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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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它似乎想让她也换毛,为此还驱使她也去泥塘里滚几圈,不过遭到了姜百灵的抵死抗议才作罢。
    她对着小溪洗脸,原本过去一天就要洗澡洗头的女人,现在的头发至少有三四天没有打理了。姜百灵害怕头部强烈的流失温度会让她生病,而一旦生病,面临的问题远不止没有药吃那么简单。
    “至少现在我很强壮,这么脏的生存条件没有让我病倒。”她安慰自己,然后看着短短几天就伤痕累累的双手,上面有被细小树枝刮的,被火焰燎到的,这些伤痕以后还会更多,她的脸会变得粗糙,没有护肤品的保养,她会老的很快。
    几年、十几年,如果她还有机会回去,谁还会认识她呢?
    这样的想法对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来说是毒/药,此后几天,姜百灵只是机械的做着之前留下来的活计,她收集干净的宽叶椰子,采集晾晒线榕,她也试着处理那些鹿皮和野猪皮,不过除了干柴鸡肋的皮子外什么都没有得到。
    除了过冬的问题,她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多,打火机终究有用完的时候,她随身携带的纸巾就算再怎么节约,也已经见了底。再过几天就是她的例假,没有卫生棉和热水,她不知道会怎么办。
    姜百灵突然停了下来,她往后倒下仰躺在地上,面前是湛蓝的没有污染的天空,成群的候鸟从空中略过,嘎嘎叫着往南面飞去。
    从前段时间开始,小溪边总会聚集一些候鸟,它们都是姜百灵没见过的样子,或许是被她随意丢在地上的线榕和椰子果吸引,偶尔也会停下来啄食果实里的籽。
    这会她坐在石头上,不远处就有几只羽毛丰满的候鸟悠闲的走过,似乎觉得她对它们并没有威胁,并没有飞走。姜百灵看着看着忽然发起了呆,如果她真的是百灵鸟就好了。
    ‘呼噜-’她身后忽然略过一道风,大灰不知道什么时候扑了出来,一爪子拍住了一只动作过慢的胖鸟,它拐过头来朝着姜百灵龇牙咧嘴,她觉得它是在笑:看,我抓住了什么!
    它把这只候鸟像好东西一样送到她面前,姜百灵兴致缺缺,鸟肉不好烤制,很容易就会又干又涩,而且鸟毛那么多也不好拔。
    她机械的把死鸟丢到小溪边准备处理,忽然想到了什么停下了动作。
    “大灰,你真聪明!”她一把抱住了什么都不晓得的大灰,又叫又跳。
    它感觉到这个女人挨着它的脖子蹭了又蹭,神情异常兴奋,这让它也觉得很开心。
    “大灰,我需要更多的鸟!”
    没有盐无法鞣制皮革,那么她就把目标打到了羽毛上,鸭绒被、羽绒服同样是保暖的利器。
    趁着候鸟大批飞过的机会,她花了一整天的时间用晒干的线榕编了一张网,就放置在小溪边的空地上,网编的不密集,但是在这个连网都没见过的世界,候鸟们很容易就上钩了。
    她把网的两头绑在树上,这样就与地面有90度的差角,再在网上缠绕一些鸟会喜欢吃的果实,短短一个下午,她就收获了十几只不同种类的候鸟。
    此后的几天,她都在拔毛、清洗、晾晒的时间中过去。
    鞣制失败的皮毛虽然不保暖,但是作为缝制羽绒衣的里子还是可以做到的,姜百灵将两片大小差不多的皮里子合在一起,边缘用军刀扎出一个个小孔,再用线榕细细缝合起来。
    短小的白色绒毛全部被她塞入皮里子,完工以后只需要用线榕把它们互相串起来,就成了一个丑丑的斗篷。
    剩下的长毛翎羽,被她串起来做成了一个羽毛蓑衣,以后下雨的话就可以稍微遮挡一下。
    为了考研羽绒衣的保暖程度,这天晚上她没有挨着大灰,自己一个人靠着岩壁,事实证明虽然不比巨狼的身边暖和,但是她再也不怕冷了。
    “毕竟你有毛,我可没有啊。”
    第八章
    姜百灵越来越像原始人了。
    从前,她会早早起床给自己煮面条或者冲一碗燕麦,洗脸护肤以后描眉画目。她虽然是小学老师,但是服装也是精心搭配过的,基本上一个礼拜不会重样。
    可是现在。
    姜百灵每天早上起来的时间取决于天亮与否,大灰不在早上吃东西,所以她的早餐就是昨天采摘到的野果,梳头刷牙这种事情已经成为过去式,换洗衣物也成为梦想。
    脸颊干燥极了的时候,她会从椰子果里挤点乳白色的浆液涂脸,虽然粘糊糊的,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会觉得好受一点。
    而现在她唯一还能给自己的奢侈,就是每天抹一点润唇膏。
    秋季是最干燥的季节,要是她哪一天在天空又看到浓烟滚滚,就说明有片区域又发生了森林火灾,被烧过的森林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会呈现黑漆漆的光/裸无生命迹象。不仅食草动物们不会去,大灰也不喜欢这些地方,甚至连巡逻时都会绕开那里。
    但是它最初发现她的地方就是火灾区,而且还是在火势蔓延期,这对于恐惧火的巨狼来说是难以置信的。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唯一的解释就是,它进入火区的目的就是她。
    姜百灵这么胡思乱想的时候,面前忽然盖过来一团黑影,一个湿润的鼻头蹭在她脸上,大灰一只爪子搭在她身上,巨大的身体把她压了个严严实实。
    “啊,你好重!”姜百灵忍着痒推着它凑过来的大脑袋,没有防备之际,忽然有什么湿哒哒的东西舔在了她嘴唇上。
    ‘呼呼-’大灰得逞一样挨蹭着她的脸,自从它发现她嘴巴上特别的草莓味以后,总是喜欢来舔她的唇膏,天知道那已经是她唯一能用的护肤品了!
    姜百灵被包在它热乎乎厚实的毛皮里,手里原本拿着的椰子果早不知道跌到哪里去了,她抱住它结实的前肢叹了口气,幸好,世界抛弃我的时候,还有一匹狼愿意对我好。
    她叫它大灰,她给它的种族命名为索沃巨狼族,叫这片神秘的森林为索沃密林。
    她不知道这里的天地有多宽广,甚至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地球,她唯一能触碰到的,只有面前的东西而已。
    除了润唇膏,大灰对她身上其他的东西也持着好奇态度。
    瑞士军刀过于锋利,她怕它不小心弄伤,所以平时不让它碰。而打火机应该是现存的最具有价值的东西,她每次随手放在石头上的时候,它都会两只爪子交叠着趴在附近看着它,整个狼都会显得极度敬畏,好像是怕它自己点起火一样。
    钱包已经是最鸡肋的东西,所有的卡和现金都变成了收藏品,被姜百灵好好的摆在包里,权当做纪念了。钥匙串已经没有了可以打开的锁,但是在末端的孔洞处穿上线榕后,它就可以作为梭使用,她的捕鸟网就是用钥匙来编制的。
    “幸好发卡还剩一枚。”姜百灵手上拿一根黑色最普通的钢丝发夹,她也是到后来才意识到,这种最普通的发饰会成为她生存极大的助力。
    那就是针。
    钢丝发夹通体细窄,前段尖锐,后端有椭圆形的空洞,正好可以让线榕穿体而过,虽然比起绣花针粗上不少,但是对姜百灵来说,它已经可以很好的缝合她的羽绒大衣。
    温度的问题解决了以后,她才敢考虑别的事情。
    “走开走开,别过来。”天早就黑了,岩洞角落里有一小堆柴火用以照明。姜百灵缩在草堆上背对着外面,她身上披着刚做的羽绒外套,手里是刚脱下来的衣物。
    大灰歪着头好奇的打量她,好像在想为什么她要更换身上的皮毛,又好像是怕她冷,一直想凑到她身边来。
    姜百灵轻声驱赶它,她刚把贴身的纯棉打底衫脱下来准备做个月事带,还没来得及穿上衣服它就回来了,要是这时候让它靠近,光溜溜的她真的会遭受到口水洗礼的。
    “去去,那边有烤好的肉,去吃吧。”姜百灵朝火堆边指了指,大灰转了转耳朵,见她执意不让它靠近,只好起身走到了火堆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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