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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第214章 白王竟然有这种兴趣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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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4章 白王竟然有这种兴趣爱好
    [来自白王的注视,她似乎不怀好意,希望磕到令她欢愉之物]
    夏沫的脑海浮现这么一行字,于是一脸的黑线,难不成白王是双夏厨的粉丝头子?
    开玩笑,白王岂能是这般…仙品的女人?
    常年磕双夏cp的人大都目光清澈,极度自信,且智商逐年升高,最后完全变成天才。
    人一旦开始磕起双夏cp就说明这个人的智慧品行样貌通通都是上上等,这辈子肯定能光明正大的做成任何事。
    “你看着我做什么?你的视线放在了…”夏沫警惕的问,她注意到白王盯着她的小腹看。
    夏沫:……
    脸颊不禁染上红晕,夏沫改为捂住小肚肚,和个娘们一样嗔怒道。
    “变态!”
    白王不以为意,笑眯眯的反问。
    “变态什么?批评也要给个理由吧。”
    夏沫抿嘴不说话,她在思索在白王的精神世界里行动会不会影响到现实,不然她要用莱瓦汀高温加热煮了白王。
    白王见夏沫害羞的模样,这年头骨王的梗还没有问世,不然会吐槽你脸红个泡泡茶壶。
    她慢条斯理的解释。
    “人也是能做茧的容器。”
    “我送给伱的绘梨衣不就是吗?她是完美的白王容器,倘若圣骸寄生到她的脊髓处,会诞生出第二代白王吧。”
    夏沫不由得感到毛骨悚然,按照白王的说法,龙族复活的手段和寄生虫没有什么两样,对宿主进行敲骨吸髓的吞噬。
    “你想让绘梨衣成为白王?”夏沫问。
    “不,唯独绘梨衣没有资格成为白王,她的命运早已注定,成为第二任白王的嫁衣。”白王声音平静。
    “赫尔佐格希望成为白王,成为黑王之下的顶点;我那弟弟也贪图我的力量,这是反抗黑王的筹码,单凭一个白王或者一个龙王的力量是不足以和创造者势均力敌。”
    “你放跑了奥丁,很遗憾啊,那场战斗可能是距离你杀死奥丁最近的时刻。”
    “他现在还不是完全的奥丁,真正的奥丁与时间的权能有关,如果借助青铜与火之王的炼金权柄,实现逆转时空也不成问题。这个世界不一直在这样吗?”白王微笑着说。
    夏沫眨眨眼,她感觉吸收的信息量有点大,白王的言下之意似乎是世界重启过?她需要缓一缓。
    “这些是题外话,亲爱的,满足你的求知欲。我来告诉你黑王是怎么死的呢?”
    “这个问题从一开始就是错的,黑王从来没有死去,他的肉身逐渐的恢复活性,对于伟大的他来说,这是一场沉睡,枕戈待旦,苏醒后继续一场未果的战争。”
    “尼德霍格,绝望的象征,他毫无疑问是一位自私自利的暴君,只在乎他的野心与欲望。”白王作为黑王第一位臣子,发表犀利的评价。
    “表面来看,黑王死于诸多混血种英雄与龙王的围攻,本质上他又一次失败了,败给了老对手。”
    “可是黑王是不会死的,他是这个世界的天命,是世界的基石。没了他,世界将重启,可黑王‘死去’了几千年,世界仍有条不紊的运行着,不也说明他没有陨落吗。”白王说。
    “黑王其实是一个很刻板的家伙,你要是遵守他制定的规则,保持尊卑有序,不去挑战他的权威,那么他是个很讲道理的人,懒得管你。”“我是他的臣民,却从未遭受他的打骂羞辱,而我对他的王座也没有什么兴趣。他在他的帝国,我在我的封地,相安无事。”
    白王回忆久远的过去,那是一段混血种一无所知的时代,那时候混血种还没有诞生,人类的文明也是野蛮,匍匐在龙的统治之中。
    夏沫歪歪头。
    “既然黑王对你们公道,你也说了不在乎王权,为什么还要反他?”
    “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白王说,“亲爱的,上次见面时我已经告诉了你。”
    “黑王平等的、对我们一视同仁的…漠视,他是天命,完成自己造物主的职责而创造出龙族,却缺乏造物主的爱。”白王幽幽的说,“他与龙族貌合神离,你可以说黑王是龙族,也可以说黑王是脱离龙族的存在。”
    “简单来说就是生了不养呗。”夏沫摊手。
    “非常好的比喻,使我对祂怨恨他又多了几分。”白王赞同。
    “正因为他是一个不负责任的造物主,一个自私自利的暴君,所以并不在乎臣民的死活,世界每次都要因他的失败而支离破碎,战争还要持续,龙族就会不断的减员。他渴望战争,我们不希望。”
    “扪心自问,我相信他能赢,真的,世界上除了他以外,没有第二个人比我还相信他会赢。但赢得代价是这个世界只剩下他一个生命存活。黑王会拖垮整个龙族,你也知道,我很受臣民的爱戴,没办法呀,我为了他们也必须反抗黑王,杀死他,阻止他的妄念。”
    “你为了他们,有没有为你自己呢?”夏沫盯着白王冰川蓝的双眸。
    白王莞尔一笑,她说。
    “人类记载的神话众大多是旧日之神的死去,新人类的诞生。我就是旧神,还没有活够呢。”
    “亲爱的你知道吗?我对外太空很感兴趣,当年人类成功登月,我和你们一样开心,畅想着星际旅行,看了很多部科幻题材的电影,2001太空漫游我看了不下一百遍。我早就在地球呆够了。”
    “可我的肉身虽然强,但还没有飞到月球的能力,这一点我承认,我不如奥特曼。”
    夏沫欲言又止,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堂堂白王,龙族第二把手,竟然迷恋科幻电影,混血种对你们的刻板印象呢?
    残忍暴虐,赫尔佐格不是说你们崇拜弱肉强食强者生存吗?
    所以说,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赫尔佐格一生见过几头纯血龙类,就觉得参透了龙族的文明。
    古代野蛮的游牧民族尚且有组织有国度,简直斯巴达的斯巴达勇士也有他们独特的文明,虽然战场上一副吃人的架势,但有了烤肉谁吃生肉?
    赫尔佐格的吃人论不像是把龙族奉为高等文明,而是非洲大草原的野生动物呲牙。
    事实上,龙族借助炼金术与言灵,构成一个非常先进的文明,他们未必发明了电话,但也有类似电话的炼金造物,建立起来的城池别说百米,甚至能建立到天上。
    但是这一切都被诸神黄昏打没了,亚特兰蒂斯都沉入了海底,人家本来是陆地帝国。
    白王有时候觉得很有意思,因为最大规模一次的诸神黄昏,导致龙族迎来有史以来的最为严重的消亡,致使昔日轻蔑的人类文明相对安全的发展至今,点亮了与龙族互通有无但本质走的路不一样的科技树。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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