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禁咒轰击
第607章 禁咒轰击
神国位面,异度空间,往往是依附于主物质界的次级位面世界。
像这样依附于主物质界的次级位面数量很多,甚至在不断增多减少,神明在高举神座之后,选择一次级位面进行改造强化,也就形成了神国领域。
正常情况下,神在自身神国之内是无限强大的,因为一切之法则都是以其为中心建立的,因此理论上无限强大,言出法随,一语可令天地变色。
然而当这些神国衰弱到极点时,只要探明了其空间坐标点,再配合几位传奇法师或精通空间领域的超凡者联手,就可以打破空间壁障,进入神国。
如果是在神明强大时,敢这么做当然是在找死,但在神明已然无限衰弱时,这么做就有一定的可操作空间了。
皎月城最强大的军团,不是琉璃精锐重骑,不是精英御龙使者这两支传奇军团,而是一支两千人左右的精灵法师团,这支法师团一支牢牢掌握在丹妮莉丝的手里,无论是精灵大长老斯帕索耶,还是自己的便宜夫君罗德·哈特,都无法染指这支军队。
丹妮莉丝虽然一直都与罗德保持着情人关系,但她始终没有真的嫁给罗德。
光明帝皇罗德·哈特仅仅只有四位妻子,而北地大公丹妮莉丝公爵,也一直是独立的身份。
这一次,丹妮莉丝亲率法师团施展毁绝性禁咒之时,那凛然如神般的风姿,依然是那么独立,骄傲,雍容华贵,傲立世间。
在那一刻,就算是罗德也觉得自己或者仅仅只是丹妮莉丝人生寂寞的一种调剂而已。
无论两人独处玩闹的时候有多么亲昵、糜烂,她也永远都只是仅忠诚于自己的北地大公。
在无尽浩瀚的魔法之力下,神国内的夜之苍穹被自中撕裂开一道伤口,而后,恐怖无尽的流星火雨开始轰击整个平原,天空撕裂,大地震荡,生灵绝灭,万物俱亡。
禁咒级魔法,拥有着不逊色于核武恐怖杀伤破坏力。
更恐怖的是,在充足魔晶与法师团的支持,丹妮莉丝所掌握的禁咒,并不仅仅只这一个,那浩瀚如海一般的魔法波动,令人觉得如果没有干扰的话,仅仅只是她与整个法师团,就可以彻底轰平这个世界。
理论上,只要神不允许,祈并者就是根本不会死的,在充足神力的供应之下,可以无尽无限转生。
但事实上在失落神国,怎么可能有那种程度的无限神力支撑祈并者无限转生?
到了这个地步,神国内还存在着的祈并者,大部分都是在以自身灵性支撑着自身的存在,还要分出一部分力量供应所信仰的神明。
当然,如果没有神明支撑着的神国领域,单纯凭祈并者者也不可能独立存在。
也正是因为这种互相依存的关系,让夜之神国的那位野兽之神,根本就不能够容忍,自己已然“为数不多”的信众,被这样肆意屠杀、泯灭灵性。
“罪人,你们的灵魂要被留在这里承受无尽岁月的火刑。”
在无尽流星火雨的连绵轰击之下,大地已然碎裂得不成样子了,然而也就是在这一刻,一支巨大的手掌自那破碎的大地之上蓦然延伸而出。在这满地汹涌的大地涡旋之中,巨手或者说是利爪,挟带着一股撕裂苍穹的神威与意志,攻击向天空那艘依然还在飞行着的魔晶飞艇。
同时,那里也是丹妮莉丝与其法师团所在飞艇。
罗德他们与丹妮莉丝是不在一艘飞艇上的,罗德他们是前锋飞艇舰队,丹妮莉丝法师团是在神国内的风暴渐渐熄止减弱后进入神国的,这艘魔晶飞艇四周本身就有着强大的魔法防御力场。
不过这种程度的防御,在神灵看来无疑是可笑的,扩散于外的魔法防御力场根本就无法稍稍阻碍,这恐怖巨爪的攻击力。
只是,还不等隐隐皱眉的罗德出手,丹妮莉丝所在的那艘魔晶飞艇上,就已然蓦然明亮起一道直冲天穹的纯金色剑光。
站立在魔晶飞艇之外最高处,此时此刻正有一股惊天动地的力量,在龙血精灵剑圣亚洛斯的双手之间聚集,在这一刻,亚洛斯甚至完全解除了自身用于防守的力量,而是将自身所有力量与意志都汇入到了此剑当中。
一时间在亚洛斯双手执剑呈现出来的“纳希尔”圣剑光芒,符咒盘旋流转,竟是亮得刺目欲芒,不可直视!
精灵族传古圣剑“纳希尔”拥有无限储备斗气,在必要之时将之一挥而出的能力,只要执剑者的身体与精神负荷得住,而亚洛斯本身的意志力就是极强,再以地狱魔龙之血补完了精灵族身体上的先天劣势,她所能够发珲出的圣剑之力,几乎可以说是远超历代兵主的最强上限。
“破极!”
伴随亚洛斯的一声低语,一剑斩出!
只此一剑,风静,云止,时空似乎都在这一剑划过之下,变得缓慢起来了。
暗金色的剑光瞬间划过那巨大的手爪,其后,任凭那巨神怎样的怒声嘶吼,那拥有恐怖攻击力的手爪也迅速得寸寸崩解下来。
仅仅只论动用的力量量级,亚洛斯再怎么爆气爆发极限之力,也不可能与神级存在相比肩,哪怕是处于最虚弱状态的神级生命。
然而这一剑出手,亚洛斯身心归一,将剑圣的精微二字用到了极处,哪怕仅仅只有不足对方十分之一的力量总量,也足以一剑攻破节点,令其攻势最终寸寸崩裂土崩瓦解。
然而也就是在这一刻,一道晦暗的疾影,骤扑而至,那道阴影四分像人,六分像狼,刹那间与亚洛斯错身而过,但却并没有伤害她,因为它的目标并不是她。
“你很不错,可惜还是太嫩了一些!”
这气势显赫的一爪,本身就是佯攻,那名野兽之神本身也很清楚,像这样可以连续发动威力巨大禁咒的法师,会受到怎样的保护,这个道理,哪怕是过去了万载岁月,也不会变化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