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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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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 在阳光明媚的近午十分,埃洛伊斯吃过早午餐,在家附近寻了一处理发店, 打算剪剪头。
    原身自小虽然没饿狠, 个头不算矮,身形也不干瘪, 但却有一头扫帚掸子似的枯草头发, 从来也没有打理过。
    即使是埃洛伊斯每日都尽可能的用木梳来通,通了又辫,但总也毛躁躁。
    这个年代, 更需要修理头发的常是男人,连带着刮面一套, 价格并不便宜, 给女性剪头的也有,还能帮着给做发型。
    埃洛伊斯在店外就瞧见里头有妇女在烫头。
    理发师用的是火钳一般的工具,他身旁摆一盆冒火星子的碳, 烤一烤火钳,烧热了将头发缠上。
    烫过之后趁热,又抹上厚厚的发膏, 倒梳几缕, 堆成发髻,后脑勺梳的油光。
    一些白色烟雾从那妇人的头发上飘出来。
    待她过足眼瘾进了店, 果然闻见一股烧猪毛似的糊味儿。
    这个时代的理发店,所有理发师,无论是学徒还是师傅, 无一例外都是整齐穿着正装,但埃洛伊斯打量一眼便看得出来, 大多数都是二手。
    一位穿着紧绷外套的胖小子围上来,询问她是否需要弄发型。
    埃洛伊斯摇头:“修剪一下就好了。”
    说完,她便跟着学徒坐上藤编椅子,斜眼,便看见方才烫头的妇人又开始做脸,这里也提供这种美容服务。
    通常情况下,小店里用的都是鸡蛋清混合蜂蜜和橄榄油作为敷料。
    在报纸的广告上,高端美容店里用的都是珍珠粉,玫瑰纯露。
    埃洛伊斯看那金灿灿的糊糊,又闻到一股香甜味道,莫名口水直咽,她悻悻地收回目光,等着那小胖子助手给她理发。
    这年头的助手通常情况都不好混出头,但给她剪发的那小胖子手艺还成,一定也是店主亲信的徒弟了。
    理完发,又用掺了油的香皂洗过,吹干,埃洛伊斯被递过来一把有手柄的水银小镜子。
    她披着卷发,看起来很顺滑,毛绒绒的但却有光泽感,弧度微卷,括散在两颊,忽然显出原身的好相貌。
    鼻头精巧,双眼圆顿,眉宇之间丝毫的讨好感也没有,舒阔的眉梢下,这双深棕色眼眸总带着探究。
    显得富有成算。
    她将手中的小镜子搁下,心想,出门在外,若不是见妇人,她是绝计不敢这么打扮的。
    “要不要我再免费给您做个发型?”
    那小胖子点着下巴若有所思,这位女客的头发很多,正好拿来给他练练手。
    这年头,发型没那么多规矩,可以披着也能盘着,不过有正经职业的女性,更偏向盘头,小孩子则没那么多顾忌。
    埃洛伊斯听到免费二字,终还是没忍住,点了下巴。
    于是,那小胖子又开始给埃洛伊斯盘发,露出她白皙额头,又梳起后脑勺的发丝,露出一截儿细细脖颈,全都用辫的,固定在头顶。
    小胖子说,要是她睡觉之前戴一顶软睡帽,这发型就能管上三五日不散开。
    埃洛伊斯只觉得,这比她往日自己随便整的要精致的多,看起来,就与油画上梳髻的女性形象一样。
    有些不敢置信,她以前只是见过那些画儿,可没想到自己还能被拾掇成这副模样。
    怪不得,原身在原剧情里还能靠着美貌在剧院当红上一阵子。
    刚穿来那会儿,她照了镜子,总感觉差点味儿,这回就对了。
    埃洛伊斯陷入在这种豁然开朗的感觉里,直到付出一天饭钱时,她才抽动嘴角,捂着钱包缓缓离开。
    回到家里,埃洛伊斯又将连夜早起赶工制好的一件灰色长外套换上试试。
    由于时间仓促,她并没有做任何装饰,只是细心裁了,又密密缝好,这衣裳可以穿在长裙外头,遮盖住里衣的瑕疵。
    长至脚面儿,腰身是按照她自己的尺码来,非常合体,乍一看上去颇得宜。
    埃洛伊斯打算用两个日夜再把靛蓝布的长裙赶出来,换上一套,也算是她为光鲜亮丽的外表而努力了。
    将那棉布收拾开,她午饭也没有吃过,坐着忙活到了傍晚。
    直到腿脚都开始麻了,脖子僵硬,才起身活动腿脚。
    她瞧着,外头的天色渐晚,露易丝和舅妈像是快回来了,就又把炉子燃上,烧了水。
    没过多久,屋门便从外头打开,露易丝踩着楼梯往上冲的声音,埃洛伊斯隔着门板就早听见了。
    露易丝开门儿冲进屋里,她被寒风吹的哆哆嗦嗦,一面围着火炉烤手,一面冒热汗地说道:
    “太荒谬了!太草率了!”
    “今天发生的这一切,埃洛伊斯,你绝对想不到,你猜猜,我今天都经历了什么!”
    埃洛伊斯双手插在衬裙的口袋里,她面带笑意。
    “我猜,一定是你今天吃午餐时吃出了后厨那洗菜婶婶手指上戴的银戒指。”
    “是我面试成功了!”
    露易丝双手打扇,激动的在屋子里转了一个圈儿。
    门口,特莉摘下帽子,笑道:“别像贝拉一样在这屋里乱跑,小心待会儿楼下的邻居来敲门。”
    特莉看向埃洛伊斯,忽然啧啧嘴,脸色像从西边见了太阳出来:
    “呦,埃洛伊斯,竟然也打扮起来了,是去做了发型吧?好看,像我年轻的时候。”
    埃洛伊斯得意起来,摸了摸发鬓。
    露易丝这才察觉埃洛伊斯的变化,但她的心情暂时没法儿平复。
    “莫里森太太最终选择了我。”
    “临下班前,她告诉我,本不打算选我,甚至都已经通知了另一个姑娘,但她竟然主动放弃了这个位置。”
    埃洛伊斯好奇,谁会舍得这跟文员一般高的薪水。
    露易丝答:
    “就是五号仓库里的那管钥匙的女人。”
    “貌似因为,她那个在后厨切菜的丈夫,不同意她换一个工作更忙碌的职位。”
    “说是那样她就没法早早回家带孩子,收拾家务了。”
    “莫里森太太没有替她去劝她丈夫吗?”埃洛伊斯惋惜的问。
    露易丝摇摇头,“兴许,是她没有求莫里森太太帮她,若是她肯求她帮忙劝说,莫里森太太不会不帮这个忙的。”
    埃洛伊斯缄默良久没说话,但露易丝对这种状况已习以为常。
    她讪讪地说:“这位置还真就轮到了我,真不可思议。”
    “莫里森太太说,我明天就要去她那里办公,从下周开始,薪水便能涨到十二块。”
    八楼办公室里的文职男员工,一周最低薪水是十五美元,露易丝依旧没能打破这个限制,不过她已经十分满意了。
    埃洛伊斯听完,内心才高兴了一些。
    这算是一件好事,日后家里就不会那么窘迫了,说不定过上两年,还能换成舒服的套间来住。
    埃洛伊斯畅想着,提出下楼去买点肉食,好歹也替她庆祝一番。
    又过了一日,清晨里,埃洛伊斯换上蓝色棉裙,套上外套,她沾水抹好头发,又透过水桶里的倒影瞧了瞧。
    嗯,看起来人模人样。
    这才满意地戴上帽儿,出发往坎宁太太居住的街区赶去。
    先是乘轨车,再换步行,走到一片宁静而祥和,充满中产阶级韵味的建筑前时,她才从口袋里掏出地址,反复对照了一下子。
    米白色外墙嵌着一扇胡桃木门,旁边有刻有姓氏与门牌号。
    坎宁家是安东尼太太的娘家,老坎宁做过几十年的地区神父,在阶级上,是处于中产里很受尊敬的人物。
    坎宁家的长子,从神教学校毕业后就一路做了神父,不过教区不在纽约市内。
    二儿子,目前在纽约市做众议员,他娶的太太,正是老裁缝霍德华的女儿。
    这些,安东尼那个大好人皆热心的讲说过,虽然他也有炫耀好连襟的成分在。
    实际上,作为白手起家的商人,安东尼在财富上不一定比他们差。
    但地位却没那么抬得起头,因为他要坐柜台,要接待各色客人,是需要辛劳的服务行业。
    士农工商,相对便是官僚,土地主,工匠人,商人,在哪都一样。
    这样的人家,虽然比不得那些盘踞在纽约州数代的贵胄家族,但也十分殷实富裕。
    虽然这在繁华纽约随处可见,可目前,明确处在埃洛伊斯需要讨好的阶级。
    埃洛伊斯十分清楚自己的定位,于是她没有傻乎乎去敲大门。
    她十分懂规矩,抬腿右转,走进大门边栅栏里,踏上供仆人进出的楼梯,拾阶走向负一层的小门。
    她敲了敲那道小门儿,不一会儿便被打开,里头出来一位围着围裙,神色淳朴的杂使女仆。
    对方上下打量了埃洛伊斯的穿着,见还算干净簇新,打扮齐整,便好声好气地问:
    “小姐,你有什么事儿?”
    埃洛伊斯拿出安东尼写的便条,递给她,说道:
    “我叫埃洛伊斯,是安东尼先生介绍来,要与坎宁太太见面的裁缝学徒。”
    那杂使女仆身上没穿制服,而是她自己的衣裳,只围了围裙。
    一看便知,是最底层的仆人,整日只在负一层忙碌,没有上楼服侍主家露脸的机会。
    女仆接过便条,见埃洛伊斯是自家人引荐来的,来路十分正式,又像是为了丽塔太太娘家的事儿,便又忙道:
    “先进屋子里来坐吧,我这就去告诉管家太太你来了。”
    埃洛伊斯道谢,跟她进了屋。
    穿过一条极短的走廊,她进入了这间阔气宅子的负一层,这里一览无余。
    左手边,是忙碌的厨房,右手边,是一排女仆男仆们住的屋子,以及储物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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