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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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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鹰击独特的声线响彻荒野,越野车整块挡风玻璃碎成了不计其数的晶莹细末,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沙蛇突然间就不见了脑袋,只留下一具端坐的无头尸体。
    女人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驾驶员也惊得下意识地猛打方向盘,越野车顿时在荒野上失控般地转了好几圈。
    鹰击再次轰鸣,越野车的引擎猛然爆炸,车中剩余的人全都被炸上天空,然后灼热散飞的金属碎片掠过,象切奶油一样轻易切开了这些食腐鹫的躯体。
    千夜依然稳稳地坐在机车上,单手持着鹰击,面色沉静,眼中连一丝波动都没有,枪口缓缓抬起,指向其余两辆越野车。那两辆越野车猛地急转弯,疯狂加速,拼命逃去。
    千夜没有兴趣去追杀他们,挥手把鹰击收回安度亚的神秘空间,就驾着机车一个大回旋,继续向预定的方向驶去。
    沙蛇犯了个致命的错误,他以为象鹰击这种威力的狙击枪,必须要有相应的射击姿势。千夜只是单手持枪,如果敢就此扣下扳机,不光会伤到自己,也肯定射不中疾行中的越野车。所以他才会下令加速冲过去,想要抢在对方下车瞄准前,拉近到攻击距离。
    在沙蛇心目中使用鹰击的一定是狙击手,就算有的狙击手近战也很强,但怎么也不可能超过他们这些在荒野上横行的食腐鹫,况且对方只有孤身一人。然而这世间总有意外,沙蛇绝没有想到,鹰击对于千夜来说,早就是可以单手使用的武器。
    千夜之所以还带着鹰击,是因为对这把武器极为熟悉,以他目前实力,不光可以单手使用,而且能够连射十余枪,依然行有余力。对付不是很强的敌人,鹰击比五级狙击枪更实用。
    接下来的路途中,千夜还遇到了几拨黑暗种族的战士。相比之下,这些黑暗种族直觉直觉敏锐得多,他们隐隐感觉到千夜身上透出的危险血气和来自位阶差异的威压,于是都远远避开。
    进入黑暗国度的边界,千夜下了机车,把这个大家伙也收入安度亚神秘世界,不大的空间立时被塞得满满当当。
    千夜换上便于行动的轻甲,取出双生花和深红之牙放在身上,就避开大路,在山间行进,向地图上第一个黑暗种族的聚居点摸去。
    根据情报,这个聚居点住着几十头蛛魔,仆蛛则有数百头。千夜在千米之外观察了一会,确认了此处聚居点的情况,在地图上标注上蛛3的字样,就向下一处聚居地奔去。
    下一个聚居地算是区域交通要地,因此规模颇大,各个黑暗种族都有,甚至还有魔裔出没。这次千夜小心得多,登上了千米外的一座小山,依靠超凡视觉,在这个距离上,他仍然能够看清聚居地的大概情况。
    这里住着上千黑暗之民,可以称得上是个小镇了。观察之后,千夜在地图上标注了混6的字样。
    这是帝国军方的通用标记方法,前面文字代表聚居地的主要种族,后面数字则是等级。把黑暗种族城市依据规模,守卫力量,防御设施等划分多级,数字越大意味着城市越强大。
    比如暮光大陆上血族的大本营,就是高达20级的巨城。而黑暗议会的所在地,则无从判断,因为至今还没有人类能够踏足那里。
    就这样,千夜一路深入,一天一夜就前进上百公里,侦察了十余处聚居地。其中大多是三级以下的微型据点,只有两个小镇,还有一座子爵城堡。
    所有侦察过的地方,战力加起来已经相当于一个帝国主力师。但是这些兵力分散各处,将来进攻时,只要行动足够迅速,就可以将其各个击破。四个子爵是麻烦,但在赵雨樱出现后,千夜亦有了将他们分别击败的把握。
    然而最终也是最大的障碍还是在于峡湾,若千夜想在那里建城,将会直接面对一位蛛魔伯爵的怒火。峡湾距离那位伯爵的领地只有不到一百公里,几乎就相当于在他家门口动土,战争几乎必然会爆发。
    不过千夜仍然选择了这个地方,是因为周围数百公里的范围内,只有这头蛛魔伯爵实力最弱。
    他的位阶在伯爵中是最低一等,已经活了几百岁,以黑暗种族的寿命来说即将走到生命尽头,实力正在逐渐下降,据说比勃拉姆斯也强不了多少。最重要的是,他的族群中没有足够强力的继承者。
    千夜准备一路潜到蛛魔伯爵的领地侦察完毕,再返回黑流城。以他此时战力,就是遇到整编的黑暗种族巡逻队,也能直接吃下。不过千夜此行主要是取得和核实情报,因此尽管身内精血早已消耗干净,他也忍住了诱惑,始终没有出手。
    进入黑暗国度的第三天,千夜视线中已经出现恢宏优美的峡湾,碧色水面清澈如一大块没有杂质的绿宝石,花岗岩山峰上是准备建城的高地。而越过峡湾,就是蛛魔伯爵的领地了。
    就在这时,千夜忽然心中一动,迅速跃上一株古树,收敛气息,将自己藏在树冠里。
    很快远方就出现一个全速奔跑的狼人,方向正好对准千夜这边。
    这头狼人已经变身,有一身偏黑色的油亮毛发,但身上处处是伤,后背上更有一道长近一米,深可见骨的大创口,而且血肉翻卷,根本没有一丝自动愈合迹象。狼人那强悍的身体再生能力好似失去了作用。
    千夜的真实视野扫过,发现这头狼人的黑暗原力十分精纯,远胜普通狼人。在子爵前就能够拥有如此精纯的黑暗原力,他显然是族群中天赋过人的天才。
    这头狼人原本应有男爵实力,但此刻重伤之后,连奔跑都踉踉跄跄,恐怕连个骑士都打不过。他直冲到千夜所在的大树下,突然一头栽倒,抽搐着一时爬不起来,身上所有伤口全部迸裂,鲜血几乎是喷涌出来的。
    远处林间,影影绰绰出现十余个身影,无声无息地走来。
    千夜双眼微眯,这些人都是血族,而且个个实力不弱。为首者佩戴着三等子爵的绶带,然而真实视野显示他的黑暗原力精纯程度不在重伤狼人之下,在千夜遇到过的血族中,只有出自十二古老氏族的子爵才能够拥有这样的实力。
    看来那个狼人就是被这些血族追杀。
    千夜仍然收敛着气息,右手中已经多了两颗破魔秘银弹,悄无声息地压进双生花。灌注了千夜血气的原力弹对血族是大杀器,用两颗破魔秘银弹其实有点浪费。若非出现的血族数量众多,他连这两颗破魔秘银弹都想省了。
    不过黑暗种族的内讧对千夜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只要不被卷入,他并没有出手的意思。千夜做完临战准备,就继续看着树下的后续发展。
    那个子爵缓步走向倒地不起的狼人,“你倒是挺能跑的,居然逃出了上千公里。不过现在你再也跑不动了吧?席尔,听说你已经被群峰之巅吸纳,向来傲慢得很,连我们十二氏族都不放在眼里。可是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吧?”
    年轻狼人已经维持不住战斗形态,重新变回人形。他艰难地撑起身体,靠在古树树干上,愤怒地盯着血族子爵,低沉地说:“就算你们在这里杀了我,可那件事还是迟早会被外面的人知道。杜拉斯,你们瞒不了所有人!一旦事发,你们都要死!”
    “那又怎么样?等我们的圣子得手,到时候连永夜议会都要对圣子高看一眼,谁还会来多管闲事?”杜拉斯冷笑。
    第四十六章 群峰之巅的少年
    狼人胸膛急剧起伏,不过每一次剧烈呼吸,都会让伤口流出更多的血。他艰难地说:“有群峰之巅在,你们不会得手的!”
    杜拉斯哈哈一笑,说:“只要我杀了你,群峰之巅又怎么会知道?你们这些发臭的大狗,永远都不长脑子,哈哈!”
    他走到年轻的狼人席尔身前,长剑剑锋指向狼人心口,冷冷地说:“你知道得实在是太多了,还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现在,请你去死吧!”
    但杜拉斯长剑行将刺下之际,忽然感觉到一阵无法形容的危险感觉,生死之际,他惟有拼命挪动身体,想向旁边跃出。
    然而他后腰一热,随后整个人都如同被重锤砸中,只来得及哀号一声,就翻滚着飞了出去。
    在虚空中,又是一点银光出现,转眼间追上了杜拉斯。血族子爵这次连惨叫都来不及,银光已经钻进他的小腹,立时烧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空洞。
    然而创口大小还是小事,被伤到的地方却如火烧一般,痛苦大得异乎寻常。杜拉斯一时间吓得魂飞魄散,这种征兆就是秘银入体的迹象,以他的实力那两处伤势虽然沉重,还不致命,可若是伤口混入秘银,那就必死无疑。
    要害部位连中两颗破魔秘银弹,就连出身十二氏族的杜拉斯也变得奄奄一息。
    变故突发,其余血族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直到杜拉斯连中两枪倒下,他们才抬头望向古树树冠,两颗破魔秘银弹就是从那里射出来的。
    就在一众血族视线快速向上移的时候,千夜早已向后跃出,从树干背后快速落地。
    此时,一众血族分出两人奔向杜拉斯,其余全部往大树这边扑过来,数人在中途就跃起,血族长剑出鞘劈向树冠。
    千夜从树后闪出,双生花不断轰鸣,连开四枪,顿时四名血族战士惨叫倒下。他们都还没有到子爵,最高级的也不过是一名爵士,被血腥曼陀罗和幻之曼殊沙华近距离射中,不是濒死就是直接断了生机。
    连开四枪后,千夜收起双生花,又拔出深红之牙,直扑距离自己最近的一名血族战士。这个血族才刚刚六级,连千夜的一招都接不下来。
    深红之牙在空中带出一道若有若无的影子,瞬间洞穿了那名血族的心脏。千夜一击得手,立刻拔出深红之牙,又转身扑向旁边一名血族。
    那是一位血骑士,早已拔剑在手,严阵以待,见千夜扑近,立刻就是一剑迎面刺去。这一剑气度森严,确实是古老氏族的风范。然而千夜左手挥手一挡,只凭空手挡开了剑锋,然后一拳狠狠砸在他的脸上!
    在千夜堪比子爵的力量下,血骑士整张脸都塌了下去,直接倒地。
    这时千夜身上连续爆起血色光芒,被数发原力弹轰中。然而此刻高级血族已经被千夜一扫而空,剩下的都是连骑士都不到的战士,以千夜的防御和强悍的体质,硬吃了这几枪不过受了点轻伤。
    千夜从安度亚的神秘空间中抓出一门火神六管旋转炮,双眼泛动蓝色光芒,目光所过之处,低阶血族战士纷纷感到心脏剧痛,动作凝滞。千夜手中的火神炮随即疯狂嘶吼,金属风暴呼啸而出,将这些血族战士一一扫倒。
    千夜手上这门火神炮是专门改造的利器,使用大口径特殊子弹,短距离内威力极大,对血骑士都有致命威胁。而且它是火药武器,只要弹药充足,就可以无限使用,正是混战的大杀器。惟一的问题就是消耗弹药过多。不过千夜有安度亚的神秘空间在手,弹药就不再是问题,所以千夜此行带了不少的火药武器,用来对付仆蛛,座狼,以及血奴一类的炮灰。
    当火神炮停止轰鸣时,千夜视线范围内已经看不到任何一个站着的血族。
    千夜再次拔出深红之牙,在战场上走了一圈,不管血族死还是没死,都用深红之牙在他们心脏上补了一刀,以绝后患,顺便汲取精血。
    从深红之牙上涌来的道道暖流让千夜感觉十分舒适。这些血族都是出自古老氏族,哪怕等级相同,血气的精纯程度也远超那些小氏族的血族。从效用上说,汲取十二古老氏族一名男爵的精血,还要胜过小氏族的子爵。
    在战场上走过一圈后,千夜最后来到杜拉斯面前。
    这个血族三等子爵极度痛恨地看着千夜,咬牙说:“你将会面临我们氏族的疯狂报复!你所有的家人都都会……”
    “实在抱歉,但没这个可能了。”千夜说着,深红之牙已经刺穿了杜拉斯的血核。
    庞大的精血即刻顺着深红之牙,源源不绝地千夜吸入体内。杜拉斯感觉到精血流失,猛地睁大双眼,死死盯着千夜,颤声叫道:“这不可能!你也是圣血……”
    但是他这句话没能说完。千夜冷冷地看着他,骤然加大了抽吸精血的速度。杜拉斯的血核迅速萎缩干枯,然后裂开,就象风干的果子。
    千夜没有和垂死敌人废话的习惯,特别是身处黑暗国度的时候。
    千夜慢慢拔出深红之牙,刀锋上寒光隐隐,不见一丝血迹残留。千夜将短刀归鞘,在杜拉斯身上搜索一番,但除了常规装备外并没有找到特殊物品,于是走到年轻狼人面前。
    狼人少年早已恢复人形,靠树坐着,脸色苍白,警惕地盯着千夜,喉咙中不断发出威胁性的低吼,可是眼光中有着难以控制的惊恐。这是个有着棕色卷发的少年,脸上还有着稚气。和威廉一样,在他颈侧的位置同样有一个群山之巅的图腾刺青。
    看样子他还只是个大男孩,却已经有了男爵的实力,这让千夜对他的评价又提升了一级。
    千夜随手将火神炮扔在地上,取出根烟,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问:“你叫席尔?还能战斗吗?”
    狼人少年没有回答,而是下意识地往后挪了挪身子,想要离千夜远一点。把他追杀得上天入地的整队血族,在这人手下居然连几分钟都撑不到。这个男人时机把握之精准,出手之狠辣,战力之凶悍,都是狼人少年生平所仅见。就是原本部族中的长老们,修为或许比这个男人更强,但绝对做不到如此高效精准的杀戮。
    人类是所有黑暗种族的公敌,虽然很多时候永夜阵营内部的仇恨要远远超过对人类的敌视。在狼人少年眼中,千夜和杜拉斯一样,都是敌人。
    见狼人少年惊惧和戒备兼有的神情,千夜笑了笑,将手中的烟比了一比,问:“要来一支吗?”
    狼人少年缓缓摇头,视线依然不敢离开千夜。
    “不用这么怕我”千夜话还没有说完,狼人少年猛然如电射出,他一个翻滚,已经把那挺六管火神炮抢到手里,枪口对准了千夜。
    “放我走。”这是少年第一次开口说话。
    千夜淡淡一笑,指了指火神炮,说:“你觉得那东西对我有用吗?”
    狼人少年目光在千夜身上几处伤口掠过。在刚刚的战斗中,千夜以身体硬抗了血族战士的一轮原力枪轰击,至少中了五六枪。透过千夜护甲上的几处大洞,可以清晰看到那些伤口居然已经合拢,只留下浅浅痕迹。而且就算没有收口,伤口也都又小又浅,最多也就是皮肉轻伤。
    连三级的血族原力枪都只能给千夜留下一点轻伤,火神炮就更奈何不了他。何况以千夜刚才如闪电般的速度,席尔或许扳机还没有扣到底,自己的脑袋就被摘下来了。
    狼人少年一脸倔强,扬了扬火神炮,叫道:“放我走!”
    千夜取出得自威廉的那块金属牌,在狼人少年面前晃了晃,说:“你伤得很重,我就是放了你,你也走不出这座山。而且看到这个,我觉得你至少应该听我把话说完。”
    看到千夜手中的铭牌,狼人少年立刻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说:“这是,群峰之巅的圣使令!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千夜微笑道:“是个叫威廉的家伙送给我的。他打架本事一般,倒是非常能吃。”
    狼人少年犹豫着凑过来,靠近令牌嗅了嗅,才慢慢放下火神炮,说:“上面确实有圣地的味道。这块令牌是真的。”
    千夜收起令牌,说:“当然是真的。威廉让我帮他照顾这一带的族人。你怎么会被这些血族追杀的?另外,你虽然有群峰之巅的图腾标志,但是说老实话,你的实力却配不上群峰之巅的称号,这是怎么回事?”
    说到最后一句时,千夜的声音已经带上一丝寒意。如果让他遇上冒充群峰之巅,到处招摇撞骗的家伙,那也不介意再多取点精血。千夜现在实力大进,体内能够容纳的精血也随之上升。现在取了包括一个三等子爵在内的整队血族精血,也还有些空余,不再象以前一样,一个子爵就能够将他撑爆。
    狼人少年说:“我……我的名字叫席尔,就在不久之前,还是锋牙部落的一员。我们锋牙部落的先祖在四百多年前迁到这片区域,一直在斯图卡伯爵的领地内生活。而我,现在是部落里年轻一代的第一勇士,前不久获得了去上层大陆参加十年一次大狩猎的资格,并且进入前三十,夺得加入群峰之巅的资格。”
    “这么说,你还没有来得及到群峰之巅去学习?”
    “是的。”狼人少年回答。
    千夜点了点头,这个解释倒还合理,随后他就问出最关键的问题:
    “这些血族为什么会追杀你?”
    第四十七章 传统和坚持
    席尔脸上闪过仇恨,说:“前不久有一批血族来到斯图卡伯爵的地下城堡,后来其中一部分人就占据了青峰山,不知道要干些什么。四百年来,青峰山都是我们锋牙部落的圣地,每一代先祖都在那里安息!可就是斯图卡伯爵的一道命令,我们锋牙部落的狼人反而不能进入自己的圣地!”
    席尔努力平复一下心情,才继续说:“我回来后,心中气愤不过,就偷偷上了青峰山,想看看那些吸血鬼都在我们先祖墓地上干什么。我擅长隐匿潜行,顺利到达山顶,然后发现几个吸血鬼在密议。他们或许从来没有想到有人能够靠近,被我听到不少讨论内容。可是我在离开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被发现了,他们就一路追杀到这里。”
    席尔说到此处,开始不断喘息。他的伤口被血气所腐蚀,已经无力靠自身力量恢复,伤势一直在恶化着。
    千夜扫了一眼他身上的伤处,问:“要我帮你处理伤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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