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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加入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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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7章 加入乐队
    很多人都难免对一些事物抱有一些刻板偏见,虽然自己也知道这是偏见,但并不打算改。
    就比如,苏乙知道纹身的女孩不一定是坏女孩,纹身的女孩很酷,他也会喜欢。
    但他不得不承认的是,同样一个女孩如果没有纹身,他会更喜欢。
    这就是一种刻板偏见。
    所以面对孙彤这张他万分感兴趣的脸,再看看她两条满是纹身的臂,苏乙不得不遗憾地在心里对自己说:“孙彤,out!”
    相比起孙彤,我更想选丁建国。
    “这张相片的背景是在哪里?”
    在孙彤为苏乙处理胸前伤口的时候,苏乙故意把话题引到了正题上。
    孙彤纤细的手指在苏乙胸膛上不断拂过,软软的,凉凉的,很舒服。
    她回头看了眼,苏乙指的就是她在集安大吉他雕塑下照的那张相。
    “集安,一个东北小县城,你应该没听过。”孙彤随口回道。
    “破吉他乐队的故乡,有名的摇滚之城。”苏乙立刻打蛇上棍,“好地方啊。”
    “你知道?”孙彤惊讶抬头瞥了他一眼。
    “当然,玩摇滚的没人不知道集安。”苏乙道。
    “玩摇滚的应该都不怕疼才对。”孙彤似笑非笑。
    “我不是怕疼,”苏乙解释,“我是……”
    孙彤抬头,睁大眼睛等他解释。
    苏乙张了张嘴,最终耸耸肩:“好吧,我就是怕疼。”
    “切!”孙彤不屑为苏乙贴上创可贴,“好了,你可以穿衣服了。”
    “这个季节去集安,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苏乙一边套t恤,一边装作随意问道。
    “为什么要去集安?”孙彤背过身去收拾东西。
    “朝圣!摇滚圣地嘛。”苏乙道。
    孙彤没有说话,就在苏乙以为她不会回答的时候,她突然道:“我明天就出国了,去欧洲,大概玩一个月才回来,然后就直接回老家了。”
    跟我说这些干嘛?
    苏乙有些莫名其妙。
    “挺好。”他呵呵一笑,“也许你能在集安见到我。”
    孙彤回过头来,对苏乙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
    “其实你真的不怕疼的,对不对?”孙彤问道。
    第二天一早,苏乙就踏上了去东北的列车。
    没有从京都直达集安的交通,苏乙坐了六个小时的列车到通化,然后倒长途大巴,到了集安县城。
    这个时候,苏乙身上已经只剩下一百六十多块钱了。
    好在苏乙很快就在车站前面的信息栏上看到了胡亮张贴的招募乐手的广告,他照着电话就打过去了。
    “喂你好,我是程宫,请问您哪位?”
    “应聘的,地址在哪儿?”
    “哦,胜利路386号,摇滚王子修车厂。”
    “现在去可以吗?”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那咱们待会儿见?”
    “好。”
    挂了电话,苏乙打了个车直奔目的地。
    一下车,他就看到拄拐的丁建国也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站在门口打量着修车厂的门面。
    白色卡通小衫打底,紫蓝格子衬衫混搭,下面灰色百褶短裙,一条腿打着石膏,另一条腿果然如她自己所说的,又长又白又细。
    脖子犹如象牙白皙修长,发丝微卷,一对大环慵懒吊在精致的耳垂上。
    高挑,性感。
    苏乙在看丁建国的时候,后者似有所觉,也回过头来看向苏乙,上下打量一下,立刻收回目光,向里走去。
    冷艳,高傲。
    苏乙弹了下舌头,捂住胸口歪头微笑,目送她进门。
    他突然不想叫炸药了。
    建国跟炸药放一块儿,准404,不吉利。
    十五分钟后,苏乙和丁建国还有一个看起来呆呆的中年人坐成一排。
    对面,胖乎乎的胡亮和看起来有些颓废沧桑的程宫皱着眉看着三人,两人都满脸无语。
    “哎呀,这人山人海的,得面试到什么时候?”程宫无语地看着胡亮,“你不是说只要广告一打,有的是人来吗?人呢?”
    胡亮挠着头拿着一张广告,疑惑喃喃:“没印错啊这地址,怎么回事儿呢?”
    程宫摇摇头,敲敲桌子坐了下来:“行了,那就开始吧。”
    胡亮向苏乙等三人嘿嘿一笑,赔笑着道:“各位,先说一说你们的梦想。”
    “嘶……”程宫捣了他一肘子,瞪他一眼,回头道:“你们先做一下自我介绍。”
    说着,他拿起一支笔,准备记录。
    丁建国回头看看身边的苏乙和中年,正准备开口,结果就听苏乙先说话了。
    “十一。”苏乙笑呵呵道,“我叫十一,国庆那个十一,鼓手。”
    “这名儿大气!”程宫道。
    “对对对,老大气了。”胡亮笑呵呵赶紧附和。
    一边的丁建国诧异回头看了苏乙一眼,道:“丁建国,贝斯手。”
    “丁什么?”程宫没听清楚。
    “建国。”丁建国不耐烦地道。
    “这名儿更大气了。”程宫竖起大拇指,“一个十一,一个建国,这都是缘分啊,是不是?”
    “切。”丁建国不屑转过脸去,似乎对程宫的说法很不感冒,不过注意到苏乙正对着她笑的时候,她微微犹豫,对苏乙扬扬脖子,算是打了个招呼。
    “你呢?”程宫问第三个人。
    “高宏杰,拖拉机手。”中年人道。
    所有人都愣住,一起看向他。
    中年挠挠头:“我是来修车的。”
    “滚!”胡亮瞪眼。
    “好嘞!”中年也不恼,笑呵呵起身向外走去。
    “咱不受场外因素的影响啊,咱们继续。”程宫道,“十一先生,请问你为什么想要加入我们的乐队?”
    “混口饭吃。”苏乙笑呵呵道,“另外我得先确认一点,如果我确定加入,你们得管吃管住,或者提前预支我的报酬。”
    胡亮笑得已经有些勉强了,倒是程宫神色不变,笑道:“这没问题,放心吧。”
    他又看向丁建国:“你呢,丁小姐?”
    “失恋了,解闷儿。”丁建国懒懒道。
    “这理由也是……也挺充分。”程宫打个哈哈,“那你这腿……”
    “又白又长又细,来摸摸?”丁建国斜着眼瞥他。
    “改日吧。”程宫讪讪一笑,合上手里的本子。
    “经过我们组委会层层筛选慎重考量,以目前二位这样的条件,可以说是非常符合我们的要求,恭喜你们加入我们的乐队,今晚七点,准时在这儿排练!”
    程宫一番话说完,就站起来向外走去。
    胡亮当场傻眼了,急忙追了出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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