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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嗯,是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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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猪冲过来,赵传薪不为所动。
    当它接近的时候,赵传薪才调整了一下步子,把右腿往旁边伸了伸,让左腿直面野猪,右腿错开。
    保险队的人没啥反应,而商队的人都瞪大眼睛看着赵传薪。
    心道这人胆子太肥了。
    换成是他们,可能这会儿已经转头跑了。
    其实,野猪的速度也没那么快,主要是雪太厚实了。
    人那么长的腿,迈步都挺费劲的,何况是野猪呢?
    忽然,赵传薪左腿抬了起来。
    同时,挥动蜘蛛腿。
    他还记得,日记中的“我”使用蜘蛛腿朝内劈砍的事情。
    他还一直没尝试过呢。
    抬起左腿便错过了与野猪直面的机会,蜘蛛腿锋利的刃,刹那砍在野猪的脖子上。
    说时迟那时快,他同时扣动机关,蜘蛛腿猛烈收缩,他的手臂开始回拉。
    撕拉……
    野猪的脖子被切开好大一条口子,煞是吓人!
    动脉破了,血喷出去老远。
    动脉喷血的速度相当快,那野猪跑出去几步,还想回头再朝赵传薪冲锋回来。
    可惜,它的步子开始踉跄了。
    等冲过来的时候,也是相当无力的。
    赵传薪把蜘蛛腿插进雪里,当野猪回冲过来的时候,抬腿蹬在了野猪的脖子后面脊背上。
    反弹的力道让他一屁股坐在雪地上,而野猪也被他蹬的侧翻过去。
    赵传薪起身,拍拍屁股啥事没有。
    而野猪呢,倒地后还想着挣扎。
    可大量流失的血液,已经让它无力挣扎了。
    越挣扎,流的越快,死的越快。
    “好样的!”
    “赵队长英雄好汉,一把刀砍翻野猪!”
    “我曹,刚刚吓死俺了!”
    赵传薪笑而不语。
    装逼是要拿捏分寸的,这时候就不要狂和显摆,一定把这个活交给旁观者,让他们替自己去吹。
    他戴着露指手套,握了一把雪,将蜘蛛腿上的血迹擦拭干净,然后插回后背。
    走过去踢踢猪脖子,让它的血流干净。
    他喊道:“谁车上有地方,搭把手,等血流干净,给装上车去,咱们晚上就有猪肉吃了。”
    有人喊:“赵队长,人太多了,一头猪不够吃啊。”
    “哈哈哈……”
    赵传薪回到马身边,从侧面拿出步枪:“那还不简单,我再打一头小的。”
    为了避免马受惊,他在雪地里趟出去二十来米,举枪瞄准。
    砰!
    远处,一头半大的野猪应声而倒。
    车队的牛马骡子稍稍受惊,但枪声不是在它们身边响起,倒是也没有乱跑啥的。
    安抚一下,就消停了。
    “好枪法!”
    “神枪啊!”
    “赵队长属实厉害!”
    捧哏的太多了,七嘴八舌的。
    不佩服不行啊。
    你说拎着刀子就能干翻野猪,拿枪照样能打死野猪。
    一枪一个准好么?
    假如对面是绺子,他们相信那些绺子算是撞铁板了。
    赵传薪收枪:“再来几人,把小的抬回来。”
    陈大光挺高兴的。
    不是高兴有猪肉吃,咋说他也不至于因为点肉高兴,而是赵传薪确实厉害啊。
    他说:“别整头猪带着,直接剥皮割肉,一辆车上挂一扇肉,轻快,不占地方。要是等晚上,整头猪都冻结实了,想割也割不动了。咱们人多,用不多会儿就拾掇出来了。”
    就像他说的,人多力量大。
    一般杀猪,五六个人按着,杀猪放血,完事还得烧热水烫刮猪毛。野猪不同,野猪的毛刮不好,必须剥皮。
    内脏肠子啥的,没条件处理,该扔的直接就扔了。
    等分割出来,肉也冻得差不多了,用麻绳系上,往车辕上一吊,嘿,正正好好!
    真用不了多久。
    这下,车队的人更开心了。
    竟然还能吃顿猪肉!
    晚上,临时落脚的农户家里都分去一块猪肉,高兴的不得了。
    赵传薪其实不爱吃野猪肉,这玩意儿有土腥味,腥臊不说,肉很硬很瘦。
    所以,他沾着蒜酱吃了些,就自己开小灶去了。
    干饭却挺爱吃,狗的味觉没人那么灵敏。
    但是,当大家看一条狗,竟然叼着野猪肉沾蒜酱的时候,也都是惊掉下巴。
    赵传薪正在一个小马勺上翻炒,颠勺,不时地往里面加料。
    “赵队长,这是啥肉,味道挺香的。”
    赵传薪专注的炒菜:“羊肉!”
    “咋做的,这么香呢?”
    赵传薪已经翻炒好了,出锅,装盘。
    人在外,一切从简,他用的是木头餐盘,就像为干饭准备的那种,简单方便。
    他说:“先用蛋清,盐,糖,橘子皮,淀粉,胡椒粉,酱油,还要一点菜籽油抓匀腌制一刻钟。之后滑炒羊肉,炒个八分熟,下葱段,孜然,花生碎。熟透出锅!”
    但凡听见他说话的,闻到那股羊肉的香味的,登时都觉得嘴里嚼着的野猪肉不香了。
    双喜腆着脸:“传薪,给俺尝尝,俺就夹一筷头子!”
    赵传薪把餐盘一转:“人生不要只想着吃,你的理想呢?你的抱负呢?像你这样好吃懒做的人,简直就是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
    说完,动起了筷子,吃的飞快。
    双喜:“……”
    两天的时间,大伙和保险队的人都混熟了。
    尤其是赵传薪,大家觉得这个保险队队长虽然有本事,但是平易近人,非常好相处。
    大家听了他的话,都笑了起来。
    双喜嘟囔道:“俺就想吃个羊肉,咋好像成了祸国殃民的罪人了一样。”
    赵忠义给他夹了一块大腿骨棒子:“快啃一块骨头吧,这样还能挽回你稍许声誉。”
    ……
    第一天很新鲜,第二天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赵传薪觉得自己快死了。
    累死的。
    若是现在有什么绺子前来,他会往那一摊:来,给我个痛快!
    盛京就是后世的沈阳。
    想想靠两条腿走几百公里路抵达盛京,那滋味……
    到了盛京附近的时候。
    本来很累的赵传薪,当看到了一个场景后,疲惫立马被愤怒所取代。
    在一条铁路旁的民房外,两个挎刀的俄国士兵,站在一排辫子系在一起防止逃跑的百姓两边正在照相。
    “草他妈的!”赵传薪直接就去摸枪。
    旁边的赵忠义一把将他按住:“兄弟,别冲动。”
    陈大光也直冒冷汗的劝说:“赵队长,使不得。这里是俄人地盘,他们的军队长期驻扎,不敢对他们的人动手啊。”
    “别拦我,我他妈要打死他们!”
    赵传薪要气炸了。
    还是赵忠义了解他,小声道:“想要动手也不必急于一时,有的是机会。这个场面,在辽地你会经常看到,就算杀也杀不完的。”
    果然,赵传薪渐渐平息怒气,松开摸枪的手。
    他冷冷的看着那几个俄国士兵,又看看咧嘴用古老相机拍照的那人。
    算是记住了他们的模样。
    这让陈大光忧心忡忡。
    生怕这小子一个不注意掏枪把那些洋人给崩了。
    同时,他也算是重新认识了这位号称关外一点红的赵队长。
    剩下的路好走多了,雪地压的很平,车马方便。
    但是,赵传薪却不怎么说话了。
    来到了盛京的内治门,那里有俄军士兵把守。
    赵传薪皱皱眉:“让带武器么?”
    赵忠义来过数次,知道情况,就说:“不让带。”
    “那咱们不进去了,在外面等几天。”
    陈大光说:“赵队长,不然进去看看吧,好不容易来一趟盛京,怎么着也见识见识。”
    赵传薪觉得有理。
    虽然后世花钱买票来参观过,但是现在毕竟和后世不同。
    但依然摇摇头:“告诉我你们在哪落脚,到时候我去找你们。我得先安排好,武器弹药不能遗失。”
    陈大光只能带人先进城。
    等他们一走,赵传薪狞笑着说:“现在累赘都走了,咱们该干点正事了。”
    赵忠义有点忐忑:“要不然,就别节外生枝了吧?”
    双喜天生神经粗大:“是要干那些俄人么?太好了,这次俺能证明自己了。”
    赵传薪想起那些被系在一起的辫子,心里就有一股邪火。
    当初看到那些小脚的女人,心里也有邪火。
    看到那些腐败无能的清朝官员,心里依然有邪火。
    有个词儿叫——无能狂怒。
    是的,对这个时代,愤怒是肯定有的,但他无能为力。
    越无能为力,越愤怒。
    必须找他们泄泄火。
    “必须干他们。看见他们手里的步枪了吗?那都是好东西。咱们有了枪支弹药,到时候想怎么练就怎么练!”
    双喜重重点头:“嗯,是这个理儿!”
    赵忠义气的拍了他脑袋一巴掌:“是什么理儿是!”
    这货绝对惹是生非的一把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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