多半是为了开春建新房子。
    像六队,就是为的开年盖新房迎接知青。
    众人在坡度平缓,没什么大树的地方卸下行囊,或站或蹲或找石头木桩歇息片刻。
    缓过气来,便拿出家伙什开始干活。
    先砍去缓坡上的灌木、荆棘,除干净杂草朽木,腾地方给锯下的树木,过几天大队过来运木头,也认这里。
    场里规定好树成材不让锯,明曦和明娇背着背篓,拿小爬犁上下找小枯枝,还没到中午,背篓就满了。
    原本想走,温秋苗硬是说来都来了,跟大部队在山上吃了午饭再走,两人也饿,便留下来。
    因为这活一时半会干不完,每人上山都带着口粮。
    六队的女队员在地上支起个铁锅,倒水、拿木屑点火,每个人带的馒头一窝蜂丢进去蒸。
    干了一上午的活儿,热腾腾的馒头拿起来,三两下就吃完了。
    锅里水不多,吃到第二个,已经没有第一个那么热乎,等吃到最后一个,很快就开始结冰渣。
    但热乎乎的馒头下肚,登时又充满能量。
    冬季北大荒的太阳懒散,三点就要收工回家,所以社员们转身就开始分头干活。
    明曦还不知道宋溪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从刚刚温秋苗的挽留,就知道这俩人应该是一伙儿的,不由就留了心眼。
    见明曦吃完饭要走,单了一上午的宋溪终于按捺不住。
    按道理,温明曦这种毫无城府的性子,应该一来就黏住他,可宋溪等了一上午,也没等到一个眼色。
    太反常了!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