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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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瞧着,还挺顺眼,挺乖巧。
    林易不晓得旁人,却最是晓得自己这小外孙,圆领袍子,或者直裰,那是他最不爱穿的,一年到头披着身习武之人最爱的曳撒满地跑,好像随时都打算支起膀子来同旁人干架一样。
    回京几日,看来也是被治了个服服帖帖,都会穿圆领袍了,真不得。
    林易记不清有多久没见过季钦这般乖巧了,毕竟这孩子的脸色……整日臭得跟旁人欠他八百吊大钱一般,就差在脸上刺一个“别惹小爷”了。
    季钦同林焱啊,一个是整日拉着臭脸,一个是整日嬉皮笑脸,林易想起来就头大。
    阮清攸是他这些年在自家宅院里头见的第三个孙辈,旁的不说,起码进退有度,面色和缓,单这一点上较那二个小讨债鬼就强多了。
    挺好……林易看着阮清攸,在心里直点头,挺好。
    下头跪着的那俩人未敢抬头,也自看不见林易此时的和悦脸色,心里头正七上八下地盘算着如何解当下困局呢。
    “三,二,一……”
    本不须在此刻有的默契突然齐齐发力,季钦和阮清攸同时在心里数了三个数,后一起开了口——
    “外祖父,孙儿有一物……”
    “林侯爷,小辈有一物……”
    林易刚打算喊他俩起来,都到了嘴边的话生生被这两句给噎了回去,他清咳一声, “说罢……”
    这话还没落地,仿佛是担心他俩再一起开口一样,林易便点了名, “阮公子先说罢。”
    阮清攸又再一拜,起身掏出了“怀里顶顶重要的物件儿”, “侯爷,季钦此去,为林家带回了虎符,便我二人种种行径无比荒唐,令您失望寒心,可即便看在这边军要物的面子上,也拜请您莫生他气。”
    林易皱眉,暗自思忖着:这俩人何处荒唐了?别是行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被传到了坊间,很快便要丢脸丢到他这里了罢……
    季钦也抬了头,看见外祖的脸色,心里一个哆嗦,也连忙又叩了下去, “外祖容禀,不肖孙儿已与清攸合婚定亲,若要停妻须得合大晋律例……”
    说着话,他也掏出来了怀里的“好东西”,高高地举了起来。
    林易哭笑不得,看着俩人低头跪拜,高手托举的样子,心说是自己久居边城,年岁日长,摸不到年轻儿郎的心思么?
    这一个二个的,搞什么鬼名堂呢?
    他很是不耐地摆摆手, “起来,起来,你二人都先起来再说话。”
    见俩人已安安分分地落了座,林易唤人看茶,眼神儿又在季钦的身上多留了些时辰——瞧坐的这板正劲儿,何处亲长看了怕也要夸一句罢。
    印象中,自打妗儿故去,便没人能将季钦这小子约束成这样了。
    行,娶了一房妻,也学会了“敬畏”二字的笔划如何了,挺好。
    林易再次感叹,挺好。
    他摸上茶盏,发觉已凉了,便着人撤了下去,顺道一挥手屏退了堂内仅有的几个亲随,看着阮清攸与季钦问:“你俩,是不是将我当作了食古不化的老顽固?还是将我看作了偏瞧不得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西王母?”
    “孙儿不敢……”季钦说话间已经起身撩起了袍子。
    阮清攸也跟着一道起了身。
    “都坐好!”
    林易过惯了天高皇帝远的日子,日日与同袍以兄友相称,出了边军大营便不怎么用这些一言有失便要叩要拜的虚礼,已看不得这些。
    但该说不说,他方才这一声确实是中气十足。
    季钦听了也十分安心,又是数月不见,外祖父身子骨却是一如既往的壮实。
    林易默片刻,再开口已无方才的气势,说话声缓和如同寻常老翁, “我黄土都埋脖子的人,便没你们想得那样瞧看不开。
    阮家小子,我先答你,你莫以为因你之故让钦儿离了京城,丢了超一品的帽子就是你的错了,你也莫以为他娶一房男妻是多荒唐的事情。”
    阮清攸怔愣,抬头,讷讷:“林侯爷……”
    林易接着说:“一者,钦儿的一身骨头比玄金还硬,他既有满身带兵打仗的本领,便就该来戍边卫国,而不是整日在京城同人玩心眼子。
    二者,人活一世,便子孙曾也绕膝,未曾到老则就不知终景。妻房男女,后代有无,都也一样。”
    季钦听了这话,心里头难受极了,外祖父与外祖母伉俪情深,但外祖母体弱,早早撒手人寰,后来是母亲,舅舅,俱也走在了他前头。
    外祖父当年如何享受到儿女绕膝,娇妻相伴的好处,现在便是承受了如何百倍千倍的寂苦。
    他方才的话已点出来了,若真要早早失去,那莫如从来未有。
    而阮清攸也听出来了话外之音,再抬头,已湿了眼眶:“侯爷……”
    叫完这声,后头的,他却不晓得该如何说了。
    “哭什么哭,哪有头一次见亲长便掉泪的,快擦擦,”林易乐呵呵地笑,伸手递了个荷包过去, “来,收好了。”
    阮清攸上前,却站得还离了两步远,没敢伸手。
    “长者赐,不可辞,拿着。”林易将东西塞到阮清攸手里, “虽你二人早合了婚,但今日也算是打家里过了明面儿了,日后可要相互扶持,好生过日子。”
    阮清攸捧着荷包,只觉重若千钧,不停地点头, “多谢侯爷,我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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