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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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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看路上行走的人,他明白了为什么牌子上会有那么多其他国家的文字,原来街面上充斥着来自各个国家的人,打眼看上去,欧洲、中东、非洲都有,还有身着和服、沙丽、奥黛的亚洲各国人。
    简直就是个国际大都会!
    莫非他穿到了盛唐?可那些汉人的服饰明显不是唐装,仝则看过很多古代服装史料,分辨得出时下女人们穿的是襦裙褙子,看上去有身份的男人则身着直裰,基本属于明代时期的着装。
    大明何时发达到这种程度了?令人不可思议,他越发确信,自己应该真的穿越到了某个平行时空里。
    等到了地方被叫下车,抬眼再望,面前是一座颇为恢宏的府邸,匾额上端端正正写着威烈将军府几个楷书大字。
    又威又烈,不知道这府里主人是否像名字给人的感觉一样——不大好相处。
    仝则和那少年被带着从角门进去,转到了一排屋子前,推开门,赫然是个两人间。
    带路的小厮指着里头,面无表情地吩咐,“仝则、谢彦文,你们俩今后就住这儿,院子里有烧水的地方,后头是浴室,洗干净了换好衣服,一会儿去前头厨房取你们今日的饭。”
    美少年原来叫谢彦文,眼下他站在原地,目不斜视一声不吭。仝则忙应了一声,那小厮顺势瞥了瞥他,摇摇头转身去了。
    房间很整洁,仝则低头闻闻,自己身上味道似乎不大好,胃里更是空空如也,他急于先把自己弄干净,于是动手烧水,去浴室洗澡,等全清洁完,看看两张床上摆放的一模一样的衣裳,知道这是将军府下人的制服。一水青色短衣长裤,全都是棉质的,穿在身上保暖不成问题。
    屋子里还设有一面穿衣镜,连下人的房间都配备这么齐全,可见将军府生活水平之高。仝则一面对镜穿衣,一面有条不紊地观察着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的模样。
    身量还没长全,有少年人特有的劲瘦,四肢修长,肤色白净。五官中最出挑的是高挺的鼻和墨黑的眉,称不上俊美无俦,但也能算相貌出众清秀阳光。
    看罢自己,再看看那位谢二少,半天过去人家还是一动不动的坐着,头发凌乱衣衫破烂,即便如此仍是不掩美貌。
    靓色虽好,却不能填饱肚子,仝则决定先去取饭菜,顺带帮谢彦文把他的那份也拿了来。只是和他猜想的一样,谢二对饭菜毫无反应,继续扮演木鸡,呆坐在床边。
    直到他吃完了,谢彦文还像石像一样。仝则把盛粥的碗往他面前推了推,立刻招来了一记恶狠狠的注目。
    还有力气瞪人,仝则微微一哂,站起身,顺势端起那粥碗,另一只手飞快抓住谢彦文的下颌,没等他反应过来,已使劲捏开他的嘴,把粥往里灌进去。
    被迫喝了两口,谢彦文终于反应过来,下一口直接往仝则身上吐去,不过仝则早有防备,轻轻巧巧往后撤了几步,身上连一点唾沫星子都没沾上。
    谢彦文张着嘴大口喘气,一脸愤恨,仝则看得轻笑了一声,这一笑倒把对方弄愣了。
    “你笑什么?谁要你喂我吃饭!”
    声音清脆,就是有点尖利,似乎还没完全变声。
    仝则回身坐下,笑得优哉游哉,“想绝食突显气节?那你干脆把碗砸了,瓷片割手腕,死得更快。”
    谢彦文脸色顿时一黑,看他的眼神活像是在看怪物。
    “活活饿死滋味太难捱,哎,你没见过饿死的人吧?”仝则翘着二郎腿,悠悠回忆那些得了厌食症无药可救的模特,一边笑眯眯说,“吃了吐,吐了再吃,到最后你光是看见食物就作呕,人瘦得只剩下一层皮,死状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谢彦文喉结动了动,“……”
    胸脯起伏着,谢彦文终于忍不住拍床而起,“你给我住嘴!姓仝的,你到底有没有骨气,穿这些下人衣裳穿得兴高采烈,我看你连仝老将军怎么死得都不记得了吧?”
    嗬,此身原主还是个将军之后,关于仝家如何获罪,仝则当然一点不知道,那是日后要打听清楚来龙去脉的事,至于眼下嘛,人总还得先给自己找出路。
    “你放不下,大可以上路去找家人;不爱做下人,可以现在就去和管家说,保管你一个时辰之内就能被送进青楼,从此以后的确不用再给人做奴仆。”
    “……”
    谢彦文快被他噎得说不出话,仝则依然不理会,抓起被谢二搁置的馒头掰了一半,自顾自吃着,嘴里囫囵道,“你看着办吧,要是觉得死了对得起你父母,你家人,那你尽管去死,我不拦着。”
    说完他专注咀嚼,嘴里不出声,却愣是把一个普普通通的馒头吃出了山珍海味的质感,没过一会儿,余光就看见一只颤悠悠的手够向了那粥碗。
    低下头,仝则扬了扬唇角,听见门外响起脚步声,只见一个小厮进来,看他二人还在用饭,便站在了门口。
    仝则礼貌性的起身,那人点点头,“都收拾妥了?”随即看见还穿着一身脏衣的谢二少,登时皱了皱眉,却也没说什么,“一会换好衣裳,跟我去见李爷,有话吩咐你们两个。”
    李爷原是将军府的管家,名叫李明修,就住在府上角门处一排厢房内。这是一路上,仝则发挥交际特长,和那小厮攀谈得出的信息。而那小厮名叫赵顺,仝则仗着自己年纪比对方小,很有礼貌的含笑尊称其一声哥哥。
    赵顺见他模样生得干净漂亮,性子开朗大方,难得言谈举止都很有分寸,心下也有了几分好感。
    尤其是对比身后冰山一样的谢彦文,更是觉得仝则这人温和好接近。
    赵顺嘱咐道,“你们俩个才进府,李爷交代让我多照应着些,凡是有不清楚的,你们只管来问我,我就住在你们旁边那间屋子里。”
    仝则说好,问起他们接下来会被安排去做什么。
    “你们是特为伺候小少爷来的,那可是咱们将军府眼下唯一的独苗,金贵着呢。原是二爷的嫡子,今年十岁了,小名叫做孝哥儿。因才更换了西席,孝哥儿的课业也该加强了,便配上几个知书识礼的来照看。因此才选了你们进来。”
    顿了顿,他谨慎的补充,“至于你们究竟选的上选不上,也不是李爷说了算,还得问过太太的意思,就是孝哥儿的祖母,咱们裴府的太君。”
    看来将军府姓裴,可惜路程不够长,不然仝则应该能探听到更多信息。
    然而见着李明修,对方却没提什么孝哥儿的话,只是满脸喜色,眉梢眼角挂着笑,对赵顺道,“这两个孩子可也算是福星了。才刚前头接了旨,咱们家三爷不日就要率大军返程,这回平叛大捷,陛下龙颜大悦,已加封三爷为承恩侯了。”
    赵顺立刻笑出来,一脸与有荣焉,“这是天大的喜事儿,太太高兴坏了吧,接下来可得好好庆贺一遭儿。”
    李明修嗯了一声,“那是自然的,连带咱们府上匾额都得换过,我已叫吴老二他们赶着去做了。等过些日子,那敕造承恩侯府的牌匾下来,立马就替换上。”他搓着手,难掩兴奋地说着,“三爷这趟赴马六甲可是威名赫赫,荡平了当地蛮子不说,还让那起子在后头蠢蠢欲动的红毛鬼也彻底绝了念想。”
    赵顺笑着附和,谢彦文无声无息,两个人听着这话,都没什么特别惊讶的反应,只有仝则心里实实在在惊了一跳。
    ——马六甲,这个看似明代的平行世界,居然将统治力延展到了马六甲海峡!
    仝则的历史学得不算多精,大概其知道在明朝时期,马六甲也曾做过中国的藩属国,不过听李明修的意思,那里俨然已经算是中国的殖民地了,不然何至于派兵平叛?那所谓红毛鬼呢,又是否在指葡萄牙人?
    对于这个处处透着不同,看似国力强盛,疆土辽阔的帝国,仝则心里已满是好奇,充溢着想要一探究竟的强烈欲望。
    第3章
    即将升格为侯爵府,眼下还是将军府的阖宅上下都热闹起来,下人们忙忙碌碌,穿梭在前院后院之间,重点整改布置裴三爷居住的东院和他的书房。
    家具要全部替换一新,院落要打扫整洁无尘,仝则随着众多小厮家丁每天早起干活,每日三餐也在东院的墙根底下用过,觉得自己很像一个装修民工。
    然而通过装潢三爷的住所,他发现这个世界诸多奥妙之处。
    房间里没有了更漏那类神奇物件,取而代之以各式座钟,其中尤以珐琅瓷材质居多,而且并非西洋舶来品,而是具有纯粹中国式审美的本土制造。
    比如他现在擦拭的半人高立钟,就是珐琅瓷镶嵌金银宝石制成,表盘上用的是十二生肖,正午十二点方向镶嵌着一条飞龙。每逢正点报时,龙会自动弹出,口中喷“水”,直入下面正对着的猴子手中的提篮,篮子上装点有几枝花卉,被水浇灌后即呈现盛开状态,小猴子再跳出来,摆出一副捧花蓝献寿的俏皮模样。
    既精巧可爱,又妙趣横生,虽然算不上多复杂,而比这复杂的却还有好多,每一个都不比前世他在凡尔赛宫、冬宫里看到的那些逊色。
    而三爷的书房,则更加让人兴奋。
    房间非常大,满满一墙都是书架。按李明修的吩咐,仝则将各色书籍按类别码放整齐。书架上也特别刻有天文历法、航海地理、风俗方志、东瀛历史、西洋历史等标签。
    一边整理,仝则少不得翻看两眼,很快就从那些书中知晓,他穿越的这个王朝叫做大燕。
    除却古典的经史子集,裴三爷的藏书里还有不少以中文写就的数学书籍,内容半文半白,加上有数列公式,看上去并不是那么难懂;还有一些涉及浅显物理知识的;此外更有日语、韩语、蒙古语、泰语等翻译著作;当然也有英语、法语、俄语写就的杂文和小说。
    当仝则看到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时,内心着实激动了好一会,大致推算下时间,在明朝灭亡之后,历史大约是出现了拐点,满清没有入主中原,于是成就了大燕这个全新的大一统王朝!
    有心私藏一本好书拿去学习,可惜那些历史类的都太厚重,他又并非住在一个人的单间里,要是被谢彦文发现,不知道那个阴阳怪气的家伙会不会举报他。由此衍生出的遗憾,让他第一次因为对知识的渴求,而开始思考自己怎样努力才能有独立的房间居住。
    眼见裴三爷涉猎如此之广,间接亦证明了其人绝对是个这个时代的才俊。而这一点,仝则从每日三餐听小厮们闲谈中也得到证实。
    说起来,裴家三爷裴谨似乎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今年不过才二十二岁,却是大燕不出世的奇才。文武双全,战功赫赫,亲征马六甲不说,十六岁还曾出使过美洲——那里从大燕太宗时代就成了中国的半殖民地,朝廷从美洲攫取了大量白银,使得国力空前强大。国内经过一系列改革,走上了资本主义化的道路。国家不再是官商勾结,而是军商合一,历次征战的战款皆以类似国债的方式筹集,然后再把征服马六甲、美洲等战役中发的战争财拿来与大商贾分红。
    犹是千百年来稳如磐石的士农工商格局被彻底打破,虽然士的地位仍然排在最前头,但商人的地位已一跃提升到第二位。
    而大燕的附属国甚至囊括了朝鲜、安南、暹罗、甚至今天的马来西亚。不过辉煌的帝国眼下也有令人头疼的烦恼,毕竟美洲大陆距离本土太过遥远,近些年已大有被欧洲人侵占的势头。
    至于他在街上看到的那些欧洲人、日本人、朝鲜人,有的是来此经商定居,有的则是来学习中国文化和科技,特别是造船技术。偷学也好,派细作里通中国也好,总之欧洲人多少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只是在东亚和西亚,他们虽缺少控制权,却依然致力于四处挑拨捣乱。目前大燕周边最大的两个敌人,是来自北方的沙俄和崛起后虎视眈眈的东瀛岛国。
    小厮们说起因国内战乱流落大燕的东瀛贵族和流民,同情有之,鄙夷有之,扯到来求学兼避难的天皇次子宇田亲王相貌极美的话题,不少人忍不住一阵窃笑。
    仝则一面听着,敏锐地察觉出,这个时代似乎盛行南风,各方面都比想象中要更为开放,加之国民对本国实力享有高度自信,不由更加令人感慨!
    举凡众人闲话时,仝则都很少出声,只专注聆听捕捉有用信息,当然涉及国计民生的问题,下人们不过蜻蜓点水的聊聊,更多的消息自然是关于承恩侯府内的一些情况。
    原来裴老将军早已仙逝,裴夫人娘家姓薛,也是京都贵族出身,却不是老将军原配,而是续弦。
    裴家大爷裴诠是前头原配所出。
    二爷裴让虽是薛氏亲生,奈何一落地就生了重病,彼时裴将军忙着开疆拓土无暇顾及,等再归来时,发现次子已不幸成了一个残废,终年瘫痪在床不能起身。薛氏为了延续二房香火,不得已从京郊乡下找了个贫民出身的姑娘,娶进门做了二奶奶。
    二奶奶娘家姓许,祖上也曾出过秀才,后来败落了,一家人守着一亩三分地过活。许氏生得极好,是十里八乡远近闻名的美人,许父早就憋着要拿她当摇钱树卖,恰好赶上将军府不嫌他家门楣低,许父简直是上杆子也要把女儿送进来,哪里还管姑爷究竟是什么状况。
    许氏倒也争气,嫁进来不到三年,生下了一个儿子。就是大名裴熠,小名孝哥儿的那位小少爷,薛氏对孝哥儿疼爱至极,大约也有弥补二儿子的心里在作祟。
    至于大名鼎鼎的三爷裴谨也是薛氏所出,其人天资聪颖,又因贵族出身放到军中历练,很快崭露头角。这次在马六甲平叛功成,得以加封侯爵衔,众人说起来口吻艳羡的同时,语气里全是钦敬畏服。
    只要提到裴谨,下人们就滔滔不绝,仿佛二十年的生平事迹可以说上三天三夜,就连相貌也能夸起来没完。
    倘若个时代有全民男神,无疑裴谨就是最佳人选。
    裴三爷长什么模样,仝则一时半刻还不得见,不过倒是能从他同父异母的兄长那里窥见一点端倪。
    这日众人收拾得差不多,那裴家大爷裴诠便和裴夫人薛氏一道,前来检视东院布置情况。
    仝则第一次见到这府上最高女性掌权者,他和所有下人一起,整齐站在院里垂手侍立,也幸好这个时代不需要动不动就下跪,下人见到主人,不过弯腰躬身行礼就好。
    薛氏四十多岁,一眼望去像是三十许人,她眉目温婉,并无厉色,但一双眼睛却光华四射,非常勾人,却又分明没有魅惑之态,而是有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身材保养得宜,褙子下曼妙的腰身线条堪比二八少女,举止优雅,精神奕奕,看上去一点不像寡居多年的女人。
    裴诠则生就一副耀目的好相貌。下人们说他长得很像老将军,和三爷五官绝类。仝则特意看了几眼,觉得此人已不能用好看来形容,五官如果单拿出来,当然都很出色,组合在一起却有了种别致的俊美,轮廓柔和,让人感觉温润雅致,没有侵略性,笑起来眉眼会有些弯。一双眼睛生得分外多情,顾盼之间流露出几许不安分的跳脱。
    仝则直觉,裴三爷作为领兵挂帅的将才,应该还是会比这位要稳重一些才对。
    主人们检阅完毕,提了些整改方案就去了。下人们继续忙碌,前头匾额也制成了,就等着吉日吉时一到,派人挂上去就好。从此将军府变作承恩侯府,也算是升了一个规制。
    干活时依旧闲话不断,没多久仝则就听到了关于裴大爷的一件“秘闻”,起初小厮们只是窃窃私语,后来便问起一个叫云生的怎么不见。
    有人当即干笑着应道,“哪儿还起得来啊,”说着伸出三根指头,“一连三个晚上啊,那位爷是省油的灯么?哪次不把人弄得下不来床不算完!也亏得太太了,饶是这么拘着他,也不好为这个太下他面子。听说大奶奶今儿在上房哭了一早上,说这么下去身子都让掏空了,将来如何还能有子嗣……”
    “怨不得今儿见着大爷人了,敢情是被太太叫来的。这回起码得装上半个月的乖。”
    “半个月之后呢?”说话的人讪笑起来,“怕是闹得更凶,你没见他刚才那双眼睛,可着劲儿的撒摸!这是又想找几个新鲜的解闷呐。”
    大家伙正一起抬着一张紫檀大书案,那说话的小厮忽然把目光转到仝则身上,抿嘴一笑,和同伴咬耳低语了两句。
    午饭时路过那几个人,仝则侧着耳朵听,见那几个人先是对着他一通打量,其中一个指指点点道,“这新来的,八成能入了大爷的眼。”
    旁边的人立马侧目,“他?还差着火候,大爷一向喜欢带点子媚劲儿的,这小子生得虽好,却没那股子味道,倒是和他一块进来的那个姓谢的,比他可还美上三分。”
    听见自己或许不入人家法眼,仝则窃喜的同时,心道裴诠那对桃花眼果然不是白长的,心下又不由替谢彦文有些担忧。那人看着虽柔弱,性子却是死倔,真要让他委身于人,只怕他回来就得拿刀抹了自己脖子。
    而谢彦文依然不爱说话,平日里别人问三句,他最多爱搭不理答上一句,一脸清傲,目下无尘,惹得别人也看他不惯。当然谢彦文对此并不在乎,每日依然故我,回到房里正眼也不瞧仝则,非要说话的时候也都是哎一声,连名字都不带叫出口。
    晚上回房,仝则琢磨起白天听见的话,再看看谢彦文那柔脆的小身板,不知怎么热心劲涌上来,提醒道,“以后要是遇见大爷,你别主动撞上去,把头低下去些,最好别让他看见你的脸。”
    谁知一句话罢了,谢彦文像是被点了火捻子,腾地一下坐起来,怒目看着他老半天,一张俊脸涨得通红,像是要滴出血来。
    仝则看一眼那斗鸡模样,当时就乐了,“我不过提一句,信不信由你,听不听随意。”
    谢彦文像是受了奇耻大辱,咬着后槽牙,冷哼一声,“成日倒是留心听这些闲话,有这功夫,仝少爷怎么不去坊子胡同看你亲妹子,沁雅书寓倒是好地方,仔细将来别碰上那位荤素不忌的裴大爷!”
    亲妹子!?沁雅书寓?仝则喉咙上下动了动,将身靠在椅背上,隐约觉得事情有点不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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