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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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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蓝梓晨一直把他送到山下,龙毓骑着快马朝着东方官道上跑了下去。
    苗山下,清澈的沱江河缓缓流淌着,那繁华的苗人古镇上商客络绎不绝。龙毓牵着马,站在沱江桥上看着身边擦肩而过的客商,一个人发呆。
    “这位客官,你看这是何物呀?”这时,一个黑苗子从他身边走过跟他打招呼。
    龙毓低头一瞅,那黑苗子手中竟然拿着一条珍珠链子。
    那年头珍珠可不像现在烂大街的价格,寻常百姓买不起。一般当官的家里的妻妾偶尔脖子上会带一串,只不过他们带的都叫南珠,这珍珠分为东珠和南珠。
    南珠颗粒较大,但黯淡无光,乃是南方沿海牡蛎所产。而东珠则是关东的松花江或者鸭绿江中所产的宝物。别看东珠个头小,但却极难采摘。
    这还专门滋生出一个特殊的新兴行业,“踩水人”。
    踩水人赚的可不是普通的力气钱,也不是谁都能干的。踩水人从小到大生活在鸭绿江或者松花江畔,善识水性。每年里只有十一月上冻前,水下礁石中隐藏的大牡蛎才会往岸边浅水区爬,这个规律一直到今日也无人研究明白。
    那时候没有潜水衣一说,踩水人一口气下去,在十一月的冰水中潜入水底,全凭经验在水下摸索作业。
    月光下,可以看水下泛着星星点点的光彩,其实那就是大牡蛎在吐纳月华之气呢。年头越久的大牡蛎,体内的东珠个头和色泽就越好。踩水人在船上看准了,然后到了近前后,一个猛子扎下去。
    等他再上来,要么就是足够换取一家老小一年吃喝银子的东珠,要么就是浮尸飘上来,搭上性命了。而且基本都是短胳膊少腿的。
    江面下的大牡蛎劲儿不小,感觉到有危险临近,立马就要合上外壳,你要是提前把手伸进去,直接就给你夹断了。您说那得多疼?人剧痛之下肯定就要开口喊叫,只要你开口,咕嘟嘟一大口水就灌进去了。所以呀,踩水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跟摸金校尉一样,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
    说了这么多,要说的就是东珠得来不易,这玩应比南珠珍贵在哪。
    满人马背上得天下,他们的族地在东北,东珠产地也是东北,所以朝廷中的那些封疆大吏,人人都以脖子上挂着一串东珠所制的饰品为荣,这也代表了他们思念故乡之情。
    比如,皇帝的脑袋上龙冠,最上边就顶着一颗大拇指甲那么大的东珠,这颗东珠丝毫不夸张的说,拿座城池都不一定能换来,那都是千年牡蛎王体内所产的宝物。
    第168章 东珠的主人
    龙毓看着黑苗子手中那串珍珠链子,只见这串珠链泛着淡淡的星翠,这就不是南珠了,而且它个头很小,表面是发乌的颜色,一看就是产自松花江的东珠。
    东珠链子就算你是当官的,只要你不是满人你就没有资格带,抓住要砍头。
    “呵呵……阁下不怕我报官吗?”龙毓笑着问道。
    “真人,在下只是个传话的,再说了,真人与满洲鞑子狗有不共戴天之仇,岂能因为一串珠链为难我?”那苗子说的倒是有理有据。
    “哦?传话?传什么话?问我要不要这串珠链吗?”龙毓以前是海家的小贝勒爷,贝勒府中什么好玩应没见过?这种珠链都是他赏给手下人的。
    突然,他好像想起了什么,十年前……盛京城外的东郊猎场里,当日正值暴雪,龙毓本是在东郊打猎的,可大雪封山,一直下了一天一夜。
    那时候下大雪不像现在,鹅毛大雪下一天一夜都得没过腰那么深,没有除雪机,人困在山中都得冻死了。
    白依兰那时候才11岁,她在前边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积雪,把龙毓带到了东郊外山上的一所小木屋中。龙毓都冻傻了,是白依兰顶着外边的暴风雪和极寒天气,找来柴火,又采来些松菇守护着他。
    那天晚上小贝勒爷感冒了,有些发烧,浑身不住地哆嗦着,可小木屋里并没有被褥,白依兰把自己的衣衫全都披在了龙毓身上,浑身上下只穿了件小肚兜,死死抱着龙毓用自己的身体为他取暖。
    三天后,龙毓感冒好了,大雪也停了,府上的家将也寻来了。可白依兰却病倒了。
    她这一病就是半个月,这半个月连床都下不去。最后好在府上还有一颗百年老参王,戈尔泰贝勒也没啥舍不得的,人家小丫头救了你儿子的命,还有啥不能给的?
    喝了这碗吊命的参汤,白依兰总算是驱散了体内的寒气逐渐病愈了。
    龙毓为了谢她救命之恩,就把一串东珠链子赏给了她。那时候,她只不过是贝勒府中的一个小丫鬟,主子赏赐这么贵重的礼物那都是天大的福分。
    面前那苗子手中拿着的,俨然就是当初这段姻缘的见证之物。要么怎么说龙毓心性不管怎么变,不管变得如何狠辣,但对白依兰始终无法忘怀?他嘴上说是兄妹之情,但又有哪个男人会忘记当年二人的青梅竹马?他们的情感早已超过了主仆,早已逾越兄妹。
    “说,这链子哪来的?如果你不说,贫道这就送你上西天!”龙毓夺过那条东珠链子恶狠狠逼问道。
    “真人不要动怒,我家主子说真人只要见到这条珠链就会跟我走的。主子在山后的竹楼里等着您呢,早已备好了茶水。”那黑苗子一边说,一边走在前边牵着马儿的缰绳就往小镇后边那座山上走去。
    山上景色宜人,到处都生长着成片成片的翠竹,林中响彻着古筝弹奏的美妙旋律。一定是她!这荒野苗疆,绝没有人会弹揍古筝。这曲子是自己最喜欢的,小时候依兰为了讨好他,偷偷练了两年才练成。
    竹楼小院中,一个长发女子,身着一套白色的百褶裙,坐在院子里正在弹奏着,他纤细的指尖拨弄着细如发丝的琴弦,那一声声美妙的旋律回荡在山谷中贼吧不曾散去。
    龙毓就靠在门前静静地聆听着,若不是面前的美人换了身衣裙,他闭上眼睛还真以为是又回到了十年前的贝勒府。
    微风拂过,白依兰飘逸的长发随风而动,脖子上挂着的银饰穿啦哗啦啦的声响,她的容颜好像又回到了十八岁时,肌肤也变得水嫩光滑了许多。也许这跟苗疆的水土有关吧。
    一曲奏罢,白依兰站起身来,走到门前,微微欠身,恭敬道:“奴婢给贝勒爷请安了!”
    没错,这就是十几年前贝勒府上每一次依兰见海兰查要说的话,主仆之礼。这一次龙毓没有拒绝,他高傲地仰着头,咳了一声,伸手扶起美人。“起来吧。”
    “谢贝勒爷,奴婢早已为贝勒爷沏了一壶上好的龙井,请吧。”她唯唯诺诺地为龙毓在前边引路,把他带到了竹楼上的闺房之中。
    嘴上虽然不说,但自从跟蓝梓晨成婚这半年以来,龙毓真是受够了这样的生活,有的时候经常梦到以前小时候在贝勒府中的逍遥快活。此番见到白依兰,还就真让自己美梦成真,又做了一次小贝勒爷过过瘾。
    茶香扑鼻,杯子中溢出清新的香味龙毓端起杯子闻了闻,顿感神清气爽了许多。
    “依兰?”他回头看了眼她。眼中充满了怜爱之情。
    “奴婢在。”白依兰微微欠身,行妇礼,就跟早年间在贝勒府中伺候海兰查时候一样。
    “这龙井之中为何有股异香?以前我也常喝龙井啊?去年时候吴三桂还托人给我捎来些呢,怎么都没有你这茶香?是不是放了什么香料?”龙毓吹了两口热气,用茶杯盖子撇了两下,微微抿了一口问。
    此茶入口微苦,但细细品尝愈发的泛着一股甘甜之气,像是天山的泉水,又像是初春的露水。
    “回贝勒爷的话,奴婢在其中加入少许的杏仁,又用今年的蜂蜜晾晒过一次,自然与众不同了。”白依兰站在他面前不敢抬头,这就是做奴才的礼仪。
    “对了,你怎么知道贫道要从此处经过呀?”
    白依兰说,实不相瞒,奴婢已经在镇子里等了贝勒爷一个月了。
    “哦?这么说你也学会了卜算之术吗?”龙毓饶有兴致地问道。
    “奴婢自然没有贝勒爷的神机妙算,不过奴婢猜想,蓝姑娘的性情变得愈发霸道了,贝勒爷迟早要东归的吧。”
    她说的合乎常理,天底下可能也就只有她最了解龙毓了,俩孩子从小一起长大,彼此的心事都瞒不过彼此。龙毓就好似是天上的鸟儿,自由自在惯了,不喜欢受人拘束。
    第169章 情欲乱心
    “也许你说的有道理,梓晨有梓晨的难处,毕竟她现在不是江湖中人了,这么大的百灵寨都要她一个人打理也是很为难的。罢了,不想再提。对了,你是找我有事吗?还是……”
    白依兰说贝勒爷放心,奴婢绝非挑拨你与福晋的关系,贝勒爷有贝勒爷的幸福,奴婢只是来送你一程。东归路途遥远,一千多里地,一路颠簸,喝了奴婢泡的这杯茶水,奴婢就不再挽留了。
    龙毓点了点头,把杯中茶水一饮而尽。“好,在这异地他乡还能有你这个故人,乃是我龙毓的福分,多保重,莫要学那邪恶的苗蛊禁术呀!贫道告辞了!”
    说着话,龙毓站起身来朝楼下走去。
    站在楼下,他三步两回头地转身看着楼上的美人。
    美人双手拄着竹栏,冲他甜甜的笑着。还是依兰好,依兰温柔贤惠,善解人意,也许当初二人早些结婚,也就没有现在的烦恼了吧。
    龙毓心中想着,不免思绪越飘越远。“对了,你和龙少司???”
    “贝勒爷是想问奴婢是否已嫁给龙少司吗?龙少司是奴婢的师傅,奴婢对他只有师徒之情并无非分之想,因为奴婢心中早已住下了一个男人,贝勒爷应该懂……”此话情深意长。
    “哦……那就好……那就好……”虽然龙毓对她只有兄妹之情,可看得儿时的小丫鬟现在长的如此俏丽,并且跟蓝梓晨一样也是一身异域风情打扮,甚至二人在容貌上不分上下,不免的心中泛起涟漪。龙毓也是男人,逃不了那些七情六欲的俗念,这么想也是正常的。但最终,话到了嘴边他还是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他翻身上马,回头又看了看白依兰那娇艳欲滴的容颜,挥舞马鞭冲出了竹林。
    “哼哼……”白依兰抱着肩膀冷笑着。
    “白姑娘,你怎么放他走了?这男人要是走了,你再想栓就拴不住了。”那个黑苗子问她。
    “随他去吧,人走的了,心却走不了呀!”白依兰俨然已经把龙毓看成了自己的猎物,他迟早是自己池中之物,此番何必留他在苗疆呢?这苗疆中人多眼杂,闹不好蓝梓晨会坏了自己的好事。
    马儿冲出苗疆,驰骋在中原大地上,马背上的龙毓真人长出一口气,自由了,总算自由了,已经半年了,这半年时间自己都要憋的透不过气了。回到玄妙观,他第一件事就是要痛痛快快地喝他一大坛子酒。
    苗疆距离灵州有上千里地的路程,这中间要经过襄州城,襄州有一道天下出名的美食,名叫醉香鸡。
    天底下的好厨子多的是,但想要做出醉香鸡那就必须是襄州厨子,因为襄州本地山里养的鸡是跑山鸡,吃的又是当地山上才有的一种天寻草,所以那鸡肉的口感入口即化,甭提多好吃了。这醉香鸡顾名思义跟酒有关,把当地的跑山鸡拔了毛,浸泡在上好的黄酒中十二个时辰,然后抛开肚子,在里边塞上各种名贵的食材和香料,最后,吊在炉子上烤。
    龙毓一边往襄州城跑,一边心里就惦记上这美味了,前边还有八十里地进入襄州城,龙毓肚子里的馋虫正在抗议。
    他嘴里依旧弥漫着那股淡淡的茶香,一路上跑出来二百多里地竟然喝了好几气的水,也不知怎的,不管怎么喝都是口干舌燥的。
    “吁……”龙毓勒紧缰绳翻身下马,晃了晃脑袋。
    自己这是怎么了?不仅口干舌燥,浑身上下怎么变得滚烫起来了?就跟整个身体都在燃烧一般,那种感觉很奇怪,他试着用内力想把那股燥热逼出来,但不管怎么尝试都无济于事。
    而且,他觉得那股燥热感正顺着血管爬上脑袋,一时间,脑袋里嗡嗡作响,根本无法集中精神思考。
    中毒了吗?依兰不可能给自己下毒呀?而且他现在修为深厚,如果那龙井茶中有毒他肯定闻得出来。
    依兰……依兰……温柔贤惠的依兰渐渐在他眼中出现,那妖娆纤细的身段在他面前晃了晃去,白依兰妩媚多姿地舞蹈着,她那芊芊玉指拂面而下……
    不!不可能!绝不可能!怎么可能这样?
    龙毓心想,我是天下第一道,虽说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怎么可能轻易被美色所诱惑呢?白依兰只是自己的妹妹!决不能对妹妹动非分之想!
    可他越是这么想,眼前白依兰的身影就越是挥之不去。他就跟着了魔似的,满眼满脑子都是白依兰的身影。
    他越想越……甚至心中正在幻想,那素净的百褶裙内里到底会是包裹着怎样一具完美的胴体?小时候在东郊猎场,山上的小木屋……小美人光着身子就这么紧紧抱着自己,他甚至想起了依兰胸口那两颗粉嫩的樱桃……
    “不!!!不!!!!绝不可以!!!!!她是我的妹妹!!!!!”龙毓痛苦地捂着脑袋在地上翻滚着。
    但这种感觉已经入侵了他的灵魂,越是想让它离去,它占据的空间就越来越大,白依兰的身影竟然已经渐渐把龙毓脑海中娘子蓝梓晨的身影挤了出去。
    虽然这种感觉不会在肉体上折磨他,但对于龙毓这种修行之人而言,灵魂的折磨才是真正可怕的。
    “依兰……依兰……你在哪?我……我要……要你……”他做梦也没想过,自己竟然会说出这么无耻的话来,可他就是管不住自己的欲望。
    “哼哼……呵呵……贝勒爷……你是在叫我吗?”不曾想,官道上偏偏走来一个白衣女子,女子头上带着斗笠,斗笠下是黑纱,她走路扭扭捏捏的,像个婉婉动人的******。
    她走近了,俯身下去伸手把龙毓抱了起来,让龙毓靠在自己的胸口上。
    对,就是这股气味,是依兰!她真的是白依兰!
    龙毓此刻心里什么都不想,一切的一切全被白依兰占据了,他就跟着了魔似的肆意撕扯着依兰的衣裙,****着她。
    “哎呀……讨厌!贝勒爷……这里是官道!”她娇怒道。
    第170章 情蛊攻心
    “我要……我要……依兰……依兰不要走!”他紧紧抱着白依兰,已经忘乎所以,哪里还管在哪里了。
    “好好好,奴婢的一切都是贝勒爷的,来,您跟奴婢走。”白依兰扶起龙毓,朝着官道一侧的深山里走了进去。
    走了半个时辰,只见山中有一座小木屋,好像是当地猎户留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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