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你是先吃饭还是先吃我?
第114章 你是先吃饭还是先吃我?
咚咚!
听到房门被敲响,站在门口的王汉顺手打开门,看到门口的美女明显一愣:“咦?你是总部那边的探员,方明月?”
“你好,我找沈探。”方明月说。
“……”废话,这是沈探的房间,谁不知道你找沈探。
但碍于沈歌目前的情况,王汉还是说道:“抱歉,沈探他现在可能有些不方便,要不伱晚点来?”
方明月本想点头,但听到屋内的动静总觉得有些奇怪,下意识的偏头一看,然后就看到让她三观尽碎的一幕。
在总部有见过几次,冷静沉着稳重的榕市分部部长邓钰淇,正骑在某位探员身上对其一顿胖揍。
“喂喂喂,打人不打脸啊,再这样我还手了!”某位探员尽全力保护自己那张脸。
邓钰淇索性不打了,掐着沈歌的脖子仿佛要将他掐死一般。
沈歌和邓钰淇现在也算“师出同门”,可邓钰淇这家伙明明对某位大佬的功夫“不屑一顾”,一手太极耍得极其精妙,让沈歌这八极拳的初学者深刻了解到什么叫“以柔克刚”。
除此之外,邓钰淇还擅长五行拳和虎鹤双形,一手结合数种武学的擒拿更是出神入化,沈歌仅凭八极和特种格斗技过了不到十招就被擒住。
虽说仅仅只过了十招,可不仅没让封成修等人小瞧,反而被沈歌的成长速度给惊到了。
因为邓钰淇的情况,套用《霍元甲》中的一句台词就是“这一拳二十年的功夫,你们挡得住吗”……而她的情况还要复杂一些,准确说,三岁习武,一身本事足足二十五年的功夫!
“功夫就是靠时间磨练出来的”这话放在邓钰淇身上就是最好的体现,她已经将自己的身体素质,锻炼到人类的极限。
整个部门只有一个人能够接下邓钰淇全力进攻的十招,不是陈科长,也不是封成修余铁雄这些教官,而是天生体格异于常人的林音,一个手脚中枪还能给敌人上演双枪女侠的怪物。
或许邓钰淇刚才可能有放水的嫌疑,但前三招与沈歌肘对肘,拳对拳,那是实打实的全力抢攻,却被沈歌一一化解。
一个学习八极崩不足两月的“新人”,一个入部不到四个月的“新兵蛋子”,竟可以和特策部实战第一人过招。
就连封成修也没想到短短一个多月,沈歌的进步如此神速,估计再和他交手,最多只有三成的把握战胜沈歌。
邓钰淇如果只靠八极,十招之内还真不一定能拿下沈歌,奈何对方二十五年的磨炼不是吹出来的,擒拿一出,沈歌就躺了。
“呃,这是……”方明月表情变得有些微妙,这二人一个是她当年日夜追逐、妄想超越的目标,一个是她现在最敬佩的对诡探员。
“哦,内部恩怨,小问题小问……”王汉话还没说完,就被封成修一巴掌招呼在脑袋上。
“瞎说什么,传出去别人还以为咱榕市分部内部不和。方探,你别在意,我们部长和沈探那是在切磋。”封成修解释道。
“……呃。”这么个切磋法吗?
方明月表情古怪。
“哟,小方来了啊,进来坐,等我揍完沈歌再招呼你。”邓钰淇又使劲掐了几下,这才松开手站了起来,拍了拍手,瞬间恢复那成熟稳重的模样,仿佛刚才胖揍沈歌的不是她一样。
方明月憋了半天憋出一句:“呃,七姐,你们部的氛围还真是……和其他部有些不一样啊。”
“哈哈,我这人比较随和,喜欢和部下打成一片。”邓钰淇笑道。
这还真是“打”成一片。
貌似……没毛病。
邓钰淇坐在沙发上,看了一眼旁边的沈歌,又看向方明月说道:“小方啊,你虽然年龄不大,但也是咱特策部资深对诡探员了。你来说说,身为对诡探员不听上级命令应该怎么处理?”
方明月站得笔直,正色道:“身为对诡探员不听从上级命令理应按军法处置……但是,如果沈探这么做必有他的用意。我相信以沈探的经验,绝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必定是对当前战况有更深层的理解。”
这话一出,邓钰淇顿时绷不住了,小声朝身旁的沈歌问道:“可以啊,啥时候把小方变成你的脑残粉了?”
“捧杀,肯定是捧杀。”沈歌小声回复。
两人在那嘀嘀咕咕,这下轮到一旁的封成修等人绷不住了,你们俩说相声呢,当别人聋是吧?
谁知方明月并不在意,面色严肃的说:“我与沈探有过合作的经历,那时候我在4阶诡空间中多次身陷险境,多亏沈探出手相救。也是沈探骂醒了我,让我明白不能一味死板的坚持命令,而要有大局观。”
听了方明月对沈歌几分钟的吹嘘,就连本人都懵逼了,很想问一句“你确定是在说我”?
邓钰淇也是一脸难绷,拍了拍沈歌的肩膀:“既然你有朋友来,那我们也不耽误你了。”
邓钰淇一走,其余人也赶紧跟着溜了,不然留在这里听脑残粉硬吹,尬的脚趾都快要抠地了。
沈歌叹了口气,看向方明月问道:“你找我什么事?”
方明月道:“其实也没什么事,我想着跟在沈探身边,总能让我学到更多的东西。如果不方便的话,我现在就走。”
“……”
大姐你走就走,别一副受委屈的小媳妇模样行吗?你这样出去,别人还以为我把你怎么了。
沈歌指了指一旁的位置说道:“坐。话说回来,这次怎么没看到何老?我还以为这种场合他也会出席。”
“何老年纪大了,这种会议太折腾人。按照这两天的会议行程来看,根本就是各国展示诡能装备,浪费时间。”方明月坐下说道。
“那什么晨光呢?我记得这次研究会他也有来。”沈歌对这货还有印象,虽然看着像个窝囊废,但最后也确实鼓起勇气帮了忙。
本来昨天和方明月吃饭的时候想问问,折腾了两天困得不行,随便吃了点东西沈歌就先回房睡觉了。
“昨天汉城市中心出现骚乱,那白痴跑去凑热闹和小棒子士兵起了冲突,现在受了处分正被关禁闭。”方明月将昨天一众探员和战士看了新闻,要去“帮帮场子”的事告诉了沈歌。
“唉,这些家伙还是太欠缺经验了啊。”沈歌叹道。
方明月闻言一愣,疑惑的问:“啊,为什么,我不太明白沈探你说的‘经验’是什么意思。”
沈歌语重心长的说:“这种时候怎么能暴露自己大天朝对诡探员的身份呢,是我冲上去先来一句‘八嘎呀路,你们这些小棒子,竟敢惊扰本太君逛街,找死滴噶活’,然后再和小棒子起冲突,这不就把自己摘出去了吗?”
方明月愣住了,没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操作,顿时点头道:“我明白了,沈探的意思是无论任何环境都要擅于伪装,不能给敌人留下把柄!如果他们能有沈探十分之一的经验,又岂会被小棒子追责。”
“没错。”沈歌本来也是玩笑居多,却没想方明月真听进去了,顿时一副孺子可教的点了点头。
“受教了。”方明月一脸认真,心道来找沈探果然是正确的选择,沈探一言一行无时无刻不透着高深莫测的智慧。
沈歌问:“我们部长说因为昨天汉城基地诡异事件的缘故,这边要排查是不是某位参与行动的探员在众目睽睽之下转移了诡异的尸体,排查结束至少要等到两天后才会回国,这两天你有什么安排?”
方明月冷哼了一声:“我就说不该帮那些小棒子,各国的对诡探员们冒着生命危险替他们解决诡异事件,结果翻脸就怀疑到对诡探员身上。真当我们对诡探员和他们小棒子一样不要脸,看到什么东西都想占为己有?哼,估计是这群不要脸的王八蛋自导自演,自己吞了诡异尸体嫁祸到他国对诡探员身上。”
“……”妹子,说归说,骂人就不对了啊。
骂完之后,方明月语气一转:“我这两天倒是没别的安排,沈探有什么事吗?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
“你对棒国熟悉吗?一般来这旅游的话,给女朋友带什么礼物比较合适?”沈歌问。
方明月道:“沈探要给女朋友带礼物?让我想想……这里的江南,呃不对,江南商场昨天出了事,已经封锁了。要不去汉城旧罗免税店?或者暗洞的新世纪免税店也行。听说这两家免税店的东西很不错,价格也比国内便宜。至于挑选什么礼物……女孩子嘛,不外乎四件套,衣服,首饰,化妆品,包包。”
“如果沈探想挑选礼物的话,不如我介绍我朋友给你认识?她是大京市特策部的管理,对化妆品这些颇有研究。每次我们闺蜜聚会,都会叫上她一起去逛街血拼,让她给我们推荐最新的化妆品。”
“那就麻烦你了。”沈歌道。
方明月笑道:“小事,能帮上沈探是我的荣幸,如果不是你,我早就死在东隅村了。”
经方明月的介绍,沈歌认识了大京市特策部后勤管理部的胡婷兰。原本胡婷兰看到方明月激动不已的将自己拉到一个帅哥面前,还以为要介绍男朋友给她认识,谁知道是帮别人替女朋友选礼物?
我说姐妹你有病吧,不挖墙脚也就算了,还热情的帮别人替女朋友选礼物,你是沸羊羊体质吗?
“你好,我是榕市分部的沈歌。”沈歌微微一笑,朝胡婷兰伸出手。
胡婷兰礼貌的一握,点头道:“你好,我是胡婷兰。帅哥,我怎么觉得你这名字有点耳熟……啊!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黔州分部李哥说的那个特策部未来之星,渝州4阶诡异事件出力最多的沈探!”
滇州分部,李哥?
哪个李哥?
沈歌想了半天也没想到这人是谁,当时临时指挥营那么多人,到头来没一个能叫上名字。
“明月,你可真能藏啊,认识沈探这号人物都不和姐妹们说说。你们……应当在那诡空间里有合作吧?和我说说,当时情况是不是很惊险?是不是和李哥说的一样,精英小队全队出击浴血奋战数天,才斩下那只4阶诡异的脑袋?”胡婷兰一脸八卦的看向方明月。
“这……”方明月欲言又止,当初答应邓钰淇将沈歌的事情保密,她回京之后就连向上汇报的时候,也是按照邓钰淇的说法往上报的。
“反正要一起逛街,不如路上聊?”沈歌替方明月解了围。
胡婷兰反正只想听故事,在哪说由谁说都无所谓:“可以啊,这次我们部还有俩随行的小丫头,对你们的英雄事迹可感兴趣了。逛街嘛,就是人多才热闹,要不把她们也叫上?”
“我无所谓,随你们高兴。”沈歌道。
胡婷兰又道:“哦对,还有七姐,上次七姐就让我给她推荐洗面奶,正好这次去一起买了。”
就这样,原本三人的逛街团队不一会儿就壮大到近十人,除了邓钰淇,还有某个见美女多,死拽着马朝加入的精英战士。
“老沈,听说你带特产回去?”马朝走在沈歌身旁问道。
沈歌点了点头:“对啊,棒国的特产,你们有什么推荐?”
王汉笑着接了一句:“带支女团回去?以沈探你的身份,别说一支女团,就是点名要哪个女团,财阀肯定……”
啪!
王汉还没口嗨完,脑袋上就挨了一巴掌。
“王汉,老娘知道你入部之前是干什么的,入了部就得有军人的样子,再这样口没遮拦,回去让陈科给你安排三个月特训。”邓钰淇没好气的说道。
一听三个月特训,王汉顿时就焉了:“部长,我就开玩笑。”
“这种话能拿来开玩笑吗?更何况沈歌是给他女朋友挑礼物,带支女团回去,你也想得出来。”邓钰淇骂道。
王汉只能尬笑掩饰尴尬。
马朝看到王汉吃瘪,落井下石的说了一句:“瞧瞧,我说你这家伙找不到女朋友是有原因的。”
“滚。”王汉还不信了,他的颜值虽然不是部里出类拔萃的那一类,但怎么也是耐看型。
今天好几个妹子,没道理一个都看不上他。
然而王汉失望了,除了邓钰淇买了东西让他们提个包顺便聊几句,美女们全程对他和马朝说的最多的话就是“谢谢,麻烦你了”、“辛苦了”、“嗯,对,就是那包、麻烦你了”……
除了感谢的话,基础的交流基本上都是围绕沈歌进行,靠着和沈歌“同事”的身份,后勤妹子偶尔会来问两句关于沈歌的事。
直到逛完街,甚至连王汉的名字都没记住。
沈歌呢,确实讲述着渝州4阶诡异事件诡空间中发生的事,只是方明月是怎么“捧杀”他的,他就怎么捧回去。
将方明月为了救助幸存者,不惜将自己的食物分出去,险些饿死,又豁出性命与诡异搏斗,最后与幸存者们共进退,编造了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将其塑造成一位“当代女英雄”。
虽然听得方明月一愣一愣的,产生了和沈歌相同的想法,那就是“这真的是我”?但同样心中非常感动,感叹沈探的为人果然令人钦佩,明明是以自己一己之力解决了诡异事件,却要将功劳分给大家!
就这样,故事大会莫名其妙变成了两人相互商业吹捧,只有邓钰淇在专心逛街,真·血拼。
不过沈歌收获也不少,两天下来行李箱都装了三个,反正只要是胡婷兰几人说女人都喜欢的,他就先买为敬。
除了几人推荐的四件套,沈歌自己为程胜楠挑选了一根项链,据说是梵雅全球最新限定款。
好不好沈歌不知道,反正就突出一个字——“贵”。
原本只是旗舰“展览品”,一个月后会上汉城这边的某个财阀的拍卖会,后来经过邓钰淇与棒国这边对诡策应部的沟通,找人和梵雅亚洲分区这边的高层“聊了聊”,这才让沈歌拿下折扣价。
大天朝特策部是亚洲这边为数不多有4阶对诡经验的部门,恰好又是邓钰淇管理的部门,再加上当年她罗刹的赫赫威名,别说棒国对诡策应部,就连财阀也得给几分面子。
毕竟谁也不知道自家啥时候会蹦出个4阶诡异,诡异这玩意儿可不会看你是财阀就绕道走。
另一边,汉城基地3阶诡异尸体不翼而飞的事,查来查去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棒国也只能打碎门牙往肚里吞。
两天后,各国对诡探员陆续返程。
……
……
周末。
程胜楠起了个早,拿起手机打开vx,与沈歌的聊天内容还停留在下午晚上,向她报平安,说任务完成,这两天就会回国的信息。
碍于沈歌工作特殊的原因,程胜楠也不确定这个“这两天”到底准不准确,毕竟之前沈歌动不动就“失踪”大半个月。
给沈歌发了一个“早安”的表情,程胜楠吃过早餐之后开始处理设计方案,最近的工作量大大减少。
近几个月房价大跳水反而却没人买了,这也导致公司里的单子越来越少,她手中的两个单子还是沈歌走时留下的。好在他们这一行一年一两单都不奇怪,毕竟一单也够吃几个月了。
快到中午,程胜楠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沈歌依旧没有恢复消息,于是发了个“[○`Д○]生气”的表情过去。
就在程胜楠考虑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的时候,门铃响了。她打开智能锁app监控一瞧,却见沈歌带着三个大行李箱站在门外。
程胜楠面上一喜,但随即“哼”了一声,拿起手机打开智能锁通话说了一句:“没人。”
门外的沈歌笑道:“没人的话,那我可就自己进来了?”
程胜楠拿起手机笑着说道:“行啊,只要你不破坏门和锁,你能进来算你有本事。”
说完,程胜楠目光看向手机屏幕上的监控画面,却见门口已经没了沈歌的身影,只剩下三个行李箱。
程胜楠顿时一愣,却听身后响起沈歌的声音:“不愧是公司劳模,休息日都在改方案。”
“你。”程胜楠愣住了,想不明白沈歌是怎么进来的。
沈歌凑近她笑道:“我什么?”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早上的飞机,一下飞机特意回家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就马不停蹄的过来送礼了。”
“送礼?”
“你不是说送给女朋友的第一份礼物很重要吗?”
程胜楠闻言表情变得有些微妙:“你不会告诉我……外面那三大箱东西都是‘礼物’吧?”
“没错。”
“你不会是压根没想好买什么,又或者不想心思去想,所以直接搬空了一家店?”
“那不至于。”沈歌笑着走回客厅,打开房门将三个行李箱拿了进来,推到沙发旁打开。
三大箱最新款的衣服、首饰、化妆品、包包,除了一些名牌,也有一些物美价廉的牌子。
程胜楠蹲在箱子旁,满脸的惊愕,但更多的是惊喜。她不缺钱,平时也喜欢和朋友、闺蜜一起逛街,却也不至于这么豪横去洗劫奢侈品店。
程胜楠抬头试探性问道:“你该不会是趁诡异在城内肆虐的时候,趁机洗劫了一家免税店吧?”
“对啊,炸江南商场的时候,我怎么没想到顺点奢侈品走。”沈歌一脸遗憾的说。
“你去棒国了?”程胜楠问。
沈歌点头:“对,这些都是汉城旧罗免税店和暗洞新世纪免税店买的,付钱的那种。咱可是拯救世界的英雄,犯法的事……一般不怎么做。”
一般……
还不怎么做……
这话听上去怎么就那么别扭呢?
“老实说,以我对你的了解,我不相信你有挑这三大箱东西的眼光,哼哼,背后肯定有军师吧?”程胜楠扶了扶眼镜,一脸我早已经看穿你的表情。
沈歌朝沙发上一坐,大方的承认了找帮手,并且把胡婷兰、方明月和邓钰淇这三大主力军师的推荐语转述了一遍。
“你的同事眼光确实不错,这些东西全是最近几个月最火的东西,国内基本处于断货状态。”程胜楠一件件拿起箱子里的东西看,对这些东西也很感兴趣,显然胡婷兰“逛街专家”的名号并非是姐妹们吹出来的。
“我让别人帮我挑礼物,你会介意吗?”沈歌问。
程胜楠回以一笑,道:“你能心思去想礼物,甚至不惜找同事帮忙,逛了两天收罗这三大箱东西,已经打败全国99.%的男朋友了。”
“我自己也给你挑了一份礼物。”沈歌道。
程胜楠眼中一亮,起身凑了过来:“哦?”
沈歌从身后掏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程胜楠,笑着说道:“打开瞧瞧,看看你喜欢吗?”
程胜楠坐在沈歌身旁拆开盒子,看到里面精美华丽的项链,有些惊讶的说:“咦?这不是全球几个知名珠宝设计师联合设计的梵雅最新限定款的项链吗?我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个非卖品。”
沈歌道:“确实是非卖品,但架不住咱背景硬。借着部长当年的名号狐假虎威,忽悠店长联系了梵雅亚洲分区的高层,然后部长也帮我和棒国对诡策应部的人进行了沟通,拿了个一折价。”
“……一折,那也要不少吧,我估计你的家底得赔进去。”程胜楠以前经常陪养母参加一些慈善会议,多次参与慈善拍卖会,像这种用联合设计名义搞出的噱头,就算一折价那也得八位数起步。
“哦,问题不大,我们和棒国对诡策应部商议的结果是,钱由他们垫付,我只需要支付十分之一,剩下的打欠条。”沈歌道。
“小棒子那么小气的人会答应?”程胜楠显然不信。
沈歌笑道:“有附加条件,如果棒国出现4阶及以上的诡异事件,那么拥有对付4阶诡异经验的榕市分部必须无条件的支援他们。简单说,就是到时候我得出手帮他们对付4阶诡异。”
“你疯了!”程胜楠面露惊愕,激动的说道:“这项链我不要了,你赶紧退给他门,拒绝这种协议。”
“那不行,你说过,送给女朋友的第一件礼物最具纪念价值,想来想去,全球唯一限定款几个字才配得上。”沈歌语气轻松的说。
程胜楠虽然很感动,但她显然不认为一条项链值得让沈歌去冒这样的风险,按照沈歌的说法,之前的无形仅仅是一个刚到2阶的诡异,2阶都已经这么恐怖了,那4阶该是如何?
然而程胜楠不知道的是,这个附加条件并非是邓钰淇,又或者棒国对诡策应部提出的,反而是沈歌主动提出的。
沈歌并非因为解决了4阶诡异“不出”就膨胀了,而是随着身上的特性越来越多,以及借“不出诡能”融合之力将诡脑“不忘”和芯片融合之后,产生变异出现的小七,让他明白了特性的强大与珍贵。
还有一点最关键,那就是被杀死的“特性”还会转移到新生的诡异身上,使得它们的诡能出现与特性相关的能力,直到成长至4阶,特性能力完全觉醒。
经历了4阶诡异事件“不出”,沈歌深刻的意识到拥有特性和没有特性的诡异实力差距有多大。
如果每次都付出极大的代价斩杀诡异,最后却让特性进行了“转移”,人类的实力不断削弱,诡异却不疼不痒。
而解决这种情况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系统对特性进行吞噬,让这个特性彻底在世间消失。
一方面可以通过吸收特性使自己变强,另一方面彻底“消灭”特性削减诡异的实力,延缓末日的降临,一箭双雕。
沈歌主动提出和棒国合作,如果对方真找他们去帮忙,找个机会吞掉特性,至于会不会暴露……到时候像“不出”事件那样,找几个“龟壳”回去交差,谁也不知道4阶诡异的尸体被他吞了。
高阶诡异死了降阶很合理吧?不合理,那你去和诡异讲,和我说有什么用……对付我?
那可太好了,沈歌在棒国放火那可就有理由了。
程胜楠这边还在劝说沈歌将项链退回去解除协议,她可以不要任何礼物,却不想沈歌以此去冒险。
听着程胜楠“吧啦吧啦”的劝个不停,沈歌索性将其压在身下,用自己的嘴堵住对方的嘴,省得她继续“吧啦”。
“……”
几分钟后。
“还说吗?”沈歌问。
程胜楠摇了摇头。
“都说恋爱的女人是愚蠢的,看来这话真没说错。放心吧,我这人胆小怕死,又怎么会让自己陷入危险,签下协议自然有我的考虑。再说了,棒国真出现解决不了的诡异事件想找我帮忙,那时候就是他们求我,这协议的‘报酬’,那就不止一条项链了。”沈歌笑着说道。
程胜楠愣了一下,刚才只想着关心沈歌会不会冒险,却忽略了背后的猫腻,关心则乱,显然忘记沈歌这人从不会吃亏。
“不管怎样,你记着,凡事安全第一。没有什么比你的命重要,钱,我有,什么东西我都不缺,我只想要你好好的。”程胜楠温柔道。
“遵命!”沈歌很做作的说。
“敷衍。”
“啊?我刚刚很敷衍吗?那再来一次……”沈歌说完再次凑了上去。
“……”
几分钟后。
“……你怎么想到挑这条项链?”程胜楠试着转移话题,以她对沈歌的了解,沈歌应该对珠宝一窍不通。
“哦,我进到他们的展厅,这条项链在最中心的位置,最亮,并且标价为‘非卖品’,我想应该很不错。”
“……”
不愧是你。
“喂,和你说正事呢,别动手动脚。”程胜楠哼道。
沈歌一愣,突然变得无比认真严肃:“提起正事,你倒是提醒我了,我记得有人承诺,我安全回来就换衣服给我看,对吧?”
“有吗?不记得了。”程胜楠道。
沈歌一副早就知道你会耍赖的样子,取出手机打开照片:“早就知道你会耍赖,我录屏了。”
“喂!这种聊天你还录屏!”程胜楠作势去抢手机,但下一秒就被沈歌制服,将录音放了出来。
“……有人可说她从不撒谎哦。”沈歌打趣道。
“……”
最后在沈歌的软磨硬泡之下,程胜楠拗不过他,只能回到房间去换衣服,沈歌则在客厅刷起手机。
“好了,你可以进来了。”几分钟后,卧室内传来程胜楠的声音。
沈歌走过去推开门,只见程胜楠已经换上一身白色的睡衣坐在床边。
沈歌欣赏了一番,挑了挑眉说道:“你就拿这个考验干部?”
“……”程胜楠无语。
接着咬牙切齿的说:“请你出去。”
“要换下一套了?”
“休想。”
“喏,开始耍赖了啊。”
“换就换!”
“要不我就站这里指导你?”
“不换了。”
“行,我出去。”沈歌将门拉上。
几分钟后。
“好了。”
沈歌推开门,这次程胜楠换上了一件白色衬衫,长度到大腿的位置,配上白色的丝袜,顿时让他眼前一亮。
“啧啧,作为一名资深睡衣点评师,不得不承认简简单单的一件衬衫可以完爆不少性感睡衣。”沈歌一副很专业的样子点评着,朝房间内走去。
“越界了哦,再往前……后面的我可就不换了。”程胜楠指了指门口,用威胁的语气说道。
沈歌无奈的退回门口,面带微笑的将门带上:“期待你的下一套。”
“睡衣秀”持续了快一个小时,程胜楠履行承诺换了七八套各种睡衣搭配让沈歌“点评”。
最后以“常规”的黑色睡衣搭配黑丝收尾。
沈歌跟着程胜楠来到厨房,靠在门框旁说道:“其实我觉得你之前只穿白衬衫就很不错啊,为什么最后选择这套?”
程胜楠打开冰箱拿出果汁喝了一口,白了沈歌一眼:“你觉得我只穿白衬衫在屋里走来走去像话吗?”
“像。”
“……懒得理你。”程胜楠拉开冰箱下层说道:“有牛排、鸡腿鸡胸肉,你中午想吃什么?”
厨房里干干净净,一看就知道基本不怎么用。以沈歌对程胜楠的了解,解冻牛排煎一煎,已经是她厨艺最高程度的展现了。
“你说呢?”沈歌将程胜楠挡在冰箱前。
“……现在,可,是,白天。”
“哦,所以呢?”
“嗯?”程胜楠没想到沈歌给出这么一个答案,顿时一愣,但下一秒已经被沈歌抱到了橱柜台面上坐着。
“听说你英语不错。”
?
程胜楠一脸懵逼。
“我英语挺差的,不如你教我英语?”沈歌笑了笑,吻了上去。
被放开后,程胜楠眼中雾蒙蒙的,眼神迷离,诱人,咬着唇问了一句:“想学什么?”
沈歌道:“就从最简单的字母开始吧。”
“比如。”
“m。”
程胜楠还未回过神,就已经言传身教的教某人认了个“m”。沈歌一脸坏笑,对完美的炮架爱不释手。
“你。”程胜楠浑身发软。
“啊。”
“轻点。”
所以说……腿玩年,不是说说而已。
一双完美的腿,可比那两只小兔子有意思多了。
“别在这里。”
“去卧室。”
“求,求求你。”
“嗯。”
“求求你。”
……
……
程胜楠后悔了,后悔早餐没多吃点,搞得来午饭、晚饭都没吃,现在又累又饿,连跟手指都不想动。
沈歌看着缩在怀里的程胜楠,突然觉得隔壁小日子过得不错的邻居经常玩“亲爱的,你是先吃饭还是先吃我”是有一定道理的,“秀色可餐”,他秀了一个下午不仅不饿,还挺精神。
程胜楠感受着腿上的温暖,“啪”一巴掌打掉沈歌的手:“拜托,先放过我……真的很疼,让我休息一下。而且,我真的饿了。”
“想吃什么?”沈歌问。
程胜楠反问:“你会做什么?”
“做一桌满汉全席有点夸张,但给你做几道菜还是没问题的,我可是师承‘中华厨艺学院’,唐牛是我师兄,小当家是我师弟。”沈歌这事人逢喜事精神爽,一脸春风得意的说。
“……”程胜楠一脸的不相信。
沈歌用被子将程胜楠一裹,翻身下床:“你等着。”
程胜楠躺在床上刷着手机,听到厨房里传来乒乒乓乓的声响,现在她又累又饿又疼,就算沈歌少了她家厨房,她都不想起身来看一眼。
半小时后,沈歌回房拉开衣柜,程胜楠本以为他又会使坏给自己挑一件短款睡衣,结果却拿出一套正常的。
而沈歌给出的理由让程胜楠哭笑不得,“要再换套凉快的,估计这饭凉了都吃不了”。
程胜楠本想脱掉已经破破烂烂的黑丝,却被沈歌制止了,并用很专业的口吻告诉她,这叫居家诱惑款。
“……”
神经。
程胜楠在心里吐槽了一句,被沈歌抱到餐桌旁,看到三菜一汤还外带一份牛排,顿时惊讶不已。
“你还真会做饭?”程胜楠略显惊讶。
沈歌给程胜楠夹了一块青椒炒鸡胸肉,笑着说道:“一个人生活十几年了,总不能天天吃方便面吧?”
“哦。那以后我做给你吃。”程胜楠道。
沈歌笑道:“我觉得为了生命安全,做饭这种小事还是我来吧。俗话说美丽与厨艺是反比,以阁下的颜值,厨艺不敢恭维。”
“哼,看不起谁呢。”程胜楠决定回头好好研究一下厨艺,镇镇这自大狂妄的家伙。
不过狂妄归狂妄,沈歌做的菜看似简简单单,但味道火候都恰到好处,让本就饿得不行的程胜楠真有种在吃满汉全席的感觉。
吃过饭,沈歌将厨房收拾之后,和程胜楠窝在沙发上看电影,看得程胜楠迷迷糊糊直接靠着他睡着了。
结果睡得太早,后半夜睡不着又被折腾了半晚上。
一天的折腾让程胜楠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沈歌这家伙,真真正正的是个腿控,不仅废人,还很废袜子!
“王八蛋!我没练过瑜伽!”程胜楠彻底怒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