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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7章 还没出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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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河老祖在另一端笑,这家伙一向阴沉,即使是正常时候的笑,也很像冷笑。
    他用一种闲聊的口吻说道:“老祖在血海中修行,前些日子,看到了一个还未诞生,就被狠心亲娘和亲舅舅打掉的孩子,那孩子命格、资质、根骨皆是不凡,似乎原本是天庭大将,为天庭统御三界立下赫赫战功,按说转世投胎的话会有一番远大前程,可惜啊,投胎的时机提前太多,如今可谓一切皆可。
    老祖心善,看不得人受委屈,忠臣良将,不该有此下场,所以就送了那还未出生的孩子一场造化。”
    昊天的语气很平静:“血海中的孤魂野鬼,和朕有何关联?不过是个不会投胎,还未诞生的孽种罢了。”
    “哈哈哈哈——人家为你立过功,三千五百年前,率军讨伐北海众妖,身受重伤,两千七百年前,代替你去昆仑玉虚宫受罚。昊天,你就是这么对待功臣的?老祖无恶不作,杀人如麻,可老祖都觉得你这事做得让人心寒啊。”
    昊天面无表情地说道:“玄元控水旗可以给你。”
    冥河嗤笑一声:“你是想让我和那邓”
    话说到一半,冥河连忙停顿下来,因为他有冥冥中的预感,自己要是说出全名,且带着恶意的话,会被名字的主人察觉到。
    一个入道不足百年的晚辈,哪怕是圣人嫡传,传说中的大能转世,也不该修炼到这個地步啊!眼下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在同级或者稍微高一点的大能身上出现。
    邓婵玉已经和自己同级,甚至比自己还高了一筹吗?
    冥河能够同时操控四亿八千万个血神子,可以说是洪荒第一微操大师,反应速度极快,立刻改口。
    “陛下让我和那后辈弟子争锋?真是好算计。”
    昊天冷笑一声,似乎是在笑冥河的无胆。
    双方唇枪舌剑,又争论了两句。
    他们似乎不是在谈交易,但又很像是在说交易的事。
    冥河不继续说孩子的事,换了另外一个话题:“老祖有一套直指混元道果的功法,这次可以拿出来换杨眉尸骸。”
    这次换昊天冷笑了:“老东西,伱的癔症还没好吗?”
    “陛下此言何意?”
    “洪荒谁人不知,哪个不晓,你被女娲师姐的弟子引动心魔,原本的道途尽毁,现在还有什么功法?全都是臆想出来的吧。”
    昊天觉得自己是在浪费时间,就想把血神子掐死,结束这场无聊对话。
    冥河隔空念诵了两句道经,他凝神细听,仔细品味,发现竟然有点道理。
    冥河继续说道:“什么是正,什么是反?你们所秉持、所修行的大道是否有不为人知的一面,你们认为老祖入魔,认为老祖糊涂了,其实你们身上就没有魔吗?这亿万年的求而不得,就不是魔吗?你这个三界至尊,又能比老祖好多少?”
    昊天没有迟疑,手指发力,掐死了血神子,砍断双方间的通话。
    道魔纠缠在一起,道途走得越深,身上的魔性越重,这个问题他一直知道。
    自己是否入魔?他认为没有。
    自己的道心一直很坚定,什么杨婵的孩子,什么冥河老祖,都无法阻拦自己证道混元!
    “舅爷你在哪啊,我好冷,我的脸不见了,舅爷舅爷你让我提前出世,毁我机缘你要”
    万雷当中,走出一个瘦瘦小小的血人,五官和性别都看不清楚,血人掌中拖着一小团指甲盖大小,似乎还在蠕动的肉团。
    昊天比邓婵玉还要残暴,邓婵玉那边好歹还颇有诚意地捏了几个小动物,他这边抬手就是一剑。
    昊天剑、昊天镜和昊天塔都以他的名字命名,他经常说这是道祖为他专门炼制的法宝,实际没那么高级,但也不算差,是他当道童的时候,在鸿钧的指点下自己炼制出来的宝物。
    此时一剑斩出,血人化作血浆,声音戛然而止,昊天多看了两眼,似乎这个血神子和普通血神子有很大的不同之处。
    “装神弄鬼。”他留下一句评价,继续往前走。
    他穿过万雷崖,来到了一片地面不断喷涌弱水的荒野,弱水对仙人来说就是剧毒,不但侵蚀法力,更会伤害道体,损毁根基。
    这里的弱水像是喷泉一样,一喷三丈高,沾染一滴,就会被消融百年修为。
    躲避是肯定要躲避的,问题是看不清地脉走向,不知道下一道弱水会从哪个地方喷出来,有可能离得很远,有可能就近在咫尺。
    昊天有点后悔早早放弃了中黄子,不过他辨识了一下方向,还是坚定地走了下去
    依靠功德之力修改出来的避风决非常强大,对邓婵玉和云霄来说,加持了避风决后,剩余的虚无赑风也就是普通人面对三四级风的水平。
    “妹妹真是聪慧,我不及也。”云霄赞叹了两句,觉得她修改的新避风决妙用无穷。
    邓婵玉没好意思说这是自己用功德之力修改出来的,应付两句,算是接受了赞誉,之后继续低头忙自己的事。
    机械九婴个子太高,这个百丈身躯看着威猛,在狂风中就有些累赘了,她现场进行修改,此时的机械九婴已经进入p2阶段,原本的四条木头腿和尾巴都收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被履带包裹起来的八个木轮。
    这个状态下的机械九婴爬山涉水,如履平地,而且身高降低,也减少了风阻。
    邓婵玉专心做木工活儿,云霄负责杀人。
    血神子确实很有蟑螂的特性,此时像是疯了一样,从四面八方跳出来阻拦她们。
    云霄就喜欢这种拔剑就杀的场合,不废话,不用考虑阵营问题,不用考虑善恶之分,杀就完事了。
    杀敌之余,云霄还有余暇打量四周风景。
    邓婵玉来这里是为了拿回玄元控水旗,云霄是为了自己的游历,为了把洪荒99%的探索度填满,此时沿途的风景对她来说就是宝物。
    邓婵玉最喜欢这种什么都不要的伙伴了,喝点西北风就能满足要求,大家各取所需,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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